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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補救教學

在「親子天下雜誌 33 期」裡的一篇文章『十二年國教新挑戰:搶救「無動

力世代」』針對學生在課堂上學習的調查中,有 67.8%的學生表示在課堂上少有 機會表達自己的想法;而 68.3%的學生在課堂上沒有小組討論;45.1%的學生,

功課學習上的問題,不會找同學幫忙。學生在課堂的學習時,是相當孤獨、無助 的。學習跟不上的同學,不斷的學習只會不斷和班上學習跟得上的同學差距更 大。所以近年來我們教育界出現了「向芬蘭學習」的聲音。林志成(2011)在中 時電子報提出這不只是因為芬蘭學生在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T IMSS(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普查)及PIRLS(國際閱讀素養研究)等評 比名列前茅,更重要的是芬蘭的教育核心價值,堅持每一位孩子都要公平受教,

秉持「一個也不能少」的平等精神,所以芬蘭政府投入大筆經費針對學習成就落 後的低成就學生,屬於後百分之二十弱勢學生確實實施補救教學。我國教育部亦 在民國 95 年啟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希望能提昇有學習困擾的學習弱勢學 生之基礎學習能力,並協助這些學生在義務教育的過程中培養終身學習的能力,

已建立電腦化測驗系統,支援全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習落後學生進行鑑定,

並且可以分析、追蹤、累積各校參與攜手計畫的學生學習進展資訊。現今的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台學生管理系統也針對補救教學學生建立個案 管理,以協助長期追蹤輔導。

【低成就學生】

李咏吟(1990)指出所謂低成就學生即無法發揮學習潛力而成績表現不佳,

主因是缺乏努力、正確的學習方法及良好的學習習慣,並非是由智力因素所造 成。早期學者將低成就學生界定為智力正常的學生在學業上成績表現明顯低於自 己的能力水準,近期的學者則將低成就學生分為三類,第一類如同早期學者的界 定為學業成績表現明顯低於其能力水準的學生;第二類則是指學業成就明顯低於 整個班級的平均水準;第三類即成績低落者,是指學業成績不及格,且落後於其 他學生許多者(張新仁,2001)。需要進行補救教學的低學習成就學生大多具有 以下特色,我們以表 3 表示:

表 3、低學習成就學生特色 作學習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關於補救教學的原則,Otto, McMenemy, Smith

(1973)提出了以下十點:

一、學習者參與合作。

二、學生的學習程度為教學依據。

三、敎材、教學都應步驟化。

四、即時的回饋及適度給予增強。

五、讓學習者覺得學習有意義、教材有意義。

六、指導學生記憶。

七、建立良好的友誼有助於提升學習成效。

八、使學習者具有學習動機。

九、可在課堂上給予充分練習,減少課後壓力。

十、讓學習者在參與過程中,培養成功經驗。

【十二年國教之補救教學】

教育部實施的補救教學計畫之前身為「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是針對低 學習成就和身分弱勢的學生所進行的補救教學,採不強迫,由家長同意、學生自 願參加,但有些學生並不願意參加,因為雙低的標準,害怕自己的學業低成就會 被標籤化,也害怕自己弱勢的家庭背景會成為同學間嘲笑的主題。依據現今的補 救教學作業要點一百零一學年度的國民中學七年級和八年級學生,參加補救教學 線上評量測驗之標準化測驗結果屬於低學習成就者,不再限於需具備弱勢身分,

都應接受補救教學。

國文、英文、數學是基本工具學科,攸關其他科目、其他領域的學習,也是 進行下階段學習必須具備的學習能力,所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之後的國中 七、八、九年級在國文、英文、數學三科成績表現屬於後 35%的學生,在接受 篩選測驗之後仍未達基本學習標準的學生,即是教育部所謂「學習低成就學生」。

後 35%是指在全國國中七、八、九年級各年級國中生總數的後 35%,並非是一 個班級或一間學校的後 35%。但若屬偏遠地區或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經地方政府 同意,篩選範圍可放寬至 40%,而班級人數未達十人者,則全班進行施測。而 篩選測驗的時間為每年九月,翌年二月及六月為「學習成長測驗」實施,就是成 長追蹤測驗,將透過電腦做補救教學前後的完整「全紀錄」,也可供敎師作為教 學調整的參考,符合「評量-教學-再評量」的補救教學循環歷程。補救教學的

編班方式原則為將學生抽離原班或進行協同教學。(教育部,2013,補救教學作 業要點)而協同教學的方式非常多元,可以大班教學,或是分組討論、個別學習 輔導。在本研究中,研究者希望能嘗試在同一班級內以不同的合作學習法進行分 組討論學習,讓低學習成就的學生能在班上進行補救教學。將學生抽離原班,無 形間容易產生標籤化效應,反而讓低學習成就者感到自卑,甚至對補救教學產生 厭惡感,而無法達到補救教學的成效。

臺灣的教育環境,因現實的家長期望、學校升學壓力,往往是考試引導教學,

學生為了考試學習,為了改善國中生的學習生態,紓解升學壓力,教育部將在民 國一百零三年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育部亦公開規定,各高中職及五 專學校在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以免試入學登記為主要升學模式,入學依據不得 訂定任何條件,當登記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則採用比序制度,總統也在今年(一

○二年)的元旦文告宣布,預定在民國一○三年全面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以非強迫、非義務、免試入學為主要原則,十年來作為升學依據的國中基本 學力測驗也將走入歷史,但為維持十二年國教後學生的基本學力,仍會舉行國中 教育會考,希望能「有效監控前期中等教育學力」並達到「適度減低考試壓力」

的目的,並在「降低壓力以活化學習」和「確保品質以維持競爭力」兩個目標中 取得平衡點。教育會考的題目主要是「難易適中」,會比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試題 的「中間偏易」較有難度,會考成績為標準參照,分為三等級,分別為「精熟」、

「基礎」、「待加強」,成績可作為高中職、五專新生學習輔導之參考,決定是否 給予「待加強」等級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數學科「精熟」、「基礎」、「待加強」

三個等級的描述如下(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問與答,2012):

一、精熟:能將數學概念連結、建立適當的數學方法解題及論證。

二、基礎:理解數學基本概念、能操作算則並將之應用於解題。

三、待加強:認識數學基本概念、操作簡易算則。

在未來的數學會考裡,將增加非選擇題的試題,可能是作圖題,也可能是運 算題。若是運算題,只會操作簡易算則仍屬「待加強」的等級。

為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具備國語文、英語、數學三工具學科的基本學力,十二

年國民基本敎育實施之後,國中七年級學生,若是經由補救教學評量系統測驗篩 選屬於「學習低成就」,學校將為其安排補救教學課程,而且教育部為確保學生 素質也修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原本畢業要求為學科只 需兩個領域及格提高為四個領域(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手冊

101.08.29),在學習上,學生除了面對會考還要達到畢業成績門檻,所以補救教 學對低學習成就學生而言是相當重要,如何在班級內進行補教教學更是對老師的 一大挑戰。邱孟德、鍾靜(2010)提到在同儕小組合作的學習氛圍中,藉由組員 互相鼓勵建立小組間一個安全溫暖的學習環境,數學學習成就屬於低成就的學生 將能得以安心進行學習活動,對於課堂活動的參與度將會提高也更積極,有助於 讓數學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從安靜等待解答、抄筆記,轉變為仔細聆聽其他人想 法,進而提出自己的疑惑處,減少對學習的排斥感,所以合作學習可作為教師進 行班級內補救教學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