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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生育率與房地產價格調整之變化

第二節、 臺灣生育率的趨勢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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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臺灣生育率的趨勢概況

一、臺灣地區人口轉型歷程

首先,Notestein(1945)在對人口轉型(demographic transition)的經 典研究中,試圖提出普遍呈現在人類社會的三種人口變遷模型。第一種是

「開始下降」型(incipient decline),也就是生育率已經低於,或即將低 於替代水準的人口結構;第二種是「轉型中的成長」(transitional growth),

生育率與死亡率都還處於高水準階段,但是生育率下降的趨勢已經穩固地 建立起來;第三種是「高生育成長潛能」(high growth potential),生育 率與死亡率都還處於高水準階段,而且也還未開始進入轉變階段,然而一 旦科技發展使得死亡率快速下降,這樣的人口結構就會快速成長。

把Notestein 的三種人口變遷型態的順序倒過來排列,就得到一個人類 社會的人口演化規律。在第一階段,人類社會是處於一個高生育與高死亡 率構成的人口均衡狀態,由於死亡率(CDR)率先下降而生育率(CBR)

持續維持過往的高水準,因此過渡到一個人口快速增長的第二階段,最後 由於生育率也跟著下降,低生育率與低死亡率重新達到一個均衡的狀態,

也就是第三階段。這種轉變過程在經驗上普遍地呈現在人類社會中,而成 為形式人口學中所謂的「人口轉型(demographic transition)」現象。

臺灣過去百年來的人口結構變遷,除了戰後曾經有一個短暫時期的人 口大量遷入外,可以恰當地被視為一個封閉性的人口,而它的長期結構變 遷也十分典型地符合了人口轉型理論所提供的模型。

根據蔡宏政(2007)依Notestein 的人口轉型理論,認為臺灣在1920年 以前是屬於第一階段的「高生育成長潛能」;第二階段的「轉型中的成長」

可再分為兩期,第一期是從1920到1951年,死亡率持續下降而出生率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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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高水準,二者的差距造成人口以每年超過20%速度增長,第二期是從 1951年到1970末期與1980年代初期,生育率與死亡率都下降至趨於穩定的 水準;1980年代中期以後,淨繁殖率低於替代水準,可以說進入「開始下 降」期的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第一期的死亡率下跌主要發生於嬰幼兒人 口,使得人口結構逐漸年輕化;第二期生育率剛開始下跌時,生育數量因 為人口動能的作用仍持續增加一段時間,因此人口結構仍然持續年輕化。

第三階段開始,人口結構才逐漸老化,爾後老年死亡率的下降幅度相對突 出,更加快了人口老化的速度。

二、臺灣地區人口政策制訂過程

臺灣的家庭計畫工作可以分成四期:

(一) 、政府來臺初期

1949年至1969年間,戰後嬰兒潮及死亡率快速下降所帶來的人口快速 成長,嚴重影響台灣之經濟發展,1953年先總統 蔣公所著民生主義育樂 兩篇補述,對於人口問題有四項具體指示:1、質量並重;2、全國人口均 衡分布;3、按照各地資源分布實況,促使人口的均衡發展和利用;4、城 市與鄉村均衡發展。1959 蔣夢麟先生召開記者會,發表「讓我們面對日 益迫切的台灣人口問題」,激發國人對人口問題的重視,為了減輕人口增 加的壓力,1964年政府才有明確的政策,全面推廣家庭計畫,這個階段可 以稱之為「政策形成期」。

(二) 、家庭計畫實施前期(1964-1983)

1964年開始全面推行家庭計畫,宣導口號「實施家庭計畫,促進家庭 幸福」、「實施家庭計畫,保持青春健康」,政府逐步擴展家庭計畫的推 廣工作,在1968年頒佈「台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1969年公布「人 口政策綱領」,政府得以投入人力與經費,從事大規模的家庭計畫推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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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進入政治性模式。

1979年,蔣經國先生指示:「人口自然增加率10年後預期降至1.25%,

並實施優生保健。」行政院分別於1979年公布「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

對人口、產業、實質設施、天然資源等統一規劃,加強資源之開發與保 育,促使人口與經濟活動合理分布,及1980年公布「復興基地重要建設方 針案」研定執行策略為:「加強推行人口政策,降低人口成長率,提高人 口素質,均衡人口分布。」力求使人口自然增加率遞減,研定執行策略為:

「加強推行人口政策,降低人口成長率,提高人口素質,均衡人口分布。」

經多年的努力推展,臺灣地區人口成長已逐漸減緩。

(三) 、家庭計畫實施後期(1984-1990)

1984年政府制定「優生保健法」,以提高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及 增進家庭幸福,並於1988年實施「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暨「加強推行 人口政策方案」,以配合經濟建設長期展望(1986年至2000年),及適應 未來人口成長及結構之演變與社會經濟之發展。至1990年後達成預定的人 口目標,臺灣的家庭計畫工作完成它的公共政策使命,而進入所謂的「新 家庭計畫」的需求時期。

(四) 、新家庭計畫實施後期(1991-迄今)

因應人口成長的日趨緩和,於1992年就人口政策「綱領」暨「方案」

二修正案核定實施,其重點如下:1、將人口成長目標由「緩和人口成長」

改為「維持人口合理成長」;2、將移民政策內容納入人口政策中;3、增 列辦理老人福利措施及增進高齡化社會人力資源運用之規定;4、依據國 家建設六年計畫、區域計畫及都市計畫,有效規劃土地使用,促進人口與 產業活動的合理分布。

由於生育對女性而言,常常意味著要放棄事業。如果一國的生養子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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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過高,將會有越來越多婦女選擇放棄他們的生育目標來完成事業。反之,

如果一個國家能夠在制度上提供婦女育嬰假等保障,生育對婦女而言只是 短暫性離開職場,並不會損及整個生涯的發展,且丈夫、工作環境或社會文 化都能發揮支持力量,婦女自然比較樂於生育,生育率就可能反轉上揚。

因此,女性勞參率與總生育率間除了互相抵銷之關係外,應該還存有一個 間接因素,那就是工作與家庭生活間之平衡度,如下圖4所示。

在未主動鼓勵女性就業且未提供相關政策協助的國家中,婦女在工作 與家庭生活間之平衡度小,因此對於喜愛家庭生活之女性而言,其影響參 與勞動的意願就弱,另一方面,對於必須工作之女性而言,其影響生育之意 願也弱,因此生育率及勞參率表現皆較差。反之,在倡導母職就業政策的 國家中,婦女在工作與家庭生活間之平衡度大,這會影響女性更願意加入 勞動市場 ,另一方面也更有生育意願 ,因此往往有較高的生育率及勞參 率 。因此,目前政府相關之政策應致力協助父母調和工作與家庭生活。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 - -

+ 總生育率 + 總生育率

(弱) + (強) + 工作與家庭生活 (弱) 工作與家庭生活 (強)

間平衡度小 間平衡度大

圖4:影響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與總生育率相關性之間接因素

資料來源:山口一男 (2005 )「女 の労働力参加と出生率の真の関係について:OECD諸国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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