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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何以成為「自然」?水(岸)基礎設施中介的人水關係

第一節 親水欲望的實踐與矛盾

在殖民現代性下展開築堤防洪、建設自來水系統以利民生和工業的現代治水 體制,緩步將水岸推向了邊緣。多數人的生活無須直接仰賴水域,河流本身更被 賦予災害形象而益顯疏離(王志弘、黃若慈、李涵茹,2014:65)。堤防高築後,

水流行走的空間劃界限制於堤內,使人類安穩的生活在堤外的都會區域,此外與 堤防共構的快速道路及車流,再度分隔了都市與水岸的距離。重重阻隔下,人們 要接近河流並不容易,甚至河流有何變化也與堤外都市生活無關。

若把河視為最大的公共設施,城市的魅力。但台灣的溪河短促,乾旱期長,

無河運之利亦難開發,暴雨期間,則難接近。在此情況下,台灣的河川地的良好 功能如何發揮?河濱綠美化,涉及成本效益,需要高昂的經濟支撐,不只是開發 階段需投注大量資金,後續維護階段亦要持續投入資金維護。以瑠公圳為例,致 因其價值,便誘使執政者去恢復其風貌,且帶動附近住宅大樓的環境品質,使其 容易維護。之前瑠公圳周邊多是違建,更是「臭水溝」的狀態。為恢復往日榮景,

新店溪正在華麗轉身,作為都市人的休憩空間。以小窺大,新店溪配合周邊各種 居住條件的改善,吸引人來使用,結合運動和休憩的功能的需求性,但其所需環 境成本仍未降低,政府持續努力提升水岸「觀光功能」,是否就可讓都市水環境 華麗轉身?或者是「都市自然」仍與市民的生活日常保持一定的「距離」?

一、注入「自來水」的瑠公圳

的做法,早在十年前就在瑠公圳源頭的整治工程中使用,且因瑠公圳至少因鄰近 新店溪,雖然碧潭的水位現在降到很低,但仍可抽用溪水。但在台大水公所旁邊

「瑠公圳第二支線幹道復活」案例中,卻只能將這段殘留在都市精華地區的水 圳,注入「自來水」,每年要花幾千萬的水費,也造成另一種環境負擔。

回頭再看,環境整治後的瑠公圳源頭親水空間,作者時常經過這段路徑並觀 察圳畔的使用情況,但發現,除了偶爾有文史或生態團體來此進行戶外導覽之 外,平日生活在周遭的居民甚少下去「親水」空間,只有在特定節日時,頭人 J 君會利用這個空間舉辦一般性的鄰里活動(如環保宣導、歌唱表演、抽獎摸彩、

有獎徵答、領點心盒)。據頭人 J 君說,跟區公所要經費辦活動會被要求須具公 益性,因此在瑠公圳畔辦各種活動(如母親節、中秋晚會),就是要藉機宣導「生 態」、「環保」的觀念。瑠公圳的鄰里空間是近十年內才做好的,平常是由區公所 維護,自己里內辦活動不用特別申請,但假如是外人要來借場地,則需要經過里 長同意,以免影響里民生活安寧。現在辦活動,都由里長自己的經費支出,也沒 辦法像以前一樣跟議員要經費。透過作者實地觀察,附近居民仍因瑠公圳無法完 全消除的「臭水溝」異味,而不會主動靠近「親水」空間,甚至在參與圳畔活動 時,小孩也會被大人警告不要離水太近,並非只因水深危險的規訓思維(整治後 圳道蓄水深度不到三十公分),更讓家長或長輩擔心的是水髒,未達現代生活習 慣的「衛生乾淨」標準,因此也不會被這個場域特別吸引並進行親水活動。

圖 25 瑠公圳圳畔舉辦活動的情景,但人仍與「整治過」的水保持距離 資料來源:作者攝影。

二、「大碧潭」的噴泉臭死了?

在走訪新店溪沿岸的聚落時,曾遇一位部落人 W 君說,以前新店溪的水很 乾淨,很多人到碧潭自殺,部落居民常常在河邊發現屍體被樹勾住;但時序來到 1990 年代,在新店老街長大的在地人 L 君卻說,以前碧潭很髒,整個長滿水草。

他國中時,新店溪上游有很多養豬的,污水都直接排入新店溪,結果導致碧潭優 養化,長滿水藴草。大家都不敢下水游泳,若要划船則要等水藴草清掉才能划。

2000 年代晚期以後,新店溪左岸急起直追,加速河岸綠美化腳步。其實,尤

處管制,頂多就看看美麗的新店溪,或是把碧潭吊橋推廣出去,可以讓這個環境 更好啦。新店溪本來就在,只是現在政府弄得讓人可以沿河岸走路和騎腳踏車,

算是政府的德政。這十幾年來,感覺最大的變化就是「美河市」,多出這麼多房 子。

這塊緊鄰行水區的平地,或許是在地方政府全面推動河濱綠美化之前,先以 單點式的選地,利用河邊的空地創造出平整的草皮區,供年長者運動休閒。長年 下來,對於習慣使用這個場域的人來說,新店溪跟他們是沒什麼關係的存在,只 是一種「背景」罷了。然而,他們還是會從下雨後河濱野草生長的速度、沿岸大 樹的落葉,感受到一點點自然的狀態,但這也是造成得由人力常常「維護」,保 持完美平整的槌球場域,言下之意,也不歡迎或不容許其他外來(不管是人或自 然)的侵擾。

圖 26 新店溪畔平整且綠草如茵的槌球場 資料來源:作者攝影。

四、高灘地上,淹掉數次又重生的游泳池

據在地人 B 君說,親情河濱公園這附近,以前叫做「乾溪」,意思是大水來 的話,就會變成一條溪。在 1980 年代翡翠水庫蓋好之後,水位下降很多,政府 也來高灘地做自行車道。在地人 L 君提及,他的曾祖父有塊土地在這附近,但那 裡是「雜地」,現在也不會去管它,只是以前那裡還會淹水,現在不會淹了。

游泳池和網球場是這裡最早的設施,附近還有許多早期遺留下來的休閒設施

(如白馬釣蝦場、胡娜網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大概都有二三十年了。然而,

大新店游泳池相對位處離河岸較近的位置,也較低漥,每次水來就會被淹掉,尤 其在蘇迪勒颱風那次,游泳池被爛泥淹掉,災情嚴重,據在地人說游泳池以前比 較大,「現在只剩下一半」的區域。

圖 27 新店溪右岸高灘地上的游泳池

資料來源:水利地理資訊服務平台-水利署地理資訊倉儲中心,影像日期 2012 年。

https://gic.wra.gov.tw/gis/GicMap。取用日期:2018/7/5。

每天早上五點就到大新店游泳池游泳的水岸客 E 君表示,因為游泳池是在水 利地上,所以不能保水災險,高管處的人都會來查。不過這家游泳池的水是抽「地 下水」,就算是颱風過後,只要找人來清一清、修一修,還是划算吧。水岸客 E 君又說,一般人跟櫃檯買票要兩百元,但會員每次只要交三十元,E 君和家裡兩 人總共繳六萬元入會兩年,常常都會來游泳,E 君說,假如只是初一十五來游的 人一定不划算,但已經來游二十年了,加上這附近沒什麼公共游泳池,頂多只有 社區游泳池,可是社區游泳池又只有一個泳池加蒸氣箱,而這裡的游泳池有戶外 池、大池、小池,還有其他設施,還有常客是從公館過來。

此外,在大新店游泳池上方有一片竹林地,其間有一座經客委會(客家事務 局)合法立案的客家學堂兼信仰據點。據水岸客 E 君說,這裡是由隔壁竹林地的 地主 T 君捐地給客家學堂使用的,大約十年了。這裡每週二都有開課,書法班或 烹飪班等。原來旁邊都是會刺人的竹子林,後來興辦學堂的單位自行花了十萬元 左右鋪水泥路、架設網子將會刺人的竹林區隔。而旁邊的竹林地還由 T 君在耕 種,但據附近的人說這一大片並不是 T 君一人的,而是兩百多人的,他只是代為 管理。T 君在作者進行田野觀察的時候,憤慨表示,「水利法是惡法,在沿河地 帶收購私人土地」。T 君指出,這附近有十甲地,目前水利局約收購一甲左右,

據悉水利局從石門水庫上游編列了二十億預算買地,買地之後可能一半作公園,

一半未來興建堤防之後,就可以變成建地拿去賣。他又說,每次颱風來,水利局 最高興,因為河濱自行車道可以壞掉又修,就有工程可以做,才有利可圖。美河 市把我們的土地都拿走了,一開始說是為了要蓋捷運,後來加入「聯開」兩個字,

竟然變成轉賣建商去蓋二十幾層的大樓,「我們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百多年,

政府以水利法、捷運法、都市計畫法就把我們的地奪走了」。

游泳池

圖 28 新店溪水岸開發建案(2008)

資料來源: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80412/30444563/,張哲偉攝。取用日期:

2018/7/5。

圖 29 被徵收的水岸土地已開發為高樓建物(2015)

資料來源: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51027-taiwan-land/,張國耀攝。取用日期:2018/7/5。

當寬廣的河川地成為可供使用的公共設施用地,加上正常都市計劃的公共設 施用地欠缺,執政者就會把注意力放在這塊。這些諸多問題都是有其時代背景,

因應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如政治上,台灣在解嚴前是威權體制時代,人民 的自由與權利都受到限制,而在山、海、河川等區域,也嚴加管制其活動範圍;

解嚴後,歷經許多政治上的波折(如政黨輪替),造成不同縣市間的對立或開發 上的問題,像新店溪和淡水河就常因政治上分屬不同政黨的首長,造成開發上的 不協調。

綜觀,從清朝時期起新店溪作為台北平原灌溉的水源,日治時期則將碧潭列 為台灣八景十二勝之一17,展現都市發展的考量。但隨著統治結束,在都市開發 的各種作為,漸次有了法制化的轉變,人民權利都需要以法律定之,規範之,而 相關法律無法一次到位的情況下,導致土地開發的種種限制是隨著社會發展漸趨 嚴謹。以此窺見,不只是基礎設施介入了自然,在物質介入之前,都市治理的範 圍及手段,也讓這片水岸邊生活及活動的人們,不斷受到社會轉變的衝擊,改變 其對土地原來的利用方式,並從中調整其與自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