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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淇武蘭遺址出土裝飾品之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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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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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人類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Anthropology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宜蘭淇武蘭遺址出土裝飾品之相關研究

A research of ornaments excavated at Ki-Wu-Lan Site, I-lan

王儷螢 Li-Ying Wang

指導教授:陳有貝 博士 Advisor: Yu-Pei Chen, Ph.D.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Jul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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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誌謝

能夠完成本論文首先要感謝陳有貝老師,在研究所階段給予我相當多的 教導與協助,寫作的過程中每當我遲疑、困惑而無法作出決定時,老師總會 耐心的指引並鼓勵我,讓我安心不少也有勇氣往下個階段前進,言語也無法 表達萬分之一,真的由衷感謝。感謝陳伯楨老師亦師亦友的指導以及擔任口 試委員,不論在課業或生活上都給予我許多建議與幫助,也是當初我踏入研 究所的起點,也謝謝口試委員李子寧老師指正論文中不足的部分,提供許多 寶貴意見。另外,也要由衷感謝中研院的陳光祖老師,給予我補助以及機會 參與其計畫增進見識,讓我受益良多。以及感謝宜蘭縣立文化局的李貞瑩女 士與邱水金老師,在其允許及協助之下得以順利完成標本觀察並給予我珍貴 意見。

在研究所時期也承蒙許多學長姐的照顧與意見交流,特別要感謝尹意智 學長從入學以來的幫助與鼓勵,時常為我指點迷津。感謝論文寫作過程中謝 艾倫學姊給予的寶貴意見、鄭玠甫學長慷慨提供其資料,以及劉俊昱學長的 幫忙校稿與勉勵。也要謝謝靜文與鈺錠兩位助教,在行政上給予相當多的幫 忙協助。另外,感謝研究所以來一起努力的同學夥伴:妍妙、柔君、竹雯、

以霖、亭攸、胤安、惠媛學姐、芸甯、韻如等,這些同甘共苦的時光我不會 忘記,以及好友雅蘭、鈞博、君晏等,謝謝大家的關懷與陪伴,讓我覺得在 論文寫作的過程中並不孤單。

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特別是我的父母親給予我相當大的鼓勵與愛護,

總是在我背後支持著我並給予溫暖,同時也讓我沒有後顧之憂得以順利完成 論文,謝謝您們。

(3)
(4)

III

中文摘要

筆者以宜蘭淇武蘭遺址出土的裝飾性遺物作為研究對象,裝飾性遺物係指裝 飾於人身上的器物。淇武蘭遺址年代序列屬於鐵器時代,依據層位與內容物可以 區分為上下兩個文化層,下文化層在距今 1300 至 800 年前之間,上文化層則在 600 到 100 年前之間。其中,上文化層為筆者最主要的研究內容,且根據文獻記載可 知為早期的噶瑪蘭族。

遺址中的裝飾品出土大量且種類繁多,其中絕大多數為瑪瑙、玻璃、金屬材 質的外來飾品,骨、木、貝質飾品則相對較少,且應為自製。筆者同時關注時間 與空間下的裝飾品分布以理解其使用方式,首先以型制功能區分裝飾品作為研究 的基礎資料,接著分析比較不同的出土脈絡以呈現裝飾品在不同情境下的展現,

並透過裝飾品與人骨間的關係分析配戴方式。在討論過程中同時與文獻資料進行 相互印證,試圖從各個面向呈現出淇武蘭社會本身對於裝飾品的內在觀點。

結果顯示出淇武蘭社會中在西班牙、荷蘭人進入之前,早已存在一套對於裝 飾品的認知概念與分類原則。裝飾普遍擁有財富、聲望的意涵,其中的瑪瑙珠、

金屬鈴鐺似乎在喪葬行為中有其身分意味,同時瑪瑙珠也呈現出與其他裝飾品不 同的特殊性,有傳世的可能,其餘飾品則是有價值上的程度差異。突顯出飾品種 類雖多,但淇武蘭人確實有其分類與區辨原則,並將外來飾品與自製飾物組合使 用,這些證據皆呈現出淇武蘭人本身的能動性與主觀意識。

最後,立基在淇武蘭人本身對於裝飾品的認知上,可以進一步理解十七世紀 臺灣北部貿易網絡中人群的互動關係。遺址中的大量外來飾品不僅是外來勢力帶 來的貿易興盛,其中更反映了不同人群間的交易需求。

關鍵字:淇武蘭遺址、噶瑪蘭族、外來飾品、瑪瑙珠、十七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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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Abstract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personal ornaments which decorate the human bodies or clothing from the Ki-Wu-Lan Site in the I-lan Plain. The Ki-Wu-Lan Site provides excellent materials for discussing the role of the ornaments in the local culture. There are two culture layers of the site, the Upper Culture Layer is 600-100 B.P. and the Lower Culture Layer is 1300-800 B.P., all belong to the Iron Age. The ornaments from the Upper Layer Culture are my main research target. According to the ethnography and historical documents, the people of this period are Kavalan.

There were large quantity and various ornaments excavated from this site. Most ornaments were exotic materials, which made of agate, glass and metal.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a small part of bone, wood and shell ornaments which were made by local people. In this thesis, I focus on both temporal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the ornament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how people use them. Firstly, I classify the ornaments by there functions to establish the database, and then compare ornaments from different contexts for discussing the characters and the way of wearing, and the prevalence of decorations. Secondly, I crossly compare the archaeological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rying to present the inner perspectives of ornaments from local people.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Ki-Wu-Lan society had their own cognition and rule of classification of ornaments before the 17th century, when the outside forces such as Spanish and Holland people came to Taiwan with lots of exotic goods. Not just for decorating, most ornaments have their prestige and property meanings. The agate beads and one kind of small bells even associated with women and children for id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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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and the other ornaments also have their value meanings in this culture. Through rearranging the exotic ornaments with local materials, local people displayed their own agency.

Finally, the view of the Ki-Wu-Lan society about ornaments can reveal the interaction and trade network in northern Taiwan. Large quantities of ornaments excavated from the site reflect not only the blooming business, which resulted from the outsiders, but also showed the inner exchange requirements among local ethnic groups.

Keywords: Ki-Wu-Lan Site, Kavalan, exotic ornaments, agate beads, 17th century

(8)

VII

目次

誌謝 ... I 中文摘要 ... III Abstract ...V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淇武蘭遺址概述... 2

(一) 地理位置與發掘經過 ... 2

(二) 出土內容 ... 5

(三) 歷史文獻中的「淇武蘭」 ... 5

第三節 研究對象定義... 6

第四節 研究方法... 7

第五節 文獻回顧... 9

(一) 淇武蘭遺址相關研究史 ... 9

(二) 臺灣地區鐵器時代裝飾品之研究 ... 12

第二章 、出土之裝飾品標本類型總述 ... 17

第一節 裝飾品總數量與質地... 17

第二節 裝飾品的類別型制... 18

(一) 珠子類型 ... 19

(二) 環型器 ... 27

(三) 鈴鐺 ... 30

(四) 片狀器 ... 32

(9)

VIII

(五) 穿孔板 ... 33

(六) 卯釘狀飾品 ... 35

(七) 髮簪 ... 36

(八) 金屬編物 ... 37

(九) 其他 ... 38

第三節 小結... 39

第三章 、上文化層裝飾品標本資料整理 ... 41

第一節 生活面的裝飾品分布... 41

(一) 採樣區域(生活面) ... 41

(二) 層位分布 ... 44

(三) 與外來陶瓷比較 ... 46

(四) 空間分布 ... 48

第二節 上文化層其他現象出土之裝飾品... 52

第三節 小結... 56

第四章 、上文化層墓葬出土之裝飾品 ... 59

第一節 上文化層出土之墓葬資料... 59

第二節 墓葬中的裝飾品... 61

(一) 裝飾品型制與出土頻率 ... 61

(二) 裝飾品外觀 ... 63

(三) 裝飾品的出土脈絡 ... 67

(四) 裝飾品組合類型 ... 74

第三節 性別年齡上的裝飾品分布... 77

(一) 樣本 ... 77

(二) 量化方法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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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三) 檢定過程 ... 78

(四) 量化結果討論 ... 82

第四節 空間分布... 83

(一) 墓主性別年齡的空間分布 ... 83

(二) 出土裝飾品的墓葬分布 ... 85

第五節 小結... 87

第五章 、裝飾品總論與相關歷史文獻 ... 91

第一節 上文化層不同出土脈絡的裝飾品異同... 91

第二節 外來或本土的裝飾品... 93

第三節 裝飾品相關歷史文獻... 95

第六章 、討論與結論 ... 103

第一節 從裝飾品的分布特點到物的角色... 104

(一) 裝飾品的分布 ... 104

(二) 外來飾「物」的意涵 ... 107

第二節 淇武蘭遺址與外的互動關係... 112

(一) 臺灣北部早期貿易的文獻背景 ... 112

(二) 淇武蘭社會與外的區域互動 ... 114

第三節 結論與未來展望... 118

參考文獻 ... 120

附錄 1: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的各年齡層墓葬資料 ... i

附錄 2: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的性別墓葬資料 ...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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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圖次

圖 1- 1:淇武蘭遺址位置圖 ... 3

圖 1- 2:淇武蘭遺址發掘分區簡圖 ... 4

圖 1- 3:奇武蘭社位置圖 ... 6

圖 2- 1:裝飾品出土區域之數餅………18

圖 2- 2:裝飾品出土數量直方圖 ... 18

圖 2- 3:出土瑪瑙珠之類型圖鑑 ... 21

圖 2- 4:出土琉璃管珠之類型圖鑑 ... 22

圖 2- 5:上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 26

圖 2- 6:下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 27

圖 2- 7:出土之貝珠 ... 27

圖 2- 8:出土金屬環之類型圖鑑 ... 29

圖 2- 9:出土玻璃環之類型圖鑑 ... 30

圖 2- 10:出土鈴鐺之類型圖鑑 ... 31

圖 2- 11:出土片狀金屬器之類型圖鑑 ... 33

圖 2- 12:出土穿孔板之類型圖鑑 ... 35

圖 2- 13:出土卯釘狀飾品之類型圖鑑 ... 36

圖 2- 14:出土髮簪之類型圖鑑 ... 36

圖 2- 15:出土編物之類型圖鑑 ... 37

圖 2- 16:其它型制之類型圖鑑 ... 39

圖 3- 1:AD 大區中的採樣區域...42

圖 3- 2:採樣區域中裝飾品之層位分布折線圖 ... 44

(12)

XI

圖 3- 3:第一、二群裝飾品之層位分布折線圖 ... 45

圖 3- 4:各層位的器種比例分布圖 ... 47

圖 3- 5:裝飾品空間分布圖 ... 48

圖 3- 6:各類裝飾品空間分布圖 ... 49

圖 3- 7:新層位中的裝飾品空間分布圖 ... 50

圖 3- 8:L4 裝飾品之空間分布圖 ... 51

圖 3- 9:H193 ... 55

圖 4- 1:墓葬空間分布圖 ... 61

圖 4- 2:瑪瑙珠磨損痕跡 ... 66

圖 4- 3:M005 ... 75

圖 4- 4:M028 ... 75

圖 4- 5:M058 ... 76

圖 4- 6:M020 ... 76

圖 4- 7:墓主性別分布圖 ... 84

圖 4- 8:墓主年齡層分布圖 ... 84

圖 4- 9:出土各裝飾品的墓葬空間分布 ... 87

圖 4- 10:出土裝飾品多寡的墓葬空間分布 ... 87

圖 5- 1:宜蘭平埔族瑪瑙珠樣式...99

圖 5- 2:原住民裝飾品標本 ... 101

圖 6- 1:裝飾品在採樣區層位中的件數比例分布...105

圖 6- 2:裝飾品代表意涵示意圖 ... 111

圖 6- 3:裝飾品的價值體系示意圖 ... 111

(13)

XII

表次

表 3- 1:採樣區域之分層 ... 43

表 3- 2:各類裝飾品件數之層位分布表 ... 45

表 3- 3:L4 與 L2 出土的裝飾品其殘損程度比較 ... 47

表 3- 4:上文化層出土裝飾品之現象 ... 53

表 3- 5:坑穴與一般層位的裝飾品完整程度 ... 54

表 3- 6:現象中的裝飾品數量 ... 55

表 4- 1:裝飾品之出土墓葬頻率表 ... 62

表 4- 2:不同脈絡間的裝飾品殘損程度 ... 63

表 4- 3:上文化層墓葬葬姿統計表 ... 68

表 4- 4:蹲踞葬中裝飾品與人骨關係 ... 70

表 4- 5:仰身屈肢葬中裝飾品與人骨關係 ... 71

表 4- 6:可能的裝飾品使用方式推測表 ... 74

表 4- 7:性別與裝飾品的卡方檢定表 ... 79

表 4- 8:性別與裝飾品的 Mann-Whitney 檢定表 ... 79

表 4- 9:性別與裝飾品器種擁有檢定表 ... 79

表 4- 10:年齡與裝飾品的卡方檢定表 ... 80

表 4- 11:年齡與裝飾品的 Mann-Whitney 檢定表... 80

表 4- 12:年齡與裝飾品器種擁有檢定表 ... 81

表 4- 13:六級年齡層與裝飾品交叉表 ... 81

表 5- 1:裝飾品各出土脈絡比較表 ... 92

(14)

1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次接觸到宜蘭的淇武蘭遺址時,對於其中豐富的裝飾性遺物相當感興趣,

除了因為本身對於飾物有所愛好之外,也好奇史前居住的人們如何看待這些多元 的裝飾品。特別是對他們來說是輸入的裝飾品,願意拿生活用品、糧食、鹿皮等 交換這些美麗的珠子,可以顯現出此時期對於這些小物的熱愛。這種熱愛除了基 於裝飾品的美感之外,是否也有其它的原因?現代生活中,人類也使用飾品裝飾 自己,商店中有琳瑯滿目的陳列可供選擇,是我們現代物質文化中的一部分,換 句話說,裝飾文化是人類生活的一個面向。裝飾品可以說是身體語言的一種延伸,

除了美化形象之外,大多數也具有象徵意味。不同的裝飾可能暗示著不一樣的財 富地位、性別、個人身分、不同次群體等,藉由裝飾品的佩帶與使用方式去表達 給予他人的訊息,為身體做裝飾是彰顯自己的一種方法,同時也是讓他人認識自 己的手段。筆者認為史前的裝飾品除了裝飾美化之外,往往具有更多社會文化上 的價值與意義,這樣的想法促使筆者對淇武蘭遺址出土的裝飾性遺物作進一步研 究。

淇武蘭遺址出土大量且豐富的裝飾性遺物,質地多樣且形制多元,特別是裝 飾品中又以瑪瑙、玻璃與金屬質地的數量最多,根據出土狀況與文獻資料初步推 測為外來物質。除了一般生活面有出土之外,經常作為陪葬使用,有些成為衣飾 的一部分,有些則是作為頭飾、項飾、耳飾、腕飾等使用。不僅是淇武蘭地區有 外來飾品的出土,鐵器時代的其他遺址也經常出現,但對裝飾品的討論並不多,

第一,由於裝飾品常受限其體積小、數量不多、且不具實用特點而僅作外觀敘述,

或視為與外互動的證據;第二,若是遺址中有大量出土時,則多討論其貿易網絡 而較忽略社會內部的使用意涵,此種討論不免忽略社會本身的選擇與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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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淇武蘭遺址的裝飾品保存良好,有助於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遂筆者產生 了一個想法,若是先從遺址中的裝飾品使用特點出發,先討論內部對於飾品可能 的認知與分類,或許能反推理解貿易網絡中人群間的互動關係,避免落入將社會 視為單純的外來物接受者,進而呈現其本身的主體性。

筆者的目的即希冀透過本文,嘗試從小小的裝飾品出發,論述裝飾品不僅僅 是某一時代下的區域流行或是僅作為美化用途而已,透過對遺址裝飾品出土脈絡 以及使用特性的研究,可以反映出裝飾「物」在其社會文化中可能有的意涵,並 再以此觀念探討時代背景下的區域互動關係,以帶出不一樣的理解。

第二節 淇武蘭遺址概述

此節簡述淇武蘭遺址的地點、發掘始末、出土內容以及遺址所對應的族群,

有關淇武蘭的相關研究史於第五節中作一文獻回顧,而遺址的相關內容也分別在 第三章與第四章中論及。

(一) 地理位置與發掘經過

淇武蘭遺址位於宜蘭蘭陽平原的北側邊緣,所在的經緯度約東經 121 度 46 分 24 秒,北緯 24 度 48 分 30 秒,行政區域屬宜蘭縣礁溪鄉二龍村及玉田村的交界(圖 1-1)。2001 年 5 月因宜蘭縣政府進行「礁溪鄉得子口溪第六期治理工程」而發現,

鑑於文化資產的重要性,隨即停止工程並委託臺灣大學人類學系進行「宜蘭縣礁 溪鄉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及資料整理計畫」。2002 年 7 月又因「北宜高速公路頭城 蘇澳段第 C510 標礁溪四城段橋樑工程」,以及隔年 1 月的「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 澳段臺電管路工程得子口溪路段推管工程」再度發掘,此兩次預施行工程之處皆 位於遺址範圍內,故針對橋墩與管線工程將破壞之區域進行搶救。至 2003 年 5 月 下旬結束田野搶救,前後共發掘 262 個考古探坑,發掘面積達 3,814 平方公尺,其 範圍可分為 A、B、C、D、E、F、G、H、I 區(圖 1-2),以 4m×4m 的正方形探坑 為主,坑位方向順應各區地形。(陳有貝等 2007a: 9、10,陳有貝 2004),其中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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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與 D 區相連的區域為筆者主要的討論範圍。

自然地形方面,遺址中心有得子口溪經過,並有茅埔川會合,海拔約 2 公尺。

搶救發掘的區域目前幾乎已淹沒於得子口溪中。遺址位於蘭陽平原上,是蘭陽溪 沖積而成的河口平原,西有雪山山脈和中央山脈,東臨太平洋,平原地勢平坦由 西向東傾斜。雖然宜蘭的地質結構屬於沉降帶,越靠近海岸其地層下降率越大,

但因河流向東流入海的過程較平緩,從山區沖積下來的大量泥沙容易堆積,因此 也有極高的堆積率,可見到在宜蘭平原上同時進行的兩種自然作用。根據遺址地 層記錄的分析,可以得知此淇武蘭遺址的自然環境在過去兩千年前為海岸環境,

後因海岸線東移逐漸轉變為沼澤濕地,最後成為陸地的演變過程(林淑芬 2004、

陳有貝等 2007a: 9、10)。

圖 1- 1:淇武蘭遺址位置圖1

來源出自《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陳有貝等 2007a: 10)

1其圖又依據宜蘭縣政府 1994 出版的《宜蘭縣地理集》重繪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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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圖 1- 2:淇武蘭遺址發掘分區簡圖;來源出自《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陳有貝等 2007a: 18)

(18)

5

(二) 出土內容

依據遺址的層位、遺物內容可區分成上下兩個文化層,下文化層的定年為距 今 1300 ~ 800 年前,上文化層為距今 600 ~ 100 年間,其年代序列屬於鐵器時代。

遺址中出土豐富的陶容器、石器、木器、金屬器、骨角器、貝器、煙斗、裝飾品 等文化遺物,另有生態遺留、木質遺構與坑穴現象。而上文化層的出土內容物遠 多於下文化層,其中特別是上文化層的 A、B、C、D 等區墓葬、灰坑、木柱群、

石堆等現象相當密集,緊密排列的木質遺留大多呈南北走向排列,有人工的切割 痕跡,且落於文化遺物、灰坑的相同區域內,初步研判為當時建築結構的一部分,

是人群生活的主要場所,而墓葬則大多分布於木柱群的北方,墓穴呈東西向較多。

從遺物與現象分布密集、文化層堆積厚以及常有上下打破層位的情形來看,可以 推測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應為大規模且歷經長時間居住的聚落空間。此聚落空間 的房舍可能是南北走向的長形住屋,呈東西並排分佈,墓葬區則緊鄰著住屋北側。

下文化層木質遺留保存較少,多見石板、石塊堆疊現象,其聚落內空間形式類似 於上文化層。(陳有貝等 2007a: 74、邱鴻霖 2004: 30)

(三) 歷史文獻中的「淇武蘭」

雖然淇武蘭遺址的住民並未書寫他們的歷史,但外來者或研究者留下了不少 相關史料可供參考,在有文字記錄的 400 年前到 100 年前之間,也正好是宜蘭噶 瑪蘭族活躍的時代。歷史過程中不同書寫者對於此地方聚落有不一樣的稱呼,西 班牙時期稱為 Quibanuran,荷蘭時期為 Banouran 或 Kibannoran,到了漢人筆下又 稱作期班女懶、奇班宇難、奇蘭武蘭、熳魯爛 (陳淑華 2006:134),伊能嘉矩(1996)

則稱為與現在較相似的奇武蘭,由此可以看到此一聚落的連續性。陳有貝(2006)

又依據年代、地理位置以及社會文化內容作一對照,更加確認兩者之間密切的關 聯,認為遺址居民即為過去文獻記載中的噶瑪蘭族群。文後即以噶瑪蘭族的相關 文獻紀錄與考古材料彼此印證,於第五章及第六章中作討論。

(19)

6

圖 1- 3:奇武蘭社位置圖

圖片出自《平埔族調查旅行》(伊能嘉矩著,楊南郡譯註 1996: 171)

第三節 研究對象定義

本文研究的對象為考古出土的裝飾性遺物,指稱裝飾於人身體上的各類飾品,

其佩帶方式通常有兩大類,第一為穿戴在人的身體部位上如耳飾、項飾、手環等,

第二為依附於衣飾上作為點綴之墜飾。在此主要以上文化層所出土的內容為主,

材質上包含瑪瑙、琉璃、玻璃、金屬類等透過外來接觸得來的飾物,另有當地以 骨角、貝、木所製作的飾物。瑪瑙與玻璃材質的飾品多為珠類型式,而金屬材質 的形制則較多元,文中在統稱敘述時一律以「裝飾品」簡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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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四節 研究方法

本文以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的裝飾品為研究主要內容,從裝飾品遺留進行佩 帶行為與意義的相關探討。而筆者認為裝飾品不能單獨視之,若只單獨研究某一 類飾物容易忽略背後整體的裝飾文化,也較容易以偏概全。故在研究上將所有裝 飾品納入裝飾文化的框架下作討論,相互比較下才能理解各類裝飾品的意涵,同 時也呈現裝飾文化背後的規則。

研究的遺物部分,出土的標本目前皆存放且保管於宜蘭縣立文化局中,並已 出版六大冊《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完整的呈現遺址的出土內容及部分研究 成果。筆者以發掘報告作為掌握遺址全面概況的素材,配合各類裝飾品的遺物登 錄檔案2作為統計的基礎資料,研究過程中如有需要亦前往宜蘭文化局檢視標本。

在器物分類方面,除部分採取發掘報告已有的分類原則之外,同時也考慮器型的 用途,因此筆者於第二章中以器型作為裝飾品的區分。另外,因報告中的型制區 分較細,文後配合量化問題會將相同質地的類別做些微調整合併。

研究方法部分首先檢視不同出土脈絡的裝飾品有無差異,在此以一般層位、

墓葬以及灰坑中的裝飾品作一比較,從遺址出土脈絡中可呈現裝飾品在不同情境 之下的異同,以釐清裝飾品在使用上的差別。第二,為理解裝飾品與性別年齡之 間的關聯,需進一步透過墓葬中提供的人骨訊息來呈現裝飾物的配戴趨勢。除了 以上對裝飾品進行質與量的研究之外,也考慮時間與空間上的變化,檢視不同裝 飾品興盛的時間,以及這些時間點所代表的背後意涵;而空間上的分布則可呈現 有無群集現象,進一步檢視此社會中對於外來飾品的分配情形,有無特別集中於 某區域的現象。以上的分析方法在量的方面運用 SPSS 統計軟體,空間上則以 Arc Map 軟體運算作圖,透過同時限與異時限的整理分析,以檢視裝飾品在此社會的 分布特點,作為筆者進一步論述的基礎。

其次,淇武蘭上文化層的年代在距今 600 到 100 年前,這一段正是蘭陽平原

2 在此特別感謝宜蘭縣文化局李貞瑩小姐、謝艾倫小姐以及鄭玠甫先生提供的電子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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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開始有文獻記載之時,也是噶瑪蘭族活動最為興盛的時期,但考古學研究上經常 有文獻與考古資料配合的問題,Laurie(2006:14)認為文獻不僅是一種文字記錄,

也是特定文化歷史脈絡下的產物,文獻的解讀就類似於考古中的發掘,應放置於 同一框架下作討論。陳有貝則認為(2004、2005a、2005b、2006)與歷史時代接 軌的淇武蘭遺址提供了一個機會,得以擺脫過去因資料不足所造成的方法上之侷 限,文獻與考古材料可以在同一層次上互為論證,同時,也不必遷就於化約的考 古學文化概念之下做討論,進而從遺址本身出發而呈現連續的、動態的歷史。

「文獻內容可以提供考古材料有所論據,即便站在族群研究的立場,這些出自 完整文化脈絡之考古材料亦即有極大助益。由於資料可以作為族群研究的直接材 料,如此便有機會跳脫以各自研究成果再尋求結論搭配的做法,擺脫『考古學文 化』能否與族群概念相對等的爭議,直接在資料層次上進行統合,遠比從考古學 單方面結論族群問題更為有效。」(陳有貝 2004: 32)

因此,筆者文中將遺址的相關文獻視為一種物質文化遺留,在文後的討論中 將與考古資料放置於同一框架中討論,以相互印證的方式呈現過去的歷史,並避 免以考古學文化的概念作思考,而是將原始發掘資料作為論證根據,回歸到遺址 的考古脈絡細節,突顯淇武蘭社會其在地文化的主體性。

在理論方面,本文企圖從物質文化出發以詮釋社會文化支配下的裝飾品,

James Deetz(1977)認為特別是在歷史考古學中,物質文化並非是文化而是一種 文化的產物,而文化指涉的是社會規範、思考以及行為方式。同時,裝飾品更具 有與人之間緊密的連結特性,文後也從衣飾文化的概念視之,以此論述不同脈絡 下裝飾品可能的意涵。

最後綜合遺址中對於裝飾品的整理與分析,整理歸納出淇武蘭人對於裝飾物 可能的分類與價值圖像,再以此理解與外互動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互動關係。

(22)

9

第五節 文獻回顧

在文獻方面分成兩個部分作回顧,第一部分為淇武蘭遺址背景以及與本論文 相關研究之介紹,第二為臺灣考古出土裝飾品的相關討論。

(一) 淇武蘭遺址相關研究史

淇武蘭遺址在 2001 年以來為避免工程破壞珍貴的考古遺物,宜蘭縣政府文化 局委託臺灣大學人類學系進行搶救發掘,至 2003 年 5 月下旬結束,發掘面積達 3814 平方公尺。在發掘的同時,室內的遺物整理工作也相繼展開,至 2006 年年底完成 基礎資料的整理與發掘工作報告。其中,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5 月的發掘始末 簡報於 2002 年 6 月完成,第一階段整理工作於 2003 年 2 月完成,第二及第三階 段發掘暨整理工作分別於 2004 年 2 月及 2005 年 2 月完成。最後,於 2007 年 12 月由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出版六大冊的《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詳細記錄發 掘內容並彙整以上所有階段性的報告書。(陳有貝等 2007a: 9)。除此之外,也累 積不少針對遺址的研究,以下回顧相關的背景研究資料。

淇武蘭遺址的下文化層年代距今 1300 ~ 800 年前,上文化層距今 600 ~ 100 年 前,年代序列屬於鐵器時代。而上下文化層是否為同一族群的問題,邱鴻霖(2004)

依據墓葬中呈現的差異推論應屬不同群體,因墓葬代表的是社會文化的縮影,其 中濃縮了一套族群的宇宙觀,不像器物較容易隨時間或外來影響改變。而陳有貝

(2004、2005a、2005b、2006)則從某些主要特徵及器物類似性傾向認為是同一 族群,之所以有遺物、墓葬上的差異性,與考古學中的「文化層」概念有關。「文 化層」的時間與空間被壓縮在同一平面上,此種概念容易將遺物內容視為單一整 體,但事實上同一文化層也存在早晚期差異,因此,有可能下文化層上限與上文 化層下限其實際差距並不大。而墓葬方面的差異主要展現在葬具與葬姿上,葬具 的改變可能來自於物質的變革,金屬器的普及造成木材的運用更廣泛,而葬姿不 同則可能是上文化層居民向下侵擾所致,使得下文化層的人骨葬姿多為二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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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雖是同一群體,但能否將下文化層同樣視為噶瑪蘭族仍存在其問題,陳有貝

(2005a: 27)考量兩者的遺物異同認為上文化層無疑是噶瑪蘭社會,但下文化層 與之相比應稱為「前噶瑪蘭時代」較為妥當,依其看法,從下文化層到上文化層,

是一個從零散小聚落演變成團結大聚落的過程,上文化層甚至有了共同的信仰與 社會規範,並在意識上彼此認同為噶瑪蘭民族。

而淇武蘭遺址的文化歸屬為何?過去研究者將此區域歸納於十三行文化的範 疇3之下,其原則主要建立於器物的相似性上。但邱鴻霖(2004)認為兩者在墓葬 型式上明顯不同,十三行以側身屈肢葬為代表,而淇武蘭遺址則是多為蹲踞葬,

顯示背後的儀式意涵極為不同,此歸類容易忽略背後行為模式上的差異。陳有貝

(2005a)認同此看法並從龍門舊社遺址得到間接驗證,龍門舊社在歷史文獻記載 中為三貂社,屬於凱達格蘭中的馬賽族群,其位置介於凱達格蘭與噶瑪蘭族交界 之處,特別的是,該遺址出土具有象徵噶瑪蘭族社群意義的木雕,此木雕不見其 它的凱達格蘭族,該現象可解釋為因其位於凱達格蘭族邊緣,且受到噶瑪蘭族強 大文化之影響而出現此象徵。由此可知兩個族群在其史前社群上即可作區辨,處 於交界處的龍門遺址因而呈現其特殊的文化內涵,再者,十三行文化與凱達格蘭 有其淵源關係,淇武蘭遺址則是與噶瑪蘭族相關,既然在族群上已將凱達格蘭與 噶瑪蘭族作一區分,那麼將淇武蘭遺址放置在廣義的十三行文化下確實有修正的 必要。而筆者也認同此看法,因而本文中並不涉及考古學文化概念的歸屬,而是 回歸到遺址本身脈絡去找尋淇武蘭遺址的主體性。

關於過去人群所居住的環境,林淑芬(2004)依據孢粉分析結果推論史前宜 蘭地區的氣候環境,與考古資料相互印證之下呈現自然環境對於人群的影響,說 明了宜蘭史前的文化空白期因氣候條件不佳使然,到了 1200 年前因氣候適宜遂又

3 宜蘭地區的相關族群研究始於伊能嘉矩的民族誌調查,在二次大戰前大多是日本學者的研究,戰 後則為中國學者。較有系統的整合調查為盛清沂(1963)所建立的宜蘭史前文化層序與類型,其將考 古遺址區分為史前文化新城系統與代表歷史時期的舊社系統,之後黃士強與劉益昌(1980)將舊社系 統歸屬於十三行文化。之後,劉益昌(1995: 1-20)將十三行文化分為早晚兩期與七個不同類型,北 部主要有十三行類型、番社後類型、普洛灣類型、埤鳥橋類型與舊社類型,其中普洛灣類型與舊社 類型在宜蘭地區皆有發現。而淇武蘭遺址依其分類則屬於十三行文化的舊社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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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人群居住,此時也正是淇武蘭遺址下文化層的開端,而到了 800 年前氣候又 出現轉變,間接說明了 800~600 年前之間淇武蘭人的離開可能因為氣候因素影響 所致。在社會文化面向,邱鴻霖(2004)對不同層位的墓葬進行整理分析以推論 過去的埋葬行為模式,從中觀察到墓葬內涵隨著時間出現變遷的證據,配合歷史 文獻資料、民族學研究與相關理論,認為埋葬行為的變化是社會變遷的徵兆,反 映了上文化層晚期面對大批漢人進入時的「衝突、分裂與不協調」之現象,此研 究有別於漢化歷程的單一解釋,試圖以噶瑪蘭人的角度去詮釋面對外來文化所產 生的內在矛盾與變遷過程。

針對遺物方面的研究,陶器部分已有圖錄專書出版(陳有貝等 2005),呈現 出淇武蘭人的陶器樣貌與特點,碩士論文則有富田倉雄(2008)以認知考古學的 概念討論幾何印紋陶罐背後的潛在邏輯。鄭玠甫(2007)則以玻璃珠作為研究對 象,透過對其製作工序、出土現象以及民族誌材料的研究,認為鐵器時代與歷史 時代的玻璃珠可能來自於相同的作坊,且從考古脈絡中觀察到玻璃珠進入社會後 有被重組的現象,代表了外來物被賦予新的意義,而玻璃珠中的「雙層夾金屬箔 玻璃珠」則有可能為威望物品,是保持與建構淇武蘭社會階序的媒介,間接地說 明了階級社會的可能性。陳光祖則(2008)透過鉛同位素的分析方法研究此珠,

結果顯示出其原料與中國出產的鉛礦相當類似,暗示了玻璃珠的來源,同時其它 的瑪瑙、金屬飾品在淇武蘭遺址也未發現生產廢料,初步研判這些裝飾大部分皆 為外來品。王淑津、劉益昌(2007)則突顯 16、17 世紀時期由西班牙人或荷蘭人 所帶來的新興貿易階段,有別於以往規模較小的對外貿易關係,以上這些研究呈 現出玻璃珠的類源關係及來源可能,從歷史角度出發帶出玻璃珠身為交換體系一 環的運作,透過玻璃珠勾連了島內外的互動關係。

謝艾倫(2009)則以歷史考古學視角對上文化層的陶瓷器進行分析,一方面 透過文獻、出土脈絡呈現出陶瓷器流入淇武蘭社會的時代背景,另一方面比較在 地的陶器與外來陶瓷在層位上的消長與墓葬中代表的意涵,論述淇武蘭人對於外 來陶瓷自有一套認知與區辯,說明了淇武蘭人的主體性,對他們而言,這些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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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器兼具「外來」與「在地」的雙重身分,同時作者也透過物的生命史展現淇 武蘭人生活上的鉅變。

以上的研究呈現了淇武蘭遺址豐富的材料所引伸的討論,筆者希冀對淇武蘭 的裝飾品作全面性的檢視,並且關注於不同考古脈絡下的分析,特定脈絡中對不 同物品的使用方式,或是在不同脈絡下對相同物品的使用方法,皆會透露出物品 在社會中可能的價值意義。期望能藉著釐清每一類裝飾品的使用以探究其佩帶邏 輯,再從此佩帶邏輯中進一步探究淇武蘭的社會文化。

(二) 臺灣地區鐵器時代裝飾品之研究

臺灣地區考古出土的裝飾品在新石器時代以玉器為主流,之後玻璃、瑪瑙、

金屬質地為主的外來物質進入並逐步盛行,到了鐵器時期玻璃珠等幾乎取代了以 往以玉器為主的裝飾文化,陳奇祿先生(1988: 209)對現代原住民物質文化的考 察已不見玉質製品,與原住民相關的早期文獻也無玉器的記載。本文試圖理解鐵 器時期淇武蘭遺址出土裝飾品在社會中的角色,故將重點置於玻璃、瑪瑙、金屬 質地為主的裝飾物討論上。此階段的裝飾品型式大多為珠子或環形器,珠子在世 界各地是相當熱門的課題,東亞已有許多重要研究,更是考古學家、歷史學者、

經濟史與藝術史研究者共同關心的問題(陳光祖 2005: 163)。Peter Francis(2002)

Asia’s Maritime Bead Trade 一書可謂珠子的代表作。書中對於亞洲三百年來的貿

易珠有詳盡的研究,珠子在世界中無所不在的廣泛運用,其背後也牽涉到人群的 觀念與行為。儘管珠子形體小容易被忽略,但其中仍包含豐富訊息,討論議題涵 蓋形制、年代、製作工序、用途、類源關係、區域交換體系等,隨著越來越多的 考古出土更是提供了上述議題的研究框架。

臺灣良好的地理位置造就長期以來與外來者之間的貿易,早期以漢人為主,

17 世紀因歷經西班牙人、荷蘭人的占領,外來物質的輸入更為頻繁。然而臺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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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雖多處遺址4出土珠子等外來物,但早期大多僅在發掘報告中作形制上的描述與 分類,與國外熱門的討論比起尚屬起步階段,相關的專題研究仍有很大的發展空 間。2005 年中央研究院舉辦了「臺灣地區外來物質:珠子與玻璃環玦形器研討會」,

是珠子等外來物質研究受到重視的開端,會中呈現了臺灣各地的研究成果,截至 目前為止,對於外來飾品的討論上有不同的關注焦點,大致有以下幾個研究取向。

第一,討論珠子等外來物可能的生產模式與工藝來源,其研究方法主要以科 學分析為主,如觀察器物的製作方式、測量比重、檢驗礦物成分,透過這些步驟 可得出器物詳細資訊,再進行跨區域比較研究以進一步討論相關議題。陳光祖等

(2005: 163-178、2008: 602-606)、鄭玠甫等(2008: 199-200)即透過科學分析方 法對淇武蘭上文化層的含金屬箔玻璃珠進行檢驗,認為玻璃中的鉛同位素近似大 陸地區所出產的鉛,而製作工序上,此珠僅需有軟化玻璃料的火焰即可製作,不 必然需具備燒製玻璃原料的鍋爐。鄭玠甫(2008: 549)則認為研究其製作工序固 然重要,但建立玻璃珠的分類架構也是首當之急,唯有此基礎才能進行跨區域比 較研究,生產模式會反映於玻璃珠的各項特徵上,因此對玻璃珠進行一套標準化 的觀察測量有其必要性。

在金屬質飾品方面,陳光祖(2010: 1、2)運用 XRF 無損分析對臺灣考古出 土的銅器進行成分檢測,由於臺灣並未明顯經歷銅器時代即進入鐵器時代,但仍 有相當多的銅器遺留,特別是以十三行遺址與淇武蘭遺址為多,初步鑑定以及比 較此兩個遺址的銅器遺留,其結果顯示出兩者在工藝上與成分上明顯不同5,暗示 著分屬不同來源或是加工的方法有異。這些銅器的來源問題還有待考證,臺灣東

4 包含鐵器時代早期 2310-1340B.P 的舊香蘭遺址(李坤修 2007)、1800-800 B.P 的十三行遺址(臧振 華等 2001)、臺南科學園區 1800-1400B.P 的道爺與三抱竹遺址以及 1400-1000B.P 的五間厝遺址(臧 振華等 2004)、1600-1000B.P 的日月潭 Lalu 遺址(劉益昌等 2004)、1200-800 B.P 的淇武蘭遺址下文 化層(陳有貝等 2007、2008),鐵器時代晚期有 1010-420B.P 的鹿寮遺址(何傳坤與劉克竑編 2005)、

1000-500 B.P 的白桑安遺址(葉美珍 1993)、650-100B.P 的港口遺址(葉美珍 2005)、600-100 B.P 的淇 武蘭遺址上文化層(陳有貝等 2007、2008)、臺南科學園區 500B.P 的五間厝遺址與大道公遺址(臧振 華等 2004)等,在此所列舉以較大量者為主,實際上有出土玻璃珠、金屬飾物者不僅如此。

5 十三行遺址出土的銅器型制多變,銅刀柄厚重且裝飾豐富,而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的環型器則型 制簡單,較複雜的型制為以金屬作編織,不僅在工藝明顯不同外,十三行多為錫青銅,而淇武蘭遺 址多為黃銅或純銅。(陳光祖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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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舊香蘭遺址(李坤修 2007)出土一批與高溫工藝有關的遺留,顯示當時存在 著與金屬、玻璃製作相關的活動,出土證據包含四十餘件鑄造用的石範、銅渣,

且石範中有類似於原住民及十三行遺址的帶人形銅刀柄,有可能是此類銅刀柄的 來源之一,但臺灣島內的銅器遺留複雜,再加上區域相互流通頻繁,其真正來源 仍有待探究6,但舊香蘭遺址的作坊確實提供一個可能的來源,也為淇武蘭遺址的 銅器來源添加一個可能性。

從科學方法對玻璃、金屬材質進行檢測可以清楚知道其成分,但最重要的是 理解成分背後的意涵,這又立基於可供比對的資料庫上,臺灣這方面的研究尚不 多見,在考古報告中大多只見形制上的分類而無成分分析資料,無法建置完整的 國內資料庫,且外來物的成分比對同時也需仰賴其他國家的資料,需作跨區域的 分析方能解決來源問題,因此,建立有系統的分析架構與標準為當務之急。

第二個研究途徑主要是從文獻記載、珠子的種類來討論人群的區域互動以及 年代上的變遷,洪曉純(2005: 81-94)考察菲律賓群島的外來珠子演變程序,從中 思考臺灣出土玻璃珠的變遷模式,認為兩者同樣有歷經閃玉珠(nephrite beads)、

印度太平洋珠(Indo-Pacific beads)到中國捲狀玻璃珠(Chinese coil beads)的三 階段,年代上相當接近,因此推論包括臺灣、菲律賓以及東南亞地區之間的南海 貿易圈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時代,到了鐵器時代則更為發達且複雜。而關於臺灣島 內外來物質的傳遞變遷,劉益昌(2005: 211)從臺灣各地區考古資料指出新石器 時代晚期開始,臺灣逐步出現少量金屬、玻璃與瑪瑙的外來物質,約在距今 1800 年前,西海岸南、北完全使用金屬器,陪葬品亦以瑪瑙、玻璃為主而漸取代玉器,

在山區部分則遲至 1000 年前才開始,此一替代過程與對外交換體系具有密切關聯。

史前末期階段出土的外來飾物主要來自印度、中南半島、中國等亞洲體系,而十 六、十七世紀初期則轉為世界貿易體系,外來物的來源擴增至歐洲與日本,並引

6 臺灣地區出土的青銅器在不同時期的銅器可能來自不同地區,舊香蘭遺址雖有作坊,也出土人形 銅刀柄,但在數量上並未出土一定的數目,且臺灣並不出產錫礦,近代以前也無開採銅、鉛礦的證 據,作坊所需的原料來自何處,以及其工藝技術、規模、生產器物的類別與產品去處,這些都是十 分值得探索的課題(陳光祖 2010:2、4)。此外,關於十三行與排灣族的銅刀柄,施翠峰(2005: 128-129) 則認為很有可能與玻璃珠、瑪瑙珠以及銅幣一樣皆來自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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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煙斗、喫煙習俗與其他陶瓷品,對史前部落來說是一次的新興交換階段,有些 外來物為數眾多,歷經長時間的流傳而成為擁有該物質原住民族的重要文化遺產

(王淑津與劉益昌 2007)。

臺灣地區出土的外來飾物甚多,從以上研究可以幫助釐清時代背景下的影響,

也顯示出臺灣自新石器時代開始即有與島外的貿易往來,十六、十七世紀更是進 入了世界貿易體系之中。這樣的區域交換下也提示了臺灣地區出土的外來物質來 源錯縱複雜,處理來源問題需有更細膩的研究,同時在考古出土時也需小心判斷,

不少民族誌顯示外來物質在當地社會被不斷的沿用傳遞,若將外來物直接作為年 代上的依據可能會有問題,唯有回到考古脈絡中作多面向細緻的討論方能解決。

第三個研究途徑即從社會文化面向切入,裝飾品是人類物質生活的一部分,

並隨著群體的不同而發展出不一樣的裝飾文化,對傳統社會而言,人類在身上裝 飾很少只為了單純的美觀目的,絕大部分都具有宗教、經濟或政治的意義,是一 種社會性的行為而受到人類學家的重視,雖考古遺物容易有保存上的條件限制,

但其重要性仍不減(連照美 2003: 161)。裝飾作為人類物質文化中的一環,透過 對考古出土的裝飾遺物作適當研究也能理解當時的社會文化。同時,淇武蘭遺址 出土的裝飾品又多以瑪瑙珠、玻璃珠、金屬環等外來物質為主,在外來物的研究 上必須回歸到更細緻的考古脈絡討論,正如洪曉純(2005: 94)所言,每個珠子都 應該放回其出土脈絡中作探討,才能理解其在當地社會的價值,並與其他相關遺 物綜合討論以釐清其中的社會變遷。

關切物質在特定遺址中的脈絡意義,以及在其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正是考 古學家所致力的社會文化議題。若物質為外來,更牽涉到外來物進入當地社會後 的各種議題,譬如當地人是否接納這些外來物,若為接受又是如何看待這些它們?

相關討論在考古學中仍有其發展空間,然此議題在人類學中已發展許久,與裝飾 品較相關的討論如許美智(1992)的研究,其分析排灣族的傳統琉璃珠類型以及 珠子組合方式,探討琉璃珠項鍊背後隱含的社會、宗教以及神話上的意義,認為 琉璃珠的精神內涵與其階級社會有密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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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地社會又如何看待外來物?胡家瑜(2007)考察並比較臺灣南島民族中 的玻璃珠飾,從玻璃珠的物質性與流動性出發,思考文化價值與意義建構變化的 過程。說明了不同地區對外來物有其使用上的邏輯,其價值與意義也不斷地建構 與再建構。

「玻璃珠進入不同的區域社會後,逐漸在各自的脈絡下組合串連和內在化,形 成文化成員共同理解和認同的價值與意義…。總之,玻璃珠作為外來貴重物資,

在不同地區經過主體有意識的行動而展現出不同的形式,做為裝飾文化、財富地 位象徵、或祖先力量傳達的媒介。」胡家瑜(2007: 13、19)

外來物再脈絡化的過程可以看到陳文德(2004: 63)對於南王卑南族的服飾研 究,禮服製作在傳統上為「織」的方法,而後期則發展出「繡」的技術。他認為

「繡」的技術雖然是由外地傳進來的,但經過再脈絡化卻成為如同是祖先流傳下 來的傳統,使得原本不具儀式性價值或禁忌的服飾被賦予了傳統意義,被賦予意 義的新服飾吻合了社會中原有的年齡、性別等社會身分,同時透過親屬之間的相 互贈予,更強化了彼此的互動關係。此種被轉化意義的外來物質概念也可用於考 古資料中,如鄭玠甫(2010)觀察淇武蘭遺址上文化層所出土的外來陶瓷、珠飾 與煙斗,認為淇武蘭人不斷地以創新方式使用這些外來物質,將其納入原本自有 的價值體系中。

淇武蘭遺址出土的裝飾品種類繁多且大多保存良好,其材料擁有不容小覷的 研究潛力,以往不論是人類學或是考古學上的討論多數環繞在玻璃珠,但裝飾物 不僅有玻璃珠而已,還伴隨著瑪瑙、金屬飾物,唯有將裝飾品統合作全面性的檢 視,才能理解裝飾物在遺址中的使用特點。筆者希冀以社會文化的角度切入,關 注不同考古脈絡下出土的裝飾品,因特定脈絡中對不同物品的使用方法會展現出 其價值體系,期望藉由釐清每一類裝飾品的使用方式以探究淇武蘭人的觀點,並 由此出發理解時代背景下與其他族群的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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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出土之裝飾品標本類型總述

第一節 裝飾品總數量與質地

淇武蘭遺址之裝飾品標本總數量7一共有 12,597 件,以上文化層出土量為最多 共有 7,868 件,下文化層出土 1,183 件,另外的其他 3,548 件則出土於舊河道堆積、

生土層、地表採集以及擾亂層中(圖 2-1)。依據質地的不同可以區分出瑪瑙、玻 璃、金屬、貝、木、骨角此六大類,不同質地的出土總量為瑪瑙珠 783 件,玻璃 珠 10821 件,金屬飾品 930 件,貝器飾品 31 件,木飾品 8 件,骨角飾品 24 件(圖 2-2)。

單從件數來看,顯示玻璃珠、瑪瑙珠與金屬飾品為出土最多的三大類,約占 總數的 99.5%,而貝、木及骨角製成的裝飾品僅占 0.5%。三大類中又以玻璃珠居 於最大量者,其次為金屬飾品以及瑪瑙珠。然而裝飾品的使用特點常常以成串表 現,或是不同質地互相組合成件,因此一件裝飾品的定義並非單純由件數上所反 映,特別是對於玻璃珠、瑪瑙珠而言,在遺址出土脈絡的觀察中可以發現,部分 灰坑以及墓葬中常有珠子成群出現的叢集現象,M096 的墓葬中甚至出現整齊的玻 璃珠環狀排列,可以推測應作為同一串使用。因此就裝飾品的單位而言,應視出 土脈絡的狀況來定義,成串者以整體珠串為同一個單位較為恰當。此章以描述裝 飾品類型為主,因此仍列出裝飾品各種類的數量以方便理解出土概況。

7出自於《淇武蘭遺址發掘報告書》之整理數據,在此的遺物總數量包含上下文化層、生土層、擾 亂層、地表採集、舊河道堆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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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1:裝飾品出土區域之數量圓餅圖

圖 2- 2:裝飾品出土數量直方圖(依質地區分)

第二節 裝飾品的類別型制

筆者參考淇武蘭遺址發掘報告中對裝飾品的分類原則8,其採取的分類方式主 要依據質地分成六類別,再從各自質地類別中依外型作進一步區分,因此每一類 別下又分為好幾種形制。而筆者認為應同時考量各式裝飾品在使用上以及外型上 的差異性,瑪瑙、玻璃大多以珠子型制為主,而金屬則包含多種不同型制,包含 鈴鐺、環類、片器、髮簪、鉚釘狀耳飾、板器等,在功能使用上差異甚大,骨、

8 感謝宜蘭文化局李貞瑩女士所提供的裝飾品登錄檔案,同時協助筆者標本觀察並不吝分享經驗,

在此致謝。

10% 62%

28%

上文化層 下文化層 其他

783

10821

930 31 8 24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瑪瑙 玻璃 金屬 貝 木 骨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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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貝器的形制也較不單一,但多為以上類別的部分型制,考慮不同器型所代表 的使用功能意義以及相伴出土的關係後,筆者對發掘報告中所分類的裝飾品進行 部分合併與獨立,未更動者則仍參照發掘報告的原有分類。

因尚未涉及層位分布,故筆者歸納的範圍包含所有出土的裝飾品,以期呈現 淇武蘭遺址整體裝飾品的內涵。第一步先從使用方式上的差異作分類,區分為珠 子、環形器、鈴鐺、片狀器、穿孔板、卯釘狀耳飾、髮簪、編物與其他等不同類 型。其次,不同類型中再作質地上的區分,因玻璃珠中的含金屬箔玻璃珠數量大、

工序特別,且使用脈絡與其他玻璃珠明顯不同,因此將此獨立出新的質地類別而 與瑪瑙、玻璃、金屬、骨、木、貝並列,在後文中多以此種分類架構進行相關討 論與量化分析。

另外,相同質地的不同型制劃分以差異大可明顯區分者為主,對裝飾品而言,

其大小及外觀上的明顯差異較有可能涉及不同的佩帶方式與價值性,因此筆者考 慮到文後細節上的討論,部分裝飾品又依據大小差異而作區分;而玻璃小珠其形 制相當類似僅在顏色有所差異,此部分則予以合併。據此,筆者立基於發掘報告 原則的歸納分類如下,圖片來源皆取自於《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陳有貝等 2008c):

(一) 珠子類型

珠子的質地包含瑪瑙、玻璃、貝,其中以玻璃質珠子最為常見為 10821 件,

其次為瑪瑙 783 件,貝質則最少僅 6 件。

1. 瑪瑙珠

共 783 件,上文化層 275 件,下文化層 40 件,其餘分布於河道、擾亂層、地 表採集等。大部分的玻璃珠帶有多層次色帶條紋,呈不透明或半透明狀,成分為 紅玉髓(carnelian)或肉紅玉髓(sard),大多為紅色或紅褐色系,也有少數為白、

橙、褐、灰、黑等色。其製作方式為將天然礦石磨製成不同形狀後再行穿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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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鑽頭分別從兩端鑽入於中間會合,故其穿孔常斜穿不正。

報告中依據其外觀可區分成角管形、圓管形、梭形Ⅰ式、梭形Ⅱ式、梭形Ⅲ 式小、梭型Ⅲ式大、梭形Ⅳ式、圓球形及多邊球形八類別,另有無法判斷的不明 形制 38 件。在此筆者將所有梭形依據其大小合併,整器長 4cm 以上者為梭形大式,

不到 4cm 者為梭形小式,其他型制則保留。角管形為數量最多的型制,其次為圓 管形,多邊球形則為最少。

型制 圖片 型制 圖片

角 管 形

439 件

圓 管 形

75 件

梭 形 小 式

梭形Ⅰ式 59 件 梭形Ⅱ式(小)10 件

梭形Ⅲ式(小)54 件 梭形Ⅳ式 8 件

(34)

21

梭 形 大 式

梭形Ⅱ式(大)8 件 梭形Ⅲ式(大)18 件

多 邊 球 形

4 件

圓 球 形

69 件

圖 2- 3:出土瑪瑙珠之類型圖鑑

2. 含金屬箔玻璃珠(琉璃管珠)

一共 1,051 件,上文化層 539 件,其餘出土於河道、擾亂層、地表採集。原為 發掘報告中所分類的 UL1 類型,因製作方法、組成成分、出土脈絡較其他玻璃珠 特殊因而獨立此項目。又可稱為「琉璃管珠」或「金珠」,文後以「琉璃管珠」一 併簡稱之。其形狀為圓柱體型,由雙層褐黃色的高鉛玻璃質地組成,中間夾有金 箔,也有夾銀箔者,皆以捲製法製成,再經冷、熱兩種打磨方式使兩端面平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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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祖(2005: 163-182)依據直徑、長度、重量等參數分出六種次類型9,筆者參 考此分類原則又將此珠合併分成大、中、小三類,相似於鹿野忠雄(1946: 140)

所區分的大型珠、中型珠與小型珠。

筆者所分類的大型珠之長徑介於 14mm-40mm 之間,直徑為 10mm-20mm,重 9g-25g;中型珠的長徑介於 5mm-18mm 之間,直徑為 7mm-16mm,重 3g-9g,小 型珠的長徑介於 7mm-11mm 之間,直徑為 10mm-12mm,重 1g-3g。若其中的長、

寬、重同時涉及兩種類型者,則取決於符合條件較多的型制。

型制 圖片 型制 圖片

大 型 珠

中 型 珠

小 型 珠

圖 2- 4:出土琉璃管珠之類型圖鑑

9 陳光祖(2005:166)依據直徑、長度、重量等參數對 216 件完整琉璃管珠分出六種次類型如下:

類型 型制 外型描述 長(mm) 直徑(mm) 重量(g) 數量 % 一 圓柱體 珠身瘦長且兩端平直 27-40 10-17 9-21 17 7.87 二 圓柱體 珠身較胖 14-30 15-20 12-25 21 9.72 三 圓柱體 珠身無弧度,屬中型珠 7-17 10-15 1-4 31 14.35 四 略呈梯型 珠身略具弧度,屬中型珠 5-18 7-16 1-9 130 60.19 五 圓柱體 小型珠 7-11 10-12 1-3 9 4.17 六 圓柱體 長度較第一類小,但其直徑

範圍較集中

22-28 12-14 9-20 8 3.70

(36)

23

3. 玻璃珠

不包含琉璃管珠在內的玻璃珠一共 9,738 件,上文化層 6,066 件,下文化層 1,134 件,其餘出土於河道、擾亂層、地表採集等。上文化層多為捲製法製成,下文化 層則為拉製法,兩者工藝有所不同。發掘報告中將上文化層的珠子依外型、顏色、

大小、透明度分為 39 類(UL1-UL39)與下文化層 12 類(LL1-LL12),另有不明 層位玻璃珠 10 類。絕大部分的此類珠其大小接近且經常成群分布,雖在外形、顏 色上有部分差異,但筆者認為此種小珠其使用脈絡大多相同,常作為衣飾綴珠或 裝飾品組件的一部分,從原住民族中對小珠子的運用可見一斑,珠子在整體裝飾 品的位置常取決於本身的大小與顏色(許美智 1992: 40),然考古出土的珠子其色 澤容易因風化、埋藏過程而有所改變,因此大小仍為筆者所考量的重點。

筆者將原發掘報告的玻璃珠合併分成綴珠與玻璃珠兩類10,以珠子的長度、直 徑及重量作為區分單位,長寬皆小於 1cm、空氣中重量小於 0.5g 者合併為綴珠,

反之則歸類為玻璃珠,若同類珠子11涉及的變異幅度較廣時,則以數量多者歸類。

上文化層

型制 圖片

玻 璃 珠

UL4 UL5 UL6

UL11 UL14 UL15

10 感謝鄭玠甫先生提供筆者玻璃珠的測量數據,對筆者助益甚大,在此特地向其致上謝意。

11 同類珠子也存在些微差異,有的長寬大於 1 公分,有的小於 1 公分時,則以多數的傾向歸類。

(37)

24

玻 璃 珠

UL18 UL25 UL27

UL30 UL35 UL36

綴 珠

UL2 UL3 UL7

UL8 UL9 UL10

UL12 UL13 UL16

(38)

25

綴 珠

UL17 UL19 U20

UL21 UL22 UL23

UL24 UL26 UL28

UL29 UL31 UL32

UL33 UL34 UL37

(39)

26

UL38 UL39

圖 2- 5:上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下文化層

型制 圖片

綴 珠

LL1 LL2 LL3

LL4 LL5 LL6

LL7 LL8 LL9

(40)

27

LL10 LL11 LL12

圖 2- 6:下文化層出土玻璃珠之類型圖鑑

4. 貝珠

共出土六件,為貝殼磨製而成的圓柱形綴珠,皆出土於舊河道堆積層。

圖 2- 7:出土之貝珠

(二) 環型器

環型器的質地主要以金屬為主,共有 621 件,其次為玻璃質 30 件。

1. 金屬環

共 621 件,金屬環的類別有粗有細,推測大部分為銅合金,少數為鐵,也有 部分金質標本,雖有不同的金屬質地但使用上無異。發掘報告中依據環身形狀分 為線形、片形、辮子型、重疊型、纏繞型,以線形數量最多為 491 件,其次為片 型 82 件,其他型制則較少。隨著環的大小會有不同使用方式,推測小型環可能為 耳飾、指環或串飾,大型環除了也有可能作為耳環外,大部分應作為手環或首飾,

筆者將外徑 4 公分以上者皆合併為大型環類,不到 4 公分者為小型環類。而重疊 的金屬線圈,筆者認為有可能為線圈原料,在此歸類於其他類別。

(41)

28

型制 圖片

大 型 環

細線大型 226 件 粗線大型 13 件

寬直大型 36 件 纏繞型 1 件

辮子型 4 件

小 型 環

細線小型 265 件 寬直小型 46 件

(42)

29

扁平型 3 件 重疊型 11 件

纏繞型 2 件

其 他

其他 10 件 原纏繞型 4 件

圖 2- 8:出土金屬環之類型圖鑑

2. 玻璃環玦

共 30 件,上文化層 8 件,下文化層 5 件,其他層位 17 件。在此合併發掘報 告中所區分的剖面三角形、半圓形、圓形Ⅰ式及圓形Ⅱ式四類,而依據功能分為 玻璃環與玻璃玦兩類。又上文化層多為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灰白色、綠色玻璃環,

剖面呈圓形或半圓形,可能作手環、指環等飾物;下文化層則為較透明的黃綠色 或藍綠色玻璃玦,剖面呈三角形或圓形,可作耳環、手環等用途。

(43)

30

型制 圖片

玻 璃 環

剖面圓形Ⅰ式 6 件 剖面圓形Ⅱ式 13 件

剖面半圓形 1 件 剖面三角形 3 件

玻 璃 玦

剖面圓形Ⅱ式 6 件

圖 2- 9:出土玻璃環之類型圖鑑

(三) 鈴鐺

共 76 件,上文化層出土 41 件,下文化層出土 3 件,其餘出土於生土層、擾 亂層及河道堆積。材質有青銅、黃銅或鑄鐵,形狀為器身上方帶有繫部的中空鈴 形,大部分下方有一開口且內部有鈴舌以致搖晃有聲,製作方法多為正反面相合 鑄造,另有上下兩個半弧形體相接而成。報告中依製作方式與型態分為大圓形、

小圓形Ⅰ式、小圓形Ⅱ式、小圓形Ⅲ式以及特殊的尖足布形共五類。

(44)

31

筆者認為鈴鐺除有裝飾目的外,有些鈴鐺中帶有鈴舌而具有發出聲響的功能,

因此分為下方有開口且內部含鈴舌者與無開口且也無鈴舌者兩類,其中小圓形Ⅱ 式多為無鈴且類似於銅紐扣,在此劃分為無鈴舌型制,依此劃分下,2 件特別的花 草紋鈴噹因內部有鈴舌而分於有鈴舌者。

型制 圖片

內 部 有 鈴 舌

大圓形 24 件 小圓形Ⅰ式 34 件

花草陽紋形 2 件12

內 部 無 鈴 舌

小圓形Ⅱ式 12 件 小圓形Ⅲ式 2 件 尖足布形13 1 件

圖 2- 10:出土鈴鐺之類型圖鑑

12 凱達格蘭族的標本中也有此型制,並且與瑪瑙珠等串連成項飾(李毓中等編 2006: 177)。

13 鹿野忠雄對阿美族的調查中亦發現此類似器型,多作為巫術過程中的配帶物品,而淇武蘭遺址 中僅出土此一件。兩者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其上的線條裝飾,阿美族以陽紋表現,而淇武蘭遺址的標 本則為陰紋。(宋文薰譯 1955: 77-78)

(45)

32

(四) 片狀器

有金屬材質與骨質兩類,件數分別為 40 件與 6 件。發掘報告中懷疑較小的木 質片狀器可能為飾品,但筆者認為其形狀難以辨認且與其他質地的片狀器明顯不 同,故在此未將其計入裝飾品。屬於上文化層的片狀裝飾品中,金屬質有 15 件,

骨質 1 件,其餘位於擾亂層及河道堆積層。大多數的金屬片十分輕薄,材質為銅 合金、金、銀、鉛等,其上常見穿孔可繫附,但穿孔多為粗糙,可能作為衣物上 的掛飾、串飾或是耳飾。報告中依外型分為三角形、彎月形、圓形、方形、啞鈴 形,筆者認為有無穿孔會影響其使用方式,在此將以上分類合併為穿孔者與無穿 孔者,有穿孔中又分為單穿或雙邊穿孔。骨質片狀器為原分類中的骨質帶穿飾品,

在此歸類於穿孔板,骨質片狀器比起金屬材質較厚,外形有三角形與長形。

此外,骨質中有 1 件似為肩頰骨所製成,器型特殊且帶穿位置成環繞型而另 分為特殊形器,原報告中所分類的金屬雕飾也因其型制與穿孔特殊而歸類於此。

型制 圖片

單 邊 穿 孔

三角形金屬片 8 件 圓形金屬片 7 件

彎月形金屬片 17 件 三角形(左)與長形(右)骨片各 1 件

(46)

33

雙 邊 穿 孔

長形金屬片 7 件 長形骨片 3 件

特 殊 穿 孔

金屬雕飾 1 件 梯型骨片 1 件

無 穿 孔

啞鈴形 1 件

圖 2- 11:出土片狀金屬器之類型圖鑑14

(五) 穿孔板

穿孔板的質地包含金屬、骨、貝器共 24 件,發掘報告中依其型制分為板飾與 排飾。板飾包含金屬質地與骨質,外型皆為細小長形;排飾型器則較大,有骨質

14 其中的三角形骨板在泰雅族、賽夏族常見以貝殼製成的相同型制,多與小珠子與鈴鐺串連成為 耳飾使用。(許功明編 2001: 94)

(47)

34

與貝質,其中骨質又較寬長。因數量不大,在此將不同質地之穿孔板飾一併列出,

金屬質地穿孔板共 8 件,細長並帶穿 7 至 23 孔不等,材質應為銅合金。骨質的有 板飾與排飾共 16 件,依橫剖面可分為長方形與 L 形,長方形者的表面大多數施有 精緻的幾何紋飾,孔徑細小,有一件穿孔達 23 個以上;橫剖面為 L 型者表面光滑 無紋,孔徑粗細較不一致,有的一端又帶穿孔。貝質有磨製排飾 3 件,器型近正 方形,帶 3 至 4 穿孔。

穿孔板型器雖有板飾與排飾兩類,但大制上功能相同故在此予以合併,皆屬 於間隔用裝飾物。根據民族誌圖錄(許功明編 2001: 91、94、95、97)其使用方 法通常是將線穿過穿孔板的孔洞,再分別從兩側穿入比穿孔板孔洞大的珠子或是 編織較粗的線,如此一來便可分理固定珠串或編織物以呈現出數串並聯的效果,

再將其以穿戴環繞的形式配戴於身體部位上,可依據裝飾部位的大小決定穿孔板 與珠子的多寡,此排狀飾品常作為胸飾、頭飾、手腕飾、腳踝飾等多種用途。

型制 圖片

穿 孔 板

穿孔金屬板 8 件 穿孔骨板 2 件

穿孔骨質排飾 13 件(剖面長形) 穿孔骨質排飾 3 件(剖面 L 形)

(48)

35

穿孔貝質排飾 3 件

圖 2- 12:出土穿孔板之類型圖鑑

(六) 卯釘狀飾品

卯釘狀飾品以貝質最多為 22 件,其次為木質 3 件與金屬材質 2 件,大部分為 實心體,僅 1 件金屬材質為空心。除 1 件貝質卯釘狀飾品出土於上文化層外,其 餘皆出土於河道堆積層。

此器型在泰雅族的文物中常見作為耳飾使用(許功明編 2001: 98),後文筆者 將其稱呼為卯釘狀耳飾,其穿戴方法以卯釘狀的圓盤部位由前往後插入耳洞,大 多會再用細繩綁在耳後作為固定使其不易脫落。另外,原發掘報告中的 3 件圓管 中空型骨角器其型制大小也相似於泰雅族中常見的木管耳飾(胡家瑜與崔伊蘭編 1998: 138),兩類皆為中空且素面,在此將其一併列入,但此 3 件僅於舊河道中出 土。

型制 圖片

卯 釘 形 狀

貝質 22 件 木質 3 件 金屬材質 2 件

(49)

36

圓 管 形

骨質 3 件

圖 2- 13:出土卯釘狀飾品之類型圖鑑

(七) 髮簪

髮簪材質包含金屬 4 件,骨質 4 件,其中金屬 3 件出土於上文化層,其餘為 河道堆積層。大部分的髮簪器型細長完整,金屬材質厚度較薄,骨質較厚。紋飾 方面以骨質髮簪較為豐富,器身多見橫線與點狀的刻劃組合,前端多數帶穿。

型制 圖片

髮 簪

金屬髮簪 4 件

骨質髮簪 4 件

圖 2- 14:出土髮簪之類型圖鑑

(50)

37

(八) 金屬編物

共 12 件,6 件於上文化層,2 件於下文化層。形狀大小不一,報告中分為單 純扁平繞圈的飾品以及較複雜的 2 件魚形金屬編物。其中,魚形金屬編物呈半月 狀,編線彎曲重疊似魚形且尾端附有金屬魚尾,主要由 3 條金屬線對折成 6 股後,

以 U 字型彎曲折繞而成,呈現首尾較窄中間較寬的魚形,出土時多為扁平,推測 原本的形體應為圓鼓狀。此魚型編織物應即為文獻中所記載的「金鯉魚」15

型制 圖片

編 物

繞圈編物

魚型金屬編物

圖 2- 15:出土編物之類型圖鑑

15 「蘭番常以低金絲線作一弓一弦之勢,長約尺許,高約二寸,以金線數纏於弓弦之際,狀似扁 梳,懸於眉額,名為金鯉魚。」(陳淑均 1963: 228)。

(51)

38

(九) 其他

金屬質地的飾品中尚有一些因殘損或變形而功能不明確者,多數可能原為線 形或片狀的金屬環、金屬片飾品,在此一併列出。

依其外型可歸類為線狀、片狀與金箔碎片,筆者認為線狀物除了殘損的金屬 線外,也有部分應為編製金屬環時的半成品或廢棄品,如圖錄中不明金屬線的右 側圖。片狀物則可能為寬直大環或某長條飾物的殘件,有的器形上施有類似於寬 直大環的紋樣;而金箔碎片多破碎細小,有與魚形金屬編物伴出者,似為一部分 的編物附件,另有螺旋狀與波浪狀細長金箔碎片,螺旋狀金箔有可能是作為包覆 線條之用,而波浪狀金箔其邊緣處帶孔,應是與其他物品搭配,但未知實際用途。

型制 圖片

其 他

不明金屬線

不明片狀

數據

圖 1- 2:淇武蘭遺址發掘分區簡圖;來源出自《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陳有貝等  2007a: 18)
圖 4- 2:瑪瑙珠磨損痕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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