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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活型態之定義

本研論文研究對於「生活型態」一詞之定義,採用 Singer(1982)及高美玲(1998) 等的論述為主。Singer(1982)認為生活型態是人們處理日常生活的生活方式與態 度。高美玲、李玉蟬與李光大(1998)認為生活型態是指個人背景、特質、價值觀 層面和文化、經濟、人際等環境層面交互作用,表現於外的休閒、工作、社會生 活的形式。

四、 部落與村落

部落(tribe)是文化人類學理論中的社會組織類型,依據共同的繼嗣關係組成 親屬團體(氏族與世系群)。(Conrad Philip Kattak, 2005:202) 在政治上暫時或 永久結成一體,有共同的語言、文化和意識型態。由於人口的繁殖,氏族的一部 人向外拓新的生存空間,於是產生了新的氏族。幾個新舊氏族結合在一起,便形 成了一個部落。每個部落都有各自的名稱與傳統領域,具有共同的語言、經濟、

宗教與祭祀儀式。

排灣族部落最高首領稱為頭目,為長嗣繼承制。部落內的公共事務由頭目主 持及各氏族組成運作。本研究所指部落,即是由不同的部落在不同的時期,其移 動的路線不盡相同之下,逐漸遷徙所形成現金峰鄉境內五村落。本論文中的「部 落」是以石磊依 Murdock(1949)的社區(community)定義,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小 型社會。這些社區之中有些是範圍較大、互相獨立的單位。(石磊,1971:51)

伍、 研究範圍與對象 一、 範圍

台東地區,排灣族主要居住在太麻里以南的主要溪流域,包括太麻里鄉、大 武鄉、金峰鄉、達仁鄉以及台東市新園里。本論文研究範圍是以台東縣金峰鄉為 主,金峰鄉位於臺東縣西南方,東鄰太麻里鄉,西與屏東縣霧臺、瑪家、泰武等 鄉毗連,南接達仁鄉,北與卑南鄉以知本溪為天然界線。地處中央山脈大武尖峰 山麓,鄉內多峭壁斷崖,山坡地多於平原,因此發展重心偏於右半部,即與太麻 里鄉相接一帶,而山脊少有人居住。地理位置如圖 0-1、圖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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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0-1 台東縣位置圖 圖 0-2 金峰鄉位置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灣行政區域圖,取自

http://taiwanarmap.moi.gov.tw/moi/run.htm,檢索日期 2012.11.27。)

金峰鄉現轄嘉蘭、新興、正興、賓茂、歷坵等五村,皆以排灣族為主要人口,

其次是魯凱族。因地域過大,本論文研究範圍以正興村、嘉蘭村、賓茂村、歷坵 村、新興村為主。各村位置圖如圖 0-3。較特別的是金峰鄉位於金崙溪流域中上 游的比魯、介達、近黃、賓茂等四村先後遷到太麻里鄉平地,形成正興村(比魯、

介達)、賓茂村等兩個「飛地」2現象。

2本論文所說的「飛地」是依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林修澈等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2012:4),指 出「飛地」是一種人文地理概念,意指在某個行政區劃境內有一塊隸屬於另一個的行政區域。在 此指金峰鄉正興村及賓茂村雖位於太麻里鄉境內,但仍屬於金峰鄉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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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0-3 金峰鄉行政區域位置圖

(筆者整理繪圖,資料來源:內政部台灣行政區域圖,取自 http://taiwanarmap.moi.gov.tw/moi/run.htm,檢索日期 2012.11.27。) 金峰鄉五村部落簡史、地理位置與族群結構如下3

(一) 嘉蘭村

位於太麻里溪畔,原名 pulerpulreshen(譯:多霧窪地),由七大部落所聚成,

日本佔據台灣時對各族原住民實施理番政策,民國 28 年強迫原居住於知本溪、

麻立霧溪、馬奴蘭溪、麻利都部溪上游各部落遷居。民國 34 年 10 月 25 日在台 灣光復後各部落陸陸續續遷居現址。本村各部落均屬排灣族,約民國 55 年屏東 縣霧台鄉部分魯凱族同胞陸陸續續遷居本村造成嘉蘭村腹地不足,遂於民國 64

3資料來源為金峰鄉公所http://www.ttjfng.gov.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037,檢 索日期2012.11.22 及 2012 年度官方戶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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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闢建新富社區,形成嘉蘭村,區分新富與嘉蘭兩社區。民國 98 年 8 月 8 日因 莫拉克風災造成嘉蘭社區許多家戶被溪水沖毀,並於民國 101 年 4 月 14 日在新 富社區兩側建立永久屋。族群結構分排灣族 85%,魯凱族 10%,其他族群及漢 人佔 5%。

(二) 正興村

前身為介達比魯兩村,原為太麻里鄉所轄,後於民國 35 年 11 月改隸屬於金 山鄉(今為金峰鄉),但當時仍處於群山環繞溪流之中,無論居處、交通均不便。

政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遂於民國 42 年 8 月 10 日輔導介達、比魯兩村遷移 至現址,後以介達、比魯兩村居民混居一處,無明顯村界且人口不多,乃於民國 62 年 11 月合併為正興村。正興村毗連太麻里鄉泰和村德其里(阿美族部落)。族 群結構排灣族佔 85%,魯凱族佔 10%,其他種族及漢人佔 5%。

(三) 賓茂村

位於金崙溪谷左岸丘陵地帶,東臨太平洋,西靠金崙溪溫泉社區,南鄰多良 村,北與富山社區以富山溪為天然界線。原居住於金崙溪上游之 Djumulj 譯為賓 茂。台灣光復後,政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於民國 42 年間輔導遷移現址更 名為「賓茂村」。賓茂村毗連太麻里鄉金崙村,族群結構排灣族佔 95%,其他族 群及漢族佔 5%。

(四) 新興村

新興村舊名 Sapulju,臺灣光復後定名為新興村。位太麻里之北上方,東鄰 太平洋,西靠知本山脈,南鄰大王村,北與北里社區以北里溪為界線。族群結構 約 95%為排灣族原住民。本村現有八大部落頭目,是民國 40 年間陸續從舊賓茂、

舊近黃、屏東古樓等部落遷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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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歷坵村

舊名為 ludrakes 原居住於金崙溪上游「近黃」一帶,原住有六、七戶排灣族。

民國 33 年間,遷入了自屏東縣出水波部落之排灣族約三十戶。台灣光復後,政 府為改善原住民生活。於民國 37 年遷至現址。民國 55 年間自屏東縣霧台鄉阿禮 村有六戶魯凱族移住。歷坵村毗連太麻里鄉金崙村溫泉社區,族群結構排灣族佔 85%,魯凱族佔 14%,漢族及其他族群佔 1%。

二、 對象

就部落中的老年人為觀察對象,對老年生活現況做觀察描述,藉由筆者對部 落的參與觀察,描繪出今日原住民老年人的生活型態,老年人的定義並非以國家 定義的老年,而是以自身認同與他人認同之老年人為準。試圖與國家政府定義原 住民老年人為 55 歲以上的生理特徵定義作比較。並以還可以上山工作的老年人 與參與老人日間關懷站的老年人(可自理生活但無法獨自上山工作)為筆者首要 對象,關懷站另一招收對象,年滿 50 歲以上輕度失能的原住民和生活無法自理 須由他人照護的老年人不在此論文研究範圍中。

除此之外,筆者也會訪談其他排灣族人對於「ramaljeng」的看法,以及關懷 站的服務員、負責人的想法,來瞭解關懷站服務員及負責人的理念,是否能與長 者所預期的相符合。

陸、 研究方法

一、 文獻分析法

藉由文獻蒐集與閱讀,希望透過文化的視野來看待當地部落文化。而目前台 灣對於原住民老年人的研究,多為醫療和福利制度的檢討。因此,本研究之文獻 蒐集與閱讀,主要是想瞭解原住民老年人的文化背景對其影響。針對幾筆人類學、

民族學者著作的是也為研究重點的文獻,作為筆者的重要參考文獻。

若能以「主位觀點」(emic 當地人取向的觀點),探究當地長者及族人如何以 他們的角度思考及認知長者觀念。並輔以「客位觀點」(etic 研究者取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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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類範疇、生活型態、解釋與權勢的探討,將當地人的概念再轉移到此論文研 究思考脈絡之中,以幫助本論文詮釋出排灣族的長者概念及老年互動脈絡。

本研究希望能運用人類學的研究觀點來補充,並針對原鄉部落做一全面性及 長期性的觀察與訪談,以彌補原鄉在地觀點,最後將當地的觀點與國家政策結合 來討論之。

二、 深度訪談法

除文獻分析之外,本研究透過田野訪談資料來補充、驗證文獻的不足之處,

以提供當地人的觀點。部落中老年人的生活型態之不確定性高,我們可以藉由對 當地老年人、部落族人、關懷站服務員及負責人進行深度訪談,以期瞭解原住民 老年人本身的「長者觀」。報導人基本資料請參閱附錄一。

三、 參與觀察法

筆者於 2011 年到 2014 年陸續到金峰鄉各村進行田野,第一次田野時間 2011.07.08-07.25(共 18 天)、 第二次田野時間 2012.01.27-02.06(共 11 天)、第三 次田野時間 2012.07.15-08.18(共 34 天)、第四次田野時間 2013.02.18-26(共 9 天) 、 第五次田野時間 2013.05.17-20(共 4 天) 、第六次田野時間 2013.07.08-29(共 22 天) 、第七次田野時間 2014.02.07-12(共 6 天)。

總計約三個月的田野時間,透過積極參與部落關懷站活動,使得與關懷站熟 識並建立起與部落老年人的熟悉感。再經由服務員和老年人的引介,來獲得其他 沒參加關懷站的老年人資訊。透過參與觀察原住民老年人的生活,用來補足無法 以深度訪談獲得資訊的老年人(可能因語言溝通問題等)。

有關田野說明如下:

(1) 瞭解原住民「ramaljeng」觀:訪談當地耆老和部落族人。

(2) 原住民老年生活型態紀錄:描繪出部落老年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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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章節架構

本論文透過第一章排灣族傳統長者觀及社會結構的探討,希望藉此描繪出當 時傳統的老年人在其社會地位及角色。第二章講述在歷經部落遷移、人口外流等 社會變遷因素,是否會造成部落社會型態出現了改變。第三章從政府政策去討論,

官方的角度與實施計畫是否合乎排灣族長者。再從第四章現代長者的新生活型態 紀錄,找出長者的日常生活中的重心,以及他們真正所需、部落所需為何?並提 供未來的部落老人與延續文化傳統發展建議。

圖 0-4 論文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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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排灣族的家、社會結構與長者觀

此章節中將從排灣族文化中的家族親屬觀念來了解排灣族社會的基本結構,

再來探討在排灣族社會中,「年長者」所扮演的角色及定義,讓我們能對東部排 灣族的長者觀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第一節 排灣族的家與親屬組織

要瞭解排灣族社會應從親屬制度和社會階層著手,親屬制度是以社會認定的 血緣關係為基礎來滿足群體的再生,達到群體延續的目的所做的各種安排。這一 制度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生命的賦予、撫育、奉養、送終,而「家庭」與「家族」

為此核心單元,其組成的三要件:「家屋」、「家名」與「家人」為最重要的元素,

是同居共財的社會行動單位,「家庭」與「家族」內每一份子在社會上的行為,

是同居共財的社會行動單位,「家庭」與「家族」內每一份子在社會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