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臺北市容積移轉制度發展
第三節 臺北市容積移轉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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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臺北市容積移轉辦理情形
臺北市自 96 年起至 103 年底已核准容積移轉案件數共計 637 件。其中公共 設施保留地辦理容積移轉核准件數為 104 件,均屬跨區移轉;古蹟容積移轉核准 件數為 85 件;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核准件數為 448 件。容積移 轉送出基地主要集中在大稻埕特定專用區。其可能原因為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 用區容積移轉作業要點規範較為明確以及過去臺北市對於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 查許可較嚴。
本節除就公設保留地、古蹟及大稻埕地區容積移轉辦理情形進行分析外,並 就容積移轉產生之爭議事件進行討論,以作為後續本論文建立容積移轉機制之參 考。
一、臺北市容積移轉辦理情形
(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
臺北市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部分,目前受理之送出基地類型為道路用 地、公園用地、綠地及廣場用地,如表 3-10;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計 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 66,234.84 平方公尺,其中道路用地 56,519.82 平方公尺、公園用地 7,353.56 平方公尺及綠地 2,361.46 平方公尺。送出基地面 積以士林區最多,北投區次之,士林區共計送出 20,564.01 平方公尺,北投區送 出 10,141.68 平方公尺。
表 3- 10 臺北市各行政區送出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表 單位:平方公尺 送出基地類型
行政區 道路用地 公園用地 綠地用地 小計
松山區 373.79 378 0 751.79 信義區 4072.05 0 0 4072.05 大安區 8074.51 0 0 8074.51 中山區 5239.19 0 0 5239.19 中正區 4805.52 0 0 4805.52
大同區 1824.6 0 0 1824.6
萬華區 173.8 0 0 173.8
文山區 2574.67 0 0 2574.67
‧
19057.57 6989.22
大安區 10 26273.53
信義區、大安區、中山區、
中正區、大同區、萬華區、
文山區、南港區、內湖區、
士林區、北投區
9196.62 7096.17
中山區 26 40253.81
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
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
萬華區、文山區、南港區、
內湖區、士林區、北投區
14410.41 5026.61
中正區 2 11449.08 信義區、中正區、南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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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 4 6749.37 大安區、中山區、大同區、
文山區、士林區、北投區 1211 4763.52
南港區 7 24628.59
信義區、大安區、中山區、
中正區、大同區、文山區、
南港區、內湖區、士林區、
北投區
7234.18 6872.54
內湖區 18 44084.63
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
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
萬華區、文山區、南港區、
內湖區、士林區、北投區
8510.37 7756.58
士林區 4 5850.96
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
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
萬華區、文山區、南港區、
士林區、北投區
346.97 7843.86
北投區 18 24557.71
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
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
萬華區、文山區、南港區、
內湖區、士林區、北投區
5250.13 8698.16
總計 104 22582.15 66234.8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送出基地與接收基地於空間分布情形,如圖 3-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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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2 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空間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由表 3-11 及圖 3-2 可知,送出基地遍布全市 12 個行政區,而每個接受基地 之容積均由多個行政區之送出基地組成。各行政區之送出基地與接受基地平均距 離以北投區距離最遠,為 8,696.16 公尺,以松山區距離最近,為 3,879.13 公尺。
(二)古蹟容積移轉
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臺北市有臺北清真寺、陳悅記祖宅、艋舺清水巖祖 師廟、景美集應廟、基督長老教會大稻埕禮拜堂、新芳春茶行、大稻埕千秋店屋 及北投文物館等 8 處古蹟申請容積移出,共計核發 85 件容積移轉許可證明,如 表 3-12,其中北投文物館係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申請,其餘案件 皆依「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申請,總計送出古蹟容積 50,867.93 平方公尺,
接受基地移入容積 74,805.80 平方公尺。古蹟容積移入之接受基地最多為內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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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 26 件,移入容積 32,665.50 平方公尺;其次為中山區,共計 13 件,移入容 積 10,058.80 平方公尺。
表 3- 12 臺北市古蹟申請容積移轉統計表 單位:平方公尺/公尺 接受
行政區 件數 移入容積 送出行政區 送出容積
送出基地與 移入基地平 均距離 松山區 4 1900.49 大同區、文山區 2378.15 6081.17 信義區 5 2416.55 大安區、萬華區、文山區 2111.76 4894.89 大安區 5 2316.14 大安區、大同區、文山
區、北投區 4404.23 2764.64 中山區 13 10058.80 大安區、萬華區、文山
區、大同區 9576.27 4518.35 中正區 4 1519.06 大安區 1108.44 1420.45
大同區 0 - - - -
萬華區 0 - - - -
文山區 6 3860.65 萬華區、文山區 1848.73 3856.31 南港區 6 7482.94 大安區、大同區、萬華
區、文山區 4014.97 6238.21 內湖區 26 32665.50 大安區、萬華區、文山
區、大同區 15541.19 7858.14 士林區 11 8819.47 大安區、萬華區 7727.83 6179.15 北投區 5 3766.18 大安區、萬華區、文山區 2156.36 10771.38
總計 85 74805.80 50867.9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古蹟容積移轉送出基地與接收基地於空間分布情形,如圖 3-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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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3 古蹟容積空間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由表 3-12 及圖 3-3 可知,古蹟容積移轉送出基地分布於大安區、大同區、
萬華區、文山區及北投區,接受基地分布於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中山區、
中正區、文山區、南港區、內湖區、士林區及北投區。各行政區之送出基地與接 受基地平均距離以北投區距離最遠,為 10,771.38 公尺,以中正區距離最近,為 1,420.45 公尺。
(三)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
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臺北市共計核發 448 件大稻埕容積移轉許可證明,
如表 3-13,移出特專區之容積為 163,857.40 平方公尺,接受基地移入容積 221,813.60 平方公尺。接受基地許可案件數最多為中山區,共計 104 件,移入 容積 43,092.20 平方公尺;其次為內湖區,共計 80 件,移入容積 43,237.60 平 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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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13 臺北市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申請容積移轉統計表
單位:平方公尺/公尺 接受行政區 件數 移入容積 送出行政區 送出容積
送出基地與 移入基地平 均距離 松山區 10 5789.83 大同區 6842.49 3738.70 信義區 42 18457.18 大同區 25513.18 6709.50 大安區 46 15932.65 大同區 19877.98 4348.66 中山區 104 43092.20 大同區 34064.65 4824.08 中正區 21 7062.33 大同區 7369.88 3327.61 大同區 8 1915.64 大同區 1558.66 1505.57 萬華區 1 1273.47 大同區 567.53 3934.49 文山區 6 1939.01 大同區 1266.87 7830.29 南港區 69 50455.19 大同區 21613.92 9221.54 內湖區 80 43237.60 大同區 21571.90 7676.11 士林區 33 14585.9 大同區 12815.50 5559.42 北投區 28 18072.62 大同區 10794.79 6624.74
總計 448 221813.60 大同區 163857.4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送出基地與接收基地於空間分布情形,
如圖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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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4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空間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由表 3-13 及圖 3-4 可知,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 遍布全市 12 個行政區。各行政區之送出基地與接受基地平均距離以南港區距離 最遠,為 9,221.54 公尺,以大同區距離最近,為 1,505.57 公尺。
二、臺北市容積移轉爭議事件
臺北市於實施容積移轉制度以來,接受基地因為容積移轉造成之大量體建物,
對於原有周邊地區產生交通、景觀及公共設施使用等衝擊,這都是容積移轉時未 考慮到都市容受力所造成,以下就容積移轉產生之爭議案件進行分析,以了解容 積移轉課題所在,坐為本研究後續建立容積移轉機制之參考。
(一)信義區皇翔 F4 爭議案
「皇翔 F4 建案」位在信義區松德路,民國 94 年請領建照核准為 2 棟 9 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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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棟 15 層樓高的住宅社區,但皇翔建設透過買入大稻埕歷史建物,採用容積移 轉移入信義區接受基地,興建樓高 17 層住宅,因樓層高度影響周邊住戶視野引 起反彈,除此之外,皇翔建設從低單價大同區購入容積,移轉入高單價信義區作 法,也引發各界議論,質疑市府未善盡職責,任由建商移入容積至信義區。
然而臺北市政府表示,信義區的建物在民國 88 年即解除建物高度限制,住 宅區建蔽率為 40%,容積率為 260%;可移入的容積率為 30%。皇翔建案容積 率使用 282.46%,符合法令規定。皇翔建案之所以引發信義區周邊住戶強烈反 彈,在於地點正位在博愛國小正對面,學校建物僅 4 至 6 層樓高,周邊大樓亦低 於 14 層樓,其新建住宅遮蔽周邊住戶景觀視野及日照,造成景觀衝擊。
(二)內湖區璞真碧湖畔建案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公園經臺北市政府列為必遊北市的七大公園之一,璞真建 設利用容積移轉,在碧湖公園興建 26 層樓建築物,外加屋突後,樓高竟達 97.9 公尺,且臺北市政府審核建案時卻未就可能破壞景觀部分進行環評。周邊住戶抗 議建案之興建遮蔽原有湖景視野、建商將現況通行的既有巷道圍做工地導致出入 不便,質疑富人才能賞碧湖景觀及批評市府便宜行事、默視居民權益,要求臺北 市政府環保局重新啟動環評。
臺北市政府表示,住宅樓高逾 30 層樓(100 公尺)、商業用地樓高 20 層(70 公尺)需要辦理環評,若 3 樓以上違規開設景觀餐廳或住宅區未准許使用之行業 別才需辦理環評。碧湖畔建案原本只能興建 20 層樓高,經由容積移轉將興建 26 樓層(樓高 97.9 公尺),依據法令規定不需辦理環評,且未來若建商未變更設計,
亦不需再審。
(三)大安區瑞安街都市更新案
大安區瑞安街都市更新案基地面積為 574 平方公尺,透過容積移轉制度移入 33%的容積,原 4 樓公寓擬建 12 層樓及 9 公尺象牙塔,將影響周邊同為四層樓 公寓的日照權。本案送出基地為大稻埕歷史風貌區,依申請時「臺北市都市計畫 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規定,古蹟容積移轉、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 移轉不受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及容積接受基地面積最少達 1000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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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尺(約 305 坪)之限制,故導致該瑞安街個案基地出現突兀高樓。
臺北市政府表示,若非瑞安街個案為都更案件須進入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 查,否則也無法發現。另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委員表示,本案容積移轉的 妥適性有檢討空間,將檢討再審。
目前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已先針對大稻埕風貌區進行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的 公開徵求意見,未來擬修法,將該區容積移轉移出、移入都要納入都市設計審議 委員會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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