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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綜合高中學制的興起與發展

本節主要在探討綜合高中學制的起源與發展,並藉由探討美國、

英國、日本及德國等教育先進國家的實施現況,做為國內目前綜合高 中實施情形的比較。我國綜合高中的學制則由民國七○年代即開始蘊 釀,從民國八十五學年度開始試辦,辦理過程有其特殊的背景因素,

概述之如下。

綜合中學之實施,在歐美主要國家早已普遍存在,其中尤以美國 和英國為盛。美國在 1991 年,就讀綜合高中的學生數佔 98.4%;在 學校數方面,也佔到 94.4%。英國綜合高中的情形,依 1988 年的教 育統計,在英格蘭地區,就讀綜合高中的學生數佔公立中學的 85.7

%,而威爾斯地區就讀綜合高中的學生數更高達98.3%。在日本綜合 高中的學生數約佔30%左右,目前還在加速增加中;德國在 1986 年 時,綜合中學佔 10%左右,約有 450 所。由此可見,美國和英國二 個國家,基本上都以「綜合中學」為其中等教育發展之基本型態,而 日本和德國雖仍非主流,但有日漸增加且更受到重視之發展取向。

一、美國辦理綜合高中之緣起與發展

綜合高中學制乃始於美國,因此了解美國綜合高中興起的歷史與 發展,有助於我國綜合高中學制之推展,茲將美國辦理綜合高中的經 驗與發展歷史敘述如下:

依據文獻資料分析,綜合高中一直是美國中等教育的主軸。1751 年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費城(Philadelphia)創設「文實中學」

(Academy)為其創始。此類學校在課程方面,除了傳統文法中學的升

學課程之外,亦強調職業訓練,以適應社會生活的需要。故文實中學 可以說是美國綜合中學的濫觴(李然堯,1998;Copa & Pease,1992)。

另外在倡導社會效能(social efficiency)的背景下,1913 年組成「中等 教育重建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Reorganization of Secondary Education),規劃中等教育的新方向,促使綜合中學正式登場。在 1918 年提出的「中等教育基本原則報告」(Cardinal Principles of Secondary Education Report)中,指出教育之目的乃在於找到個人定位與自我塑 造,以期望社會朝向更高的目標前進。課程規劃方面,著重於專業 (specialization)與統整(unification)的功能,前者是由個體和群體,在不 同職業與範圍裏盡其效能;後者可獲得共同的理念、思維形式與行 動,使社會更團結、合作。被後來學者廣泛的視為綜合中學的濫觴。

美國綜合中學的設立,乃基於時代社會經濟的發展,進行詳實的規 劃,以為準備將來繼續升學或就業之需。

1930 年進步教育學會(The Progressive Education Association)成立 了「中學與學院關係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Relation of School and College),並於 1932 年在全美進行著名的「八年研究」,建議中學擺 脫傳統刻版的課程模式,應在課程中留有較大的彈性空間,使之兼具 分化與統整的雙重功能。1935 年美國教育協會(The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成 立 了 「 教 育 政 策 委 員 會 」 (Educational Policies Commission),及表達一連串支持綜合中學的研究報告。

自 1930 年代初期以來,針對教育制度及課程等持續性的研究與 規劃,再次確定中等學校必須是綜合性的(comprehensive),並成為所 有青年人的監護人(custodian),課程分化為學術、職業及普通三大類 領域的教育理念遂逐漸成形。(Copa & Pease,1992)。1955 年,凱勒 (Franklin J. Keller)發表「綜合高中」一書,對綜合高中下了一個較為

明確之定義:綜合中學是意圖滿足所有年輕人所需之學校,亦即,學 校應毫無選擇的不分智力、能力、貧富及社會階層的的接納學區內所 有的年輕人。

1959 年柯南(James B. Conant)更指出綜合高中的目標在於提供普 及教育及良好的選擇性課程。並認為綜合中學不僅是推動國家民主的 動力,也是能真正照顧弱勢團體的教育制度;而且在因材施教的理念 之下,引導學生發揮潛能,以照顧好每一位學生為最終目標。亦唯有

「 廣 域 的 綜 合 性 」(widely comprehensive) 才 能 達 成 前 述 之 理 想 (Conant,1959)。1967 及 1968 年柯南(James B. Conant)相繼發表「綜 合 高 中 - 對 有 興趣 民 眾 的 第 二 次報 告 」(The secondary report to interested citizens) 與 「 綜 合 高 中 - 一 個 理 想 的 挑 戰 」 (The Comprehensive High School:The Challenge of an Ideal),再三強調綜 合高中應為所有公民提供普通教育,學校應兼顧優秀之學術領域的教 學及第一流的職業教育,使學生依其性向、能力自由選擇,進而讓來 自 不 同 背 景 的 學 生 彼 此 學 習 如 何 共 同 相 處 , 以 促 進 社 會 融 合 (Conant,1967)。

1972 年布朗(Frank Brown)發表「綜合高中新方向」(New directions For The Comprehensive High School)指出,現化綜合高中必須包含三 大課程:一是為升學的學生準備強勢之學術課程;二是規劃可培育學 生就業之課程;三是為培養所有學生之基本能力,設計有效的技巧課 程。並建議採技術混合式活動來達到真正的綜合,亦即學校應完全平 等地適應所有不同能力學生的需求,強化高中教育與社會的互動。因 此,在實際作法上,即減少必修課程、增加選修課程,使學生擁有高 度自主權;此外,亦應加強融合社區資源,使學校不僅提供社區更廣 泛的需求,也使社區中的企業與文化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的延伸,雙方

互蒙其利(Brown,1972),綜合高中在 1960 及 70 年代及至今持續發 展的(李然堯,1998)。

美國為發展符合二十一世紀所需要的高中並提高美國高中的水 準,聯邦教育部在1996 年推出了「美國新高中」(New American high schools)的計畫。其主要的內涵在提昇美國高中的學業標準以及為學

由上表的分析可知,我國在推動綜合高中時,由於各校缺乏轉型 經驗,對於課程發展、學校行政配合與學生評量等,均缺乏明確的目 標與方向,因此我們應當學習教育先進國家的辦理經驗,吸收其優 點,改善各校的實施成效,以落實綜合高中的精神(吳天方、林金聖,

2003)。

綜合中學創始於美國,迄今已有百年歷史。目前我國綜合高中的 學制大多是仿效美國的做法。美國的各種高中學制歷經百餘年的發展 之後,已整合為美國新高中;其課程精神與國內學者所提倡的中間型 課程頗有異曲同工之妙。在強調學生學習自主與適性發展的教育潮流 下,可以預期的是,我國現行的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及發展中的綜合 高中的學制在若干年之後,也將會考慮以中間型課程為其發展之趨 勢。

二、英國辦理綜合高中之緣起與發展

英國的綜合高中學制起步較美國為晚,約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 後,由原先的三種分立學制融合成綜合中學,茲將其發展歷史敘述如 下:

英國因受到民主政治與工業革命的影響,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亦開始積極發展綜合高中。1945 年,進一步確定中等教育制度分為 三種類型:

(一)文法中學(grammar school) (二)技術中學(technical school) (三)現代中學(secondary school)

而 英 國 第 一 所 綜 合 高 中 也 是 在 此 時 誕 生 -1945 年 溫 米 爾 (Windermere)通過一所將文法中學改辦綜合高中的個案。1956 年貝德

利(Robin Pedley)發表「綜合教育新路徑」(Comprehensive Education:

A New Approach)一書,主張人人除了應接受免費中等教育的權力之 外,也都應有相同機會接受綜合形態的學校教育。也就是說,教育不 再只重視公平開放的入學機會,還強調入學之後的過程(process)和內 容(concept)的均等,希望能兼顧「正義」(justice)和「公平」(equity) 的原則。因此,為配合產業經濟發展、減少社經階級差異、促進社會 階級流動,並達成發展個人潛能等目的,改組綜合中學成為一股不可 遏抑的風潮。

1957 年是綜合中學發展的關鍵。其形有二:一為新建學校,招 收十一到十八歲的學童,採行一貫制(all though)模式,學校規模較 大;另一為改組而成,由人口激增的新市鎮-萊斯特邵(Leicestershire) 試辦「二級制」(two-tiered system)綜合學校,其作法是改現代中學為

「中學」(high school),招收本地十一歲兒童;改文法中學「高中」(upper school),招收十四歲兒童;這種方式乃於舊有學校中,在有效運用既 有教育資源的情況下進行改革,既經濟又實惠(王承緒等主編,民 81)。1955 年教育部長艾克利斯(David Eccles)聲稱:綜合中學的實驗,

僅能不與任何現存學校對立的前提下才可批准,而且學生數必要超過 兩千名;1958 年又更進一步發表「全民接受中等教育:新趨向」

(Secondary Education for all :A New Drive)白皮書,重申文法中學的決 心。但諷刺的是,綜合中學卻在此時逐漸擴張,至 1962 年已有 152 所(李然堯,1998;吳敏華,1997)。

在1965 年到 1988 年期間,綜合中學已發展成英國中等教育制度 的主流,並且持續擴張。1965 年工黨政府發布 10/65 通諭(Circular 10 on 12 July 1965),要求地方教育局在一年內重新規劃學校組織型態,

提出改組中等學校成為中等學校之相關計畫,並結束「11+考試」。

而綜合中學的籌設,即成為工黨最主要的教育政策。1965 年只有 262 所綜合中學,佔總學生數的8.5%,至 1968 年增加為 748 所,學生數 已超兩成。到 1970 年已有佔總學生數 32%的一千二百多所綜合中 學,至 1974 年已成長一倍有餘。可見,時勢所趨,已非人為手段可 以壓制的。至1977 年綜合中學學生已佔中學生總數約 80%(王承緒等 主編,1992;Ken Fogelman,1988)。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al Reform Act 1988)的誕生,

對綜合中學而言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其主要內容有:

( 一 )國 定 課 程 (National Curriculum)- 包 含 「 核 心 課 程」 (core subjects)和「基礎課程」(foundation subjects)。

(二)統一考試。

(三)更開放的入學機會,確保家長選擇權。

(四)消弱地方教育當局權力。

(五)成立城市技術學院(City Technology Colleges)及城市工藝學院 (City Colleges for the Technology of Arts)。

1992 年政府發表教育白皮書「選擇與多樣性-學校的新架構」(the White Paper-Choice and Diversity:A New Framework for School),更 確定綜合中學的蓬勃發展。在 1996 年英格蘭地區,就讀綜合高中的 學生數已佔公立中學的86.8%,威爾斯及蘇格蘭地區之公立學校已全 部是綜合中學(李然堯,1998)。

英國的學制是歷經波折,才從原來的三類學校分立制,轉型而成 綜合中學。綜合中學融合了三類學制的優點,糢糊了三種學制的藩 籬,而為了打破國內目前精英教育的迷思,則借用英國綜合高中的經 驗與理念,做為我國辦理綜合高中的參考。

三、日本辦理綜合高中之緣起與發展

日本為亞洲地區先進的已開發國家,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也多跟 隨日本的模式演變,因此日本的教育學制也有許多值得我國借鏡之 處,茲將日本綜合高中學制的發展敘述如下:

日本為亞洲地區先進的已開發國家,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也多跟 隨日本的模式演變,因此日本的教育學制也有許多值得我國借鏡之 處,茲將日本綜合高中學制的發展敘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