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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白」為聲符的字族語義網絡

第二節 聲符的表義作用

聲符也有表義的情況存在,而且這種情況不在少數。我國語言學家很早就認

識到這一現象,關於形聲字聲符兼表達義的規律,以各字原本的意義為綱目,兼 聲符形聲字義。從同源詞研究的角度來看,系聯同一聲符的形聲字,找出它們所 記錄的詞之間的類義關係以及是這幾組類義之間的關係。同聲符的形聲字語音相 同或者相差不多,就可以主要研究同聲符的形聲字之間的意義關係,這樣可以較 為準確的系聯出一些詞彙。而上述所說的“類義"是指能體現同一語族詞語某一 共性的隱含義。同時瞭解一個大的語族內部的詞義分化的情況、語詞孳乳情況比 較複雜,所以同一語族的“類義"雖然不同,但是部分類義仍然是可以互相共通 的。

我們要從類義來研究,即應該先從形聲字結構的性質來理解,形聲字結構的 性質是由形符、聲符的功能、特點來決定的。就漢字形聲結構的形符而言,只是 一種與字義相關的約定俗成的標誌性(或區別性) 75符號;就漢字形聲結構的聲符 而言,它是作為記錄語音的符號用來結構字形的。因此,形聲結構實際是一種依 靠形符標示的表音文字符號,這就是形聲結構的性質。形符主要在於“形符標 示",而不是“表意"。實際上,在古代漢字的階段,形符“表意"的功能有他 的侷限,形符主要作用在於利用形符的指示,暗示字的意義範圍,讓人們通過合 理的聯想,從而區別出同聲符的形聲字。形符在形聲結構中的工作雖然與字義有 所關聯,但是形符不能夠將字義完整有效地顯現出來,以達到“表達意義"的作 用。另一方面,聲符的功能是表達語音的,在形聲結構中佔有核心地位,因此聲 符決定形聲結構主要是一種表音性質的文字符號。而從形符與字義相關出發,依 據形符的功能將之稱作表義符號。

聲符有時卻能成為記音表意的因素在於這種表音符號終究必須依靠形符,也 由於形符的輔助,使聲符在以形表意方式構成的文字符號在構形觀念上有著聯 繫。另外形聲結構的聲符不是一種單純的記音符號而已。聲符是取自象形表意符 號,而在同一符號系統中,作為聲符的符號或表意、或表音,在其中它的功用不

6 標誌性(或區別性):表明特徵、識別的記號。

一,有時互相交叉,有時候符號甚至既作形符又作聲符。其次,聲符的表音作用 與表意作用因歷史的因素合在一體,又因為語源關係使某些聲符受到聲符原本字 的影響而聲和義是相通(珥與耳),這又使某些聲符作為記音符號的同時還與

“義"有著聯繫。同一聲符因為歷史音變和地域方音而不同讀音同時存在,同一 讀音因為構形主體和時空差異而聲符各異造成一聲(符)多音和一音多聲(符),從 而影響了聲符的表音效果,並使聲符系統相對較為龐大。以上使得形聲結構的聲 符並不能成為只是一種純粹表音的文字符號。由於聲符的出現以及發展反映出漢 字元號系統內產生了依音構形新方式,但這還不是一種徹底的表音構形的觀念,

它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它的母體象形表意符號系統遺傳下來的某些因數。儘管如 此,形聲結構的出現毫無疑問地表明瞭漢字構形由以形表意向記音表義的根本性 轉變。

依照聲符義與形聲字的原本意義的關係,可以將聲符的類型分為三種:聲符 本義為源義素76,聲符引申義為源義素,聲符假借義為源義素。

(一)聲符本義為源義素

本來表形字同時表本義、引申義或假借義,後來被引申義或假借義所借用,

為本義,所以就在原來的字上另外添加形符以示區別。例如:

(126)要———腰 文———紋 原———源 采———採 然———燃 爿———床 白———伯 韋———違

像這類增加形符產生的後起字,原字成為聲符,形聲字與原字的讀音相同或 者相近,詞的意義也完全同於聲符詞本義。如果以聲符本義為源義素,在聲符字

7 源義素:組織系聯整個詞義系統的是漢語詞義中的一種特殊的詞義成分。源義素是詞義深層次 中的特殊義素,不是有具體指稱對象的義位元,也不是詞義組成成分的一個簡單類型。源義素具 有隱含性、抽象性、意象性和延展性特點。

基礎上添加表示不同意義類屬的形符,就可以造出一連串意義相關的形聲字。比 如從“並"得聲的“倂、駢、姘"等都以“合併"為源義素。《說文·從部》:“並, 相從也。"段玉裁注(以下簡稱段注) :“合也,兼也。"並,甲骨文字形象兩 人相並之形,本義當為“合併"。倂,《說文·人部》:“倂,竝也。"《廣韻·勁韻》:

“兼也,並也,皆也。"駢,《說文·馬部》,“駕二馬也。"段注:“駢之引申,

凡二物並曰駢。"姘,《廣韻·耕韻》引《倉頡篇》:“男女私合曰姘。"

(二)以聲符引申義為源義素

聲符字在以詞的身分使用的過程中,詞義也會發展,本義之外還有引申義。

引申義是經由本義直接或間接引申發展而來的意義。為區分引申義,在原字基礎 上添加區別符號,為引申義另造新字,這類形聲字的聲符多表引申義。

(127)竟(樂曲盡也) ———境(國境邊境)

(128)取(以手取耳) ———娶(取婦也)

(129)解(以刀解牛) ———懈(鬆散惰怠)

以引申義為源義素可以孳生一組音義相關的形聲字,如“支"本義為“去竹 之枝",引申有“歧出"之義。從“支"得聲的有“枝、跂、歧"等皆以“歧出"

為源義素。

(130)枝,《說文·木部》:“木別生條也。"

(131)跂,《說文·足部》:“足多指也。"

(132)歧,《廣韻·支韻》:“歧路。"

又如“叉"本義手指相錯,引申有歧頭、分叉之義。從“叉"得聲的“杈、

釵、汊、衩"皆以歧頭、分叉為源義素。以上我們所舉的例子都是以聲符本義或

引申義的義項為源義素。事實上,有些形聲字的聲符往往只以聲符義的一個義素 為形聲字的源義素。如“甬"的本義為鐘,有“體長、中空"的形體特點,可以 看作鐘的義素。以此為源義素,從“甬"得聲的“桶(中空的木制容器) 、筩(中空 的竹筒) 、蛹(蠶蛹,體似筒狀。) "皆有體長或中空的特點。如“宛",《說文·

宀部》:“宛,屈草自覆也。"“宛曲"是它的一個義素。以此為源義素,從“宛"

得聲的“(碗)、蜿(曲也)、豌(一種圓豆)、(水迴曲貌)、(袖管)、琬(上端渾圓而無 棱角的玉)、腕(手腕)"皆有“宛曲"的特點。

(三)以聲符假借義為源義素

這類情況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形聲字的聲符假借了另一音同或音近的字,該 假借字所記錄的詞義即為假借義。如“柄",聲符“丙"假借為“秉"表“執 持"義。從“寅"得聲的 (偏遠之地) 、演(長流) 、(長槍) 、縯(長) 、夤(大、

長)、螾(蚯蚓,體長之物)皆有長義,“寅"本義、引申義均無長義,“螾"之異 體作“蚓",“引"本義開弓,引申為伸長、長久,故知“寅"借為“引"。這 類聲符假借的特點是聲符字可以找到對應的假借本字,假借的線索比較清楚。另 一類是形聲字詞義既與聲符本義、引申義無關,聲符字也找不到可以對應的假借 之字,但從一組字有共同的源義素,我們也可以看作是聲符的假借義。如“愛"

本義為憐愛,憐惜。從“愛"得聲的“僾、薆"等有隱蔽義。僾,《說文·人部》:

“僾,仿佛也。從人,愛聲。"《廣韻·代韻》:“僾,隱也。"薆,《廣韻·代韻》:

“薆,草盛。《爾雅·釋言》:“薆,隱也。"“愛"有“隱蔽"義,與文字形體沒有 關係,與本義、引申義也沒有關係。再如從“叚"得聲的瑕(玉小赤)、鰕(蝦,體 色紅)、騢(馬赤白雜毛)、霞(赤雲)有紅義。“叚"本義為借,沒有紅義,借“叚"

字之音表紅義。這類假借字的出現,是由於有些存在於口頭語言的詞在文字中沒 有對應的字來記錄,就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記錄它,在口語中的音義結合體就固 定到某個字形上,記錄它的字就同時承載了本義、引申義和假借義。沿假借義又 可以孳生出一組以假借義為共同義素的形聲分化字。“愛"和“叚"的情況大體

如此。對無本字假借聲符的一定要審慎,不能把凡形聲字與聲符本義、引申義無 關的都歸入聲符假借,那樣會無限擴大聲符假借的範圍。確定聲符是否屬於假借 必須要有文獻為依據,有本字假借的必須找出與借字相對應的本字,無本字假借 的也要有充分的根據才可確定。

聲符的示源功能77對系聯同源詞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線索。同源詞是“由同一 根詞直接或間接派生出來,因而有音近義通關係的詞"。形聲字在孳乳過程中以 在聲符字上添加形符構成形聲字為主。聲符字代表的詞即形聲字代表的詞。同一 詞可以派生一組同源詞。我們知道語音和語義在造詞之初,沒有必然聯繫,但在 音義關係約定俗成後,再繼續創造其他詞,尤其是近義詞時,由於語言的類推作 用,通常會受舊詞的影響,自然地運用與它相近的語音形式來表達新詞的意義。

由於聲符字承載一定的音義,在字形上,同源孳乳字就可能選擇同一聲符來構 形,這樣便產生了同聲符構成的同源詞。前文所舉從同聲符得聲的形聲字,大多 可以歸入到同源詞中。

綜上所述,同聲符的形聲字之間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的對等關係。大量的同聲 符同源詞的存在,並不等於同聲符的形聲字都是同源的。同源詞的產生從實質上 來說是詞的派生現象的反映,不是單純的文字問題。音義上的同源系統和形義上 的形聲系統不是對等的關係,而是存在著複雜的交叉關係。所以在利用聲符系源 時,既要充分利用聲符線索探求語言演變的軌跡和規律,找出成千上萬的漢字之 間的聯繫,也要充分考慮形聲字的複雜情況。只有基於這樣的認識,才能利用形 聲字進行有效的系源工作。

8 示源功能:聲符顯示形聲字所記錄的詞的源義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