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藝術推理小說定義
台灣目前已有許多以推理小說為研究文本之學位論文,其中不乏探究「偵探」
與「推理」之異同者,故本研究不再對「是偵探或推理」進行著墨。依詹宏志於
《偵探研究》中所舉之例,可知其認為「偵探」與「推理」之別即「人物」與「文 本類型」,「偵探」是「推理小說」中的角色,專於「推理」一事(頁182-183),
本研究依詹之見,不細分「『偵探』小說」與「『推理』小說」之差異。
根據范達因偵探小說二十誡38,本論文研究的三個文本絕不在偵探小說範疇 之內──因為沒有殺人犯。但若以詹宏志在《偵探研究》一書中對偵探小說「想 像與真實」的分析說明,那麼這三個文本要放入偵探小說一類中,並無不可。例 如此三文本皆符合「真正的偵探過程是資料過濾比對的馬步功夫,而不是灰色腦 細胞的靈光乍現。」(頁41)書中主角們在一個又一個線索中穿梭,為得到答案 而勤做筆記;三個文本也都如詹所言:「號稱 mystery 的推理小說反倒是不相信
38 參考《偵探蒐藏誌》頁 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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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每一本推理小說的最後幾頁,神秘終究是要解開,……讓我們知道曲折 離奇的原委。」(頁45)在最後一章詳述案件始末。
洪婉瑜在《推理小說研究──兼論林佛兒推理小說》中總結作家與批評者之 說法,以及推理小說之發展,為推理小說下了定義。即使該書出版已 14 年,筆 者以為這仍是目前台灣對推理小說的研究中定義最完整者:
推理小說是以推理的方式,逐次去解開謎團,而不以神秘不可知的力 量來解謎。……這個謎團大多是兇殺案,以偵查案件為主題,情節圍 繞著揭開謎題來展開,而以懸疑的氛圍、案件的破解過程為趣味,讀 者可以藉由和作者鬥智的過程中而獲得參與感。(頁22)
若以洪婉瑜之定義為基礎來為本研究之「藝術推理小說」進行界定,那麼在本研 究文本中不斷出現的巧合、夢境,甚至超自然現象都會讓這幾本小說跌出推理門 外,然而作者的這些安排實為解謎之機關(見第參章),創造懸疑的氛圍,讓兒 童主角們在抽絲剝繭的過程中拼湊這些看似不理性的因素,進而獲得答案(破解 案件),也讓讀者們在這些不理性的因素刺激下產生懷疑,激起自行解謎的參與 感。依此,本論文研究文本確實為「推理小說」。
若按照字面意義而論,「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39對「推理小說」的 定義為「以推理為主題的小說。通常於開端部分顯現出複雜難解的謎題;而後出 現許多線索、角色的發展等故事輪廓;最後則有合乎邏輯推理又出人意表的結局。」
對「推理」一詞的定義則為「一種邏輯的思考方式。由已知或假定的前提來推求 結論,或由已知的答案結果,反求其理由根據。凡由因以求果、由果以溯因、由 現象以歸其原理、以原理說明現象等,演繹、歸納、類比的思考活動,皆稱為『推
39 此為網路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index.html。檢索日期: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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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現運用於心理學、犯罪學、偵辦案件上,有很大的幫助。」本論文研究文 本之情節發展與上述「推理小說」與「推理」之釋義若合符節。
本研究於「推理」之外加上「藝術」,使用「藝術推理」一詞,除參考
Mystery Readers Journal 之 Art Mystery 專刊外,亦參考 Eloise Long 在 Another Opinion:
Picture This! Arts in Children’s Literature
40一文中之分類。Long 在此文中引用《國 家藝術教育準則》之說明,指出藝術的益處在於利用它們作為了解人類經驗、學 習適應並尊重他人文化,以及理解藝術影響力之工具41,藝術亦在我們未察覺之 際緊緊嵌入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在許多為兒童或青少年而寫的書當中扮演重要 地位,因此Long 受六年級藝術教材編撰者之託,於教師手冊中推薦可與各課搭 配的兒童讀物時,亦定焦於與人類經驗有所連結42,並將與藝術有關之小說分為 三類:藝術推理(Art Mystery)、歷史小說(Historical Fiction)、寫實小說(Realistic Fiction),本論文研究文本《誰偷了維梅爾?》、《萊特屋謎案》、《柯德失竊記》即列於藝術推理之下43。本研究雖以「藝術推理」為研究主題,但並非專於藝術 之研究,故不另對「藝術」進行精細之定義,唯《誰偷了維梅爾?》、《萊特屋謎 案》、《柯德失竊記》分別涵蓋繪畫、建築、雕刻,均屬一般認可之藝術範疇,因 此「藝術推理小說」一詞適於本研究之用。
40 Eloise Long(2010), Another Opinion: Picture This! Art in Children’s Literature. Library Media Connection, 29(1), 40
41 原文為「…using them as tools for understanding human experiences, learning to adapt to and respect others’ cultures, and influences of the arts.」,筆者自譯。
42 原文為「connection with the human experiences」,筆者自譯。
43 在此類別下尚有於本章第一節提及之《天使雕像》與《誰是偷畫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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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藝術家與書中人物
無論巴利葉特是否具有藝術史學位,身為一位作家,既選擇以一幅畫、一棟 建築、一件雕塑為推理小說中的「受害者」,那麼不可避免地就必須對這個「受 害者」有深度的理解,才能安排書中角色找到它「受害前」的可能足跡與可疑的 人、事、物,進而「拯救」之。雖然小說的主角為三個兒童,然巴利葉特在三個 文本中各以其中一位為主,與被竊走的畫作、即將被拆除的建築、無端消失的雕 塑「溝通」,因此本章分析三個主角與三位藝術家之間的關係,除了透視巴利葉 特安排人物的手法外,亦能在藝術家所處的時空中,發現巴利葉特用以設計情節 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