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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定足數門檻規制於實務運作上發生之問題

第五章 定足數門檻之實務上爭議分析與修法動態

第一節 股東會定足數門檻規制於實務運作上發生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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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定足數門檻之實務上爭議分析與修法動態

第一節 股東會定足數門檻規制於實務運作上發生之問題

第一項 我國股權分散下小股東出席意願不高之困境

第一目 台灣公司目前之股權結構及股權分散程度

目前我國多數上市上櫃公司之投資人組成,按證券期貨局所做出 之統計資料277(見下表 5-1、表 5-2),顯現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發展,

自然人股東持股逐年降低之趨勢仍持續進行。然而值得注意者,就上 市公司之股權結構而言(表 5-1),目前自然人之持股比例已降至五成 左右,換言之,另外近五成之持股皆係由較具有資源與投資判斷能力 之機構法人所持有,因機構法人普遍對於公司之事務較了解,且具判 斷之能力,是以,主管機關為推動外資積極參與股東會,發揮其對於 公司治理可能發揮之正面效益,於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 十六條規定外資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此外,自營 商、投信(持有三百張股票以上)亦應出席股東會。

是以,依上述之主管機關規範以及機構法人持股比例持續增加之 現象下,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要達到二分之一以上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股東出席之定足數門檻似非難事。如以鴻海精密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278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279而言,本國自然人分別僅持有 不到 40%以及 8%之股權,其他皆為國內外機構法人所持有,故對於 此二家公司來說,要達到公司法股東會決議所要求之定足數門檻根本 不成問題,於二O一七年即將召開之股東常會亦無打算發放股東會紀 念品之訊息。

277 外國自然人投資總額明顯小很多,幾乎不影響公司之股權結構比例,本文擬忽略不計。

278 資料來源:http://www.cnyes.com/twstock/shorescatter/2317.htm,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 31 日。

279資料來源:http://www.cnyes.com/twstock/shorescatter/2317.htm,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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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集中市場成交金額投資人類別比例表280 本國法人(%) 僑外法人(%) 本國自然人(%)

2007 13.0 17.6 67.3 2008 14.0 22.1 61.7 2009 11.6 16.3 72.0 2010 13.6 18.4 68.0 2011 15.4 21.8 62.7 2012 15.4 22.6 62.0 2013 16.2 24.6 59.2 2014 17.4 23.8 58.8 2015 18.3 28.4 53.3 2016 17.6 30.4 52.0

然而,對於非上市公司之上櫃、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而言,恐仍係 維持著個人股東佔據優勢地位之高度大眾持股狀態。如表 5-1 顯示,

目前我國上櫃公司之本國自然人仍持有高達近八成之股權,倘與我國 公司治理形態上「少數持股控制」之結構281一併觀察,若控制公司之 經營者就特定事項需由股東會決議方能執行時,的確會發生因自然人 股東人數過多,僅憑一己之力無法改變公司議案走向,而欠缺出席股 東會參加投票之經濟誘因,所產生之股東「理性冷漠」之問題,於此 情狀下,公司勢必得提供如股東會紀念品等其他誘因徵求委託書,以 符合我國《公司法》上至少需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 之股東會會議法定成立要件,因而將產生一筆徵求委託書、發放紀念 品以及股務代理之成本。

280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暨期貨市場重要指標,2017 年 4 月,資料來源: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622&parentpath=0,4,109&mcustomize=important_

view.jsp&dataserno=201705150001,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 31 日。

281 章友馨,從解決核心代理問題角度思考兩岸公司治理未來發展方向,法學新論,第 23 期,

2010 年 6 月,頁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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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櫃買市場成交金額投資人類別比例表282 本國法人(%) 僑外法人(%) 本國自然人(%)

2007 12.1 4.2 83.7 2008 11.8 4.5 83.7 2009 8.0 3.3 88.7 2010 9.0 3.7 87.2 2011 10.5 5.4 83.8 2012 11.1 6.0 82.6 2013 9.7 5.6 84.3 2014 10.6 6.0 83.2 2015 11.1 8.4 80.3 2016 10.4 10.4 78.9

第二目 股東使用委託書出席之程度

根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委託研究案之實證訪談研究283,各家券 商經手辦理他公司股東會,而擔任該公司股務代理人,其經手之全部 公司,平均而言於該公司股東會會議使用委託書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比 例,分別佔全部出席股份之 30.43%、33.02%、18.37%、18.05%、17.82%、

15.23%、12.42%。自上述資料分析整理可知,訪談之七家券商所代理 之公司使用委託書出席之比例,整體平均為 20.7%,此結果與訪談中 業者認為大部分經手公司使用委託書,佔所有出席股數之比例約為二 成至三成之結果相符。此外,由此實證研究中亦可觀察出親自出席 股東之比例最低至少達四成以上,若一併採納公司法第一七七條 之一的電子投票制度於計算中,縱使部分公司沒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定足數門檻,亦已相當之接近。惟上述之資訊應係於公司沒有經營權 爭奪之態樣下所產生之「正常比例」,倘於經營權爭奪之公司,公司 派與市場派將祭出各種吸引股東全權委託其中一方代理出席之措施,

進而將提高使用委託書之比例,並藉此確保公司經營權之獲得。

282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同註 280。

283 方嘉麟、洪秀芬、周振鋒,同註 212,頁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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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目 股東會未達定足數門檻而流會之情形

另一方面,關於我國公司實務上是否確實有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因 未達出席數門檻而造成流會,值得吾人進一步探詢。於上述之實證訪 談研究中,各家券商處理之經驗並不一致,受訪之國內八家券商中,

有四家券商曾遇過此種情形,其中三家券商表示最後公司以公司法第 一七五條假決議之方式處理,另有兩家券商表示有處理過無法以假決 議方式通過而真正流會,而需另行開會者。此顯現出,於我國召開 股 東 會 會 議 而 流 會 或 不 足 定 足 數 門 檻 之 態 樣 並 不 少 見 亦 非 罕 事 , 職是之故,仍有必要思考此現象對於公司所造成之影響,以及減輕其 發生之方法。

第二項 現行法下召集股東會所造成之成本問題

關於為了符合定足數門檻而徵求委託書對於公司所造成之成本,

應先敘明者,基於上述目的所造成之徵求成本,應與公司現任經營者 為保持經營優勢、抵抗市場派所進行之委託書大戰(proxy war)區別看 待。根據本文訪談之民間徵求通路業者表示,後者如近來經營權鬧出 極大風波之大同公司,雖可在市場上喊價到徵求到一張委託書,即可 獲得兩百至三百元之酬勞284,造成好幾千萬之股務代理徵求成本,以 及千萬元以上之紀念品發放成本,但對於大多數經營權未有爭議之 公司而言並不會祭出高額之代理徵求費用,委託徵求處業者為此 類型公司徵求到一份委託書,可獲得之報酬其實僅有新台幣二至三元,

對於一般業者來說代理公司徵求委託書亦難以成為主要營利業務。

然而,如同集中保管結算所研究案之實證研究285,股務代理機構 表示各家公司為吸引股東出席股東會所發放之股東會紀念品成本,與 公司實際之股東總人數密切相關,意即公司可能因為股東人數眾多

284 亦可參見林超熙,大同委託書超夯每仟股 300 元,經濟日報,2017 年 4 月 13 日。資料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2399989,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 30 日。

285 方嘉麟、洪秀芬、周振鋒,同註 212,頁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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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耗費相當多資源,處理發放紀念品所產生之成本,此外股務代 理機構亦表示紀念品發放之份數普遍約為股東總人數之六成左右,倘 藉此作為計算公司發放紀念品成本之前提,以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為例,其本國自然人股東人數目前共有一百萬餘人(1,054,639 人),

共持股佔 45%左右,而包含董事、監察人及大股東在內之經營階層 卻僅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20.5%,縱使其他機構法人 35%左右之持 股皆出席286,勉強可達到股東會普通決議之定足數門檻,惟如自然人 股東不出席,仍無法做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蓋其至少需有約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股東 66.7%之出席。

是以,每年時值股東常會開會季節時,中鋼公司會祭出相當能吸 引自然人股東出席之股東會紀念品,作為獎勵股東出席之誘因287,以 民國一O六年之中鋼紀念品雨傘為例,若與廠商福太陽傘之進價為五 十元新台幣288,縱僅發放予六成之股東,單就紀念品成本仍至少需花 費三千萬新台幣。從而,有論者於公司法修正公聽會中因此認為,我 國應嚴正重視定足數門檻對公司所造成之開會成本與壓力289,呼應學 者曾謂二分之一或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會法定出席門檻,僅係形式 上保障股東之立場290

第三項 公司實務上之案例

第一目 東南水泥案

(一)事實背景

286 資料來源:http://www.cnyes.com/twstock/shorescatter/2002.htm,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 30 日。

287 徐慈薇,中鋼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大亂工讀生集體辭職,中時電子報,2017 年 5 月 25 日。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25003580-260410,最後瀏覽 日:2017 年 5 月 30 日。

288 蘋果日報報導,中鋼發黑熊傘股東擠爆 500 米,2017 年 5 月 26 日。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26/37662854/,最後瀏 覽日:2017 年 5 月 30 日。

289 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經濟委員會公司法修正公聽會,2017 年 5 月 31 日。資料來源:

http://ivod.ly.gov.tw/Play/Full/10718/1M/,最後瀏覽日:2017 年 6 月 1 日。

290 參「公司法全盤修法」研討會中陳彥良教授之發言,2017 年 2 月 18 日。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18000060-260202,最後瀏覽日:2017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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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百年成立超過五十五年的南部水泥老店—東南水泥公司,

爆發經營權爭奪戰,蓋東南水泥前任董事長陳敏賢於民國九十七年因 腦幹出血辭世後,董事長一職轉由胞弟陳敏斷接任迄今,然而陳敏斷 與其同為公司董事之兄嫂周凱芬,在經營公司理念上屢生口角而有不 和,即便有其他家族成員居間調和,但也多是無疾而終,故導致民國 一百年時的改選董監事之戰火一觸即發,衍生出了相當多關於股東會 會議效力與合法性之法律爭議291,這場家族鬩牆互爭籌碼之戰火延燒 下,當年卻使得公司股價連連大漲,然而對於公司治理及其運營上是 否有正面之實質效益值得懷疑。

當年度除了股東常會本即欲改選董監事外,時任之監察人亦主張 按公司法第二二O條之規定,提出提前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以搶

當年度除了股東常會本即欲改選董監事外,時任之監察人亦主張 按公司法第二二O條之規定,提出提前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以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