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臍帶血幹細胞應用上之倫理議題

第三章 臍帶血之法律性賥

第四節 臍帶血幹細胞應用上之倫理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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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089 條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是以如何進行臍帶血之採取收集、保存及 管理事項,即由父母共同決定170

本文則認為,臍帶血捐贈非屬侵入性手術,縱僅有一次使用之機會,

但對未成年人造成實際損害之可能性極小,不應適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 規定,僅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然針對法定代理人與新生兒間利益衝突 之問題,前述美國法院所發展出之理論或可作為決定是否捐贈時之參考,

即需以子女之最佳利益為依歸,權衡具體個案中,此亦合乎我國民法第 1088 條之規定。

第四節 臍帶血幹細胞應用上之倫理議題

人體組織雖為財產權,但仍具有一定程度之人格性賥,自採集臍帶血 至臨床治療之過程中可知,臍帶血作為幹細胞來源之一,雖並無胚胎幹細 胞所牽涉之道德爭議,但亦有其獨特的倫理議題:首先,臍帶血之醫療效 用與植入前基因診斷技術的結合運用,可能導致「訂作胎兒」的情形產生

,是否有侵害人性尊嚴之虞,應否透過立法規範,均為臍帶血應用上可能 衍生之問題;其次,臍帶血的後續醫療價值與所帶來的商業利潤171,使得 臍帶血儲存成為商品。

第一項 臍帶血之使用與植入前基因診斷技術

所謂植入前基因診斷(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PGD)172是 針對人工體外受精(IVF)所創造出來的胚胎,於植入婦女子宮前,加以 診斷基因構造的一種技術。這項技術可以應用於遺傳疾病的帶因者,使他 們在生育時可以藉由選擇植入沒有缺陷的胚胎,以產下健康的子女173

170 參照黃三榮,臍帶血(cord blood)之法律面觀察,萬國法律第 121 期,頁 6 以下,2002 年 2 月。由於臍帶血之捐贈可救助他人,故此時父母係行使民法第 1084 條第 2 項本文後段之「對於 未成年子女之教養權利」。

171 參照程進發,臍帶血的倫理議題,應用倫理與研究通訊第 23 期,頁 63 以下,

172 根據國內學者之研究報告,植入前基因診斷最早可追溯自 1967 年,Edwards 成功分辨出兔子 胚胎的性別並加以植入。而世界上首例人工 PGD 成功的例子,則是由英國皇家醫學院的 Handyside 等人於 1990 年所發表,他們是利用八細胞期的胚胎,經取出一個細胞檢驗出女性胚胎 而植入,以避免 X 染色體關連的傳染疾病。目前世界上經實施 PGD 而生產者約僅有 100 例左右

,這項技術仍處於實驗性的階段。目前實施 PGD 的疾病有鐮刀型紅血球貧血(sickle cell disease

)、囊腫纖維病變(cystic fibrosis)、脆弱 X 染色體症候群(fragile X Syndrome)、戴薩斯症(Tay-Sachs disease)、β 海洋性貧血(β -thalassemia)等等。而在診斷正確率方面,目前 PGD 仍有診斷錯誤 發生,但是比率相當低。在安全性問題上,PGD 對於人類是否會產生後遺症,則有待持續追蹤 研究。參照蔡鴻德、謝耀元、張其真、張秩嘉、楊東川、楊慶華,胚胎植入前基因診斷之過去、

現在、與未來,台灣醫界第 41 卷第 8 期,頁 33-36,1998 年。

173 參照何建志,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的倫理與法律問題,生物科技與研究通訊第 3 期,199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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臍帶血幹細胞移植乃諸多造血細胞疾病之治療方式,同時,由於手足 間臍帶血配對成功之機率高達四分之一,故利用新生兒之臍帶血治療其兄 姐之疾病乃成一種醫療方式,然而此種醫療方式一旦與胚胎植入前基因診 斷技術相結合,即有演變成父母事先以植入前基因診斷技術,篩選臍帶血 能與罹病手足相配對之胚胎,將之植入子宮,而有「訂作胎兒」之情形產 生,2002 年 2 月英國「人類受孕與胚胎管理局(HFEA)」核准一對夫婦 作「移植前基因診斷(PGD)174」即利用基因檢測之技術確定下一個孩子 是否適合組織配對,以便在新生兒誕生時利用臍帶血治療罹患地中海型貧 血的兒子175;此外美國有名之 NASH 案亦為相同之情形,美國科羅拉多州 一小女孩 Molly Nash 罹患范庫寧貧血症,其父母在醫師之幫助下,利用體 外受精及植入前基因診斷之方法篩檢胚胎,確定選用之胚胎不含貧血症基 因,且在組織配對上與 Molly 百分百相容後,再植入母親的子宮,經測詴 十四個胚胎後 Molly 之母親順利懷孕,並於 2000 年 8 月成功產下 Molly 的弟弟 Adam,其後並藉助 Adam 之臍帶血成功治癒 Molly 的疾病。

然並非每一個案例均可以如 Nash 案般幸運,PGD 技術已可創造出 HLA 與受贈者相符合之捐贈者,而該名捐贈者將終身面臨捐贈之要求,蓋 最初的臍帶血捐贈可能因某些原因失敗:臍帶血處方不當、臍帶血移植後 嫁接失敗,或移植後舊疾復發。一旦移植失敗,緊接而來的便是骨髓採集 與移植,此亦有移植失敗或復發之可能,形成無限迴圈。長遠來說,一個 HLA 符合的捐贈者一旦被創造,在骨髓後其他組織、器官之需求可能會發 生176。於 Nash 案中 Adam 順利逃過了捐贈器官與組織的要求,然而他仍 十分年輕,他及所有作為捐贈者被創造的孩子都終其身面臨潛在的捐贈要 求177

但自另一方面思考,若 HLA 符合的子女是自然地誕生時,亦有面對上 述情況之可能,故對 PGD 技術之使用固然應該建立適當之使用規範,但 在臍帶血移植與利用部分,其重點應在於父母得否代理子女決定使用臍帶 血或進行骨髓移植?在其有充足的能力尌是否捐贈做出成熟且自主的決 定前,保障該孩童之權益,另外,當父母與子女間存有利益衝突時,父母

174 所謂胚胎植入基因檢測,係針對人工授精之胚胎分裂到 6 至 10 個細胞階段,取出一或數個細 胞以檢驗染色體是否正常或其性別,如正常則將胚胎植入子宮,如異常則將胚胎丟棄。採用 PGD 技術可以某種程度避免產下遺傳性疾病之後代。此處 PGD 之使用應是用以檢測胎兒是否在組織 配對上是否符合而言。文獻上相關討論可參照何建志,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的倫理與法律問題,

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第 3 期,1999 年 7 月。

175 參照 C. Thomas, 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25 Med. & L.

365, 372(2006).

176 於骨髓移植後,化學與放射線或治療免疫藥物的毒性可能會產生腎、肝或其他器官的衰敗,

是否自捐贈者採集器官之問題有可能發生。

177 參照 Susan M. Wolf, Jeffrey P. Kahn, John E. Wagner et al., Using 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to Create a Stem Cell Donor: Issues, Guidelines & Limits, 31 J.L. Med. & Ethics 327, 3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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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仍為最佳代理權人178?易言之,除了臍帶血移植技術與 PGD 技術結 合之倫理道德上爭議外,為保障子女之利益,於子女與父母間存有利益衝 突時,似仍應剝奪父母之決定權,將此權限交由法院權衡179

總地來說,使用 PGD 篩選 HLA 相符的胎兒,藉以治療另一名孩童,

固然並無違反法律之規定,但於倫理上卻非全無爭議,且 PGD 技術理論 上應該僅用於嚴重之遺傳性疾病,若一旦開放移植前基因診斷技術,篩選 胎兒,則胎兒有成為「醫療產品」之可能,且前述案例中,弟弟亞當出生 前已放棄十四個胚胎,此處涉及移植前胚胎生命之道德議題,與人類胚胎 幹細胞研究相連接180,非本文所探討之範疇,然而此種將移植前基因診斷 技術與臍帶血幹細胞移植相結合之醫療技術,日後必有廣泛應用之可能,

屆時將產生篩選出的孩童將終身成為捐贈者之情形,屆時如何規範 PGD 之使用與保障該名捐贈者之權益,乃不可忽視之一大問題。

第二項 臍帶血與商業市場:

新技術的發展使臍帶血之儲存與使用得對特定病人提供一個拯救生命 的治療方法,私人企業隨即發現,此一領域可能為其帶來大量的利潤,幹 細胞可以治療多數疾病之可能,更促使一個臍帶血儲存市場的產生,目前 已有許多商業性臍帶血公司提供儲存之服務,以「期待性可能」為宣傳,

邀請父母成為保存契約的相對人,由於其行銷模式恰巧抓住為人父母之巧 妙心理,因此,即便個別新生兒需要臍帶血移植之機率甚低,私人儲存臍 帶血仍是諸多父母的優先選擇。

對此種自然組織產品化的作法,引貣諸多爭議,於 1991 年,美國 Biocyte Corporation 以新生兒臍帶血幹細胞冷凍法提出專利申請,欲在美國及歐洲 取得臍帶血儲存與銷售的專利,卻受到歐洲血液與骨髓移植組織(European Group on Blood and Marrow Transplantation)的嚴重抗議,認為此種專利將 阻礙研究的進步與公益性臍帶血庫之發展,導致歐洲專利遭到取消,儘管 如此,該公司仍然保有美國專利,而臍帶血商業化的問題仍客觀存在,是 以,立法政策上,固應思索應否抑制私人臍帶血庫之設立,然另一方面所 應面對者,乃商業化下所衍生之契約爭議與消費者保護之需求。

178參照 C. Thomas, 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25 Med. & L.

365, 372(2006).

179 針對法院具體權衡內容,請參照本文於前一節所探討之內容。

180 參照程進發,臍帶血的倫理議題,應用倫理及研究通訊第 23 期,頁 61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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