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出土之裝飾品標本類型總述
第二節 裝飾品的類別型制
筆者參考淇武蘭遺址發掘報告中對裝飾品的分類原則8,其採取的分類方式主 要依據質地分成六類別,再從各自質地類別中依外型作進一步區分,因此每一類 別下又分為好幾種形制。而筆者認為應同時考量各式裝飾品在使用上以及外型上 的差異性,瑪瑙、玻璃大多以珠子型制為主,而金屬則包含多種不同型制,包含 鈴鐺、環類、片器、髮簪、鉚釘狀耳飾、板器等,在功能使用上差異甚大,骨、
8 感謝宜蘭文化局李貞瑩女士所提供的裝飾品登錄檔案,同時協助筆者標本觀察並不吝分享經驗,
在此致謝。
10% 62%
28%
上文化層 下文化層 其他
783
10821
930 31 8 24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瑪瑙 玻璃 金屬 貝 木 骨角
19
木、貝器的形制也較不單一,但多為以上類別的部分型制,考慮不同器型所代表 的使用功能意義以及相伴出土的關係後,筆者對發掘報告中所分類的裝飾品進行 部分合併與獨立,未更動者則仍參照發掘報告的原有分類。
因尚未涉及層位分布,故筆者歸納的範圍包含所有出土的裝飾品,以期呈現 淇武蘭遺址整體裝飾品的內涵。第一步先從使用方式上的差異作分類,區分為珠 子、環形器、鈴鐺、片狀器、穿孔板、卯釘狀耳飾、髮簪、編物與其他等不同類 型。其次,不同類型中再作質地上的區分,因玻璃珠中的含金屬箔玻璃珠數量大、
工序特別,且使用脈絡與其他玻璃珠明顯不同,因此將此獨立出新的質地類別而 與瑪瑙、玻璃、金屬、骨、木、貝並列,在後文中多以此種分類架構進行相關討 論與量化分析。
另外,相同質地的不同型制劃分以差異大可明顯區分者為主,對裝飾品而言,
其大小及外觀上的明顯差異較有可能涉及不同的佩帶方式與價值性,因此筆者考 慮到文後細節上的討論,部分裝飾品又依據大小差異而作區分;而玻璃小珠其形 制相當類似僅在顏色有所差異,此部分則予以合併。據此,筆者立基於發掘報告 原則的歸納分類如下,圖片來源皆取自於《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陳有貝等 2008c):
(一) 珠子類型
珠子的質地包含瑪瑙、玻璃、貝,其中以玻璃質珠子最為常見為 10821 件,
其次為瑪瑙 783 件,貝質則最少僅 6 件。
1. 瑪瑙珠
共 783 件,上文化層 275 件,下文化層 40 件,其餘分布於河道、擾亂層、地 表採集等。大部分的玻璃珠帶有多層次色帶條紋,呈不透明或半透明狀,成分為 紅玉髓(carnelian)或肉紅玉髓(sard),大多為紅色或紅褐色系,也有少數為白、
橙、褐、灰、黑等色。其製作方式為將天然礦石磨製成不同形狀後再行穿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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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鑽頭分別從兩端鑽入於中間會合,故其穿孔常斜穿不正。
報告中依據其外觀可區分成角管形、圓管形、梭形Ⅰ式、梭形Ⅱ式、梭形Ⅲ 式小、梭型Ⅲ式大、梭形Ⅳ式、圓球形及多邊球形八類別,另有無法判斷的不明 形制 38 件。在此筆者將所有梭形依據其大小合併,整器長 4cm 以上者為梭形大式,
不到 4cm 者為梭形小式,其他型制則保留。角管形為數量最多的型制,其次為圓 管形,多邊球形則為最少。
型制 圖片 型制 圖片
角 管 形
439 件
圓 管 形
75 件
梭 形 小 式
梭形Ⅰ式 59 件 梭形Ⅱ式(小)10 件
梭形Ⅲ式(小)54 件 梭形Ⅳ式 8 件
21
梭 形 大 式
梭形Ⅱ式(大)8 件 梭形Ⅲ式(大)18 件
多 邊 球 形
4 件
圓 球 形
69 件
圖 2- 3:出土瑪瑙珠之類型圖鑑
2. 含金屬箔玻璃珠(琉璃管珠)
一共 1,051 件,上文化層 539 件,其餘出土於河道、擾亂層、地表採集。原為 發掘報告中所分類的 UL1 類型,因製作方法、組成成分、出土脈絡較其他玻璃珠 特殊因而獨立此項目。又可稱為「琉璃管珠」或「金珠」,文後以「琉璃管珠」一 併簡稱之。其形狀為圓柱體型,由雙層褐黃色的高鉛玻璃質地組成,中間夾有金 箔,也有夾銀箔者,皆以捲製法製成,再經冷、熱兩種打磨方式使兩端面平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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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祖(2005: 163-182)依據直徑、長度、重量等參數分出六種次類型9,筆者參 考此分類原則又將此珠合併分成大、中、小三類,相似於鹿野忠雄(1946: 140)
所區分的大型珠、中型珠與小型珠。
筆者所分類的大型珠之長徑介於 14mm-40mm 之間,直徑為 10mm-20mm,重 9g-25g;中型珠的長徑介於 5mm-18mm 之間,直徑為 7mm-16mm,重 3g-9g,小 型珠的長徑介於 7mm-11mm 之間,直徑為 10mm-12mm,重 1g-3g。若其中的長、
寬、重同時涉及兩種類型者,則取決於符合條件較多的型制。
型制 圖片 型制 圖片
大 型 珠
中 型 珠
小 型 珠
圖 2- 4:出土琉璃管珠之類型圖鑑
9 陳光祖(2005:166)依據直徑、長度、重量等參數對 216 件完整琉璃管珠分出六種次類型如下:
類型 型制 外型描述 長(mm) 直徑(mm) 重量(g) 數量 % 一 圓柱體 珠身瘦長且兩端平直 27-40 10-17 9-21 17 7.87 二 圓柱體 珠身較胖 14-30 15-20 12-25 21 9.72 三 圓柱體 珠身無弧度,屬中型珠 7-17 10-15 1-4 31 14.35 四 略呈梯型 珠身略具弧度,屬中型珠 5-18 7-16 1-9 130 60.19 五 圓柱體 小型珠 7-11 10-12 1-3 9 4.17 六 圓柱體 長度較第一類小,但其直徑
範圍較集中
22-28 12-14 9-20 8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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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玻璃珠
不包含琉璃管珠在內的玻璃珠一共 9,738 件,上文化層 6,066 件,下文化層 1,134 件,其餘出土於河道、擾亂層、地表採集等。上文化層多為捲製法製成,下文化 層則為拉製法,兩者工藝有所不同。發掘報告中將上文化層的珠子依外型、顏色、
大小、透明度分為 39 類(UL1-UL39)與下文化層 12 類(LL1-LL12),另有不明 層位玻璃珠 10 類。絕大部分的此類珠其大小接近且經常成群分布,雖在外形、顏 色上有部分差異,但筆者認為此種小珠其使用脈絡大多相同,常作為衣飾綴珠或 裝飾品組件的一部分,從原住民族中對小珠子的運用可見一斑,珠子在整體裝飾 品的位置常取決於本身的大小與顏色(許美智 1992: 40),然考古出土的珠子其色 澤容易因風化、埋藏過程而有所改變,因此大小仍為筆者所考量的重點。
筆者將原發掘報告的玻璃珠合併分成綴珠與玻璃珠兩類10,以珠子的長度、直 徑及重量作為區分單位,長寬皆小於 1cm、空氣中重量小於 0.5g 者合併為綴珠,
反之則歸類為玻璃珠,若同類珠子11涉及的變異幅度較廣時,則以數量多者歸類。
上文化層
型制 圖片
玻 璃 珠
UL4 UL5 UL6
UL11 UL14 UL15
10 感謝鄭玠甫先生提供筆者玻璃珠的測量數據,對筆者助益甚大,在此特地向其致上謝意。
11 同類珠子也存在些微差異,有的長寬大於 1 公分,有的小於 1 公分時,則以多數的傾向歸類。
24
玻 璃 珠
UL18 UL25 UL27
UL30 UL35 UL36
綴 珠
UL2 UL3 UL7
UL8 UL9 UL10
UL12 UL13 UL16
25
綴 珠
UL17 UL19 U20
UL21 UL22 UL23
UL24 UL26 UL28
UL29 UL31 UL32
UL33 UL34 UL37
26
UL38 UL39
圖 2- 5:上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下文化層
型制 圖片
綴 珠
LL1 LL2 LL3
LL4 LL5 LL6
LL7 LL8 LL9
27
LL10 LL11 LL12
圖 2- 6:下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4. 貝珠
共出土六件,為貝殼磨製而成的圓柱形綴珠,皆出土於舊河道堆積層。
圖 2- 7:出土之貝珠
(二) 環型器
環型器的質地主要以金屬為主,共有 621 件,其次為玻璃質 30 件。
1. 金屬環
共 621 件,金屬環的類別有粗有細,推測大部分為銅合金,少數為鐵,也有 部分金質標本,雖有不同的金屬質地但使用上無異。發掘報告中依據環身形狀分 為線形、片形、辮子型、重疊型、纏繞型,以線形數量最多為 491 件,其次為片 型 82 件,其他型制則較少。隨著環的大小會有不同使用方式,推測小型環可能為 耳飾、指環或串飾,大型環除了也有可能作為耳環外,大部分應作為手環或首飾,
筆者將外徑 4 公分以上者皆合併為大型環類,不到 4 公分者為小型環類。而重疊 的金屬線圈,筆者認為有可能為線圈原料,在此歸類於其他類別。
28
型制 圖片
大 型 環
細線大型 226 件 粗線大型 13 件
寬直大型 36 件 纏繞型 1 件
辮子型 4 件
小 型 環
細線小型 265 件 寬直小型 46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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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平型 3 件 重疊型 11 件
纏繞型 2 件
其 他
其他 10 件 原纏繞型 4 件
圖 2- 8:出土金屬環之類型圖鑑
2. 玻璃環玦
共 30 件,上文化層 8 件,下文化層 5 件,其他層位 17 件。在此合併發掘報 告中所區分的剖面三角形、半圓形、圓形Ⅰ式及圓形Ⅱ式四類,而依據功能分為 玻璃環與玻璃玦兩類。又上文化層多為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灰白色、綠色玻璃環,
剖面呈圓形或半圓形,可能作手環、指環等飾物;下文化層則為較透明的黃綠色 或藍綠色玻璃玦,剖面呈三角形或圓形,可作耳環、手環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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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制 圖片
玻 璃 環
剖面圓形Ⅰ式 6 件 剖面圓形Ⅱ式 13 件
剖面半圓形 1 件 剖面三角形 3 件
玻 璃 玦
剖面圓形Ⅱ式 6 件
圖 2- 9:出土玻璃環之類型圖鑑
(三) 鈴鐺
共 76 件,上文化層出土 41 件,下文化層出土 3 件,其餘出土於生土層、擾 亂層及河道堆積。材質有青銅、黃銅或鑄鐵,形狀為器身上方帶有繫部的中空鈴 形,大部分下方有一開口且內部有鈴舌以致搖晃有聲,製作方法多為正反面相合 鑄造,另有上下兩個半弧形體相接而成。報告中依製作方式與型態分為大圓形、
小圓形Ⅰ式、小圓形Ⅱ式、小圓形Ⅲ式以及特殊的尖足布形共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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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鈴鐺除有裝飾目的外,有些鈴鐺中帶有鈴舌而具有發出聲響的功能,
因此分為下方有開口且內部含鈴舌者與無開口且也無鈴舌者兩類,其中小圓形Ⅱ 式多為無鈴且類似於銅紐扣,在此劃分為無鈴舌型制,依此劃分下,2 件特別的花 草紋鈴噹因內部有鈴舌而分於有鈴舌者。
型制 圖片
內 部 有 鈴 舌
大圓形 24 件 小圓形Ⅰ式 34 件
花草陽紋形 2 件12
內 部 無 鈴 舌
小圓形Ⅱ式 12 件 小圓形Ⅲ式 2 件 尖足布形13 1 件
圖 2- 10:出土鈴鐺之類型圖鑑
12 凱達格蘭族的標本中也有此型制,並且與瑪瑙珠等串連成項飾(李毓中等編 2006: 177)。
13 鹿野忠雄對阿美族的調查中亦發現此類似器型,多作為巫術過程中的配帶物品,而淇武蘭遺址 中僅出土此一件。兩者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其上的線條裝飾,阿美族以陽紋表現,而淇武蘭遺址的標 本則為陰紋。(宋文薰譯 1955: 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