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一節 質性的研究的概述
質性的研究是指任何不經由統計程序或量化程序所產生的研究結果的方法。
它可以用來對人的行為、組織運作、社會運動或人際關係的研究。邱秀霞(2002)
認為質的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是指研究者針對自然發生的現象或事件,進行 系統性的觀察或紀錄,將所得的資料再加以分析整理,並將結果加以歸納、敘述 的一種研究途徑。
傳統上,量的研究僅選取其中某些變項,進行操弄與分析,如此分割變項、
孤立變因及偏重數量處理的方式,有它的基本限制,常常忽略了受試者的主觀意 義的建構與詮釋的歷程,質性的研究就能補足量的研究的缺失。
研究者針對研究目的,將質性的研究方法運用在研究網球運動教練的領導行 為、任務、目標、訓練方法、管理方法及帶隊過程相關問題上。研究者欲以在自 然情境觀察之所得,輔以對網球教練的訪談,再加上資料的蒐集、分析來深入了 解上述之問題。
一、質性的研究之相關文獻
Neuman(1997)指出:「質性的研究是一種避免數字、重視社會事實的詮釋。」
質性的研究所適用的情境,根據簡春安與鄒平儀(1998)等人的觀點,認為以下 五種情境較適合運用質性的研究方法:
(一)進入較不熟悉的環境。
(二)當研究情境較不具控制或權威。
(三)研究的概念與理論仍在初步的建構中。
(四)強調被研究者的經驗對研究結果詮釋之重要性。
(五)為了界定新概念或形成新的假設。
因此,質性的研究可以使研究者針對其所選擇之研究主題做深入、詳盡的探 索,並且可以避免預設立場限制了研究者的視野,對於新觀點的發現也能隨時調 整並自我省思。
二、質性的研究的步驟
質性的研究的研究過程是非常彈性的,沒有固定的程序,也沒有一種唯一的、
正確的方法。邱秀霞(2002)依據眾多學者的見解,將質的研究的研究過程,分 為以下六個階段:
(一)界定研究問題
一般質性研究都強調在自然情境中做持久的觀察,以便了解研究對象的 觀點,進而澄清並界定研究問題。研究者必須注意研究問題和相關理論的關 係,研究者雖然有個人的研究興趣與理論的偏愛,但是真正確定的研究問題,
卻是要在研究的過程中慢慢呈現的。問題突顯出來後,研究者要仔細思考其 研究的可行性,例如:問題是否容易進行?需使用哪些研究方法與技巧?與 哪些人有關?情境的特質為何?研究者需思考這些問題,使問題更明確。
(二)研究場地的選擇
質性的研究通常是針對某一個「個案」做長期的研究,而這個「個案」
通常是指某個研究對象、研究場所或是自然的情境,研究者需依研究目的和 研究問題來選擇研究場所和對象。
(三)進入現場並維持關係
質性的研究者並不是一開始就很容易的進入研究現場。研究者需要和研 究對象磋商,以進入研究現場,而逐漸獲得研究現場人們的信任和合作。
(四)資料蒐集與檢核
質性的研究的主要特徵之一是,資料的多元化和豐富性。蒐集資料的主 要方法有長期觀察、無結構性訪問、半結構式訪談、深度訪談和文件分析等,
更可以利用錄音(影)、照片、田野記錄等方式紀錄參與者的語言、交談、行 動和態度。
蒐集到的資料必須加以檢核其正確度,策略有:1.多利用幾種檢核的方 法;2.從不同的來源蒐集資料,相互校正;3.反省自己的思想背景,去除偏見;
4.多方尋找否定、反面的證據。
(五)資料分析與整理
在質性的研究中,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其方式包括:
1.重複閱讀已蒐集的資料;2.追蹤主題、預感、解釋和概念;3.尋找資料中呈 現的主題;4.建構分類的架構;5.發展概念和理論主張;6.閱讀文獻以發展分 析的概念;7.將資料整理,發展成為一個故事的情節。
(六)撰寫研究報告
研究者在觀察、訪談時所做的紀錄,都可以成為報告的初稿,無論決定 形式、選擇用語、形成概念或理論,都是在呈現資料。而且撰寫研究報告也 不一定要在最後的階段,在進行研究中,研究與撰寫是可以同時並行的。
三、採用質性的研究的理由
質性的研究的重點在於描述、了解現象的本質,研究者不需透過實驗處理或 統計程序來求出結果。研究者必須親自深入現場,接觸被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互 動,以獲取資料,並輔以資料的蒐集與分析,針對研究問題加以闡明,來達到研 究的目的。本研究採用質性的研究的理由為:鑒於國內有關教練的領導方面的研 究大都採取量的研究,採取質性的研究尚未普遍。此外,受訪者皆有實際帶隊的 經驗,且有自己的心路歷程及成功的過程,因此更值得去做深入的探討,以符合 學者所述研究的概念與理論仍在初步的建構中、強調被研究者的觀點對研究結果 詮釋之重要性與可界定新概念形成或形成新的假設的適用質性的研究之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