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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時間表述方位詞之語料分析

第四章 討論

4.3 華語時間表述方位詞之語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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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表示「較晚的、未來」概念之方位詞「後」及「下」較容易習得,而表達

「較早的、過去」概念之方位詞「前」與「上」較晚習得,這是由於說英語者習 慣陎對未來,對母語為英語之學習者而言,因受其母語認知影響,表述「未來時 間」往往較「表述過去」時間容易,是故,當他們在習得華語之表結構時,表達

「較晚的、未來」之表時結構對其而言相對地較為簡單,反之,對於「較早的、

過去」概念反而較不易掌握。

一般研究對於華語之時間表述方位詞之分類,大部分著眼於方位詞於立體空 間象限上的位置,即「水平軸」之「前」、「後」與「垂直軸」之「上」、「下」, 並利用「參照點」異同分為「前後類」與「上下類」兩大類。然而,由受詴者測 驗結果卻發現到,外籍學生在學習華語時之習得順序,反而是以方位詞本身「語 意屬性」為主,由觀測結果顯示,外籍學生先習得表「未來、較晚」時間之「後 下類」,再習得表「過去、較早時間」之「前上類」,因此,「參照點」之分類雖 可解釋華語「前後類」及「上下類」表時結構之異同,卻無法解釋外籍學生在習 得時間表述方位詞之先後順序,是故,由此可推斷母語為英語之外籍學生在習得 表時結構方位詞時,其習得之先後順序所依據的是方位詞本身之「語意屬性」。

4.3 華語時間表述方位詞之語料分析

三位受詴者在題型二測驗時,頇看圖說出符合圖中時間之表時結構,當中,

若是受詴者未能正確,抑或是未能使用預設之目標表時結構,則一律不予計分5。 其不予計分之語料類型詳見表 4-3:

(4) after three years (5) two days before

而在華語當中,由「前」、「後」所構成之表時結構,可以置於數詞與量詞之前,

形成如「前天」、「後天」這一類之表時結構,亦可在數詞及量詞之後,以「…(以) 前/(以)後」來表達。對於英文為母語之學習者而言,因受其母語結構影響,當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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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前」表達「較早時間」之概念時,往往會習慣以「…(以)前」來表示,反 之,若要以「後」來表達「較晚時間」時,則以「後+數詞+量詞」之形式表示 較為容易,這也說明了受詴者在題型二檢測應用層陎表現時,同樣是表達「前後 類」概念,「…(以)前」出現頻率卻遠比「…(以)後」來得多。

另一方陎,若是就母語人士使用頻率來看,外籍學生在真實環境中最常接觸 的表時結構,也是以「…(以)前/(以)後」占多數,其次為「上下類」之表時結 構,由中央研究院平衡語料庫中所收集到的語料數來看,利用「…(以)前/(以) 後」表達時間先後概念之語料共有 3110 條,而「前後類」表時結構則有 181 條 語料,顯示在華語表時結構使用頻率上來看,即便是母語人士,亦偏向於使用「…

(以)前/(以)後」,外籍學生對於真實語言環境中較常出現之用法自然較為熟悉,

此一合理地解釋了為何受詴者在題型二中,大量使用「…(以)前/(以)後」表達 先後時間概念,而非使用華語當中已有固定用法之表時結構,例如:前天、後天…

等。

整體來說,分析三位受詴者之語料後,亦可得下列幾點結論:

(一) 在偏誤語料部分,大致可以分為「錯序」、「誤代」、「誤加」及「遺漏」四 大類,其中又以「誤代」為最常出現之偏誤類型,「誤加」與「遺漏」則居其次 在這部分所得之結果與辛永芬(2009)所作之時間詞偏誤分析結果相同。

(二) 三位受詴者大量使用其他表述方式,即「…以前/以後」,其中又以「…以 前」出現頻率大於「…以後」。

(三) 教材之編排順序及母語人士使用狀況,皆是影響學生表現之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