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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腦性麻痺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發展一套適合的懸吊訓練方案介入,以檢視CP 平衡能力 改善之成效。第二章分成三節探討,第一節回顧 CP 的定義及相關特性;

第二節回朔懸吊訓練對身體的肌肉適能、體耐力訓練等之相關研究;第 三節探討運動對平衡能力訓練的方法及效果相關研究並進行分析。

第一節 腦性麻痺之相關研究

本節將論述 CP 之功能障礙表現,並於下述探討 CP 之定義、類別及 障礙表現。

壹、 腦性麻痺之定義與類別

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 CP)是一種神經發展性疾病,症狀出現在兒童 早期並會永久存在,在動作及姿勢上的發展是一大限制(Rosenbaum, Paneth, Leviton, Goldstein, & Bax, 2006)。過去在臺灣,腦性麻痺因症狀多 與運動機能相關,所以歸類為肢體障礙,然而腦性麻痺相較肢體障礙症 狀及障礙更加地複雜,且 CP 間的異質性高且需求不同,故特殊教育法於 2013 頒布修正,將腦性麻痺從肢體障礙獨立出為一種障礙類別。

腦性麻痺是為初生兒常見疾病,發生率高達0.2%到 2%,也因醫療技 術進步,比例隨之增加(孫茂峰,2005),相較脊損膜膨出、先天性髖關 節發育不良等先天性疾病更為常見。定義上,腦性麻痺指腦部在胎兒或 嬰兒時期,未發育成熟前受到損傷或病變,為非進行性的腦部病變,導 致選擇性運動控制障礙及異常的肌肉張力,包括動作與姿勢控制的異常、

運動協調問題、感知覺異常及虛弱等(張蕙如、連恆裕、黃美涓、鄭素芳、

洪維憲、劉文瑜,2007;De Kegel et al., 2010;Lazzari et al., 2017)。除了

10 麻痺者能獨立生活,常需依賴他人照護(Pavao, Silva, Savelsbergh, &

Rocha, 2015)。

依神經肌肉受損型態、障礙影響的部位來分類,分別於表 2-1 作說 明:

表 二-1 腦性麻痺分類

依神經肌肉受損分類 依身體障礙部位 痙攣型(Spatic type):為腦性麻痺中

最常見的型態,約佔 50-75%,發生

徐動型(Dyskinesia type):約佔 20-20%,損傷部位主要於大腦的基底

雙側麻痺

(Diplegia):雙側肢體皆

受到影響,但下肢較上肢嚴重。

單側麻痺(Hemiplegia):受影響部 位僅於單側,如單側手臂或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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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忽弱,出現不自主的動作,造成 動作的協調性及穩定性較差。

震顫型(Ataxia type):約佔 5-10%,

損傷部位主要於小腦,此類型 CP 姿勢控制能立及平衡能力較弱,容 易出現搖晃,動作不穩定,操作主 動性動作時,會有運動性震顫情 形,動作較不協調、不準確。

混合型(Mixed type):此類型可能 會同時出現不同的動作特徵,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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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肌肉收縮的脊髓運動神經系統受損傷可能會出現肌力、肌耐力、

肌肉協調能力較差;腦幹、大腦運動皮層受損可能會出現身體姿勢維持 困難、肢體動作不協調、轉位時困難等;小腦受損傷,可能導致平衡能 力、肢體控制、運動協調能力、步態不穩等能力受影響(Liu, Chiu, Liu, Wei,

& Lai, 2016);腦部基底核受損,可能會出現肌肉張力不協調、僵硬、運 動不能、不自主運動等(蔡政謙、賴思佳、陸清松、閻紫宸、曾凱元,2002)。

2017;曾翊庭,2019)。依照國際健康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 Disabilty, and Health, ICF),針對腦性麻痺障 礙關係,除了身體功能與構造,活動、參與也都受到影響,腦性麻痺者 在活動與參與,在一般任務與需求,像是從事多項任務、執行日常例行 事務;行動,像是改變身體姿勢、維持姿勢、短距離步行、攀登、使用大 眾交通工具等,亦影響社交,像是社區生活參與、從事娛樂及休閒活動 等(李淑貞,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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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選擇腦性麻痺者為研究對象,希望藉由懸吊運動介入,改善其 平衡能力,以減少腦性麻痺者在日常生活中對他人的依賴,增加社會參 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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