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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親子關係的意涵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是針對本研究的變項之概念做深入的探討,並敘述各變項之間的相 關研究,以作為立論基礎。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親子關係的意涵與相關研究」,

第二節為「性別角色的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三節為「同儕關係的理論與相關研 究」,第四節為「親子關係、性別角色與同儕關係之相關研究」。茲舉其重要研 究結果,分別做相關文獻之綜合整理。

第一節 親子關係的意涵與相關研究

家庭是孩子最親密也是最早的生活、學習環境,基本的人際互動即從嬰兒時 期與父母雙親的親子互動開始學習,爾後孩子經過兒童期、青春期乃至於成人,

親子關係影響了孩子的獨特人格特質的形成。

一、親子關係的意義

「親子關係」顧名思義則為雙親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並透過雙方的互動所構 成的一種人際之間的關係。黃春枝(1979)定義親子關係是屬於家庭中,由父母 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一種人際關係。社會工作辭典(2000)裡也針對「親子關係」

做了解釋,即是指父母對子女教養的態度、與親子之間的心理交互反應。

然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是雙向的,其過程中所引發的行為與態度則會因對 方的反應而有所差異,即雙方的行為互動會產生心理上的交互作用,並相互影響 著。親子關係即為父母影響孩子及孩子影響父母的一種相互的取予關係。國內也 有一些研究持同樣的看法,認為親子關係是父母與子女間相互對待的態度與方 式,透過交互作用的歷程,產生互為影響的結果,一方面父母對待子女的態度與 行為會影響子女;另一方面,子女的行為也會影響父母對其之管教態度與方式(許 心華,1983;陳春秀,2001)。

綜上所述,親子關係除了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或態度之外,還包括子女的心 理交互回應。亦即親子互動所構成的一種雙向關係模式,父母的行為會影響子女 的行為;同樣的,子女的反應也為影響父母接續的行為與態度。

二、親子關係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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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父母與子女在親子關係上相互採取的態度、或心理上的接觸,係 以家庭生活為主,且表現在幾種特定的情境中,如:相互交談與溝通、家庭氣氛、

處理家事、父母期望、學習環境、賞罰原則與方式(吳永裕,1996)。因此,親 子互動關係的良窳,可從家庭生活情境中親子關係的適應狀況看出端倪。馬傳鎮

(1982)對於親子關係適應做以下的定義,係指在家庭生活情境中,父母與子女 間相互愛—憎、拒絕—接納、支配—自主、約束—縱容等向度空間上的情感、權 威性、結構性的互動關係而言。此外,吳佳玲(1995)認為良好的親子關係有賴 於父母對子女適切的教養、親子間充分的情愛交流、親子間良好的溝通。亦即可 以親子之關愛、情感、溝通三個向度的程度作為親子關係的指標(林妙娟,1989)。

劉焜輝(1986)指出親子關係的態度特性可分為:

(一)父母對子女的態度:一是接納性的程度,意指父母是否能傾聽子女的 意見、承認子女的行為,能否關懷子女,且能鼓勵子女並表示親密的態度;二則 是理解性的程度,意指父母是否對子女冷淡、不與理睬,及是否經常下命令、嘮 叨、謾罵、權威、專制、獨斷。

(二)子女對父母的態度:一是獨立性的程度,意指子女是否事事依賴父母 或者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及自主判斷的態度;二則是信賴性的程度,意指子女是 否對父母具有信賴、誠實的態度。

根據互動的觀點,在錯綜複雜的親子互動關係中,很難能清楚界定親子關係 的確切形式。許多的研究將親子關係的類型以父母管教態度的類型來加以分類,

其中大致可歸納出幾種類型:單一向度---例如:賴保禎(1993)編製「父母管教 態度測驗」,將父母管教態度分為六類:「拒絕」、「嚴格、「溺愛」、「期待」、

「矛盾」、「分歧」。王珮玲(1992)則由此架構編製親子關係問卷。雙向度---則包括 William 於 1985 年的研究中,將父母教養態度劃分成「權威」和「關懷」

兩個向度,根據其高低的組合,可再分成「高權威--高關懷」、「高權威—低關懷」、

「低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四種組合。Baumrind 於 1979 年和 Maccoby 與 Martin 於 1983 年的研究中,以父母的「要求」及「反應」此二向度組合成「專 制權威」、「寬鬆放任」、「開明權威」、「忽視冷漠」四種管教類型。三向度---則有 Becker 於 1974 年以「限制—溺愛」、「關愛—敵意」、「焦慮情緒的投入—

冷靜的分離」等三個向度,分成寬鬆、民主、過度緊張、忽視、嚴格控制、開明 權威、有效的規劃和過度保護等八種父母管教類型(引自吳永裕,1996)。

在親子關係的定義中曾提到,親子關係除了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或態度之 外,還包括子女的心理交互回應與親子互動所構成的關係模式。吳永裕(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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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態度或方式偏重的是父母對子女的單向行為,而親子關係 強調的是親子間的雙向互動。但綜觀多數親子關係的研究中,大多是以父母的管 教態度而較少針對親子雙向互動的關係為分類的標準。研究顯示一般青少年的家 庭關係適應,主要取決於青少年與父母間之「友誼性交往」、「情感交流」、「相 互信任」三個變項,若青少年知覺與父母間像朋友般的相處、並有良好的情感交 流與充分的互信,其親子關係愈佳(王淑娟,1994;馬傳鎮,1982;黃春枝,1980)。

再者,青少年階段正是內心想要脫離父母獨立的時期,此時父母能夠體認孩 子的發展階段,適時適宜的鬆手,給予孩子獨立成長的空間,對孩子的成長與適 應是有助益的。然而,情感的依賴和獨立自主兩個需求並非互斥的,情感依賴並 尋求安全的親密關係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亦是獨立自主的後盾和基礎能量(邱秀 燕,2000)。因此,良好的親子關係就如同鄭玉英(1986)與陳三興(1989)所 論述的衛星與恆星間的關係,既有自轉的空間,又有適當的牽引力量而不致分離;

有著密切的親子關連,卻又相互獨立,不會產生親子衝突。

綜上所述,親子關係亦可謂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關係模式,彼此的互動模式 則以不同的型態表現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事件中,包括父母對待或管教子女的行為 與態度、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與支持,以及親子雙方在語言上的交談與溝通等。親 子互動愈順暢且正向,親子關係亦愈佳。隨著孩子的成長,獨立、友誼般的管教 方式等身心上的需求提高,親子間鬆綁尺度的拿捏,也將影響親子關係與適應狀 況。然而,本研究對象為國小高年級學生,其已經或即將步入青春期,身心發展 面臨極大的變化;相對地,親子間的關係也將面臨考驗。此階段親子關係的良善 將是孩子適應身心變化的後盾與根基。

三、親子關係之理論基礎

(一)、Freud 精神分析論

奧國精神病醫生 Freud(1856-1939)對於人格結構與人格發展,提出了系統 的解釋,以不同性心理發展階段的特徵,將個體的發展分為五個階段:

1.口腔期(the oral stage)

出生至一歲,嬰兒透過吸吮、咬嚼或吞嚥等口腔活動來獲得滿足。母親或照 顧者對嬰兒的口腔活動的限制程度,會影響未來的性格發展,可能顯現出開放樂 觀或退縮悲觀的不同人格特質。

2.肛門期(the anal stage)

一至三歲,此時期的孩子性本能的滿足由口腔區轉而朝向肛門區域,排除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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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的活動成為滿足性本能的重要方法。母親或照顧者對嬰兒大小便訓練時是否嚴 格,將導致其人格發展為剛愎、頑固、吝嗇或浪費。

3.性器期(the phalic stage)

三至六歲,此時期的幼兒藉由撫摸自己的性器獲得快感。戀母或戀父情結

(oedipus complex or electra complex)在此階段產生,同性親子關係因爭寵而產生 焦慮,進而轉向認同同性父母,發展出性別角色。

4.潛伏期(the latency stage)

六至十二歲,此時期的兒童本能暫時安靜而不活躍,轉向同儕活動尋求滿足,

是同性相吸的階段。

5.異性期(the genital stage)

十二歲以後,此時期的青少年隨著青春期的來臨,重新喚起對性本能滿足之 需求,開始以異性為愛慕對象,經過青少年期及青年期,慾力轉而為友誼的建立、

生涯的準備。Freud 認為兩性期會延續至生命結束(引自蘇建文等,1995)。

由於青少年期人際關係重點的轉移,從最親密親子關係轉變到以同儕關係為 主要影響力,在此時期親子關係常會因為身心劇烈變化而與父母產生衝突,親子 關係較容易呈現緊張狀態。Freud 的理論強調兒童的早期經驗會影響個體長大成 人後的人格發展與特質,而建立之親子關係也隨之受到影響。

(二)、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Erikson(1902-1994)將人的一生的歷程分成八個階段,每一階段都有其獨特 發展任務及所面臨的發展危機,每一個階段的發展危機都是社會性的,若個體行 為能夠適應社會的需求,則能順利發展至下一階段,否則就會出現適應困難,且 此階段的適應困難將會影響至下一階段(引自蘇建文等,1995)。在每一階段中 均有不同的親子互動關係,父母的教養態度對子女的人格發展具有影響(張春興,

1994)。而在每一階段的重要關係人,隨著年齡的增長會有所不同,從母親/職務 代理人、父母、家庭成員到教師與友伴關係對個體的影響,及隨之發生的發展危 機,Erikson 將人生分為八個心理社會階段,茲整理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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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Bandura 的社會學習理論

Bandura(1977,1986)認為新行為的學習是透過觀察歷程,故稱之觀察學習,

兒童只需要觀察楷模的行為,即使在沒有增強的情況下學習也會發生。Bandura 認

兒童只需要觀察楷模的行為,即使在沒有增強的情況下學習也會發生。Bandura 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