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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藥癮戒治成本評估

根據個案醫院之會計資料顯示,91 年度草屯療養院藥物濫用者 住院人日為3,642 人次、成本收益比為 0.94,且由本研究所收集之問 卷資料得知,完成戒治療程患者之平均住院天數為 5.46 天,以下分 別評估各項藥癮戒治時實際發生之醫療成本項目。

一、 營運成本:共分成人力成本、食宿成本、檢驗檢查成本、藥品 成本,其各項成本計算如下:

(一) 人力成本

1. 主治醫師:草屯療養院藥癮病房中編制 3 位主治醫師,其中 2 位醫師平均花52.5%的時間(每週約 21 小時)在藥癮病房中,

一位醫師平均花80%的時間(每週約 32 小時)在藥癮病房中,

三位主治醫師一年薪資共14,034,000 元,故主治醫師成本計算 如下:

14,034,000 元×

3

80%) 2

(52.5%× +

÷3,642 人日×5.46 日

= 12,974.32 元/人

2. 護理人員:藥癮病房中編制 9 位護士,皆全職於藥癮病房中服 務,所有護士一年薪資共6,534,000 元,故護理人員之成本計算

如下:

6,534,000 元 ÷ 3,642 人日 × 5.46 日= 9,795.62 元/人

3. 心理師:藥癮病房中編制 1 位心理師,全職於藥癮病房中服務,

心理師一年薪資共 726,000 元,故心理師之成本計算如下:

726,000 元 ÷ 3,642 人日 × 5.46 日= 1,088.40 元/人

4. 社工師:藥癮病房中編制 1 位社工師,平均花 3/4 的時間在藥 癮病房中,一年薪資共 726,000 元,故社工師之成本計算如下:

726,000 元 × 4

3 ÷ 3,642 人日 × 5.46 日= 816.30 元/人

5. 職能治療師:藥癮病房中編制 1 位職能治療師,平均花 50%的 時間在藥癮病房中,一年薪資共726,000 元,故職能治療師之 成本計算如下:

726,000 元 × 50% ÷ 3,642 人日 × 5.46 日= 544.20 元/人

6. 工友及書記:藥癮病房中編制 1 位書記、5 位工友,皆全職於 藥癮病房中服務,一年薪資共2,880,000 元,故工友及書記之成 本計算如下:

2,880,000 元 ÷ 3,642 人日 × 5.46 日= 4,317.63 元/人

7. 藥師:因藥師並非隸屬於藥癮病房,因此本研究以「住院收入 比例」及「藥癮病患佔全院病患住院人日百分比」加以分攤,

全院之藥劑人員總薪資為 10,606,471 元,草屯療養院之住院收 入比(住院收入÷全院總收入)為 0.752,藥癮病患佔全院病患 住院人日百分比為 1.3%,故藥師之成本計算如下:

10,606,471 元 × 0.752 × 1.3% ÷ 3,642 人日 × 5.46 日

= 155.45 元

(二) 食宿成本

包含洗衣費、清潔費、電話費、辦公事務用品、衛材、感染 性廢棄物等費用,共需824,687 元(如表 4 - 7),而將費用分攤到 每位病患之計算方法為:

824,687 元 ÷ 3,642 人日 × 5.46 日= 1,236.35 元/人

另外,病患於戒治期間之食宿費用亦需列入成本的評估中,

但住宿費用已於事務成本中估算過,只需針對伙食費加以評估,

草屯療養院對病患收取之伙食費為每天 130 元,將收費乘上「成 本收益比(cost to charge ratio)」即為成本,因此伙食之成本為 122.2 元,而每位病患於戒治期間共需 667.21 元的伙食費。加總可得每 位病患戒治時所需耗用之事務成本為1,903.56 元。

表4 - 7 食宿成本分析表

成本項目 總費用 說 明

洗衣費 360,000 以藥癮病患佔全院病患住院人日百分比分攤 至藥癮病房

清潔費 224,687 以樓地板面積分攤至藥癮病房 電話費 36,000 以醫務收入比分攤至藥癮病房 辦公事務用品 57,600 以醫務收入比分攤至藥癮病房 衛材 60,000 一個月約5,000 元×12 個月

感染性廢棄物 86,400 一個月約52 公斤×52 元/公斤×12 個月

總計

824,687

(三) 檢驗檢查成本

每位病患於住院前都必須完成一系列的檢驗檢查(詳細項目 如表3 - 1 所示),這一系列的檢驗檢查共收費 3,475 元,將收費乘 上「成本收益比(cost to charge ratio)」,可得每位藥癮患者之檢驗檢 查成本為3,266.5 元。

(四) 藥品成本

每位病患入院接受戒治療成時,醫師會給予藥物治療(詳細 項目、數量及收費如表4 - 8),計算出每位病患戒治之藥品總費用 為1458.67 元,同樣將收費乘上「成本收益比(cost to charge ratio)」, 可得每位藥癮患者之藥品成本為1,371.15 元。

表4 - 8 藥品費用分析表

樓 地 板 面 積 比 為 0.028 , 故 藥 癮 病 房 所 攤 得 之 成 本 為 514,286 元。

3. 房屋及建築折舊:藥癮病房之建築物依財務分類標準表耐 用年限提列折舊,一年之房屋及建築折舊費用共為461,439 元。

4. 醫療設備折舊:如果該設備直接歸屬藥癮病房,則直接由 藥癮病房承受,若非直接隸屬於藥癮病房則依收入比(0.412) 分攤之,分攤後一年之醫療設備折舊費用為1,229,460 元。

綜合上述,每位藥癮病患耗用之一般成本為:

5,194,899 元 ÷ 3,642 人日 × 5.46 日= 7,788.07 元/人

三、 生產力損失成本:藥癮病患於住院戒治期間無法工作,將造成 生產力損失,藥癮戒治病患之平均薪資為20,214.84 元,一個月 以工作30 天計算,平均住院天數為 5.46 日,可得每位病患住 院戒治需損失生產力 3,679.10 元。

四、 中斷治療成本:投入於未完成治療而中斷治療的患者上的醫療 花費,因無治療成效而全部造成浪費,需分攤至所有完成治療 的病患身上,未完成戒治之病患平均住院天數為 2.38 天,所需

元,本研究所收集之128 為研究對象中,有 78 位完成戒治、50

表 4 - 9 每位藥癮患者之戒治成本分析表 成本項目 每位戒治病患之成本

營運成本 36,233.13

人力成本 29,691.92 事務成本 1,903.56 檢驗檢查成本 3,266.5 藥品成本 1,371.15 一般成本 7,788.07

生產力損失成本 3,679.10 中斷治療成本 13,328.49 住院戒治總成本

61,028.79

至第一次追蹤之總戒治成本

70,064.65

至第二次追蹤之總戒治成本

72,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