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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故事的再看見

第一節 翻轉弱勢與自卑

「是不是剛好出生在什麼年代,那個年份就界定你的身分認同?」(龍應台,

2009,p211)養父出生於 1933 年,是個動盪不安的年代,1949 年隨著軍隊上了 船即是一生的顛沛流離;養母在 1963 年出生於民不聊生的鄉村,不幸染上當時 流行的小兒痲痺病毒,外加鄉下醫療資源缺乏,使她終身殘障,從小面對各種異 樣眼光。小兒麻痺症在醫學上的正式名稱為「急性脊髓灰白質炎」,是一種急性 病毒傳染病,由脊髓灰白質炎病毒造成中樞神經系統的感染,導致運作神經麻 痺。是 1950 到 1960 年代台灣常見的傳染病,少數患者肢體障礙,造成終身殘障 的遺憾,每年的罹患人數約 300 至 700 人(張淑卿,2013)。我出生於 1983 年,

那是個台灣經濟正在起飛的年代,只是我出生在一個有困難的家庭,所以我從台 北市被送至雲林縣的小村落。時代背景造就了養父、養母和我的命運,也開啟了 我對「弱勢」的自我認同。

一、看見我對「外省人」的身份認同:大時代背景下的跌宕命運

書寫故事的過程中,意外發現養父的「外省人」身份對我的影響之巨,使我 對國共戰爭失利後跟著國民黨來台的「外省人」有著一份認同與憐憫。當我駐足 停留在童年回憶中的爸爸時,他的雲南口音隨即環繞在我耳邊,逐漸清晰;接著 傳來的是街坊鄰居喊著爸爸「老芋仔」,愈來愈響亮。這是我小時候最討厭聽到 的稱呼,我認為這是一種對爸爸的歧視。胡台麗(1990)指出「老芋仔」這稱謂 最初是台灣兵入伍受訓與外省兵接觸後產生族群分類名稱,退伍進入社會謀生的 低階外省士官兵大多停留在台灣社會底層。即使最初使用「老芋仔」這個稱謂時 使沒有看輕的意思,卻因為不少低階退役外省老兵社會地位低微,無形中給「老 芋仔」這名稱附加上社會評價,產生特殊的「榮民」意象。這樣的社會評價,使 爸爸難以在台灣社會立足,也使身為「老芋仔」女兒的我有了同樣對我是弱勢的 身份認同,我認同我是屬社會中的低階,因此我得努力往上爬。

養父 16 歲隨著國軍撤退來台,被稱為逃難的外省第一代,不論是何種身 分,什麼原因,他都離開了自己的家,忍受與家人的分離。離家後,就是由國家 決定自己的去向,隨部隊而流動遷移。離家之後是一切歸零的開始,是漂泊離散 的開始。在台灣退役後則成為社會低階層,加上語言隔閡、缺少親屬網絡、年老 體衰,可見重組與經營家庭之不易,因此,我相信「家」對他的意涵是複雜與糾 結的,如同我小時候眼裡的他,是個滿腹哀怨與憤怒的父親。在濛濛的時光隧道 裡,我試著拼湊養父的經歷,也看見時代的巨輪是如何轉動著養父的命運,讓我 更能理解他隱忍不言的傷。我開始理解他為何在清明節時嘆氣,因為他們沒有墓 可以掃;我開始理解他為何總在中秋、除夕夜時變得寡言,因為他沒有家人可以 一起團圓;我開始理解他為何眼神裡總充滿憂愁,因為他正是被時代踐踏、傷害 的人。我身上沒有留著養父的血,但對「外省人」至今仍有深厚的身份認同,除 了來自於小時候被貼的「外省仔囡」標籤,更是因為我有著和別人不一樣的孤單 感,那是從養父那深深感受到的流離、漂泊。

二、回到女兒的位置,尊重媽媽的命運

討論到文本中的養母時,佩怡老師說:「妳比較像媽媽,妳媽媽還比較像女 兒。」道出了我和媽媽糾結的關係。養父離開後,我和媽媽成了彼此的依靠,她 即時常對著我訴苦,訴說著養父的不是,想從我身上得到安慰。母親把孩子視為 訴苦的對象,讓孩子扛起她的情緒,並且背棄自己對父親的愛來支持母親,內在 會充滿矛盾與憤怒(楊雅婷,2014)。可是我如果沒有和媽媽站在同一陣線,我 害怕自己會失去媽媽的愛。我的情緒與行為受到媽媽很大的影響,背後有著巨大 的害怕和不被愛的恐懼。媽媽有她的痛苦,絕對不是故意要這麼對我,然而,邱 珍琬(2003)在《親職教育》一書中提到父母親因為自己本身議題或事件造成人 際界線不明,而忽略孩子的需求與感受,會讓孩子受傷、覺得自己不被愛、沒有 安全感。我想我就是一個遍體麟傷、缺乏安全感、認為要很努力才能得到愛的孩 子。於是雖然我離開了家,有了自己的社交圈,也建立自己的家庭,我內在仍然

是個受傷的孩子,我會把我沒有安全感投射在我的孩子身上,因此,我需要透過 自我療傷,為自己建立起安全感,接納自己,相信自己值得被愛。

媽媽,是我生活的牽掛;媽媽的苦,更一直是我生命中最難以承受的部分。

我和媽媽糾結的關係,影響著為人母的我。岡田尊司在「母親這種病」一書中提 到真正與母親關係穩定的人,心裡即使有什麼裂痕,只要跟母親見面,待在母親 身邊,受傷的心就能被治癒,心情會感覺很輕鬆。而我每次跟母親見面分開後,

心情就會變得很差,也會常常覺得很沮喪,心裡會如此被攪亂,乃因為母親並不 是安穩的避風港(張婷婷譯,2014)。因為媽媽身體的限制,我從小雖然很少得 到媽媽「實質上」照顧,但卻有很多精神上的支持,不管我要做什麼,她都會相 信、尊重我。反觀我對於媽媽有很多的心疼與不捨,即一直將她視為「弱者」, 也使我們的母女的序位顛倒。在跟佩怡老師的幾次討論中,我試著放下「媽媽是 弱者」的框架,欣賞她的堅忍與智慧,也感謝她為了我這個女兒所做的犧牲。雖 然還是會擔心媽媽,面對她的苦痛仍會不自覺的想要去背負她的人生,常在遠近 之間擺盪,但我開始我學習尊重媽媽的命運,也試著挪動我的位置,站在孩子的 位置愛她,而不是站在比她更偉大的位置試圖拯救她。

三、撫慰內在的羞愧感

反覆讀著文本,外省人養父、小兒麻痺媽媽、領養的女兒所組成的家庭,各 個皆屬社會中的弱勢,似乎使得每個人都蘊藏著「羞愧感」。羞愧感的焦點是負 向的自我本身,相較下,罪惡感的負向評價焦點則是已經做了或未做的事情,而 非自我本身,兩者都可能可以修正個體的行為,但是羞愧感卻可能造成自我的損 傷(李正源,2008)。我們一家三口各自背負著沉重的羞愧感,對抗著羞愧,但 同時也用羞愧來攻擊自己和別人,最後甚至因為羞愧而逃離這個家庭。養父因無 法再忍受村莊和這個家對他的輕視而離開;養母的孤寂和擔心自己會拖累我而離 開。而我呢?我在這一刻才真正的面對自己的羞愧,想起以前跟爸媽出門,總有 無法說出口的「丟臉」;從外省人父親、小兒麻痺母親,到知道自己的生世、養

父轉身離開、養母再婚,在村莊裡更覺得自己的背後總有人在對指指點點,一再 地加深我的羞愧感。我責怪養父母的離開,但我發現我同樣是想逃離的,所以我 在高中之後,就漸漸遠離了這個家,也遠離了這個令我又愛又恨的村莊。事實 上,我在形式上是比養母還早離開這個家的,此時的我更能理解她的孤寂了。

Kaufman 提到羞愧感是一種自卑(inferiority)情緒,個人感到羞愧,是因為 感覺像是毫無遮掩地呈現在別人面前。這種暴露的感覺,驅使個人將注意力轉回 自我身上,並以挑剔、批判方式檢驗自己。Lewis 則提到羞愧感是一種高度負面 及痛苦的狀態,因為當事人的感覺很強烈,而對整體的自我系統造成攻擊,因此 想要躲藏、消失,或甚至死亡(引自陳金定,2008)。成長過程中,因為我的生 世與家庭背景,也因為我生活在一個純樸但也充斥著道人長短的鄉村,羞愧感成 為我負向的自我本身,我成為容易批判自己的人。Kaufman 提到由於羞恥感帶給 當事人痛苦的感覺,而促使當事人以防衛方式抗拒或掩飾羞愧感,常用的方式其 中之一是追求完美(striving for perfection),目的在補償自覺的缺陷,但是對完美 沒有清楚客觀的標準,因此不管如何努力,仍覺得不夠好(引自陳金定,

2008)。我逃離了家鄉,把我的羞愧感隱藏起來,我讓自己在他人眼中,是個有 自信、外向的人,我努力表現、追求完美,但我總是感到空虛,因為我無法從內 在的羞愧解脫,就如同陳金定(2008)在閱讀大量文獻後發現用自我防衛處理羞 愧感者,未滿足之需求及相關的羞愧感可能持續存在。且孩童會透過認同及內化 歷程,將羞愧感相關經驗納入自我組織中。在類似的情境,會觸動內化的批判,

並經驗到羞愧感。

直到在這份敘說裡,我正視我的弱勢,也面對了我內在的羞愧感,我鬆動了 我原本的僵化,用成人的力量來撫慰內在小孩的羞愧。一切來自於我對命運的接 納,我對自己內在的接納,接納之於我的故事,就像將一個石頭丟在水裡,產生 了漣漪,且不斷擴散,使我對我的人生有不同的領悟。我並沒有因此擺脫羞愧 感,我同樣把它接納進來,承認那是我內在的一部分,於是我和它的關係已趨於 和諧。

四、帶著自卑在道德重整運動中追求卓越

王以仁(2010)提到童年受到原生家庭界線傷害者,此種關係會促使被害者 產生強烈的自我譴責,認為加害者的傷害行為都是因為被害者本身的不好所引發 的。生父母、養父母的相繼離開,除了埋怨他們,我也開始自責是不是我哪裡不 好,才會被這樣對待,我有著很深的自我懷疑與自卑感。心理上的自卑感是與照

王以仁(2010)提到童年受到原生家庭界線傷害者,此種關係會促使被害者 產生強烈的自我譴責,認為加害者的傷害行為都是因為被害者本身的不好所引發 的。生父母、養父母的相繼離開,除了埋怨他們,我也開始自責是不是我哪裡不 好,才會被這樣對待,我有著很深的自我懷疑與自卑感。心理上的自卑感是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