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腦性麻痺者接受懸吊訓練方案後之動態平衡表現分析
(一)動態平衡-柏格氏平衡量表「BBS」總得分數之分析結果
三位參與者的柏格氏平衡量表總得分數曲線圖如圖4-7。研究階段內與階段間及 C 統計 計分析摘要表,如4-18、4-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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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線期分數各為 42、40、42;進入紅繩懸吊訓練介入期後,雖然不穩定但 分數仍維持在 42 分以上;進入維持期後,3 次評量分數為 4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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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給予 3 分。
4. 第 11 個項目「轉圈走 360 度」,個案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 驗,能順利的於 4 秒內完成往一側轉 360 度,於執行另一側轉 360 度的動作前,需一點時間穩定重心後,才能開始另一側轉 360 度的 動作,故給予 3 分。
5. 第 12 個項目「於站姿兩腳交替踩放在階梯或凳子上」,個案於 3 次 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執行站姿兩腳交替踩放在階梯或凳子上的 動作,皆需要雙手攙扶才能完成兩步踩放,執行動作過程中,個案 身體因重心不穩而晃動劇烈,研究者全程在旁協助其安全,故給予 1 分。
6. 第 13 個項目「兩腳前後站」,個案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
有 1 次表現下降,僅能將前腳往前踏出一步約 20 公分距離,且無 法讓雙腳維持一直線上,兩腳前後站時間可維持 15 至 25 秒,故給 予 1 分;其他 2 次表現能將前腳往前踏出,雖然無法將雙腳維持一 直線上,但能維持 30 秒時間,故給予 2 分。
7. 第 14 項目「單腳站」個案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曾嘗試 將一側腳抬起,個案重心不穩搖晃劇烈,抬起一側腳僅能維持一秒,
需他人在旁協助以預防跌倒,故給予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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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趨勢穩定度為 100%,參與 B 基線期呈現穩定。
進入介入期後的表現,水準全距為 52 至 54 之間,平均水準為 42.5,
水準變化為 0,水準穩定度為 100%,趨勢穩定度為 100%,表現呈現穩定。
由基線期進入介入期階段間水準變化為 0,重疊率為 25%,平均水準變化 為-0.2,趨向變化及趨勢穩定度變化無明顯變化。
進入維持期階段間的表現,水準全距為 42 至 43 之間,平均水準為 53.1,階段內水準變化為 0,水準穩定度 100%,趨勢穩定度 100%,表現 呈現穩定狀態。由介入期進入維持期水準變化為 1,重疊率為 25%,平均 水準變化為 0.5,趨向變化及趨勢穩定度變化無明顯變化。
根據表 4-19 資料得知,基線期共 5 次的評量,有 2 次總分數退步至 52 分,其他 3 次分數維持 53 分,參與者 B 柏格氏平衡量表在 3 次的基 線期分數各為 53、52、53、53、52;進入紅繩懸吊訓練介入期後,分數 仍維持在 52 分以上;進入維持期後,3 次評量分數為 54、53、54,在撤 除紅繩懸吊介入後,總得分數也沒有立即退步到基線期的表現(52 分)。
參與者 B 柏格氏平衡表現於各實驗階段的 C 統計結果,於基線期 z 值為-0.70 未達顯著水差異,基線期與介入期階段間的 z 值為-0.74 未達 顯著差異,介入期與維持期階段間的 z 值為-0.59 未達顯著差異。代表 紅繩懸吊訓練介入前,其柏格氏平衡表現於基線期無明顯的變化。在基 線期與介入期階段間及介入期與維持期階段間皆未達顯著差異,代表紅 繩懸吊訓練介入期間,參與者 A 柏格氏平衡表現無明顯變化,撤除訓練 後,其平衡表現也無明顯變化,無維持效果。
參與者 B 診斷為腦性麻痺中度,平日活動以雙腳行走,沒有規律的 運動習慣,目前也無接受醫療治療或復健訓練,於此次BBS 測驗過程中,
參與者 B 能完成大部分動作,以下針對參與者 B 未達滿分 4 分,或達滿 分 4 分但執行困難之項目,加以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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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有 4 次表現提升,能獨自將一腳放於另一腳正前方,並維持 30 秒,故給予 4 分,參與者 B 於兩腳前後站時表示要花一點時間調整 兩腳的角度,就能站的比較穩;有 4 次表現下降,參與者 B 能將一 腳放在另一腳前面,但未在正前方,維持時間可達 3 故秒,故給予 3 分。
3. 第 14 項目「單腳站」參與者 B 於 8 次介入期柏格氏平衡測驗中,
有 5 次將一側腳抬起,過程身體輕微搖晃,需要雙手張開來維持平 衡,可維持 5 至 10 秒,故給予 3 分;另外 3 次,參與者 B 將一側 腳抬起後僅能維持 3 至 4 秒,故給予 2 分。
三、維持期之柏格氏平衡測驗表現
參與者 B 於 3 次維持期之柏格氏平衡量表總得分各為 54、53、54,
項目未達滿分 4 分或達滿分 4 分但執行困難之項,如下補充說明。
1. 第 10 個項目「站著轉頭向後看」,參與者 B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 衡測驗,能
完成將一側回頭向後看,另一側回頭向後看時重心轉移較少,故給 予 3 分。
2. 第 13 個項目「兩腳前後站」,參與者 B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 驗,有 2 次表現提升,能獨自將一腳放於另一腳正前方,並維持 30 秒,故給予 4 分,參與者 B 於兩腳前後站時表示要花一點時間調整 兩腳的角度,就能站的比較穩;有 1 次表現下降,參與者 B 能將一 腳放在另一腳前面,但未在正前方,維持時間可達 3 故秒,故給予 3 分。
3. 第 14 項目「單腳站」參與者 B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中,
將一側腳抬起,過程身體輕微搖晃,需要雙手張開來維持平衡,可 維持 5 至 10 秒,故給予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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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48.3,階段內水準變化為-1,水準穩定度 100%,趨勢穩定度 100%,表現 呈現穩定狀態。由介入期進入維持期水準變化為 1,重疊率為 66.6%,平 均水準變化為 0.3,趨向變化及趨勢穩定度變化無明顯變化。
根據表 4-20 資料得知,基線期共 7 次的評量,有 1 次總分數退步至 45 分,其他 6 次分數維持 47 分以上,參與者 C 柏格氏平衡量表在 7 次 的基線期分數各為 45、47、48、47、47、47、47;進入紅繩懸吊訓練介 入期後,有 1 次表現下降,總得分數為 46 分,其他 7 次總得分數皆於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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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6 次將一側腳抬起,過程身體輕微搖晃,需要雙手張開來維持平 衡,可維持 5 至 10 秒,故給予 3 分;另外 2 次,參與者 B 將一側 腳抬起後僅能維持 2 至 4 秒,故給予 2 分。
三、維持期之柏格氏平衡測驗表現
1. 第 8 個項目「站姿手向前伸」,參與者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 測驗,有 2 次表現,參與者 C 能獨自將手往前伸 25 至 31 公分,故 給予 4 分;有 1 次表現,參與者 C 能獨自將手往前伸 20 至 23 公 分,故給予 3 分。
2. 第 10 個項目「站著轉頭向後看」,參與者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 衡測驗,能完成將一側回頭向後看,另一側回頭向後看時重心轉移 較少,故給予 3 分。
3. 第 11 個項目「轉圈走 360 度」,參與者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 測驗,每一側皆能於 4 秒內轉 360 度,但中間換邊時需稍作休息,
故給予 3 分。
4. 第 12 個項目「於站姿兩腳交替踩放在階梯或凳子上」,參與者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能獨自站立慢慢完成八步交替踩踏,
因時間超過 20 秒,故給予 3 分。
5. 第 13 個項目「兩腳前後站」,參與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
有 2 次表現,參與者 C 需要攙扶支撐物將前腳踏出去,後不需攙扶 物品的情況下可以獨立維持 15 秒,故給予 1 分;另外 1 次表現,
參與者 C 能將前腳往前踏出,身體重心不穩呈快跌倒狀,故給予 0 分。
6. 第 14 項目「單腳站」參與者 C 於 3 次維持期柏格氏平衡測驗中,
參與者 C 將一側腳抬起,過程身體輕微搖晃,需要雙手張開來維持 平衡,可維持 5 至 10 秒,故給予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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