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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車站/小印尼的飛地生態 II:排除他者與悅納異己的矛盾

第四章 接納與排除:從日常敘事閱讀小印尼的「領域感」

第二節 臺北車站/小印尼的飛地生態 II:排除他者與悅納異己的矛盾

早先在台北車站金華百貨的經營時代,相較於散佈於兩、三個畸零街廓內的小 印尼,無論是經營類型或是消費族群的組成,由於空間與環境條件的差異而產生相 當顯著的差異性。這些差異從顧客來源的組成到族裔店家經營類別與空間關係,在 兩階段的空間遞移過程,產生了內部組織結構與空間意義轉換94與擴編。

本節中,我將分析由各類企業經營者與自雇者在小印尼裡經營所採取的空間策 略、經營方式內蘊的性別與社會意涵,以及多國籍的客人來源。一方面透過商家之 間敏感激烈的商業競爭,流動式的游擊戰或者與固定陣地戰相互組併合作、相互劃 出熱門地段競爭生意,共同構築出每逢週日的族裔商家競爭戰場。另一方面,從此 地消費者95的現身方式、異質組成與其活動類型的多元,我們可以看見的是飛地過 往被建構為單一族裔、文化式的高度領域感,原來包庇著眾多異質可能性存在,而 這些異質可能,也使得過往被視為單一化的印尼「族裔共同體」與族裔聚集地空間 的直接指涉關係,重新以自身的生活實踐,賦予這層社會群體-特定空間的關係新的 答案。

一、固定店面的企業主與流動的個體戶

週日來到小印尼,可以看見的經營類型豐富多樣,包括一般所熟知的卡拉OK、

餐飲與百貨複合式商店美髮、匯兌、貨運郵寄、郵購商品店、川流不息的 disco 舞 廳、移工團體在週邊的教會空間舉辦各類培力活動等。除此之外,沿著騎樓旁柱子 腳、樓梯間屋簷下,任何角落都可以成為流動的個體戶商家隨處擺攤的經營地點。

因應消費需求而生的各類商品與勞務交易紛雜多樣,包括因應手機、數位電子產品 而生的各式服務與買賣交易;各式印尼點心或泰國料理流動小攤;合法/非法的勞務 與旅遊仲介…等。租賃有固定店面空間的企業主,在小印尼裡這樣的固定空間店面 的經營內容,包括:四間複合式餐飲百貨店(通常是餐廳、百貨與卡拉 OK 三合一的 組合),一間家具型錄店96,一家貨運快遞店(另一家知名的快遞 EEC 則從台北車站 一樓轉租至台北地下街),一家日前因地下匯兌交易而關閉的 BNI Express,以及兩 家舞廳。

這些租下店面空間的企業主為飛地空間框出了基礎範圍,透過實體的店面在空

94 由於我手邊關於台北車站金華百貨時期的資訊,僅限於吳美瑤(2004)曾進行過的論文與在小印 尼遇到少數曾經歷該時期的受訪者,故在此我並無法進行完整的轉換比較呈現。

95 此處的「消費者」係廣泛指稱來到此地進行空間消費,並不限於實質的商品交易關係。

96 原理近似於英國的 ARGOS 一類家電型錄店,透過到店點購型錄上的家具/家電產品,在台灣可 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家具/家電即會直接從台灣寄送至印尼;強調在印尼也可以享有台灣的「Life Quality」;這類店面並不多見,而在小印尼的企業主係馬來西亞人與台灣印尼華僑合資經營,原 先是在香港經營,後來拓展分店至台北,即選擇落腳小印尼。

間中的實際存在,形成以「印尼文化」作為共同標籤。而這些以族裔(ethnicity)特性 作為號召的企業型態,無形中也召喚著屬於族群團結(ethnic solidarity)的意識形態。

換言之,固定的店面空間以劃分陣地的方式為台北車站東南側街廓貼上屬於該空間 的文化屬性,召喚出反動的族群性(reactive ethnicity)(Auster and Aldrich, 1984;Light and Rosenstein, 1995:19)。這些有能力經營並租下店面的企業主須具備什麼樣的資 格?資金、技術、知識、態度、價值、社會網絡(包括印尼及台灣方面的親屬朋友) 共同支撐出符合經營門檻的要件。也因此,固定的店面經營方式初步排除如短期契 約客工經營的可能性。如依據流動經歷(國籍身分、遷徙方式與性別)對企業主們作 進一步區分,主要可分為三種型態:一、外籍配偶與其台籍先生合營或自營;二、

東南亞華僑(或許有娶外籍配偶並共同經營);三、台灣人經營或與東南亞華僑合營。

第一種型態通常係透過外籍配偶所掌握有的母國文化資本與台籍先生的人力、

經濟資本,共同突破外籍配偶一般在台灣困囿於語言、教育與文化等就業門檻,使 得國族身分轉換所帶來的的適應劣勢轉換為經營利基(王志弘,2006;邱琡雯,

2007)。第二種型態則是以早期遷至台灣,已取得台灣公民身分的東南亞華僑為主,

有些過去或目前在小印尼開店的東南亞華僑97老闆,也有嫁娶同國籍配偶共同經營 或各掌不同地方的分店。第三種型態是台灣人經營98,聘請東南亞籍員工、廚師。

在小印尼經營的現有店家,多數均具有白手起家、擴充分店的勞動與經營經驗。

有的店家是先以餐飲百貨蓄積足夠資本後,以新的企業行銷內容在香港經營成功,

而後來台灣選擇在小印尼開分店。也有菲律賓籍華僑企業主,早期在金華百貨租下 小店面經營紮起穩固基礎,進而擴充至全省均有分店的大規模、多觸角族裔企業(如 知名連鎖店E.E.C.)。有店家是夫婦胼手胝足、日以繼夜接工作打拼,累積開店資金,

從小印尼發跡,並曾據此發展出台北與桃園縣市共四間分店。也有店家老闆原先在 流動夜市到處擺攤經營,逐步成長至足以落腳在桃園後火車站,而後並擴張分店到 台北縣中永和、小印尼等地。

(一) 族裔企業經營99:顛覆性別、去位階化的經營組合

97 根據行政院僑委會全球資訊網(更新至 2007 年版)的資料顯示,印尼屬於有永久居留制度但難 以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因此適用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該款規定取得身分 之資格為:「居住於無永久居留制度,或有永久居留制度而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

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 取得僑居地居留資格連續四年,且能繼續延長居留。

(二) 在國外累計居住滿四年。

(三) 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六個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八個月以上」。

98 至於貨品通路管道方面,隨著在台灣的食品/用品代理商紛然成立,以貨運取代了運費、載重 量限制下已不合乎成本效益的跑單幫式經營,另一方面,代理商也多是台灣籍老闆加上華僑/外 籍員工的組合,因此尚可克服溝通上的障礙。

99 其實在「族裔企業的經營」部分,小印尼的族裔企業裡其實各自展現了不同的「勞動專業」, 也就是勞動聘雇上必須有的專殊性,但勞動的專殊性以及飛地生態內部的勞雇關係以及與外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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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女性主義觀點對於性別與移動的相關研究,豐富了族裔飛地討論架構下 關於性別與勞動的分析視角。我認為這是關於這些小型族裔企業發軔模式中,值得 關注的一點。因此以下田野案例裡我將以既有相關研究為基礎,提供不同經驗,討 論印尼-台灣夫婦組合的族裔店家意涵。Min Zhou(1992:152-66)透過對紐約中國城 所進行的田野研究裡,將移民移動過程為家戶勞動與家戶經濟所帶來的結構翻轉,

進行性別意涵上的分析。她以「女人撐起半邊天(Women hold up half of the sky)」說 明中國城的飛地勞動力現象,但卻也提到:雖然隨著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之後的性 別意識高漲、父權傳統稍退;早期來到中國城的移民們與中國城這飛地,似乎一起 被施了時空凍結(be frozen in tradition)一般,父權(patriarchy)的觀念並未隨時間與 遠方祖國的改革而蒸散,女性移民牢牢地嵌於家庭與親族關係構築的社會架構與家 庭責任裡。值得一提的是,在小印尼或其他東南亞族裔店主社會身分組成裡,常見 的會是外籍配偶及其社經地位上較顯弱勢的台籍先生。這樣的企業組合結構,往往 被描繪為掌握自身文化利基的外籍配偶成為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柱來源,展現出與中 國城的女性勞動力作為移民家庭經濟結構主力的相似性結構。

但是,在反芻我的田野歷程與這些店家、消費者的互動經驗裡,我認為這類詮 釋意涵女性取代男性成為家庭經濟主力的過程,往往過於強調男性台籍配偶的經濟 能力弱化,而無形中將經濟能力與男性氣概連結在一起。換句話說,上述說法雖然 初步顛覆了社會價值賦予跨國家庭經濟的性別分工組成,卻可能強化了跨國家庭與 弱勢、無經濟能力須靠妻子撫養的社會觀感,從而無意間固化了族裔經濟裡所呈現 的家庭經濟性別分工與男性應擔負起一家經濟的「氣概」關係建構。但就我在小印 尼裡接觸的幾對印尼-台灣夫婦組合100,理解她們各自的開店動機與開店歷程中,發 現這樣的小型族裔企業結構確實有助於顛覆既有家庭中的性別主從結構;並也同時 破除了一般對於社會中下階層的想像迷思—外籍配偶的老公不一定都是經商失敗只 能仰賴老婆的狀態。與其認為這類族裔經濟組成是家庭經濟結構的逆向傾斜,倒不 如說這或許是擴展出男性氣概裡,自我身分調節的彈性展現。

舉其中一個較具代表性的例子,先前曾提過的目前擔任家教老師的非裔南非籍 受訪者Andrew101曾提到他對於長期住在Indo Rasa 店樓上,對於老闆與老闆娘的深 刻印象:

Andrew:…for him to support the wife’s business, I think it is awesome! We

客工政策鏈結產生出迥異於過往英美討論族裔飛地的勞動市場雇傭關係;但此處礙於篇幅以及與 論文主題的關係性,暫擱置未於本論文內處理,轉而僅呈現其企業經營組成上展現出巧妙的夫妻

客工政策鏈結產生出迥異於過往英美討論族裔飛地的勞動市場雇傭關係;但此處礙於篇幅以及與 論文主題的關係性,暫擱置未於本論文內處理,轉而僅呈現其企業經營組成上展現出巧妙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