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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私小說中的黑暗意識:死亡、肉體與荒誕

第三節 荒謬惡戲

荒謬的字面意思就是不和諧、荒唐、錯誤,是存在主義和荒謬劇所經常揭櫫的 現代人常有的一種存在感受,荒謬同時也是二十世紀文學的重大現象,是一種具 有懷疑、批判和否定意識的審美價值。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卡繆44(Albert Camus,

1913~1960年)認為荒謬或荒謬性(absurdity)乃起於世界本身之無意義或不具有 內在合理性,以及人無法接受此一事實。在《薛西弗斯的神話》裡,卡繆指出:

「這個世界本身並非合乎理性的,能說的只有這些。但荒謬的是直接面對無合理 性,以及狂野渴求明確性,此一渴求在人類心中回響。」、「人與無合理性相覷 而立,他在自己身上感受到對理性和快樂的企求。在人類之需要和世界之無合理 性的沉默相互對峙中,荒謬誕生了。這一點不可以忘記,因為人生的整個後果都 取決於此。無合理性,人類之懷舊,以及兩者相遇所生出之荒謬……」。卡繆以 人道主義為思想核心,其哲學概念是「荒謬」、「反抗」,荒謬是「理性的人」

遭遇「毫無道理的世界」之後產生出來的,面對荒謬,才出現反叛。45

希臘神話裡,薛西弗斯必須不斷做一件無法成功的苦役(辛苦把巨石推上山 頂,但巨石次日又滾回山下),猶如人類必須不斷在無合理性和無意義的世界中 尋求意義。對薛西弗斯和人類來說,荒謬都是無可逃脫的命運。46荒謬因此是對意 義之本能企求,與存在本身之無意義之矛盾的產物,它其實是人類無可擺脫的存 在處境。由此可知,荒謬是人在無意義的世界中尋求意義的矛盾,也是人與其環 境不和諧的存在,所導致的無意義的痛苦狀態。荒謬背後隱藏的,其實是人類對 合理現實和理想世界的嚮往,而有所謂的荒謬劇—一種盛行於五○及六○年代的

44 (法)艾伯特.卡繆(Albert Camus,1913~1960 年)法國小說家、哲學家、戲劇家、評論家。

卡繆思想的核心是人道主義,人的尊嚴問題,一直纏繞著他的創作、生活和政治鬥爭的根本問 題。《薛西弗斯神話》和《異鄉人》構成了卡繆文學創作的母題,包含著卡繆未來作品的核心問 題。

45 侯作珍:〈成英姝小說的荒謬主題與暴力敘事〉,《東華漢學》第 20 期,2014 年 12 月,頁 334~335。

46 侯作珍:〈成英姝小說的荒謬主題與暴力敘事〉,《東華漢學》第 20 期,2014 年 12 月,頁 335。

戲劇流派。西元1947年興起於法國,主要開創者為伊奧涅斯柯(Ionesco)、貝克特

(Beckett)。此派摒棄尋常的戲劇手法,改採非寫實的形式,否定語言的傳達功能 及戲劇的一切規律,甚至全盤否定了人生。本來應該是很沉痛的戲劇,卻往往令 觀眾覺得可笑、怪誕、苦澀、驚異與荒謬,頗能發人省思。代表作品如貝克特的 等待果陀。這些戲劇的共同特點是:類似雜耍,包含可怖的或悲劇的形象,人物 處於無望境地、被迫重複無意義的舉動,對白充滿陳詞濫調、文字遊戲和廢話,

情節重複出現、或荒謬的展開,對現實主義的滑稽模仿或消解。

卡繆在《薛西弗斯的神話》對荒謬做的描述:在一個突然被剝奪掉幻象與光 亮的宇宙裡,人覺得自己是一個外人、一個異鄉人,既然他被剝奪了對失去家園 的記憶或對己承諾之樂土的希望,他的放逐是不可挽回了。這種人與生命以及演 員與場景的分離就是荒謬的情感。面對荒誕的生命,卡繆提出自殺並不是一個很 好的方案:如果生命真是荒謬的話,那唯一面對它的方法只有維持一個人對待荒 謬的自我反應。

駱以軍的作品裡不但是荒謬,更為荒誕,是那樣荒唐離奇,不合情理。在〈紅 字團〉裡一開始即將報紙的頭條新聞,兩行斗大字驚悚排列:「兩國中女生陳屍國 小教室 雙手遭綑綁慘遭兇徒勒斃」敘述主角K在讀過兩則新聞與友人的爭辯後,

決定要從黑暗中,把最深的人性給挖出來。於是〈字團張開之後〉便進入了後設 小說敘述,圍繞於「我(作者)竟然一步步走進了自己虛構的小說之中」(頁23),

依次跳出了作者或其他的角色出來說明解構故事情節。雖然以死亡事件為出發線 索,但實際上駱以軍反而是用實驗的方式進行創作書寫,為他早期的小說特色:

那天上課我們的小說老師大約是宿醉未醒,咕噥著一些我們聽不懂的句子,

似乎陷在不得其解的苦思之中。最後他恍有所悟,揚了揚手中我們的作業,

說:「孩子們,幹得好,逼視和探索生命真相的不二法門,便是在不懈的虛 構中和無中生有之中。」(〈底片〉《紅字團》,頁 111)

駱以軍將我們習以為常的感覺、情緒、道德判斷置放一荒謬曖昧的情境,運用 角色認同及敘事聲音皆充斥干擾與延宕的技巧,逼視讀者注意小說虛構的本質,

具高度智性的詭戲。〈紅字團〉中新聞事件留下眾人的不同意見和想法,〈字團張 開之後〉便延續〈紅字團〉的新聞事件留下的訊息,逐漸開展分歧的發展,並予 以原因進行推理。而之後的角色移位、鏡像關係曖昧、推理的突兀和驚嚇……完 全是後現代小說的技巧手法。

〈離開〉一開便將死亡事件,以極為難為情、可笑的方式鋪陳展開。這樣的

「離開」,身體呈現曲型膜拜狀,將頭塞進糞池,自畫面離開:

他們在一座大樓地下停車場的公共廁所找到了他。他下肢叉開膝蓋跪抵著 茅坑的兩緣,兩肘也是以膜拜的姿勢貼在地面,彷彿是想要努力嗅辨某種 氣味或是尋覓某件東西,他的頭頸,以令人不能置信的曲度,整個塞進了 糞池。警方在搜證之後,想要把他的頭顱從臭氣熏天的糞池中拖出,還著 實費了好一把勁。(〈離開〉《紅字團》,頁 131)

高君是名學運成員,在學生示威運動的台上,當著全體集會學生剝下褲子,露出 光腚腚的白晳屁股,但所預期的哄笑和鼓噪並沒有發生,反而全部靜默下來,被 憤怒的學生們扒光了褲子巡場示眾。「可怕的是,那一切初以為詫異大笑便可跨過 的突梯滑稽,其實是乖謬到淒厲殘忍的地步,你只能咧嘴被吊在那兒永無轉寰餘 地地被迫大笑,直到淚淌鼻酸,還不得停止。」(頁 148),駱以軍以此顯示荒謬與 難堪,當所預期的場景與現實有所違背,人便是卡在之間,無所遁逃。死亡亦是 殘酷的,但作者將高君的離開塑造由學運的惡戲、慘不忍睹,延伸到高君的離開 與死亡。當高君被反設計於「消失的惡戲」中,意識到原本悲劇的身段在一瞬間 完全變質成無法停止無法遮攔的爆笑時,那懷著已疲憊不堪的自尊,硬著頭皮在

每一個嘲笑的期待下跨出每一步,若無法前進,只是將之化為真正的悲劇。因此,

高君在廁所裡最後在拉下抽水馬桶的尼龍繩水匣後死去,呼應小說最初的死亡姿 態,駱以軍呈現出在生命單調平庸的情境裡,某一「突然離開」的動作,到底是 對現有狀態的「漠視、反叛」,還是一種荒謬的、自我瞞哄的逃避?藉由人物的 受辱,以致生命的終結,那樣的悲劇形式,既心酸又低級,便是駱以軍的荒謬書 寫,用生命去展演,這一連串無法逃不掉的死亡悲劇。

……我明白原來父親臨終說我逃不掉的,並不是錯置後的醜化;而是後面 的,對悲劇形式的迷惑和捍衛。我動輒嗤以鼻冷嘲熱諷,其實是忠實地在 期待真正的悲劇,最後的悲劇。我是多麼無法忍受這種低級形式的悲劇啊!

(〈離開〉《紅字團》,頁 158)

〈離開〉裡父親二次要求全校師生剃光頭以捍衛某種消失的尊嚴或豪情,得 到迥異的結果,於最後淪為笑鬧後的真正悲劇。第一次父親神色凝重在朝會上宣 布:「明天開始,全校學生剃光頭,我本人也剃,……我只要看見一個人沒把頭剃 光,我楊某人走路」,第二天朝會「台下四千多個學生,一片肉澄澄的光亮頭顱沒 有一根頭髮」(頁 150),第二次發生時,「果然全校沒有半個學生理頭,並且在每 堂下課的時候,爭相目睹父親的光頭…,而從那以後,我父親便沒有再留過頭髮,

並且頑固地把自己封閉在沉默裡。」(頁 155),製造出荒謬的「二次性悲劇」,因 為這是註定輸家的牌局,其實在高君和父親的想法裡,結果是可預期的,只是他 們仍「頑固懷著已憊疲不堪的自尊,硬著頭皮在每一個嘲笑的期待下跨出每一步」

(頁 157)。

〈鴕鳥〉中的賴常在體育課前、全班在教室換體育褲時,跑到某一個人面前,

把自己的內褲扯開,展露那玩意兒,還會問上一句:「喂,你覺得大不大?」,

最後在主角和死黨們,在一教室大半只著內褲的同學面前,把賴的卡其褲剝了下

來,赤條著下身,抬到講台,但是「該死的是,賴的老二,突然朝向全班,直挺 挺,豎了起來。」(頁 115),在此,原來承受屈辱的賴竟然以另一種方式,贏得反 擊,卻也使自己放在難堪的位置上。賴藉著露鳥的動作,使人們無法下評論:

…但是,我說,我只是一個屬於平面的動物。我的前一個動作,和後一個 動作,彼此是不相關連的。「於是,我選擇了一些行為,事件本身的瞬間意 義就超乎了人們能判斷的極限,他們便無能為你下定論了。」(〈駝鳥〉《紅 字團》,頁 125~126)

〈駝鳥〉中以赤條下身的方式,加上生理反應,顯示出身體暴露在大眾面前的荒 謬,同樣與〈離開〉中的高君脫褲在台上的方式相同,本來二個人(賴,高君)

都是想藉由暴露下部來強使對方接受尷尬、無所適從的畫面,以提高個人的存在 高度,吸引注意。萬萬沒想到,竟是超乎預料之外,反而落得過街老鼠的狼狽,

成為眾矢之的,無法下台,只能眼巴巴望著這樣的荒謬不停地被傳說、恥笑,陷

成為眾矢之的,無法下台,只能眼巴巴望著這樣的荒謬不停地被傳說、恥笑,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