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部落遷移與社會結構之改變
第一節 金峰鄉部落遷移史
一、 東部排灣族的定位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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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上的方式。而本研究「生活型態」一詞之定義,將會以 Singer(1982)及高美玲 (1998)等的論述為主。
肆、 專有名詞解釋
一、 東部排灣族
1983 年蔣斌沿用移川子之藏《高砂族系統所屬之研究》的分類再進一步劃 分,將排灣族區分為 Raval 和 Butsul 兩個系統,並於 Butsul 亞族之下,區分北部 排灣(Butsul 本群)、中部排灣群(Paumamauq)、南部排灣群(包括 Chaobolbol 群、
Sebdek 群、Parilarilao 群、Skaro 群)以及東部排灣族(Pakarokaro 群)等群(蔣斌,
1983;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5)。
排灣族東部排灣族主要分布於中央山脈東南段,屬於巴卡羅群現分布於台東 縣太麻里鄉、金峰鄉、達仁鄉及大武鄉境內,位於大武溪、大竹高溪、虷子崙溪、
太麻里溪流域。村落大致分布在 100~1000 公尺的山谷中,房屋多依山波而建,
背山面河。(金峰鄉誌,2006:3-7)
從行政區域來看,東部排灣族為現在的台東縣太麻里、金峰、達仁、大武等 鄉及台東市新園村。主要村落有台東縣太麻里鄉的大王、金崙、多良、北里等村 落;達仁鄉的土坂、台坂、新化、安朔、南田、森永等村落;大武鄉的大竹、大 鳥、大武、尚武、南興等村落及台東市的新園村;金峰鄉的新興、正興、嘉蘭、
賓茂、歷坵等村落,也是此論文研究的田野所在區域。詳細的東部排灣族定位範 疇,將於第二章第一節詳述之。
二、 長者之定義
此論文中以 Thorson(1988)認為的「青老年」(young-old,65-74 歲)及「中老 年」(old-old,75-84 歲)為主要對象,「老老年」(older-old,85 歲以上)因年紀過 大需依賴照護者,則不包含在本論文研究對象中。並以排灣族語的「ramaljeng」
來指稱排灣族文化中的老年人,而「老年人」則是統稱符合國家政策老人福利津 貼領取標準的老年人(原住民為 55 歲以上,非原住民為 65 歲以上)。本論文泛稱 老年人為「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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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活型態之定義
本研論文研究對於「生活型態」一詞之定義,採用 Singer(1982)及高美玲(1998) 等的論述為主。Singer(1982)認為生活型態是人們處理日常生活的生活方式與態 度。高美玲、李玉蟬與李光大(1998)認為生活型態是指個人背景、特質、價值觀 層面和文化、經濟、人際等環境層面交互作用,表現於外的休閒、工作、社會生 活的形式。
四、 部落與村落
部落(tribe)是文化人類學理論中的社會組織類型,依據共同的繼嗣關係組成 親屬團體(氏族與世系群)。(Conrad Philip Kattak, 2005:202) 在政治上暫時或 永久結成一體,有共同的語言、文化和意識型態。由於人口的繁殖,氏族的一部 人向外拓新的生存空間,於是產生了新的氏族。幾個新舊氏族結合在一起,便形 成了一個部落。每個部落都有各自的名稱與傳統領域,具有共同的語言、經濟、
宗教與祭祀儀式。
排灣族部落最高首領稱為頭目,為長嗣繼承制。部落內的公共事務由頭目主 持及各氏族組成運作。本研究所指部落,即是由不同的部落在不同的時期,其移 動的路線不盡相同之下,逐漸遷徙所形成現金峰鄉境內五村落。本論文中的「部 落」是以石磊依 Murdock(1949)的社區(community)定義,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小 型社會。這些社區之中有些是範圍較大、互相獨立的單位。(石磊,1971:51)
伍、 研究範圍與對象 一、 範圍
台東地區,排灣族主要居住在太麻里以南的主要溪流域,包括太麻里鄉、大 武鄉、金峰鄉、達仁鄉以及台東市新園里。本論文研究範圍是以台東縣金峰鄉為 主,金峰鄉位於臺東縣西南方,東鄰太麻里鄉,西與屏東縣霧臺、瑪家、泰武等 鄉毗連,南接達仁鄉,北與卑南鄉以知本溪為天然界線。地處中央山脈大武尖峰 山麓,鄉內多峭壁斷崖,山坡地多於平原,因此發展重心偏於右半部,即與太麻 里鄉相接一帶,而山脊少有人居住。地理位置如圖 0-1、圖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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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0-1 台東縣位置圖 圖 0-2 金峰鄉位置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灣行政區域圖,取自
http://taiwanarmap.moi.gov.tw/moi/run.htm,檢索日期 2012.11.27。)
金峰鄉現轄嘉蘭、新興、正興、賓茂、歷坵等五村,皆以排灣族為主要人口,
其次是魯凱族。因地域過大,本論文研究範圍以正興村、嘉蘭村、賓茂村、歷坵 村、新興村為主。各村位置圖如圖 0-3。較特別的是金峰鄉位於金崙溪流域中上 游的比魯、介達、近黃、賓茂等四村先後遷到太麻里鄉平地,形成正興村(比魯、
介達)、賓茂村等兩個「飛地」2現象。
2本論文所說的「飛地」是依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林修澈等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2012:4),指 出「飛地」是一種人文地理概念,意指在某個行政區劃境內有一塊隸屬於另一個的行政區域。在 此指金峰鄉正興村及賓茂村雖位於太麻里鄉境內,但仍屬於金峰鄉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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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0-3 金峰鄉行政區域位置圖
(筆者整理繪圖,資料來源:內政部台灣行政區域圖,取自 http://taiwanarmap.moi.gov.tw/moi/run.htm,檢索日期 2012.11.27。) 金峰鄉五村部落簡史、地理位置與族群結構如下3:
(一) 嘉蘭村
位於太麻里溪畔,原名 pulerpulreshen(譯:多霧窪地),由七大部落所聚成,
日本佔據台灣時對各族原住民實施理番政策,民國 28 年強迫原居住於知本溪、
麻立霧溪、馬奴蘭溪、麻利都部溪上游各部落遷居。民國 34 年 10 月 25 日在台 灣光復後各部落陸陸續續遷居現址。本村各部落均屬排灣族,約民國 55 年屏東 縣霧台鄉部分魯凱族同胞陸陸續續遷居本村造成嘉蘭村腹地不足,遂於民國 64
3資料來源為金峰鄉公所http://www.ttjfng.gov.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037,檢 索日期2012.11.22 及 2012 年度官方戶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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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闢建新富社區,形成嘉蘭村,區分新富與嘉蘭兩社區。民國 98 年 8 月 8 日因 莫拉克風災造成嘉蘭社區許多家戶被溪水沖毀,並於民國 101 年 4 月 14 日在新 富社區兩側建立永久屋。族群結構分排灣族 85%,魯凱族 10%,其他族群及漢 人佔 5%。
(二) 正興村
前身為介達比魯兩村,原為太麻里鄉所轄,後於民國 35 年 11 月改隸屬於金 山鄉(今為金峰鄉),但當時仍處於群山環繞溪流之中,無論居處、交通均不便。
政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遂於民國 42 年 8 月 10 日輔導介達、比魯兩村遷移 至現址,後以介達、比魯兩村居民混居一處,無明顯村界且人口不多,乃於民國 62 年 11 月合併為正興村。正興村毗連太麻里鄉泰和村德其里(阿美族部落)。族 群結構排灣族佔 85%,魯凱族佔 10%,其他種族及漢人佔 5%。
(三) 賓茂村
位於金崙溪谷左岸丘陵地帶,東臨太平洋,西靠金崙溪溫泉社區,南鄰多良 村,北與富山社區以富山溪為天然界線。原居住於金崙溪上游之 Djumulj 譯為賓 茂。台灣光復後,政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於民國 42 年間輔導遷移現址更 名為「賓茂村」。賓茂村毗連太麻里鄉金崙村,族群結構排灣族佔 95%,其他族 群及漢族佔 5%。
(四) 新興村
新興村舊名 Sapulju,臺灣光復後定名為新興村。位太麻里之北上方,東鄰 太平洋,西靠知本山脈,南鄰大王村,北與北里社區以北里溪為界線。族群結構 約 95%為排灣族原住民。本村現有八大部落頭目,是民國 40 年間陸續從舊賓茂、
舊近黃、屏東古樓等部落遷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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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歷坵村
舊名為 ludrakes 原居住於金崙溪上游「近黃」一帶,原住有六、七戶排灣族。
民國 33 年間,遷入了自屏東縣出水波部落之排灣族約三十戶。台灣光復後,政 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於民國 37 年遷至現址。民國 55 年間自屏東縣霧台鄉阿禮 村有六戶魯凱族移住。歷坵村毗連太麻里鄉金崙村溫泉社區,族群結構排灣族佔 85%,魯凱族佔 14%,漢族及其他族群佔 1%。
二、 對象
就部落中的老年人為觀察對象,對老年生活現況做觀察描述,藉由筆者對部 落的參與觀察,描繪出今日原住民老年人的生活型態,老年人的定義並非以國家 定義的老年,而是以自身認同與他人認同之老年人為準。試圖與國家政府定義原 住民老年人為 55 歲以上的生理特徵定義作比較。並以還可以上山工作的老年人 與參與老人日間關懷站的老年人(可自理生活但無法獨自上山工作)為筆者首要 對象,關懷站另一招收對象,年滿 50 歲以上輕度失能的原住民和生活無法自理 須由他人照護的老年人不在此論文研究範圍中。
除此之外,筆者也會訪談其他排灣族人對於「ramaljeng」的看法,以及關懷 站的服務員、負責人的想法,來瞭解關懷站服務員及負責人的理念,是否能與長 者所預期的相符合。
陸、 研究方法
一、 文獻分析法
藉由文獻蒐集與閱讀,希望透過文化的視野來看待當地部落文化。而目前台 灣對於原住民老年人的研究,多為醫療和福利制度的檢討。因此,本研究之文獻 蒐集與閱讀,主要是想瞭解原住民老年人的文化背景對其影響。針對幾筆人類學、
民族學者著作的是也為研究重點的文獻,作為筆者的重要參考文獻。
若能以「主位觀點」(emic 當地人取向的觀點),探究當地長者及族人如何以 他們的角度思考及認知長者觀念。並輔以「客位觀點」(etic 研究者取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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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類範疇、生活型態、解釋與權勢的探討,將當地人的概念再轉移到此論文研 究思考脈絡之中,以幫助本論文詮釋出排灣族的長者概念及老年互動脈絡。
本研究希望能運用人類學的研究觀點來補充,並針對原鄉部落做一全面性及 長期性的觀察與訪談,以彌補原鄉在地觀點,最後將當地的觀點與國家政策結合 來討論之。
二、 深度訪談法
除文獻分析之外,本研究透過田野訪談資料來補充、驗證文獻的不足之處,
以提供當地人的觀點。部落中老年人的生活型態之不確定性高,我們可以藉由對 當地老年人、部落族人、關懷站服務員及負責人進行深度訪談,以期瞭解原住民 老年人本身的「長者觀」。報導人基本資料請參閱附錄一。
三、 參與觀察法
筆者於 2011 年到 2014 年陸續到金峰鄉各村進行田野,第一次田野時間 2011.07.08-07.25(共 18 天)、 第二次田野時間 2012.01.27-02.06(共 11 天)、第三 次田野時間 2012.07.15-08.18(共 34 天)、第四次田野時間 2013.02.18-26(共 9 天) 、 第五次田野時間 2013.05.17-20(共 4 天) 、第六次田野時間 2013.07.08-29(共 22 天) 、第七次田野時間 2014.02.07-12(共 6 天)。
總計約三個月的田野時間,透過積極參與部落關懷站活動,使得與關懷站熟 識並建立起與部落老年人的熟悉感。再經由服務員和老年人的引介,來獲得其他 沒參加關懷站的老年人資訊。透過參與觀察原住民老年人的生活,用來補足無法 以深度訪談獲得資訊的老年人(可能因語言溝通問題等)。
總計約三個月的田野時間,透過積極參與部落關懷站活動,使得與關懷站熟 識並建立起與部落老年人的熟悉感。再經由服務員和老年人的引介,來獲得其他 沒參加關懷站的老年人資訊。透過參與觀察原住民老年人的生活,用來補足無法 以深度訪談獲得資訊的老年人(可能因語言溝通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