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莊子‧逍遙遊》的動植物書寫
第二節 《莊子‧逍遙遊》動植物書寫分類
在《莊子‧逍遙遊》中涉及有關動植物的書寫計有「魚、鯤、鳥、鵬、野馬、
蜩、學鳩、朝菌、蟪蛄、冥靈、斥鴳、鷦鷯、偃鼠、飛龍、敖者、狸、狌、斄牛、
鼠。」等十九件。另外「神人」一件,雖不完全等於「人」,但本文仍將其歸於「人」
之一類而排除之。
本節就上述十九件動植物加以分類,列其古今注解,以便探究其中其詞義、
釐清動物種類異同。
一、「魚類」
魚類計有「魚」、「鯤」、「冥靈」三件。
按照《爾雅》的解釋:
疏“釋魚第十六”。 釋曰:案《說文》云:“魚,水蟲也 。”此第釋其見於 經傳者,是以不盡載魚名。至於龜、蛇、貝、鱉之類,以其皆有鱗甲,亦 魚之類,故總曰釋魚也。13
也就是說有鱗甲,生活在水中的生物都歸魚之類。故除了「魚」、「鯤」之外,
多了「冥靈」一件。
(一)「魚」
文本:「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
13 馬辛民《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12),頁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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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是總名,在《爾雅》的解釋中包含所有水中生物。《爾雅》:「魚:水蟲 也。」14
(二)「鯤」
文本:「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15
「窮髮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魚焉,其廣數千里,未有知其脩者,其 名為『鯤』」16
「鯤」之義,眾說紛紜。有以為是「小魚之名」、「魚子」,有以為是「大魚之 名」、「鯨」。郭慶藩列舉各家注釋加以詳解:
《鯤》徐音昆,李侯溫反。大魚名也。崔譔云:鯤當為鯨,簡文同。◎慶 藩案方以智曰:鯤本小魚之名,莊子用為大魚之名。其說是也。爾雅釋魚:
鯤,魚子。凡魚 之子名鯤,魯語魚禁鯤鮞,韋昭注:鯤,魚子也。張衡(東)
〔西〕京賦摷鯤鮞,薛綜注:鯤,魚子也。說文無鯤篆。段玉裁曰:魚子 未生者曰鯤。鯤即卵字,許 慎作卝,古音讀如關,亦讀如昆。禮內則濡魚 卵醬,鄭讀卵若鯤。凡未出者曰卵,已出者曰子。鯤即魚卵,故叔重以卝 字包之。莊子謂絕大之魚為鯤,此則齊物之寓言,所謂汪洋自恣以適己者 也。釋文引李頤云鯤,大魚名也,崔譔、簡文並云鯤當為鯨,皆失之。17
由上述注解觀之「鯤」之義,紛紜歧異。「小魚之名」、「魚子」、「大魚之名」、
「鯨」皆有以為是,互為爭論。今人張松輝先生《新譯莊子讀本》解釋為:「魚苗。
這裡借作大魚名。」18水渭松先生《新譯莊子本義》解釋為:「鯤,魚名。」19黃
14 馬辛民《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12),頁 327。
15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2。
16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14。
17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3。
18 張松輝《新譯莊子讀本》(台北:三民書局,2010.06),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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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鋐先生《新譯莊子讀本》直稱「鯤」無解釋。吳怡先生《新譯莊子內篇解義》
列舉了《爾雅‧釋魚》、〈魯語〉韋昭《注》、陸德名《釋文》等解釋,認為如果在 莊子當時鯤就有大小兩義,那麼莊子用這個「鯤」字,是含有由小變大的的歷程,
並非故意作滑稽之開端。如果當時只有「魚子」一義,那麼莊子用「鯤」字是取 其能生長,能變化的意思。20
(三)「冥靈」
文本:「楚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21
「冥靈」在以往的注解中都認為是一種木名。所以成玄英的【疏】:冥靈大椿,
並木名也,以葉生為春,以葉落為秋。冥靈生於楚之南,以二千歲為一年也。而 言上古者,伏犧時也。大椿之木長於上古,以三萬二千歲為一年也。冥靈五百歲 而花生,大椿八千歲而葉落,並以春秋賒永,故謂之大年也。22
而陸德明【釋文】也做相同看法:《冥》本或作榠,同。《靈》李頤云:冥靈,
木名也,江南生,以葉生為春,葉落為秋。此木以二千歲為一年。◎盧文弨曰:
案說文云:以五百歲為春,以 五百歲為秋。言春秋則包乎冬夏矣,則當云以千歲 為一年。下大椿亦當云此木萬六千歲為一年,不當云三萬二千歲。23
郭慶藩引用之,大體上沒有提出異議:「◎慶藩案齊民要術靈作泠,引司馬云:
木生江 南,千歲為一年。釋文漏引。《大椿》丑倫反。司馬云:木,一名橓。橓,
木槿也。崔音橓華,同。李云:生江南。一云生北戶南。此木三萬二千歲為一年。
◎慶藩 案齊民要術引司馬云:木槿也,以萬六千歲為一年。一名蕣椿。與釋文所
19 水渭松《新譯莊子本義》(台北:三民書局,2007.04),頁 3。
20 參見吳怡《新譯莊子內篇解義》(台北:三民書局,2009.10),頁 15。
21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11。
22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13。
23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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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小異。」24
然而宋‧羅勉道《南華真經循本》:「麟、鳳、龜、龍謂之四靈。冥靈者,冥 海之靈龜也。」認為「冥靈」是靈龜。王夫之《莊子通‧莊子解》對於「冥靈」
解釋為「冥海靈龜也」。25此說後代學者也均採用,如張松輝先生《新譯莊子讀本》
解釋為「大海龜。一說是樹名。」26水渭松先生《新譯莊子本義》解釋為「木名;
一說為靈龜。」27黃錦鋐先生《新譯莊子讀本》解釋「舊注多以為是木名。羅勉 道《南華真經循本》、王夫之《莊子解》都以為冥靈是靈龜。羅說:『朝菌與大椿,
蟪蛄與冥靈,是舉一植物一動物對說。可見冥靈不是植物。』」28
吾人以為羅勉道先生說法較有道理,故採用「靈龜」的解釋,將「冥靈」一 詞列在魚類。
二、「鳥類」
鳥類計有「鳥」、「鵬」、「學鳩」、「斥鴳」、「鷦鷯」五件。
(一)「鳥」
文本:「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29
「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30
「鳥」是總名,在《爾雅》的解釋中包含所有羽禽:「釋曰:《說文》云:鳥
24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13。
25 王夫之《莊子通‧莊子解》(台北:里仁書局,1995.04),頁 3。
26 張松輝《新譯莊子讀本》(台北:三民書局,2010.06),頁 5。
27 水渭松《新譯莊子本義》(台北:三民書局,2007.04),頁 5。
28 黃錦鋐《新譯莊子讀本》(台北:三民書局,2011.06),頁 9。
29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2。
30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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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羽禽之總名。象形字。《左傳》曰“少皞氏以鳥名官”之類。」31
(二)「鵬」
文本「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32
「『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 也。」33
「鵬」之義,依照郭慶藩《莊子集釋》:「《鵬》步登反。徐音朋。郭甫登反。
崔音鳳,云:鵬即古鳳字,非來儀之鳳也。說文云:朋及鵬,皆古文鳳字也。朋 鳥象形。鳳飛,群鳥從以萬數,故以朋為朋黨 字。字林云:鵬,朋黨也,古以為 鳳字。◎盧文弨曰:以朋舊作以鵬,今案文義(政)〔改〕正。◎慶藩案廣川書跋 寶龢鍾銘、通雅四十五並引司馬云:鵬者鳳也。 釋文闕。」34認為「鵬」又寫作
「朋」就是「鳳」這個字。「鳳」屬於神鳥,是傳說中的羽禽,故也屬於神話類。
《爾雅》並無「鵬」的解釋。
王夫之《莊子解》解釋為「鵬即鳳也,古鳳字。」35
今人張松輝先生《新譯莊子讀本》對「鵬」的解釋為「傳說中的大鳥名。」36, 水渭松先生《新譯莊子本義》、黃錦鋐先生《新譯莊子讀本》、吳怡先生《新譯莊 子內篇解義》對「鵬」字則無注解。
綜合以上各家注解,「鵬」為一種神鳥,或說就是鳳,或者是一種傳說中的 大鳥。以《莊子》原文「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
看來,吾人以為「鵬」的定義為一種神話中的大鳥。
31 馬辛民《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12),頁 340。
32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2。
33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4。
34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3。
35 王夫之《莊子通‧莊子解》(台北:里仁書局,1995.04),頁 1。
36 張松輝《新譯莊子讀本》(台北:三民書局,2010.06),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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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鳩」
文本:「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槍﹝搶﹞榆枋,時則不至而控 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37
成玄英《莊子疏》對於「學鳩」一詞的解釋,認為就是「班鳩」:「【疏】鸒鳩,
鶻鳩也,即今之班鳩是也。」38
陸德明《釋文》則認為是「小鳩」或「鶻鳩、班鳩」:【釋文】《學鳩》如字。
一音於角反。本又作鷽,音同。本或作鸒,音預。崔云:學讀為滑,滑鳩,一名 滑雕。司馬云:學鳩,小鳩也。 李云:鶻鵰也。毛詩草木疏云:鶻鳩,班鳩也。
簡文云:月令云鳴鳩拂其羽是也。39
郭慶藩引《司馬彪注》、《說文》、《爾雅》等注解,認為「學鳩」是山鵲、五 鳩兩種品類的鳥:「◎慶藩案俞樾曰:釋文曰:學,本或作鸒,音預。據文選江文 通雜體詩鸒斯蒿下 飛,李善注即以莊子此文說之。又引司馬云:鸒鳩,小鳥。毛 萇詩傳曰:鸒斯,鵯居;鵯居,鴉烏也。音豫。然則李氏所據本固作鸒,不作學 也。今釋文引司馬云, 學鳩,小鳩也,此經後人竄改,非其原文矣。今案釋文,
學(亦或)〔本又〕作鷽。說文:鷽,雗鷽,山鵲,知來事鳥,或作 。爾雅釋 鳥:鷽,山鵲。作學者,蓋鷽叚借字。鳩為五鳩之總名,鷽、鳩當是兩物,釋文 引諸說似未分曉。」40
今人張松輝先生《新譯莊子讀本》解釋為:「一種小鳥的名字。」41,水渭松 先生《新譯莊子本義》解釋為「小鳥名。」42黃錦鋐先生《新譯莊子讀本》解釋
37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9。
38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9。
39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9。
40 郭慶藩《莊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9.05),頁 9。
41 張松輝《新譯莊子讀本》(台北:三民書局,2010.06),頁 4。
42 水渭松《新譯莊子本義》(台北:三民書局,2007.04),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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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鳩。學一作『鷽』。鷽鳩,就是現在的班鳩。」43、吳怡先生《新譯莊子內 篇解義》採司馬彪注:「學鳩是小鳩。」44
綜合以上各家注解,大多以為「學鳩」就是「班鳩」,或者「山鵲」、「班鳩」
兩者的合稱。吾人以為「學」字應如郭氏所引所述,為假借,當為「鷽」字。查
《爾雅‧釋鳥第十七》:「山鵲。似鵲而有文彩,長尾,觜、腳赤。【疏】“鷽,山 鵲”。○釋曰:山鵲,一名鷽。郭云:“似鵲而有文彩,長尾,觜、腳赤。”《說 文》云:“知來事鳥也。”」45可證明前說有憑有據,故吾人採「學鳩」是「山 鵲」、「班鳩」兩者的合稱的說法。雖此說有兩種鳥類,但此二品類均為小型鳥類,
今人以通稱小鳥解釋亦不遠矣。
(四)「斥鴳」
文本:「『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適也?我騰躍而上,不過數 仞而下,翱翔 蓬蒿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而彼且奚適也?』」46
「斥鴳」也有「尺鴳」的稱法。「斥」字與「尺」字古通同。「尺」字,有飛 不遠的意思,具有小、短的意涵。「鴳」字與「鷃」字古音通同。郭慶藩《莊子集 釋》:「《斥》如字。司馬云:小澤也。本亦作尺,崔本同。簡文云:作尺非。《鴳》
於諫反。字亦作鷃。司馬云:鴳,鴳雀也。◎慶藩案斥鴳,釋文引崔本作尺鴳,
於諫反。字亦作鷃。司馬云:鴳,鴳雀也。◎慶藩案斥鴳,釋文引崔本作尺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