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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有女初長成:婦女日常生活中的刺繡

第一節 繡品通人品

梁漱溟曾指出,中國文化乃是一個以家庭為社會基本元素的文化,而女 性的價值與人格,與家的聯繫更是緊密。婦女行為經常被視為社會風氣良善 的指標。在有關婦女的用語上,與女性主義乃至性別議題的研究中,明清時 人所稱「女」或「婦」乃至「女子」之意義與今日書寫所指應有不同。上個

足、深居與體弱成為振興民族首要改革之處。而女性的身體再一次成為中國知識份子面對 西方壓力下,重新想像與設計國家、民族形象的媒介,不論新時代女性或舊中國閨秀,均 被賦予各種時代意義。Wendy Larson, Women and writing in modern China(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3 五四至1930年代與婦女相關的作品,非常熱烈地對戀愛、婚姻與獨身主義進行討論,追求 浪漫愛情成為建立獨立個體的證明。

4 原文為「她是繡在屏風上的鳥—悒鬱的紫色鍛子屏風上,織金雲朵裡的一隻白鳥。年深月 久了,羽毛暗了,黴了,給蟲蛀了,死也還死在屏風上。」詳見張愛玲,〈茉莉香片〉收在 氏著,《張愛玲小說集》(臺北:皇冠出版社,1990),頁263。

世紀末,白露(Tami E. Barlow)曾注意過這個議題。5她認為在中國政治社會話語 尚未受到西方影響的歷史階段,並不存在一個超越社會關係而將「女性」一 詞單獨剝離的抽象概念,婦與女總是被安置在家庭內部關係中的某個位置。

本文中的才媛,即是在這樣的背景中留下紀錄。相對於男性藉由家庭以外的 社會地位與朝廷官職獲取身份歸屬,女性在較多層面被突出的是她在家庭之 內的各種稱謂,即是在父系血親或姻親家庭系統中,圍繞著其男性家族成員 展開的身份認同:可以是父親的女兒、丈夫的妻子、長子的母親或是翁婆的 子媳甚至是家戶的主母。對於女性「主內」的角色界定,實際上正體現著中 國傳統社會深厚的道德規範與落實禮教秩序的理想。中國傳統建築中的閫 闈,並非附屬於家院的閒置空間,而是儒家倫理與國家秩序的縮影,同時是 家庭生產與國家經濟運轉的地點,閨閣從來就不能斷絕女性與公共領域相互 連結的關係,藉由稅賦繳納制度與儀節教養宣導,女性早已置身於國家及社 會之中。即便在明清時期,紡織工作趨向專業化與精細化,上層女性逐漸抽 離在家內生產活動中的工作份量,並對家庭經濟付出較少的責任與勞動,但 女紅依舊被認為是婦女首要之事。

立下婦女當學女紅的規範,應是始自班昭(約45-117年)《女誡》中對婦 女勞作的要求:

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約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婦功,

不必技巧過人也……。專心紡織,不好戲笑,整齊酒食,以供賓客,

是為婦功。6

班昭視紡織為評量婦女行為的一種途徑,應專心習之,不宜輕視、倦怠。唐 時,宋若昭(?-825)則於其著名作品《女論語》中,進一步解釋婦功中

5 白露(Tami E. Barlow),〈婦女觀的形成:婦女、國家、家庭〉(Theorizing Woman: Funu, Guojia, Jiating in Genders),收在《社會性別》(德克薩斯大學出版,1991年3月號)。轉引自王政,美 國女性主義對中國婦女史研究的新角度〉,《西方女性主義研究評介》(北京:三聯書店,1995 年),頁259-275。

6 班昭,《女誡》,婦行第四,收入在黃尚文,《閨範》,卷六,南港:中央研究院傅 斯年圖書館藏微卷,頁38。

紡織或謂女紅具體實踐的方式:

凡為女子,需學女工。紉麻緝苧,粗細不同。車機紡織,切勿匆匆。

看蠶煮繭,曉夜相從。採桑摘柘,看雨占風。滓濕即替,寒冷需烘。

取葉飼食,必得其中。取絲經緯,丈疋成工。輕紗下軸,細布入筒。

綢絹苧葛,織造重重。亦可貨賣,亦可自縫。刺鞋作襪,引線繡絨。

縫聯補綴,百事皆通。能依此語,寒冷從容。衣不愁破,家不愁窮。

莫學懶婦,積小癡慵。不貪女務,不計春冬。針線粗率,為人所攻。

嫁為人婦,恥辱門風。衣裳破損,牽西遮東。遭人指點,恥笑鄉中。

奉勸女子,聽取言終。7

對女子教養的想法,宋若昭認為倘若婦女能依此訓,勤習女工,則可保家道 豐足,無窮乏之患,並透露出其視婦女勞動為維繫家庭生計的核心力量。另 一方面,操持女紅的勤惰與優劣,不僅攸關婦女自身的品德與名聲,更牽連 著家族於鄉黨中的門面和聲望。是以,宋氏主張婦女應有此自識,勤於精習 女紅。明清時期的婦女教育不僅延續班昭與宋若昭的想法,並進一步地將婦 功與婦德相結合,使婦女日常紡績活動,昇華為一種儒學理想具體實踐的途 徑,於婦女勞動與家庭經濟層面之外,更強化女紅與女性品德、家庭倫理乃 至國家運勢之間的緊密關係。明仁孝文皇后曾於《內訓》中諄諄告誡皇室女 子:

農勤於耕,士勤於學,女勤於工。農惰則五穀不穫,士惰則學問不成

,女惰則機杼空乏。8

仁孝文皇后囑咐宮廷婦女,即使位居顯要,婦功仍不可忘卻,亦不能稍有怠 惰。其以農耕田、士為學兩項象徵國家富強根基的群體為例,說明紡織乃婦 女需親力而為,以便維繫家族興盛之重要事務,倘假手他人不謹於工,則機

7 關於婦功的女教書論述,相關如下:參見(唐)宋若昭,《女論語‧學作章第二》收在(清)

陳弘謀,《五種遺規‧教女遺規》三卷上,上海:中華書局,民16-24,頁6~10。

8 (明)文皇后撰,《內訓‧勤勵章第五》((清)錢熙祚編,《百部叢書集成.珠叢別錄》

第4374冊,台北:藝文印書館,1964),頁5。

杼空乏,家道亦隨之衰敗。仁孝文皇后認為古來後妃皆以身行道,親務蠶桑,

作為婦女榜樣,士大夫之妻亦躬製丈夫服飾,以全婦德。婦女治絲執麻乃先 王之制、婦女之職,不可廢其功。9特別是身份尊貴的婦女,處於富貴驕奢的 環境,更應尊崇古訓,專心於蠶織,以使己身不墮入怠惰的生活之中:

詩曰:婦無公事,休其蠶織,此怠惰之慝也。於乎貧賤不怠惰者易,

富貴不怠惰者難。當勉其難,毋忽其易。10

仁孝文皇后勉勵上層婦女,正因為勤於紡織的困難,才更能顯現婦女的品 德,萬不可輕忽。而男性文人頌讚女性紡織的形象,機杼前的孟母,為勉勵 兒子精進學業而割斷辛勤紡出的布匹,成為明清時期不斷傳頌的佳話。班昭 對生女弄瓦以執勤習勞的敘述,11曾為藍鼎元加以註解,並將所習之勞作設 定在紡績織紉上:

古者生女三日,弄之瓦磚。以明紡績織紉,為婦人所有事也。12 藍氏以為女紅不僅為規範婦德、評價婦功的依據,更與女性生活緊密結合,

此一任務乃自出生即被賦予,直到終老。13

明清以後刺繡在婦女生活上的重要性,也隨著明清以後對禮教以及貞節 的觀念趨於激烈化,甚至紀錄烈女到傳頌節婦的改變更為突出。對於賢德女 性的記載則經常被縮放在同樣的寫作模式與故事類型中,操持女紅成為貞 女、孝婦與賢母的典範活動,正是此種源自女性內在美德,象徵家庭穩定性,

9 「古者後妃親蠶,躬以率下。庶士之妻,皆衣其夫。效績有制愆則有辟。夫治絲執麻以供 衣服,冪酒漿、具菹醢以供祭祀,女之職也。不勤於事,以廢其功,何以辭辟。」(明)仁 孝文皇后,《內訓》〈勤勵章第五〉,頁5。

10 (明)仁孝文皇后,《內訓》〈勤勵章第五〉,頁6。

11 「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 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班昭,《女誡》,婦行第四,收入在黃尚文,《閨範》,

卷六,南港: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微卷,頁38。

12 藍鼎元,《女學》,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28冊(台南:莊嚴文化出版社,1997),

頁583。

13 「婦人終老深閨,女紅之外,別無事業。」藍鼎元,《女學》,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子部,第28冊(台南:莊嚴文化出版社,1997),頁583。

為地方官員視為有助鞏固地方與社會秩序的力量。14在清代即有不少官員主 張以國家之力量來達到移風易俗之效,而其中女紅便具有深刻的規範作用,

正如清代一位地方官員說道:

興化習尚偷安,……其貧窮之女,工作不勤,既寬閑其手足,遂放浪 其形骸,……本縣亟思補救,業已捐廉,設為紡局。如有窮民幼女,

自十一歲至十三歲者,選三十人學習。15

可見此時地方官員將整治女子懶惰惡習視為培養百姓道德規範的一劑良 藥,女紅將儒家抽象道德意義轉為具體馴化女性身體的行為,使其勞動以遏 止慾望以及因懶散所招致的潛在危險,而官員更利用此機會向地方百姓推廣 手工業生產,女紅被置於國家控制的框架,自家內至社會緊密聯繫的關係,

已十分顯著。來自上流階級家庭的婦女與其他階層的婦女一樣,都必須接受 儒家傳統道德標準的檢驗,男子勞心政事,應當避免身體勞動,女子則應學 習一切家內事物,以養成勤儉、質樸的美德。對上層階級的婦女而言,親手 操持家務,以身作則地管訓家僕,不僅不減損其威嚴,反而能彰顯德性,樹 立其於家中的地位。

清代劇作家李漁在談到閨閣女子學習四藝的重要時曾提及:

婦人無事,必生他想,得此遣日,則妄念不生,一也;女子群居,爭 端易釀,以手代舌,是喧者寂之,二也。16

儘管李漁此處旨在說明教授女子手談(圍棋)之好處,卻更加突顯出以手代 口來規訓婦女,乃清代士人延續東漢班昭《女誡》所言且少有更動的想法。

對於評審美人以及教授女子技藝自有一套獨特看法的李漁,雖不贊同才德相

14 關於明代多記錄烈女,清代多傳頌節婦的研究,詳見曼素恩(Susan Mann)著,楊雅婷譯,

《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而明代貞節觀念的激烈化,則可參考安碧蓮,

〈中 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5〉、費絲言,《由典範到規範:從明代貞節烈 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6)

〈中 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5〉、費絲言,《由典範到規範:從明代貞節烈 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