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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問題

雖然定向行動的訓練,可提升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能 力;無障礙設施的設置與改善,也可減低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的問題,然而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仍然存在一些的問題。以北 市為例,大眾運輸雖然便捷,但交通環境卻十分複雜,即使是明眼人乘 坐大眾交通工具,往往也有搭錯車、下錯站的情形發生,甚至意外情事 時有耳聞,更何況是視覺有障礙學生。本節分別從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 交通工具的需求、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困擾及視覺障礙者搭 乘交通工具問題的相關研究逐一做探討。

壹、國內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仍存有許多障礙致使許多視障者外出仍須依 賴親友協助

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需求在文明的社會裡,人類的活動 舉凡:工作、上學、就醫、訪友、購物、休閒等,都需要仰賴交通。因 此,每個人或多或少均會對交通有所需求,視覺障礙者當然也不例外。

根據內政部(200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台閩地區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報 告(社會福利服務篇)所提供的資料,台閩地區視覺障礙者最近一個月外 出活動頻率、外出理由、十八歲以上視覺障礙者會駕駛交通工具及最近 一年外出時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有半數以上的視覺障礙者每週至少外 出一次以上;如以最近一個月外出的理由來看,以就醫的比例最高,占

31.53%,其次是休閒活動及訪友,而上學的比例最少。若再以台閩地區 十八歲以上視覺障礙者會駕駛交通工具來看,大部份的視覺障礙者 (83.34%)都不會或無法駕駛,其原因應是視力問題所造成,但仍有二成 以上的視覺障礙者會騎機車或開車,是否這些人視覺障礙程度較輕,就 不得而知。而台閩地區視覺障礙者最近一年外出時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 來看,以親友接送者所占的比例最高,占 45.33%,其次是使用公共交通 工具之 16.82%及坐計程車之 13.74%。此一資料顯示,多數的視覺障礙 者是依賴親友接送,否則必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及計程車。另外,從國 內學者有關身心障礙者與交通工具方面的研究來看,李永昌(2001)進行 高雄縣視覺障礙者就業能力調查研究,以高雄縣視覺障礙者 475 人為研 究對象,發現視覺障礙者在上班的交通方式上,以走路、搭公車及家人 接送的方式所占的比例較高,以搭計程車的方式比例最低,另有部份是 以個人騎乘機車的方式上下班;呂昀諺(2002)進行台灣地區視覺障礙者 對於公共設施使用需求探討,發現視覺障礙者外出時會經常藉助於公車 及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並引用傅立葉等人(2000)研究指出,台北市視 覺障礙者外出時使用公車或捷運的比例最高達 37.6%,其次為計程車 24.1%;林宏熾(2000)以 12 位居住台灣地區 16 至 30 歲之身心障礙青年 為對象,運用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12 位受訪者中,視覺障礙者有 2 位,他們皆能獨立行走,一位不曾單獨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外出皆由 家人接送,另一位甚少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外出時除家人接送外也會自 行使用計程車。基於上述,不管是內政部的統計資料或學者的研究,其 結果顯示:

一、大部份視覺障礙者會經常外出從事各種不同的活動。

二、因受限於視力,所以絕大部份的視覺障礙者都不會或無法自行駕駛 交通工具。

三、多數視覺障礙者外出是由親友開車或騎車接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者亦為數不少。

低,與李永昌(2001)的研究結果並不一致,推測應是研究樣本不同所造 成。從統計結果及研究資料顯示,大部份的視覺障礙者外出時是由親友 接送,不過仍有部分的視覺障礙者,對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需求仍是十 分殷切,畢竟它是一種最經濟而且使用上十分方便的交通工具,但也往 往造成視覺障礙者使用上的困擾,以下單元即針對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 交通工具的困擾做探討。

貳、視覺障礙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困擾

都會地區學生上下學時普遍使用大眾交通工具,根據陳儀芬、蔡美 昭(2000)在如何進行障礙學生的日常生活訓練與輔導文中,提到視覺障 礙兒童因找不到公車站牌,看不清公車號碼,到站與否也看不清,因此 搭公車有困難。由於視覺的障礙,而喪失了許多獲取資訊的重要管道,

加上外界環境不良以及引導設施不夠完善,使得視覺障礙者在使用大眾 交通工具時,產生一些明眼人不太可能遭遇的困擾。曾凡慈(2001)認為 視覺障礙者搭公車的困擾如下:沒有人一起等車的時候,自己看不到,

想找人協助也不可能;搭上公車之後,全盲者馬上又面臨位子的問題;

上下車要刷卡也不容易,有時因找不到刷卡機,司機又不幫忙,就讓他 手忙腳亂耗在那裡。曾信榮(1996)曾提到使用公車有以下的問題:不能 迅速找到站牌;看不到公車的編號,不知如何上公車;路上交通狀況複 雜,司機不願或難以靠站停車;公車階梯太多且高低不一,上下車易發 生危險;汽、機車駕駛員與公車搶道,致使乘客上下車受盡威脅以及公 車營運單位監督不善,某些駕駛員道德操守欠佳,而使得脫班延誤,過 站不停甚至拒載老殘、服務人員態度欠佳。因此他提出以下三個建言:

加強公車語音報站服務、提高公車上之安全設備、選擇同一車型公車行 駛同一路線,希望能夠獲得當局的重視。吳武典等(1991)提到視覺障礙 者在交通方面普遍存在的不便是「公車無播報站名之服務」、「無特殊設 計的交通號誌」。林宏熾(2000)也以 12 位身心障礙青年做身心障礙青年

社區生活品質狀況,分析發現大眾運輸工具的設施,讓他們無法或不利 於使用,一位視障青年即表示:「對外語音播報的公車班次較少,且有 時候會因看不見公車號碼而錯過。」從以上文獻的敘述中,不難發現,

視覺障礙者在搭公車時可能遭遇到的困擾,有下列幾項:(1)不能迅速 找到站牌;(2)看不到或看不清公車號碼;(3)司機未能靠近站牌停車,

以致無法掌握公車位置;(4)車上階梯太多,且高低不一,不利於視覺 障礙者使用;(5)上車無法找到座位;(6) 大部分公車上缺乏語音報站 系統,不知道什麼時候該下車;(7)部份司機服務態度不佳、過站不停、

拒載老殘;(8)刷卡機位置不固定,刷卡困難。在捷運方面,由於捷運 車站環境複雜,即使是明眼人,首次使用捷運時,從買車票開始,進車 站、找月台、上車、下車、出站總要摸索些時間才能順利達成,如果換 個車站使用又得重新探索,如此週而復始才逐漸習慣,至於視覺障礙 者,因缺少視覺線索,研判使用捷運時,必定遭遇相當多的困擾。林百 鍊(2002)研究指出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捷運系統所時有以下的不方便:

一、殘障電梯

各捷運車站只有一個出入口設有殘障電梯,月台電梯亦只有一側供 身心障礙者出入月台使用,除造成進出車站、月台時行走距離過長外(身 心障礙者進出站之水平移動距離,甚至有長達兩百八十多公尺),有些 視覺障礙者卻無法找到正確位置進入車站。

二、殘障售票機

數量太少,各車站只有一處出入口設有殘障售票機,購票十分不便。

三、月台

無月台閘門設計、月台之警示黃線對視覺障礙者並沒有導盲功能、

列車與月台之間的間隙太大,若沒站務人員引導則很容易發生問題。

四、物品擺置

車站擺放之告示牌、移動式指標、垃圾桶等物品,經常隨意擺放,

造成視覺障礙者空間適應產生問題。

有些車站出現目的地不同的列車在同一月台交錯行駛,(如士林 站,同一月台有新店線與中和線列車交錯行駛),月台上沒有播音告知 進站列車目的地,讓視覺障礙者無所適從。

六、站務人員隨行陪同

許多視覺障礙者需要站務員隨行陪同,足見捷運不宜由視覺障礙者 獨自使用,但以現有各車站人員配置,陪同人員,尚感不足。柯平順(1999) 也以美國為例,說出視覺障礙者使用大眾捷運系統所面臨的問題包括:

(一)規律性和一致性

不同系統或不同車站之間,因沒有一定的設施標準,導致視障乘客 所面對的是無法預期的環境和不足的資訊。

(二)進口

位置不一致,沒有具體可閱讀的地標,使捷運車站出入口難以辨識 和尋找。

(三)空曠空間

車站出現大的空曠空間,往往造成聲音線索的扭曲,易使視覺障礙 者迷失方向。

(四)樓梯

位置不規律,未設警示帶和連續不中斷的扶手。

(五)驗票閘門

視覺障礙者不易識別出入口。

(六)月台

月台邊緣未設警示帶,車行方向、車門位置不易掌握。

(七)視覺線索

未考慮具有殘餘視力之視覺障礙者使用之需要。

(八)聽覺線索

對視障者極為重要的聲音線索往往被遮蔽,所提供的資訊卻無法服 務視覺障礙者。

(九)車廂內

站名播報不清楚、無法掌握下車的方向、下車時間過於短暫。

(十)站務人員訓練不足

無法判斷視覺障礙者何時需要協助或需要何種協助。

(十一)協助不當

一般不了解視覺障礙者之大眾在協助時拉扯視覺障礙者,造成視覺 障礙者不舒服甚至受傷。 從以上敘述瞭解,國內、外的視覺障礙 者在使用捷運時所產生的困擾還是不少,雖然困擾不盡相同,但它 們仍有:無法找到正確位置進入車站、月台沒有導盲功能,擔心自 己發生危險以及缺乏聽覺線索提供等相同的問題。

一般不了解視覺障礙者之大眾在協助時拉扯視覺障礙者,造成視覺 障礙者不舒服甚至受傷。 從以上敘述瞭解,國內、外的視覺障礙 者在使用捷運時所產生的困擾還是不少,雖然困擾不盡相同,但它 們仍有:無法找到正確位置進入車站、月台沒有導盲功能,擔心自 己發生危險以及缺乏聽覺線索提供等相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