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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工作概況

壹、臺東縣警察局組織概況

臺東縣警察局前身係日據時期設於臺南民政支部下之臺東出張所,於民國三 十年始定名為臺東廳警務課。民國三十四年抗戰勝利後,臺灣光復重歸祖國懷抱 並設行省,臺東廳警務課撤銷改稱臺東縣政府警務科,內設有總務、行政、司法 三股,並有臺東、關山、新港三警察所暨六十五個派出所,全體員警三0九人。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根據臺灣省縣市組織規程暨臺灣省各縣市政府 組織規程準則第七條第三項之法源,成立臺東縣警察局,並將原有三股改為課。

大陸淪陷,臺灣治安日趨重要,本局陸續設經濟、保安、督察等課室,並將臺東、

關山、成功三警察所改為臺東、關山、成功三個分局暨成立東峰山地分局,專司 山地治安職責,後又撤銷該分局改在警察局設山地警務室,迨至民國四十一年間,

凜於治安需要,臺東分局轄知本溪以南另行成立大武分局,連同臺東、關山、成 功共為四分局。民國五十八年迄七十七間因業務需要,組織修編,增置並裁併部 分課室。

民國八十七年為應充實基層警力修正編制,增置少年警察隊並成立公共關係 室,民國八十九年為應安檢工作移撥海巡署,安檢課更名陸務課。民國九十四年 為因應新修正刑事訴訟法,加重警察機關舉證責任,提升警察機關鑑驗品質,成 立「鑑識課」,因應新修正刑事訴訟法,強化刑事偵防專業功能,「刑事警察隊」

改設為「刑事警察大隊」,另為加強保護婦幼功能,嚴密婦幼案件偵處流程,落實 婦幼警察隊組織功能,成立「婦幼警察隊」,現行臺東縣警察局共設有行政、保安 民防、訓練、後勤、戶口、外事、陸務、鑑識等八課、秘書、督察、保防、資訊、

公共關係、人事、會計等七室、勤務指揮中心、民防管制中心、保安隊、交通隊、

少年隊、婦幼隊及刑事警察大隊、及台東、關山、成功、大武等四個分局,迄九 十六年六月底員警人數為 1,082 人。

貳、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工作現況探討

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分二股辦事,第一股辦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退撫、福

利、待遇、綜合等各項人事業務;第二股辦理獎懲、考績、差假、勤惰管理、公、健 保等各項人事業務。人員編制為主任一人、股長二人、課員九人、巡官一人、警務佐 一人、辦事員二人。現有人員為主任一人、股長二人、課員五人、巡官一人、警務佐 一人、辦事員二人。另人事業務在分局各組承辦業務中,屬於第二組之業務職掌,因 此各分局亦設置有專職人事承辦人,由警務佐、巡佐或警員擔任,如臺東分局置警務 佐一人及警員一人辦理人事業務,關山分局及大武分局各置警員二人辦理人事業務,

成功分局則由巡佐一人辦理人事業務。人事室業務職掌列舉如表 2-3:

表2-3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業務職掌表 業務

股別

業 務 職 掌

一股 一、組織編制及分層負責明細表權責劃分事項。

二、任免、銓審(動態)、任官令請頒及遷調業務。

三、人力規劃及借調人力評估。

四、任免、組織法規。

五、人事甄審案件。

六、員警超勤加班費、業務加班費審核事項。

七、退休、撫卹及各項福利(含互助)事項。

八、待遇及獎勵金核發。

九、研究發展,全面品質管理。

十、綜合業務。

十一、經歷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服務證、識別證換發事項。

二股 一、獎懲、考績業務。

二、員警停職、復職、免職、申訴及移付懲戒案件事項。

三、員警差假、勤惰管理。

四、請頒各項獎章、功標、年資標。

五、公保、健保、眷舍輔建及輔購住宅貸款事項。

表 2-3 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業務職掌表(續)

六、生日禮物、三節慰問金、敬老慰問金、教育補助費等事項。

七、獎懲、停職、復職、免職及保障案件法規。

八、國內、外休假、出國案件審核。

九、儘後、逐次召集。

十、各項獎學金事項。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參、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工作問題

臺東縣警察局所屬員警包含一般行政人員、技術人員、警員、巡佐、小隊長、

偵查佐、巡官、警務員、隊長、組長、督察員、股長、秘書、副隊長、副分局長、

分局長、警察局課、室、大隊、隊、中心主管、主任秘書,副局長、局長等,人 數達千餘人,人事業務繁重可知,研究者從事該局人事工作已十年,常見人事人 員加班而不敢稍有懈怠,人事人員異動亦較其他單位頻繁,工作壓力明顯較警職 內勤同仁及一般行政機關、學校之人事人員繁重。

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工作問題如下:

一、人事業務量多,均事涉同仁權益,職責繁重,壓力大。

二、薪資待遇及職務陞遷相較一般警察人員受限制,造成警察人事人員異動頻繁,

留不住人才。

三、長官支持態度、組織文化、人情關說、請託等都是壓力源。

四、人事人員屬幕僚功能性質,當扮演角色未能符合他人預期之要求或期待時,

易遭致誤解或產生摩擦甚至對立,造成角色間之衝突。

五、警察人事人員之遴用有其資格條件限制,一旦出缺,需由警政署辦理甄試分 發派補,在人事人力儲備候用及派補上常緩不濟急,造成人力不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