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高雄市與台東縣國民小學家長對其子女教育期望、工作時間 與參與學校行為之情形,並探究家長教育期望與工作時間對參與學校行為的關連 程度,期藉由本研究結果促使學校更加重視家長參與學校行為,並提升家長參與 學校行為的程度。在本章的第一節部分,主要說明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於 第二節說明本研究之待答問題,於第三節則對本研究之相關重要名詞做釋義,最 後於第四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限制,茲分述於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孩子自從呱呱落地後,家長就扮演著兒童的第一位教師,對兒童成長過程中 的身心發展、人格養成以及在知識的啟蒙上都有十分深遠的影響(Berger, 1991),
由此可知,孩子一出生的教育責任是落在家長身上的。在《說文解字》中對「教 育」兩字的解釋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養子使作善也」。在孩子的 成長與學習過程中,家長的教養方式、態度與信念,對兒童的行為、情感、人格 發展、社會化等方面也都深不可測的影響力(洪麗玲,1999),且在教育子女、
引導孩子正確學習與成長,是家長的責任也是應盡的義務(王家通,1992)。
在我國憲法中對於父母教育權並沒有規定,然而在我國《民法》第 1084 條 中則有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 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與義務」,兒童 就讀國小階段還是未成年子女,所以家長參與子女的學校學習活動應是該盡的義 務與責任。但在過去一般人的觀點中,都認為家長的教育權限應僅限於家庭教 育,在學校教育的部分則是國家與學校的權限領域,認為學校教育是國家與學校 的工作,家長無權參與或干涉(薛化元、周夢如,1997)。於是,當政府於民國 五十七年開始施行九年國教時,許多家長在等到孩子入學讀書後,就將教育的責 任轉嫁給學校與教師,除了當時的傳統觀念外,加上那時期家長教育程度普遍不 高,以及東方自古尊師重道的觀念,家長視教師為崇高、不可侵犯的角色,家長 的角色多處於配角,甚少參與學校行為,在此時期學校和教師為主導教育的主體
(張彥婷,1999)。
在美國的社會中,「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觀念發軔於十八世紀初,當時開 始有為了子女的學習與成長所組成的家長集會或活動之進行(李明昌,1997;歐 陽誾,1989),等到了 1960 年代更備受重視,近年來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推展更
受到各方的矚目。而「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在台灣也如美國一般,慢慢地備受重 視,台灣在八十八年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了教育基本法,其中第八條第三項明 示:「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至此,家長教育 權也開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與保障,企圖透過家長的參與和選擇,監督學校的 行政運作,提升學校的辦學品質(楊巧玲,2001)。而教育部在八十七年九月三 十日公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九年一貫課程)的產生,希 望學校結合社區發展,也開始讓家長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學校、參與學校;家長從 以往的配角,開始轉變在學校中原有的地位。縱使家長開始參與學校教育行為 後,然而一些研究中,仍會提到家長和教師或學校之間存在問題或是可能產生不 愉快的狀況(李明昌,1997;吳清山,1996;周愫嫻,1996;洪福財,1996;Comer
& Haynes, 1991,Davies, 1987)。但不容否認的,在很多的相關研究均指出家長參 與能促進子女的教育成就,同時對學校也有實質的助益,西方的一些學校與家庭 合作模式也逐漸發展成為由家長任校董,監管所有校政及決策的高度參與模式
(沈雪明,1995)。所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庭與學校應該緊密的結合,透 過家長和學校之間的合作互動,才能讓孩子有健全的人格發展(歐用生,1994)。
在過去研究中不乏家長參與的相關研究,大多較偏向瞭解家長參與學校的態 度或影響因素,在研究對象方面大多也是針對西部的家長或教師作為意見諮詢者
(方慧琴,1997;佘豐賜,2002:林美惠,2001;林雅敏,2002;林淑娥,2003;
洪麗玲,1999;張明侃,1998),研究者試圖想瞭解現今家長參與學校行為的現 況為何?高雄市與台東縣之間是否會因為城鄉因素而家長參與的面向有所不 同?不同的背景變項中的家長是否在家長參與的層面上有所差異?為本研究之 研究動機之一。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目的大多都是希望可以給自己的子女擁有最好的成長 環境,協助他們並與他們一起成長,並且希望他們在學業或其他表現方面上均能 有良好的展現。家長教育期望(educational expectation)可以反映出家長對教育內在 價值與外在效用的認知,而使子女知覺後形成自我概念,進而影響其學習成效(侯 世昌,2002)。所以家長通常也會因為教育期望的高低而影響其在外顯的行為表 現上。當家長對子女抱持愈高教育期望,對子女的學業會愈關心,表現在子女教 育參與行為也會相對積極(林義男,1993)。國外學者 Fedirko(1994)也曾指出 重要他人的期望會對孩子的學業成就、人格特質、自我概念、成就動機與職業選 擇有所關連,家長教育期望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在台灣傳統社會中「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根深蒂固想法之下,家長 對子女的學業要求甚高;近年來,在經濟起飛與升學主義掛帥的加溫影響下,家 長更期望自己的子女能有更高人一等的成就,對子女的教育期望也相對更加提
昇。在本研究中亟待瞭解現今家長的教育期望觀點,以及高雄市與台東縣家長之 教育期望是否會因為城鄉因素而有所不同?而不同背景之家長的教育期望是否 差異,而此差異是否與家長參與學校行為有所關連,乃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在許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研究報告中,都說明了家長的時間不夠、無法配 合學校活動時間,是家長參與程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李志成,1997;侯世昌,2002;
許水和,2001;張明侃,1999;歐陽誾,1989)。十六世紀時 Martin Luther 曾說:
「大多數家長不知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即使知道其重要性,也不知道如何去指導 他們;即使知道指導子女的恰當方法,也沒有時間去進行指導工作」(引自林玉 体,1985),可見時間要素是很重要的一環,若是家長從事較為忙碌的工作,可 能即使想關心孩子或參與學校行為也因限於時間因素無法達成,此為多數研究中 影響家長參與學校的重要影響因素。是故,研究者想探究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 過程中,是否時間因素為重要影響的中介變項,亦或是教育期望為影響家長參與 學校行為的重要中介變項,此乃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之三。
藉由瞭解過去家長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狀況,不免看出現今 家長對其子女教育期望之深深殷切,對子女的教育環境也十分重視,期待子女能 在最好的教育體系中學習與成長;可惜的是,在現今工商業社會中,家長為了讓 孩子擁有更好的未來,工作庸碌成了現今社會中的一大趨勢,然而這或許成為家 長對子女的教育期望下的另一個無奈,進而影響家長參與學校活動、陪伴孩子一 同學習成長的機會。因此,研究者試圖在本研究中藉由文獻探討與問卷調查的方 式,來探析瞭解家長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的現況及其之間的關連 程度。
第二節 待答問題
根據本研究背景與動機,提出本研究目的為:瞭解高雄市與台東縣國小家長 之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之現況及瞭解不同背景之國小家長在家長 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上的差異情形;而後探析國小家長之教育期 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之關係,並根據研究結果,提供未來提升家長參與 學校行為的努力方針。
根據本研究目的,本研究之待答問題為:
一、高雄市與台東縣國小家長教育期望現況為何?
二、高雄市與台東縣國小家長工作時間現況為何?
三、高雄市與台東縣國小家長參與學校行為現況為何?
四、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家長在教育期望中是否有差異?
五、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家長在工作時間上是否有差異?
六、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家長在參與學校行為中是否有差異?
七、國小家長的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家長參與學校行為之間的影響關係為 何?
第三節 重要名詞釋義
壹、國小學生家長
本研究將國小學生家長定義為在高雄市及台東縣公立國小當中,於九十四學 年度有子女正就讀國民小學一年級與三年級之學生家長。
貳、家長教育期望
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期望高低會影響其表現在外顯的行為模式上,也可能成為 影響家長參與學校行為的多寡,在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期望方面可以分為學業方面 的期望、品行方面的期望、人際方面的期望以及未來成就方面的期望(林淑娥,
2003;侯世昌,2002),本研究參酌過去研究將家長教育期望定義為兩大方面:
(一)學業、成就期望:係指在學校的學業成績與未來升學期望等等,(二)品 德、人際期望:係指品行、德育以及人際互動、交友方面等期望。其操作性定義 為研究者自編「國民小學家長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調查問卷」第 一部分選項中,分數越高,代表家長期望越高。
(一)學業、成就期望:係指在學校的學業成績與未來升學期望等等,(二)品 德、人際期望:係指品行、德育以及人際互動、交友方面等期望。其操作性定義 為研究者自編「國民小學家長教育期望、工作時間與參與學校行為調查問卷」第 一部分選項中,分數越高,代表家長期望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