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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承擔下的水岸競爭及共存關係

第五章 何以成為「自然」?水(岸)基礎設施中介的人水關係

第二節 風險承擔下的水岸競爭及共存關係

一、被釣魚客挪用的生態矮堰

日治初期,新店溪的香魚遠近馳名,但為防止過度捕撈,1913 年日本殖民政 府頒布「台灣河川取締規則」,在每年 11 月到隔年 5 月底禁止在新店溪中捕捉香 魚。除了嚴厲取締私自捕魚,日本殖民政府也沿著新店溪設堤、壩或堰,並規定 至少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魚梯,以便香魚回溯上游產卵繁殖。然而,光復後興建 的各種堰、壩不再遵守這項規定,斷絕了魚兒的通路,再加上游水庫和發電廠的 增設,社區擴建造成各種廢水污染,終究於 1956 年之後,新店溪香魚文化成為 絕響(高麗卿,2000)。

住在新店溪沿岸數十年的部落人 W 君說,以前溪水很乾淨,看起來是綠的,

常去抓魚、去洗澡、洗衣服。後來上游挖土開發,水就開始變髒了。現在溪邊會 有人巡邏,規定不能抓魚,但可以釣魚。至於在地人 L 君則觀察到,現在碧潭堰 附近都是外勞去釣魚,然後在河邊直接開烤肉趴。還有下游中正橋那邊,很多人 在挫魚,據他了解,只有坪林水源保護區那邊不能釣魚。根據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中時電子報報導,新店溪矮堰成為民眾垂釣的好去處。原本是新北市水利局為避 免枯水期魚群暴斃,而在新店溪碧潭橋下游以箱型石籠、卵石砌排設置矮堰與簡 易魚道之生態性基礎設施,同時成為市民接近水面垂釣活動的新據點(林金池,

2015)。原本基礎設施的用途及部署,卻在不同的情境下被釣客挪用為跳島式的 釣魚場域,突破了僅能待在岸上放長線釣魚的空間限制,也展開異於以往的人水 關係。

17 資料來源: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s://zh.wikipedia.org/wiki/碧潭。1927 年《台灣日 日新報》根據清朝時官訂八景的作法,以民眾票選方式選出新版的台灣八景,並且在同時另外選 出二別格與十二勝作為補充。此為,碧潭之名被廣為宣傳的原因。

作者在河岸邊隨機訪談了幾位釣魚客,釣客 F3 君表示,水利局都亂整治,

原本左高右低的河床,現在都被整平了,魚也少了。雖然之前有用「白鐵仔」(意 即以金屬凹摺的簡單裝置)設置所謂的魚梯18,但每次水一來就把簡易構造的白 鐵仔沖走了,所以沒什麼用。此外,他也不諱言,因景氣不好,所以釣魚是他們

「消磨時間」的方法。另根據居民 H 君觀察,過去有段時間碧潭有許多流動攤販 是失業者可以自行賺錢的方法,然而現在高灘地比較有在管理,所以就算失業或 無力消費的人多了,但無法再賴此維生。

雖然水岸的全面管制化,讓沿河運動休閒的使用者感到放心,但這群釣魚客 卻顯得脫離管制之外,而他們自身也會意識到,攔水壩上本來就不是讓人可以活 動的地方,當然會因水位上升暴漲而致風險。換言之,釣魚客到了一般人「不應 該」也「不會去」的地方,所以利用行動網路的資訊,查雲圖看上游有沒有下大 雨,或水庫洩洪情形使水位高漲,來監控自己的風險。如同家住在板橋,但常來 新店溪夜釣的釣客 F4 君表示,每次從事釣魚活動前會先使用「行動水情」app 注意上游水庫洩洪的狀況,以維自身安全。

18 數十年來,新店溪上游面臨許多人工構造物,諸如翡翠水庫、直潭壩、碧潭堰等設施,改善 民眾的環境,但也造成自然環境改變,並且阻斷魚類回家之路。水利局從 2014 年就先在碧潭橋 下約三百公尺處,陸續以箱形石籠及砌排卵石工法,設置四道矮堰,並配合河道整治,建構長約 九百公尺、面積五.二公頃的水域環境,2015 年碧潭堰上再增設一條簡易式魚梯,提供洄游性 魚類溯流越過碧潭堰,經過半年來的觀察,發覺已有水鳥會守候在魚梯出入口,顯示魚梯的初步

圖 30 新店溪垂釣活動(2015)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0000539-260107,林金池攝。取用 日期:2018/7/5。

二、風災一來就得撤除的景觀服務基礎設施

隨著堤防、環河快速道路建置後,河岸住宅越蓋越高,人口增加就要有相對 應的開放空間和公園綠地,此時,河灘地的利用正好可以緩解休閒需求。另一方 面,環保生態團體則因為地球暖化速度加快,呼籲政府加速開闢大眾運輸系統,

設置生活腳踏車道,鼓勵民眾步行、騎腳踏車或搭乘大眾運輸(楊菁菁, 2008)。

時隔三十年,地方政府開始關注河岸邊的高灘地,在不影響河川排洪功能及法規 容許的前提下,進行一連串的景觀改造計畫,一座座河濱公園拔地而起,並陸續 完成了長達一百多公里的河濱自行車道,讓大台北都會區的市民,在下班放學後 有了無限延伸的運動空間,在假日有了親子同遊的去處,除了颱風大雨會封閉河 濱自行車道外,其他時間都是全時開放的。

然而,這個場域是建構在自然的河灘地上,原本充滿卵礫石、砂石、雜草的 河岸,在工程整治之後(埋設電管、立上燈柱、鋪上瀝青柏油、種植行道樹),

儘管變成自行車專用的交通網絡,提供市民沿著河岸騎乘自行車、運動,河濱公 園卻仍屬於颱風、暴雨時期的主要行水空間19。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 員指出,「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無法在河濱公園建置太多設施、種植過多的樹木,

因為這會形成阻流,妨礙水流通行」。

19在河濱公園內,舉凡五十公分以上的設施必須可移動,好在颱風來臨前迅速撤離或倒放。

圖 31 梅姬颱風所致溪水暴漲情形(2016)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927002997-260401,朱漢崙攝,作者改製。

取用日期:2018/7/5。

透過實地訪查,作者獲悉本研究範圍內,是以碧潭大橋(即水泥橋)為界,水泥 橋下游是高管處管轄範圍,每四個崗哨為一單位(包含親情、陽光、萊茵、中安 等四處崗哨);水泥橋上游則屬觀光局所轄範圍(包含碧潭東岸停車場、碧潭吊 橋、渡船頭等三處全天候管理崗哨,及一處僅白天管理的瑠公圳崗哨)。在陽光 運動公園旁的崗哨大哥說,他們會在白天巡看設施,而晚上則巡查路燈有無故 障,部分區域限時熄燈。若颱風來時,就會關閉閘門。直到颱風離去、道路清淤 完畢,才再對外開放20

圖 32 防颱措施,天鵝船移上堤防(撤離岸邊)

資料來源:作者攝影。

2018 年 7 月瑪莉亞颱風來時,作者觀察到平日部署在河濱的服務設施,為了 颱風天的防汛準備、通洪需求,而清空高灘地或水岸觀光的「非固著性」設施(舉 凡天鵝船、浮筒碼頭、五星級景觀廁所、貨櫃屋自行車租借站等休憩服務設施,

甚至是位於較低處的管理崗哨站,都會暫時撤離河濱,移到地勢較高處),都被

「吊離現場」。河濱回復到原本「樸素的」狀態,暫時卸下服務市民運動休憩用 途的身分,回到水利法規定中,行水「功能」的角色。此外,觀光局與高管處間

「井水不犯河水」的管理模式也再次被印證。作者向觀光局所轄碧潭東岸停車場 的崗哨大哥詢問,平日租借腳踏車的貨櫃移去哪裡了?他回應,「颱風要來啦!

20 依水利法第 78 條規定,在行水區的非固定式建物有無違法,其判斷依據在於汛期來臨時,此 臨時性非固定設施能否立即撤離河川區域以避免妨礙水流,亦即視該設施是否具備「移動能力」

而定。因颱風撤離而產生的爭議案件,曾由監察院調查報告(2009)指出,觀光旅遊局與高灘地 管理處同為台北縣政府(現已升格為新北市)所屬單位,然不僅未能相互配合,還成為業務執行 之絆腳石。起因爲莫拉克颱風發布北部陸上颱風警報時,高管處通知廠商應於於時限內辦理行動 服務站設施撤離作業。但因觀光局所管轄的碧潭浮具業者已將浮具陸續撤離至商店街通道上,造 成商店街撤離作業執行緩慢。其後又因風雨過大,高管處考量人身安全,未繼續辦理拆卸作業,

都撤了」,並說明該貨櫃是屬於高灘地管的(即高管處),所以都撤到陽光運動公

今尚有許多未規劃與雜亂不堪區域,盼市府能盡快著手整治,改善新店區整體生 活與休憩環境品質,規劃為水上活動休憩園區;然而,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卻「搖 頭」表示反對(翁聿煌,2016c)。其實,早在 2011 年新北市政府曾評估過碧潭 橋至秀朗橋開發計畫,但當時遭到生態環保團體嚴重抗議,並批評此規劃為「死 水新首都」,於是政策嘎然終止。歷經蘇迪勒颱風後,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因察覺 洪水逼近秀朗橋面,於是對於里長陳情開發水上休憩園區一事,立場大幅轉變。

據該局評估,若再設堰將升高水位,不利排洪,區域內河段坡度和潮汐影響也不 利蓄水,加上水庫化做法將影響到河川生態多樣性,因此,以兼顧河防安全與環 境景觀為由,強化新店溪兩側的河岸綠美化整治工作,取代水上休憩園區開發。

圖 33 秀朗堰(2011)

資料來源: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繪製,https://www.slideshare.net/twmtman/981007。取用 日期:2018/7/5。

四、行水後,再次復原的高灘地綠美化基礎設施

當洪災來臨時,除了需謹慎防範身家安全遭到災害威脅,而為因應生態化與 遊憩化的思維,平時還得滿足市民的休閒活動需求,因此防洪工程已從興建堤防

(加高、逐段串連起來)轉變為打開堤防(以緩衝區替代堤防)的技術導向。然 而,在氣候變遷影響下,災害變得更無法預期,災損也不斷重蹈覆轍,但同時需 兼顧都市取水、防洪、遊憩等生活需求,可見得自然的河川潛藏著自然不穩定的

圖 34 蘇拉颱風後河濱公園滿目瘡痍,水退之際民眾去撿拾沖上岸的魚(2012)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tp/hd2011/2012/08-02/120684.shtml#nextpage,黃少華攝。

取用日期:2018/7/5。

2015 年報載指出,蘇迪勒颱風重創河濱復建初估兩億(李雅雯,2015)。根 據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統計,復原作業包括清除淤泥、漂流木,恢復場地、設備、

2015 年報載指出,蘇迪勒颱風重創河濱復建初估兩億(李雅雯,2015)。根 據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統計,復原作業包括清除淤泥、漂流木,恢復場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