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翻轉客體:看見居家服務員面臨的衝突與矛盾
2010)、居家服務方案評估(林金立,2006;楊雅連,2006)、服務品質或滿意度 調查(吳佳樺,2008;吳尚柔,2011)、不同類型使用者之使用經驗(江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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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案主的額外要求(楊培珊,2000)。此外,Aronson & Neysmith(1996)也發 現,由於居家服務在私領域中發生,隱蔽性高,因此難以在公/私領域及正式/‧
「家人」(Aronson & Neysmith;Soodeen, Gregory & Bond,2007;劉宛欣,2010)。
劉宛欣(2010)在擔任居家服務督導的工作經驗也發現,居家服務經常需要與服
(2006)在〈caring for people or caring for proxy consumers〉一文當中的提問一 樣,由上而下的居家服務政策意涵,到底是意味著照顧人,或者是將照顧內涵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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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計價。但是,Aronson & Neysmith(1996)指出,在以具體任務作為操作導向 的居家服務中,往往有許多無法被命名或者無法進入既定勞動項目中的工作內容,例如:與案主的人際互動、關係建立,或是服務員對案主個體情緒的關照。這些 難以使用傳輸帶原則量化與計算、無法找尋適當工作項目歸類、強調案主內在心 靈安適的勞動內容,便是照顧工作當中所涉及的「情緒勞動」(emotional work)。
「情緒勞動」一詞最早由 Hochschild(1983)在名著《被管理的心》(The Managed Heart)一書所提出,Hochschild 針對空服人員的訓練與服務過程進行研 究,發現空服員必須大量控制並隱藏自己的真實情緒,進而展現出愉悅、關懷的 正向態度,即使是在對工作感到疲憊甚至憤怒時也必須以顧客為重,克制自己的 情緒展現。而作為一種勞動形態,情緒勞動同時也是一種被販賣以換取薪資,因 此具有交換價值的勞動。總的而言,「情緒勞動」強調的便是工作者必須管理情 緒以創造讓人看得到的臉部或身體展示,要維持笑容及壓抑本身情緒,創造出讓 對方有被關懷及愉悅安全的感受(徐瑞珠譯,1992;引自黃克先,2012:101)。
許多西方學者認為(Aronson & Neysmith,1996;England,2005;Husso &
Hirvonen,2012),無論有酬或無酬的照顧工作,皆涉及大量的「情緒勞動」,因 為照顧工作蘊含了關心與愛的情緒,且包含一組任務或一系列活動;除了情感上 的勞動外,照顧同時也包含了對他人健康與安寧(well-being)的承諾與負責(呂 寶靜、陳景寧,1997)。
以居家服務而言,其作為一項有酬式的正式照顧工作,在工作時除了必須照 顧案主的生理需求之外,同時也必須大量涉入情緒勞動,確保受照顧者感受到正 向情緒與關懷(Aronson & Neysmith,2006)。在我國許多居家服務員授課教材 或操作守則中,也都強調必須以「溫暖、親切、客氣、有禮」的態度面對案主,
確保案主在接受服務的過程中感覺舒適及被尊重(老人福利推動聯盟,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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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son & Neysmith,1996;李宜修,2008)。
無論是上述學術研究上的發現,或是由上而下所制定的服務員訓練內容或授 課教材皆強調著居家服務中情緒勞動的存在與重要性。但在管理主義作為理性考 量的政策導向中,居家服務在情緒勞動的層面卻長期隱而不見(Aronson &
Neysmith,1996;陳正芬,王正,2007;謝育亞,2008),不被允許也不被視為 是必須且重要的,進而在政策上遭到邊緣化。這使得服務員在情緒勞動上所花費 椎」(backbone),代表服務員在服務體系內的重要性與不可或缺(引自 Aronson &
Neysmith 1996:61)。
弔詭的是,居家服務員身為服務體系中最前線的服務輸送者,是最瞭解案主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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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responsibility)(Saraceno,1987,引自 Aronson & Neysmith,1996:70),以無償 無酬的方式肩負起額外的勞動。
但是,除了出自於服務員的自我剝削之外,Aronson & Neysmith(1996)的 研究卻提出除了另外一種可能,他們認為認為除了在照顧倫理之外,服務員在更 多的時候是「被迫」必須做出額外的服務提供,承接來自於他者的壓榨與剝削。
服務員在面對督導、案主或家屬時,會經常性的意識到自己在協商過程中所處於 的弱勢與不利位置,而被迫接受擠壓。服務員深知自己的社會與階層位置是低下 的,又因著經濟壓力必須保有服務員的工作以維持收入,因此在面對案主或家屬 要求服務內容以外的額外工作時,也經常選擇接受;當督導臨時指派額外個案或 突發的工作內容,也會選擇讓自身的勞動力更為彈性以隨時配合。
由上述的五點居家服務員工作特性可以發現,居家服務員無論在工作場域、
工作內容、服務角色上,都經常面臨著雙重或多重矛盾,遊走於灰色地帶與兩難 的邊緣上;作為身處於居家服務體系的最底層一線工作者,也必須試圖滿足體系 中其他多重他者的期待與要求。透過描寫居家服務員在實務現場遭遇的拉扯與矛 盾,也透露著服務員在工作中必須面對的擠壓與不平等,並思考現代專業體系與
「照顧」在本質上可能產生的落差與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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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摘錄自夏曼・藍波安載於蘭色大門的「乾柴熏肉」,檢索網址:http://ppt.cc/Lbm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