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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網球運動簡介

一、網球運動的起源

網球運動之起源,事實上已難考究,然而大多數的歷史學家都認同,最早應 追溯至十三世紀,法國貴族出現的一種稱為“Le Jeu Du Paume”的遊戲,Le Jeu Du Paume-The game of palm(手掌的遊戲),是一種在室內進行的擊球遊戲,最初是 以手掌擊球,但很快的就被球拍所取代。這項比賽直到十七世紀初,法國巴黎有 了數以百計的球場後才逐漸普遍流行,不過由於快速的成長,也造成賭博的介入,

使得 Le Jeu Du Paume 被禁止於公共場所,由於被限制,因此只侷限於貴族才能從 事這項運動。不過,經由不斷演進,今天我們熟知的網球(court tennis,當時法國 對網球運動的稱呼),Le Jeu Du Paume 可說是網球的始祖(巫宏榮,2004)。

西元 1873 年,英國人溫飛爾上校將網球帶回英國後,才使得網球得以再次盛 行,他將網球運動由室內大廳改到室外草地舉行,稱為草地網球(lawn tennis),

當時的球場的形狀不像今日這樣,而是類似沙漏計時器那種兩頭大、中間細的葫 蘆狀。西元 1875 年,全英槌球(Croquet)俱樂部將其所屬之一的球場供此種運動 之用。同一年,主持英國舊式槌球的馬利里本(Marylebone)俱樂部還為這種新興 運動草擬了一份比賽規則(賴永倉,2002)。

三年後,白理奇女士將網球帶回美國,且在各種不同的場地上舉行比賽,於

是草地網球漸漸地由硬式網球來取代。西元 1900 年,網球運動在美國人克里斯麥 克林的推動之下,讓網球更具現代化,由溫文儒雅的運動變成活潑、緊張、刺激 的運動。這種美式網球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 tennis,即「硬式網球」(賴永倉,

2002)。

二、我國硬式網球發展介紹

台灣網球雖然起自日據時代,由日本人引入台灣,但當時所使用之網球為日 本人所發明之軟式網球,不是今日國際上所承認之硬式網球。因此硬式網球的推 行可以說是始於台灣光復之後。台灣光復後,網球運動人口逐漸增加,省市才有 網球組織的成立,台灣最早的網球組織為網球委員會(軟網為主),第一任主任委 員為孫連仲將軍,總幹事則先後為林朝楚先生、高登科先生以及施教松先生,當 時主要的工作是積極興建網球場,包括台北市新公園網球場四面(後來被台北市 市長高玉樹所拆除,才有之後的市立網球場)、愛國西路網球場等。西元 1956 年 我國網界人士曾向國際網球總會(ITF)報名參加台維斯杯,但因非會員國而未被 接受。西元 1967 年為參加國際網球運動,以人民團體方式成立「中華全國網球委 員會」推選第一任主任委員吳幼林先生,總幹事為張彼德先生,當時還曾邀請阿 許(Arthur Ashe)前來舉辦表演賽。第二任主任委員為蔣堅忍將軍,總幹事為其公 子蔣德信先生,當時為推展國內網球運動還組織了克難網球隊,男子隊有林永源、

唐福順、李瑞祥、干文弘、張甘澍、徐國雄等;女子隊有劉香谷、詹秀棉和劉玉 蘭,每天上午六點到八點在聯合網球場(COSMO)練球。西元 1970 年 7 月 8 日 國際網總會員大會經過表決,以 172 票對 53 票通過我國申請入會案,會名為「中 華民國網球協會」(Republic of China Tennis Association, R.O.C.T.A.)。而得以參加 了第一次台維斯杯,由唐福順、林吉元、李穗昌、林金銅代表參加對抗越南;以 及由張晴玲、詹秀棉、劉玉蘭代表參加於南非舉行的第十屆聯邦杯(中華民國網 球協會,2006)。

西元 1973 年 3 月,各單項運動組織全國劃一,「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正式成

立,第一任理事長由中船董事長王先登先生擔任,總幹事先後為孫必勝先生和陳 哲夫先生。西元 1977 年 11 月主辦「中華民國極限國際職業網球錦標賽」。開啟了 我國舉辦職業網球賽的歷史,也在這個時期(西元 1979 年 11 月)由巫長榮和許 晃榮兩位選手在關島經過馬拉松式的比賽,以三比二擊敗泰國為我國贏得台維斯 杯的第一場勝利。而台灣省網球協會也在同年成立,至今始終都由馬幹先生擔任 會長(中華民國網球協會,2006)。

西元 1981 年中視公司總經理梅長齡先生接任第三屆理事長,總幹事為王世正 先生,而同年 7 月 8 日的國際網球總會年會中,通過比照奧會模式我國會名改為

「中華台北網球協會」(Chinese Taipei Tennis Association, C.T.T.A.)。西元 1983 年 2 月梅長齡先生過世,由鍾湖濱先生接任理事長,這個時期是國內網壇蓬勃發展的 一段時間,民國 1982 年 7 月胡娜在美國參加聯邦杯時,投奔自由更掀起了高潮,

國內主辦的國際職業賽也在此時由男子組改為女子組,配合當時女子網球運動的 興盛(中華民國網球協會,2006)。

由於早期網球一直被認為是貴族化的運動,雖然有熱心網球的人士大力倡導

,但並未隨經濟蓬勃而普及化,球員球技的進展也未臻理想,一直到西元 1962 年,

美國國務院派遣名教練萊利赫爾(Larry Hall)來台指導,他強調以強勁有力之發 球配合上網截擊、底線抽球及以攻為守之新戰法,而美國國務院也一再選派男女 職業好手來台表演,使喜愛網球之人士大開眼界,對提升國內網球水準產生巨大 之影響(許樹淵、張思敏、張清泉、田文政,2000)。

我國在網球運動的推展上,比歐美國家落後許多,但是藉由前輩蓽路藍縷的 拓展,加上國內經濟之進步,已漸迎頭趕上。演變至今,隨著國內好手在國際舞 臺上嶄露頭角,也使網球成為我國在國際各項體育競賽中備受視。期望藉由回顧 過去前輩所留下的輝煌成果,再加上國內軟硬體設施及運動技術不斷進步的情形 之下,選手能繼續在國際競賽舞臺中為國爭光,進而促進國際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