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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綜合討論

本 章 主 要 探 討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實 施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之 現 況 、 困 擾 及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教 師 在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的 實 施 困 擾 之 差 異 情 形 , 並 與 相 關 文 獻 佐 證 , 進 行 討 論 。

一、高雄市公立幼稚園教師實施幼兒繪畫活動的現況分析 與討論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實 施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的 現 況 層 面 中 , 其 排 序

如 下「 教 學 設 備 」、「 教 學 方 法 」、「 教 材 編 選 」。因 此「 教 學 設 備 」層 面 最 受 教 師 肯 定,此 研 究 與 林 賀 貞( 2002)、郭 金 蓮( 2004)、許 順 吉( 2005)

之 研 究 不 符 , 推 論 其 因 , 可 能 是 林 賀 貞 ( 2002) 以 高 雄 縣 國 小 為 研 究 對 象;郭 金 連( 2004)以 台 中 縣 國 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許 順 吉( 2005)

以 澎 湖 縣 國 小 為 研 究 對 象 ; 而 本 研 究 以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為 對 象 , 故 研 究 對 象 不 同 所 以 研 究 結 果 相 異 。 其 次 , 在 「 教 學 方 法 」 層 面 與 林 賀 貞( 2002)、黃 錦 凰( 2002)的 研 究 相 似,顯 見,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教 學 方 法 層 面 可 能 運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法 , 以 提 升 幼 兒 的 學 習 興 趣 及 能 力 。 最 後 「 教 材 編 選 」 層 面 , 與 林 淑 萍 ( 2005) 之 研 究 相 同 , 由 此 可 見 , 高 雄 市 教 師 在 教 材 編 選 層 面 受 到 專 業 知 能 影 響 , 在 整 體 上 教 師 對 教 材 編 選 趨 於 肯 定 與 支 持 。

(一)現況的各層面分析與討論

1.「 教 材 編 選 」 之 現 況

教 材 編 選 之 現 況 中 最 高 分「 我 會 使 用 蠟 筆、水 彩、貼 畫 、 回 收 物 等 多 樣 材 料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 此 與 蘇 振 明 ( 1999)、

李 慰 宜 與 謝 光 庭 ( 2000)、 李 駱 遜 ( 2004) 的 研 究 一 致 , 亦 與 教 育 部 ( 1987) 頒 布 的 幼 稚 園 課 標 準 相 符 。 由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的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常 常 運 用 垂 手 可 得 的 蠟 筆 、 水 彩 、 貼 畫 、 彩 色 筆 、 水 彩 筆 、 水 彩 等 一 般 性 的 繪 畫 材 料 , 令 幼 兒 有 不 同 的 創 作 體 驗 , 並 嘗 試 各 種 素 材 的 創 作 活 動 。 第 二 高 分 「 我 會 配 合 教 學 主 題 來 選 擇 繪 畫 教 材 」 中 , 此 與 李 駱 遜 ( 2004) 之 研 究 相 符 , 由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都 能 配 合 相 關 的 教 學 主 題 , 從 教 學 的 主 題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 第 三 得 分 「 我 會 從 幼 兒 的 生 活 經 驗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與 林 哲 誠( 1993)、李 慰 宜 與 謝 光 庭( 2000)、李 駱 遜( 2004)、

蔡 素 麗 ( 2006) 之 研 究 相 符 。 依 此 顯 示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能 依 據 教 學 需 要 , 並 結 合 幼 兒 周 遭 的 生 活 經 驗 , 從 幼 兒 的 生 活 經 驗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

相 對 的,最 低 分 的「 我 會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圖 書 館、美 術 館 )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 此 研 究 與 林 秀 芬 ( 2004) 的 研 究 一 致 。 依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常 常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 圖 書 館 、 美 術 館 )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 同 時 , 幼 稚 園 和 社 區 相 關 資 源 不 僅 促 進 社 區 功 能 的 強 化 與 形 塑 社 區 文 化 的 特 色 , 亦 可 藉 由 活 動 參 與 的 機 制 , 提 升 幼 兒 與 社 區 互 動 之 頻 繁 度 , 有 利 於 推 動 社 區 文 化 的 傳 承 與 發 社 區 生 活 。 最 後 第 二 低 分 「 我 會 配 合 孩 子 關 心 的 偶 發 事 件 來 編 選 擇 繪 畫 教 材 」 之 研 究 與 教 育 部 民 國 七 十 六 年 頒 布 的 課 程 標 準 之 「 工 作 領 域 」 的 繪 畫 編 選 實 施 不 謀 而 合 。 由 此 可 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會 參 酌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之 工 作 領 域 , 經 常 配 合 幼 兒 關 心 的 地 震、颱 風 等 偶 發 事 件 來 編 選 擇 繪 畫 教 材 。

綜 合 上 述,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教 材 編 選 時,除 了 經 常 運 用 蠟 筆 、 水 彩 、 貼 畫 材 料 編 選 教 材 , 亦 應 配 合 教 學 主 題 與 幼 兒 的 生 活 經 驗 及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 圖 書 館 、 美 術 館 ) 來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外 , 同 時 , 教 師 也 會 配 合 幼 兒 關 心 的 地 震 、 颱 風 等 偶 發 事 件 來 編 選 擇 繪 畫 教 材 。

2.「 教 學 方 法 」 之 現 況

教 學 方 法 之 現 況 中 最 高 分 為「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我 會 讓 幼 兒 自 主 性 表 現 」, 此 研 究 與 許 信 雄 ( 1981)、 Engel( 1995)、

許 哲 榮( 1999)、齊 澤 克( Cizek)等 文 獻 相 呼 應。由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多 數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進 行 時 , 教 師 能 放 棄 自 己 的 主 導 權,不 再 以 教 師 為 主 體 的 傳 統 教 學 而 逐 漸 走 向「 幼 兒 」 為 主 體 的 教 學 活 動 , 使 天 生 充 滿 想 像 、 好 奇 與 幻 想 力 、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幼 兒 能 大 膽 發 揮 創 作 , 這 是 值 得 賀 喜 的 事 。 第 二 得 分 為 「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 , 我 會 使 用 故 事 、 圖 片 引 導 幼 兒 發 現 」, 此 研 究 與 李 駱 遜 ( 2004) 的 研 究 相 同 。 由 此 觀 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 , 利 用 幼 兒 心 理 、 啟 發 幼 兒 思 考 藉 由 圖 畫 創 作 未 知 的 情 節 , 抑 或 展 示 圖 片 , 令 幼 兒 從 圖 片 內 容 , 發 表 他 ( 她 ) 對 事 物 之 瞭 解 。 第 三 得 分 為

「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 , 我 會 讓 幼 兒 踴 躍 地 發 問 」 此 研 究 與 李 駱 遜 ( 2004)、 吳 秋 波 ( 1991) 提 出 的 研 究 一 致 , 由 此 觀 之 , 高 雄 市 幼 稚 園 教 師 對 於 幼 兒 的 發 展 ( 好 問 期 ) 瞭 若 指 掌 , 於 繪 畫 活 動 中 常 鼓 勵 幼 兒 發 問 , 以 滿 足 幼 兒 的 好 問 及 探 究 之 的 心 理 。

相 反 的,最 低 分 為「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我 會 使 用 前 人 作 品 分 享 等 來 教 學 」 與 陳 穎 彬 ( 1998)、 馬 順 桂 ( 2001)、 黃 淑 惠

( 2003) 的 研 究 相 似 。 因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進 行 時 , 可 能 以 作 品 分 享 等 來 進 行 教 學 。 倒 數 第 二 低 分 為 「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 , 必 要 時 我 會 使 用 協 同 教 學 法 」, 推 論 高 雄 市 目 前 幼 稚 園 教 師 編 制 為 每 班 兩 位 教 師 , 因 此 在 進 行 繪 畫 活 動 時,兩 位 教 師 會 依 活 動 實 際 需 要 之 情 形,協 助 教 學 。

綜 合 上 述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進 行 時 , 常 讓 幼 兒 有 自 主 性 表 現 , 並 利 用 故 事 、 圖 片 等 引 導 幼 兒 去 發 現 問 題 , 而 且 讓 幼 兒 有 踴 躍 發 問 的 機 會 , 在 欣 賞 作 品 時 , 亦 使 用 前 人 作 品 分 享 等 來 教 學 , 另 外 , 兩 位 教 師 會 依 活 動 實 際 需 要 之 情 形 , 使 用 協 同 教 學 法 教 學 。

3. 「 教 學 設 備 」 之 現 況

教 學 設 備 之 現 況 中 最 高 分 為「 我 會 在 美 勞 區 提 供 開 架 式 的 基 本 教 學 設 備 , 以 方 便 幼 兒 使 用 ( 筆 類 、 紙 張 、 顏 料 等 )」,

此 研 究 與 湯 志 明 ( 2001) 及 林 秀 慧 、 林 敏 宜 及 王 美 晴 ( 1998)

所 提 出 的 論 點 不 謀 而 合 。 依 此 可 知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美 勞 區 採 開 放 式 教 學 活 動 、 提 供 開 架 式 的 筆 、 紙 張 、 顏 料 等 。 第 二 低 分 為 「 我 會 提 供 足 夠 的 空 間 設 備 , 以 便 放 置 班 上

的 繪 畫 作 品 」 此 題 與 Cooke, Cox,和 Griffin,( 1998) 提 出 的 觀 點 相 符 合 。 由 此 可 見 , 多 數 的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能 提 供 足 夠 的 空 間 設 備 來 放 置 幼 兒 的 繪 畫 作 品 。 第 二 高 分 為 「 我 會 將 美 勞 區 安 排 在 臨 近 水 源、光 線 明 亮 附 近 」,此 與 Cooke, Cox, 和 Griffin,( 1998) 提 出 的 論 點 一 致 。 顯 見 , 高 雄 市 公 立 的 幼 稚 園 大 部 份 將 美 勞 區 安 排 在 臨 近 水 源 、 光 線 明 亮 附 近 。

相 反 的,最 後 第 一 低 分 為「 我 會 在 美 勞 區 提 供 繪 畫 相 關 的 書 籍 供 幼 兒 翻 閱 及 操 作 」 題 , 研 究 者 推 論 , 可 能 原 因 : 高 雄 市 的 幼 稚 園 教 師 經 常 自 我 充 實 或 留 意 繪 畫 相 關 書 籍 , 亦 瞭 解 美 勞 區 放 置 相 關 的 書 籍 , 可 令 幼 兒 於 實 際 操 作 及 閱 讀 上 , 讓 幼 兒 的 生 活 體 驗 範 圍 隨 之 拓 展 。 最 後 第 二 低 分 為 「 在 我 會 定 期 記 錄 及 維 修 各 項 繪 畫 教 學 設 備 」 題 , 此 與 我 國 「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 1989) 之 教 學 設 備 原 則 相 符 。 顯 見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對 教 學 設 備 會 定 期 記 錄 及 維 修 。

綜 合 上 述,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美 勞 區 採 開 放 式 教 學 活 動 、 提 供 開 架 式 的 筆 、 紙 張 、 顏 料 等 。 並 將 美 勞 區 安 排 在 臨 近 水 源 、 光 線 明 亮 附 近 , 以 供 幼 兒 取 用 或 清 洗 時 的 方 便 , 另 外 也 提 供 櫃 子 、 桌 椅 等 硬 體 教 學 設 備 及 足 夠 的 空 間 設 備 , 以 便 放 置 班 上 的 繪 畫 作 品 , 並 且 將 繪 畫 相 關 的 書 籍 放 置 在 美 勞 區 提 供 幼 兒 翻 閱 及 操 作 , 對 於 各 項 繪 畫 教 學 設 備 亦 需 參 酌

「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 之 教 學 設 備 原 則 , 定 期 記 錄 及 維 修 。

二、高雄市公立幼稚園教師實施幼兒繪畫活動的困擾分析 與討論

本 問 卷 調 查 發 現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之 實 施 困 擾 較 低 。 在 三 個 困 擾 層 面 中 , 各 層 面 困 擾 得 分 以 「 教 學 設 備 」 層 面 的 困 擾 最 高,其 次 為「 教 材 編 選 」,最 後「 教 學 方 法 」。「 教 學 方 法 」層 面 之 困 擾 此 與 林 哲 誠 ( 1989)、 郭 金 蓮 ( 2004)、 李 駱 遜 ( 2004) 之 研 究

相 符 。 顯 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之 實 施 困 擾 以 教 學 設 備 層 面 感 受 最 深。「 教 材 編 選 」層 面 之 困 擾 與 許 君 良 之 研 究 相 同,由 此 可 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在 「 教 材 編 選 」 層 面 有 些 微 的 困 擾;「 教 學 方 法 」層 面 之 困 擾 與 吳 淑 蘭( 2006)的 研 究 一 致,由 此 觀 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繪 畫 活 動 在 「 教 學 方 法 」 層 面 沒 有 困 擾 。

(一)困擾之各層面的分析與討論

1.教 師 實 施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在 「 教 材 編 選 」 之 困 擾

教 師 實 施 幼 兒 繪 畫 活 動 在「 教 材 編 選 」之 困 擾 中,最 高 分 為 「 我 對 繪 畫 教 材 的 編 選 , 會 因 準 備 材 料 及 人 力 不 足 感 到 困 擾 」, 此 題 與 謝 宜 君 ( 2001) 及 吳 宜 蓁 ( 2007) 的 研 究 相 似 。 顯 見 ,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可 能 常 因 準 備 材 料 及 人 力 不 足 感 到 困 擾 。 第 二 低 分 為 「 我 對 繪 畫 教 材 在 自 編 時 , 因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感 到 困 擾 」 此 題 , 與 丘 永 福 ( 2002)、

許 君 良 ( 2004)、 李 坤 崇 ( 2005) 的 研 究 相 呼 應 。 由 此 可 見 , 高 雄 市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自 編 繪 畫 教 材 時 , 因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 使 其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產 生 困 擾 。 第 三 低 分 為 「 我 對 繪 畫 教 材 課 程 的 連 貫 上 , 感 到 困 擾 」, 此 研 究 與 蘇 振 明 等 ( 1999) 的 研 究 一 致 。 由 此 觀 之 , 高 雄 市 的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 雖 有 新 奇 的 繪 畫 教 材,卻 不 適 合 幼 兒,導 致 課 程 無 法 連 貫,為 此 感 到 困 擾 。

相 反 的,最 後 第 一 得 分 為「 我 對 編 選 繪 畫 教 材 時,會 因 協 同 教 學 之 意 見 不 一 致 而 感 到 困 擾 」, 此 題 與 楊 淑 坤 、 鄭 丹 雅 及 楊 淑 梅 ( 2002) 的 研 究 相 符 。 顯 示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兩 個 搭 檔 教 師 亦 因 教 學 意 見 之 不 同 使 得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感 到 困 擾 。 因 此 , 教 師 們 應 進 一 步 討 論 、 合 作 , 且 用 較 多 的 時 間 進 行 溝 通 , 使 教 學 團 對 隊 默 契 足 夠 , 如 此 對 於 協 同 教 學 才 有 正 面 的 助 力 。 倒 數 第 二 得 分 為 「 我 對 繪 畫 教 材 的 編 選 ( 或 取 材 ) 感

到 困 擾 」與 蘇 振 明 等( 1999)、李 忠 和( 2001)、謝 宜 君( 2001)、

丘 永 福( 2002)、林 鶴 貞( 2002)、陳 淑 連( 2003)、吳 宜 蓁( 2007)

等 研 究 相 似 。 顯 見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可 能 在 教 材 編 選 時 感 到 困 擾 。

等 研 究 相 似 。 顯 見 高 雄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可 能 在 教 材 編 選 時 感 到 困 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