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職場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英譯名為「cyber bullying」,「cyber」是與電腦相關之任何 事物,尤其是指涉及使用者之電腦網絡而言,而「bullying」中文解釋為以大 欺小、恃強欺弱之意。Branch, Ramsay, and Barker(2007)認為職場霸凌行 為者是有企圖、有意識運用自有的權力欺凌他人,使自己處於有利之地位;
Salin (2003) 指出職場霸凌行為者可能為了提升自我地位,或是想爭取升遷 機會而蓄意破壞他人工作表現,為了利於自己生存於組織中 (Branch et al., 2007; Hodson, Roscigno, & Lopez, 2006)。Adam and Bray (1992) 提出在職場 上之主管、同事、部屬或客戶等關係人,對公司內部員工莫名責罵、騷擾或 是恐嚇等行為,其定義為職場霸凌 (workplace bullying)。
壹、網路霸凌定義
網路霸凌是以透過電子媒介包括: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網站、網路日 誌、線上遊戲、BBS、網路聊天室、手機簡訊、部落格,以騷擾、恐嚇、威 脅、難堪或眨低他人之蓄意攻擊行為 (Younes, 2007)。Campbell and Gardner (2005) 研究指出大多數網路霸凌方式是透過文字訊息。Li (2005) 亦指出網 路霸凌是意指霸凌行為透過電子通訊工具,所以涉及運用通信技術和資訊,
公然蓄意向他人攻擊、騷擾、誹謗或是製造難堪的評論。網路虛擬世界提供 了可發展人與人的互動、社會支持及可迅速取得各項資訊、學術資源或與跨 文化的互動,因此,越來越多人在網路虛擬世界中進行交友或找尋心靈慰 藉,而致使網路成癮趨漸嚴重 (Valkenburg & Peter, 2007)。
Ybarra, Diener-West, and Leaf (2007) 指出網路霸凌為個體故意殘忍地使 用電子媒體的行為。由於網路霸凌行為無區域上的限制,且網路霸凌加害者 亦無任何特別具體身份、外表或是共享元素,使得網路霸凌日趨複雜,其指 出有下面特徵:(1)沒有性別的差異;(2)沒有年齡的限制;(3)沒有空間的限
制;(4)網路霸凌加害者具別名或是保有匿名性;(5)一旦被張貼就很難刪除內 容;(6)網路霸凌加害者亦有可能成為網路霸凌受害者。Slonje and Smith (2008) 指出透過電腦、手機,傳送不實訊息,稱之為網路霸凌。
Monks and Smith (2006) 認為網路霸凌方式是藉由間接攻擊,以散佈不 實謠言、關係霸凌或是社交霸凌,要求同伴不與對方分享資訊。然而在虛擬 網路世界中,使用網路者可不需刻意匿名,也可行使言論自由甚至散播不實 訊息,出現超出道德底限,對他人之隱私及名譽的侵犯,以及不負責任的批 評、漫罵,甚至威脅及人身攻擊。網路為現實生活之縮影,故仍有法律規範 之約束,我國刑法明訂條文禁止公然侮辱與誹謗等妨害名譽的行為,因為網 路亦屬公開空間,對霸凌者而言,若不加以矯治其行為與態度,最終可能觸 及法律。
網路霸凌是指網友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
網路霸凌正在以其獨有的方式破壞著公共規範,觸犯著道德底線,且每個人 都可能成為受害者。網路霸凌有著下列特色:(1)這種行為是發生在網路世 界,具有一定的虛擬性;(2)使用者濫用和過度使用網路的行為;(3)且這一般 屬於一種群體性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盲從性。(4)這樣的行為給受害人帶來了 現實生活中的傷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Harvey 等人 (2006) 將職場霸凌分為五種形式︰(1)在公開場合受到難 堪;(2)將組織裡將錯誤歸咎於某個人或是團體;(3)給予工作壓力超過個人或 團體可以承擔;(4)在職權不平等下,受到個人或同事的性騷擾;(5)對個人或 團體身體上的傷害。Rayner and Keashly (2004) 將職場霸凌分做下列的形 式:(1)威脅本身專業地位,包含主管不願意接納其意見、公然的羞辱及莫名 的指控缺乏工作努力;(2)威脅個人身分,如漫罵、侮辱、恐嚇等;(3)社交的 孤立,如隱瞞資訊;(4)給予過度的壓力,如無法達成的期限;(5)給予無意義 的任務,如任意調動職務、低估員工實力給予過輕的任務。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職場同儕、上司或下屬與個體相處時間較長,在 面對工作時難免會有摩擦而產生衝突,更嚴重的時候會發生霸凌行為,現實 的職場霸凌狀況已不是零星個案。而工作是個人自我認同的重要管道 (Tracy, Myer, & Scott, 2006)。
網絡霸凌被定義為「使用網路、手機或其他設備來發送或郵寄文字或圖 像,致使傷害或使某人感到尷尬(國家預防犯罪委員會,2006; Hinduja Patchin, 2008)」。在 Mishna, Saini, and Solomon (2009) 研究指出,網路霸凌的行為 會比一般霸凌行為更為嚴重,因為網路霸凌者可以利用虛擬的身分,散佈謠 言或是影片。
貳、網路霸凌目的及媒介
網路霸凌類型與目的分為:(1)線上鬥爭,如烽火(flaming),是指任意散 佈不堪下流的言語與訊息,目的在於使他人看到此留言感到難堪;(2)誹謗 (Slandering),則是發送有關受害者本身之圖像或不實的謠言,為了破壞對方 的名譽和社會關係;(3)侵入他人帳號、發送不實訊息,為的是讓受害人或是 發送損害他人名譽或友情的訊息;(4)散佈他人的秘密或是發送令人難堪的訊 息,藉以誹謗他人;(5)利用網路上社群,排擠他人;(6)重複傳送相同的訊息,
以癱瘓他人郵件;(7)李傑生(民 96)指出,另有一種現象為‘巴巴樂’(Happy Slapping),其由英國開始盛行之惡作劇活動,並用手機或是相機拍下並張貼 至網路上,或利用簡訊發送給他人 (Willard, 2005)。
依網路霸凌的類型與目的,歸納呈現方式,分為三種類型:文字、圖片、
影像。而此形式所呈現的內容有共通性,會讓當事人心裡上感覺不舒服。網 路霸凌媒介分為七種,其中包含:簡訊霸凌、透過手機照片功能或錄影功能 霸凌、電話霸凌、電子郵件霸凌、聊天室霸凌、即時簡訊霸凌、透過網站霸 凌 (Smith, Mahdavi, Carvalho, & Tippett, 2006)。隨著網路發展,人際關係也
由現實進入虛擬世界,由於其隱匿性高、傳播範圍無遠弗屆,任何人均可利 用虛擬角色散佈各項訊息。此亦說明由於現代科技進步,致使霸凌者可擴大 其霸凌範圍,而形成另一種新型態之霸凌 (Willard, 2005)。
Mishna 等人 (2009) 研究指出,網路的霸凌通常以社群網絡為媒介,透 過 e-mail、網站、即時通訊、網路攝影機、聊天室、社群網站(如:facebook)、 網誌(如:部落格)及簡訊為工具。Smith 等人 (2006) 將網路霸凌的媒介分 為七種,其中包含:簡訊霸凌、透過手機的照片功能或錄影功能霸凌、電話 霸凌、電子郵件霸凌、聊天室霸凌、即時簡訊霸凌與透過網站霸凌。透過電 腦、手機,傳送不實訊息,被稱為網路霸凌 (Slonje & Smith, 2008)。
Ybarra, Diener-West, and Leaf (2007) 指出網路霸凌是個體故意殘忍地使 用電子媒體的行為。由於網路霸凌行為沒有區域的限制,網路霸凌加害者沒 有任何特別的具體的身份、外表或是共享元素,使得網路霸凌日趨複雜,其 指出有下面特徵:(1)沒有性別的差異;(2)沒有年齡的限制;(3)沒有空間的 限制;(4)網路霸凌加害者具別名或是保有匿名性;(5)一旦被張貼就很難刪除 內容;(6)網路霸凌加害者亦有可能成為網路霸凌受害者。綜合前述文獻,網 路霸凌內容與媒介彙理如表 2-4 所示:
表 2-4 網路霸凌內容與媒介
文字 圖片
(含合成照片)
影像 (動態影片)
電子郵件(e-mail) v v v
網誌(部落格) v v v
即時通訊 v v v
網路攝影機 v
聊天室 v
線上遊戲 v v v
社群網站(facebook..) v v v
参、網路霸凌產生因素
由於網路使得全世界無空間的距離,若有人企圖以網路誹謗他人名聲,
對方所受到的傷害遠比面對面方式還來得大 (Cowiea & Hutsona, 2005),因 此,只要擁有電腦,身處世界各地的人們隨時都可參與,受害者無法擺脫霸 凌者的騷擾。Hinduja and Patchin (2008) 研究發現,網路霸凌年齡有向下發 展,總人數則往上增加從 10%到 35%。網路霸凌發生原因,是因網路規範或 者網路文化尚未成熟,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知道如何禮讓,但在網路空間裡,
尚未形成規範或者文化。
網路霸凌形成具有一定盲從性,往往資訊發出後,很多人就認定此資訊 是真實的,繼而採取一些行為。網路霸凌不同於傳統霸凌,因網際網路可結 合文字、聲音、影像、圖片等,屬於多元的感官刺激是目前最強的傳播工具 (謝宏明,2001) ,其特點包含多元的互動空間、虛擬化、無地域性、隱密性 高…等。因透過網路的媒介,霸凌者對被霸凌者沒有直接的回饋反應,因此 霸凌者不會感到任何的同情或是罪惡感 (Slonje & Smith, 2008)。
網路霸凌被稱為「看不見的拳頭」,也因無地域性,霸凌者可在任何地方 上網,並可利用他人帳號密碼,或虛擬身份進入網站張貼訊息,藉此達到霸 凌目的。參與人數會比傳統霸凌多出好幾倍,因為只要上網即可下載影片或 檔案,不受限制,而傳統霸凌方式不如網路霸凌方式多樣化,主要還是以面 對面衝突為主。
Wolak 等人 (2007) 指出有 37%是受到所認識的人霸凌。Monks and Smith (2006) 認為網路霸凌的方式是藉由間接攻擊,如散佈不實謠言、關係 霸凌或是社交霸凌,要求同伴不和對方分享資訊。網路霸凌的形式是以謠言 或有辱人格的言論 (Daniel & Pauken, 2002; Franek, 2004)。Willard (2005) 將 網路霸凌類型與目的分為:(1) 線上的鬥爭,如烽火 (flaming),指的是任意
散佈下流不堪的言語與訊息,目的只是為了使他人看到此留言感到難堪;(2) 誹謗(Slandering),則是發送關於受害者本身的圖片或是不實的謠言,為了破 壞對方的名譽和社會關係;(3) 入侵他人帳號發送不實訊息,為的是讓受害 人或是發送損害他人名譽或是友情的訊息;(4) 散佈他人的秘密或是發送令 人難堪的訊息,藉以誹謗他人;(5) 利用網路上的社群,排斥他人;(6) 重複 的傳送相同的訊息,癱瘓他人郵件。網路霸凌不同於實體世界的霸凌,因網 路霸凌加害者可藏匿於網絡世界中,被霸凌的人數會更多,且會以快速的散 播速度 (Belsey, 2006)。
肆、受霸凌後心理反應
受霸凌後情緒反應包括:有被鄙視、不舒服的感覺,對於他人的行為有 擔心、焦慮、沮喪害怕的情緒波動,對於工作缺乏動機,對於他人的言行會 過於敏感,且會缺乏性慾,對任何事都缺乏自信 (Ball, 1996)。芬蘭研究中,
受霸凌者會產生創傷後壓力疾患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 指 的是在創傷事件發生的三個月內所出現的症狀,其中包含緊張、具攻擊性、
失眠、對事物冷淡及對人群恐懼的症狀 (Bjorkqvist et al, 1994)。
Saunders , Huynh, and Delahunty (2007) 歸納出,個人在受霸凌後會造成 心理、情緒上甚至身體上的傷害。當霸凌發生時,受霸凌者會產生曠職或離 職的現象 (Mika, Marko, & Jussi, 2009)。Cole and Brooks (2009) 探討網路上 自我表白 (self-disclouse) 容易得罪人而引起群起攻之霸凌事件。根據 Rigby (1998) 研究發現,霸凌行為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相當深遠,不論是心理層面或
Saunders , Huynh, and Delahunty (2007) 歸納出,個人在受霸凌後會造成 心理、情緒上甚至身體上的傷害。當霸凌發生時,受霸凌者會產生曠職或離 職的現象 (Mika, Marko, & Jussi, 2009)。Cole and Brooks (2009) 探討網路上 自我表白 (self-disclouse) 容易得罪人而引起群起攻之霸凌事件。根據 Rigby (1998) 研究發現,霸凌行為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相當深遠,不論是心理層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