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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我國近十年來,高等教育政策採取的措施是將符合改制的專科學校升格為「技 術學院」,並放寬大學的增設,特別是優先考量四年制技術學院的申請,高等教育 由過去的「政府管制」走向「放寬政策」,此一政策的改變,造成高等教育的迅速 擴充,導致高等教育品質有下降之虞。為了維持及提昇大學的教學水準,教育部 乃於2003 年提出「大專院校暨研究所退場機制」之政策,欲從評鑑及退場機制的 制訂來平衡高等教育量的飽和,進一步求質的提升,以追求學術卓越。2006 年教 育部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95 年度大學校院系所評鑑,而評 鑑結果於2007 年 6 月 15 日出爐。此次評鑑受評的有 17 所教育、藝術、體育類大 學校院,在362 個受評系所中,計有 279 個系所「通過」,占 77.07%;71 個系所

「待觀察」,占19.61%;11 個系所「未通過」,占 3.04%(王保進,2007:12)。

在該次受評的 17 所大學校院中,與音樂相關之系所計有 26 個,其中有 20 個系所「通過」(占77%),4 個系所列入「待觀察」名單(占 15%),2 個系所被 評為「未通過」(占8%)。研究者所服務之單位,於 2006 年 8 月 1 日由師範學院 音樂教育系轉入人文學院並更名為音樂學系,並於2006 年 12 月接受教育部評鑑,

結果被列為「待觀察」名單。依教育部之規定認可結果為「待觀察」的系所一年 後必須接受「追蹤評鑑」,「未通過」的系所則應接受「再評鑑」。若再未通過,則 得面臨減招或停招的命運,此舉對這些於大學校院的辦學,無疑是一次嚴厲的考 驗。2008 年 9 月下旬起,評鑑中心將再展開 82 個系所的追蹤評鑑及再評鑑實地 訪評作業。研究者希望藉此研究能協助本系在有限的時間內,就評鑑中建議本系 應改進的重要事項尋謀改善策略,以利於追蹤評鑑獲得通過,此為本研究動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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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學評鑑已經成為國際高等教育趨勢,近幾年我國高教已陸續進行評鑑工 作。又找尋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內,發現以「大學評鑑」為關鍵字去搜尋之相 關論文約有29 篇,但以「系所評鑑」為關鍵詞查詢之論文只有 3 篇如呂世偉(2007)

「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委員專業能力與專業表現之研究」、藍婉心(2006)「高等教 育評鑑對我國學術自由之影響-以 95 年度系所評鑑為例」、陳信翰(2007)「我國 大學校院系所評鑑之後設評鑑研究」是以「系所評鑑」為研究對象的文獻,其他 相關研究甚少(詳如附錄一),這32 篇並沒有針對單一系所評鑑及評鑑後因應改 善之研究,希望藉此研究能為後續接受評鑑院校之系所有所貢獻,為本研究動機 之二。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本研究依據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提出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評鑑之現況。

二、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因應教育部95 學年系所追蹤評鑑,不同性別學生就 建議改善事項瞭解程度之差異情形。

三、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因應教育部95 學年系所追蹤評鑑,不同成員類別就 建議改善事項瞭解程度之差異情形。

四、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因應教育部95 學年系所追蹤評鑑,教師及學生就建 議改善事項瞭解程度之差異情形。

五、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不同性別學生就意見調查之差異情形。

六、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不同年級學生就意見調查之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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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探究台東大學音樂系老師意見調查之瞭解情形。

依據前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下列研究問題:

一、不同性別學生在「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的瞭解程度為何?

二、不同年級學生在「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的瞭解程度為何?

三、師生在「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的瞭解程度為何?

四、不同性別學生在「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的瞭解程度為何?

五、不同年級學生在「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的瞭解程度為何?

六、師生在「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的瞭解程度為何?

七、不同性別學生在「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的瞭解程度為何?

八、不同年級學生在「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的瞭解程度為何?

九、師生在「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不同性別學生在「研究與專業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一、不同年級學生在「研究與專業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二、師生在「研究與專業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三、不同性別學生在「畢業生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四、不同年級學生在「畢業生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五、師生在「畢業生表現」的瞭解程度為何?

十六、不同性別學生的意見調查之差異情形為何?

十七、不同年級學生的意見調查之差異情形為何?

十八、音樂系教師的意見調查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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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在前述各節及本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概念有:大學音樂系所、大學評鑑及評 鑑五項指標。分別界定如下:

一、大學音樂系所 

大學音樂系所,係指依「大學法」規定,所設立之可授予學士以上學位的公 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不包含專科、軍警校院、及空中大學內所設置專門培育音 樂相關人才之系所;本研究所指之大學音樂系所係指國立台東大學音樂系。

二、大學評鑑 

高等教育評鑑意旨評鑑團體(單位或組織)依據客觀的標準與公正的方式,

蒐集並分析相關資料,進行評鑑高等教育的品質,以達成高等教育品質的保證與 維持。本研究中「高等教育評鑑」與「大學評鑑」其意涵大致相同。大學評鑑的 類型,可分為綜合評鑑及學門評鑑兩種。前者係以整個學校為評鑑對象,評鑑的 重點在於學校的教育目標、教學過程及教育成果;後者則以特定之學門、系所為 評鑑對象,使用專業的標準來評量其符合程度。九十五年度大學系所評鑑是以學 門為分類單位,故本研究所指的大學評鑑是指學門評鑑。

三、評鑑五項指標 

95 年度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內容與標準涵蓋「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課程 設計與教師教學」、「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研究與專業表現」、及「畢業生表現」

五個評鑑項目,做為學門相關系所進行自我評鑑之依據。此次設計是強調系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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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統整性之取向,採標竿方式設計評鑑項目。僅就評鑑五個項目設計之內涵簡單 說明如下:

(一)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

系(所)根據校務整體發展計畫設立,並明確界定設立宗旨與目標。同時,

系所有建立自我改進制度,能根據相關資訊,發現本身的優勢、劣勢、威脅、機 會,以訂定與修正具有特色的系(所)發展計畫。

(二)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

系所根據設立宗旨與目標,規劃統整的課程架構,包括通識素養、基礎學科、

專業知能。課程設計涵蓋理論與實務課程,且全體系所教職員與學生瞭解課程重 點及實施的方式。為達成目標,系所聘有充足的師資,學生能夠瞭解教師教學目 標與內容,系所提供教師專業成長管道與措施,並協助教師根據學生的教學回饋 意見,改進教材教法,以提升教學品質。

(三)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

系所開課能滿足學生學習需求,並鼓勵學生參與校際及國際學習活動。學生 學習所需之軟硬體設施充足,且有完善之維護措施;同時,提供包括入學與畢業 資格、學習過程、獎助學金、工讀等行政服務,以及學生會運作、導師制、生涯 發展諮詢等學習支援。另外,教師教學能協助學生有效達成教學目標、根據學生 教學意見反應進行改進、增加學生學習之廣度與深度,也能提供課外學習指導或 諮詢。

(四)研究與專業表現

系所教師之教學、研究與服務的專業表現,符合高學術品質的標準,包括系 所整體表現與師生個人表現二方面。系所有整體的研究與專業發展計畫,整體教 師之研究與專業表現的數量與品質均佳,以及參與產、官、學界及社會服務,並 培育出高素質的博碩士畢業生,展現系所之學術競爭力。

(五)畢業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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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畢業生之專業能力符合系所設立目標的期望,在升學與就業方面均有良 好表現,以及畢業生對系所具有良好的滿意度。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中所界定的研究範圍係以國立台東大學音樂系專任教師及音樂一、

二、三、四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限制 

(一)就研究樣本而言

本研究僅以台東大學音樂系專任教師及音樂一~四年級學生為研究樣本,故 而研究範圍限於台東大學音樂系專任教師及音樂一~四年級學生,其結果不推論 至其他地區。

(二)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主要採用問卷調查為測量工具輔以訪談意見調查,研究者於施測過程 中已儘量採取中立、客觀、審慎的態度施測。然而,在受試者填答過程中,可能 受到情緒、認知、環境等因素影響,故在問卷內容解讀上有所差異性,故受限於 受試者作答意願、自我防衛及自我期許等因素所影響,因此在研究結果應有其誤 差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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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檔中 大學音樂系所評鑑之研究 (頁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