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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線對稱教學理論基礎

第二節 線對稱教學理論基礎

壹、 「線對稱」概念的意義

「對稱」具有相稱、均齊、均整的意思。對稱包括點對稱、線對稱、面對稱,

一般所謂的對稱圖形大部分是指線對稱圖形,也就是對稱中心為一條直線。所謂 線對稱圖形是以「一條線」為基準,在線的兩側方向以「等距離延展開」,兩側 所形成的圖形須形狀與顏色相同,可稱為「線對稱圖形」或「軸對稱圖形」,此 為基準的線可以是鉛直、水平或傾斜任一角度(傅銘傳、林品章,2001,2002)。 可以對摺方式來看這兩個全等的部分,若可以彼此完全疊合,此圖形就是「線對 稱圖形」;反之則否。

就數學上線對稱圖形的意義,可分別以兩種方式來闡述:

一、 幾何學上的定義(直觀的概念)

(一)在一個圖形的內部,可以找到「一條直線」,此線恰可將圖形平分成 顏色、形狀、大小、面積⋯⋯等組成條件皆相等的兩半。

(二)在其中一半的任何點、任何邊、任何角,恰好都可以在圖形的另一半 內,找到與其相對應的對應點、對應邊、對應角。

(三)將線對稱圖形平分成可重合之兩半的直線,稱為此線對稱圖形的「對 稱軸」。在對稱軸的兩邊所互相可疊合的點,叫做「對應點」;同理,在 對稱軸的兩邊所互相可疊合的邊,叫做對應邊;在對稱軸的兩邊所互相

可疊合的區域,叫做「對應區域」……。而在對稱軸上的點之對應點即 為其本身,則此圖形就可被稱為一「線對稱圖形」。

(四)各組對應點間所連成的直線段,會被對稱軸「垂直平分」。

(五)對稱軸可鉛直、水平或傾斜任意角度,如下圖所示。

圖 2

對稱軸通過圖形內部

二、 操作型定義

(一)若一個圖形可以沿著某一條直線被對摺,使線的兩側之圖形完全重合,

則此圖形即為相對於此摺線的對稱圖形,又簡稱為「線對稱圖形」,這 種檢查的方式可稱為「摺紙試驗」、「對摺試驗」(姚孟嘉,1988,1989;

南一出版社,2011,2012;康軒出版社,2011,2012)。

(二)此條摺線可以被「鏡子」取代,這種檢查的方式可稱為「鏡射試驗」

(Woodward & Buckner, 1987;南一出版社,2011,2012;康軒出版社,

2011,2012),我們可以發現:鏡中的成像與鏡後之另一半圖形完全吻合。

(三)藉由調整鏡面與桌面之夾角的角度,自 0°→180°,我們可以讓學生發 現:線對稱圖形的另一半與原半邊圖形可以 0°至 180°的方式進行「空中 翻轉」以獲得(Bidwell, 1987;Woodward & Buckner, 1987)。

(四)藉由鏡中的成像,我們可以透過視覺上的觀察,檢驗某幾何圖形是否 為線對稱圖形(Bidwell, 1987;Woodward & Buckner, 1987;南一出版社,

2011,2012;康軒出版社,2011,2012)。

貳、 「線對稱」概念的形成原理

(一)兩側對稱(bilateral symmetry)又叫做鏡對稱(mirror symmetry),是指 一個完整圖形的兩半,彼此互為鏡像時則稱之。

(二)手狀對稱(chiral symmetry)是發生在同時有兩個物件時,單獨的物 件本身並不需要具有對稱的性質,只要此兩物件呈現如同右手與左手般 的成對狀即可。

(三)幾何對稱(geometric symmetry)只會發生在當圖形是正多邊形與正 多面形(regular polygons and polyhedrons)時。

(四)反覆對稱(repetitive symmetry)發生在將某一圖形以相同方式進行重 複的操弄,此方式可以是反射、旋轉或平移,所組成的整個平面的對稱

如此的圖形就是線對稱圖形。換言之,在對稱軸的兩側可以是某單一線對稱圖形 的一半,也可以是任何一個完整的圖形。

參、 線對稱教學在課程標準中的分析

一、線對稱教學在 82 年版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中的分析(教育部,1993)

在數學的領域目標中之圖形與空間部分,明訂:能了解線對稱圖形的關係;

在高年級的分段目標裡,明訂:能認識平面圖形的線對稱;在教材綱要之圖形與 空間部分,明訂:二年級時透過摺紙、剪紙、鏡射等活動,觀察線對稱的現象;

六年級時透過操作活動,認識線對稱圖形。

二、線對稱教學在 90 年一月版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能力指標上的分析(教 育部,2001)

S-2-7 能辨認平面圖形上的線對稱關係。(幾何部分第二階段第 7 條)。

(一)各階段的能力指標

1.第二階段:具體表徵;察覺樣式(4-5 年級)。

S-2-7 能辨認平面圖形上的線對稱關係。

2.第三階段:類化具體表徵;辨識樣式間的關係(6-7 年級)。

S-3-8 能瞭解平面圖形線對稱的意義。(七年級)

3.第四階段:符號表徵;非形式化演繹(8-9 年級)。

S-4-6 能利用垂直平分的概念檢驗對稱軸。

(二)能力指標的闡釋:第二階段(4-5 年級)

1.教師提供平面對稱圖形(如:囍),供學生觀察並發表心得。

2.能對單一圖形以具體方式辨認其左右圖形是否完全疊合。

(三)能力指標的闡釋:第三階段(6-7 年級)

能透過格子點的引導辨識平面對稱圖形。

(四)能力指標的闡釋:第四階段(8-9 年級)

檢驗平面上兩全等圖形間的直線是否為對稱軸。

三、線對稱教學在 92 年十一月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上的分析(教 育部,2003)

(一)不管是康軒、南一、翰林或其他家的版本,在 92 年 11 月的國民中小 學九年一貫數學學習領域課程綱要頒布後,均須依此為課程規劃的藍本,

而進行課程單元的修正與調整,在九年一貫數學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中,

關於線對稱的分段能力指標只有 1 條:

S-2-06 能理解平面圖形的線對稱關係。(幾何部分第二階段第 6 條)。

(二)至於分年細目可分為國小部分與國中部分:

5-s-04 能認識線對稱,並理解簡單平面圖形的線對稱性質。(國小五年 級幾何部分第 4 條)。

8-s-10 能理解平面圖形線對稱的意義。(國中二年級幾何部分第 10 條)。

(三)5-s-04 分年細目的詮釋:

1.能在具體示例中判斷一圖形是否滿足線對稱,找出該圖形的對稱軸 ( 可能不只一條 )。理解哪些常見平面圖形具有線對稱的性質。

2.知道線對稱圖形的對應邊相等、對應角相等,並知道對稱軸兩側圖形 全等 ( 不需要證明 )。

3.知道如何描繪一簡單平面圖形的線對稱圖形。

4.8-s-10 分年細目的詮釋乃:

(1)以生活中的平面圖形為例,來理解單一圖形透過格子點作出線對 稱的鏡射圖形。

(2)認識對稱點、對稱線、對稱角、對稱軸。

(3)兩對稱點連線被對稱軸垂直平分。

(4)透過格子點作出直角三角形的線對稱圖形。

肆、 分析與比較

一、綜合以上分年細目的描述,我們得知線對稱單元之教學,由原先之八十 二年版規定於六年級時進行正式教學,自九十二學年度起乃改成固定在 國小五年級時實施教學,等到國中二年級再作更深入的教學與探討。

二、關於線對稱圖形的教學,不管是在 82 年版之國小課程標準或是 92 年版 之九年一貫課程,始終都主張必須藉由實物與操作活動來進行教學,以 促進學童的學習與了解。

三、兒童可透過各種形狀之實物的拼排、疊合、翻摺、著色、拆解及製作等 活動,來實際體會、習得圖形的各項性質。

兒童對於幾何概念的了解有其層次性與次序性,本研究之課程設計也強調兒 童應從實際操作、具體觀察的活動中,探討圖形的相關概念與結構特性。讓學童 應經由看、聽、讀、寫(畫)、親自做(試)、自己說等的觀察、討論、分析及推論 過程,對線對稱圖形的概念與運用,獲得有意義且深刻的學習。

伍、 兒童的線對稱迷思概念

造成學童在學習線對稱圖形時產生迷思概念的因素,大致有下列幾項:類似 概念、平行影響、部分子概念影響整體概念(陳天宏,2003),研究者歸納後有 下列三種迷思概念:

一、 學童常將線對稱與點對稱兩種概念混淆。

由於線對稱概念與點對稱概念相當類似,故學生在學習時,易發生混淆的情 形。

二、 誤認為線對稱概念就是平行性質。

學童會誤解線對稱圖形中對稱軸兩側圖形完全相同是平行性質。

三、 只看圖形中的某部分,導致判斷錯誤。

學童在判定是否為線對稱圖形時,沒有考慮到圖形的整體,單單只看到部分 圖形就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