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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貪第三》寓言的主題內涵

在文檔中 龐迪我《七克》寓言研究 (頁 90-97)

第四章 《七克》寓言的主題內涵(上)

第三節 《解貪第三》寓言的主題內涵

一、「貪」的內涵

《解貪第三》卷首語:「貪如握固,以惠解之,作解貪。」212 本卷的 卷首語以一個緊握的拳頭之形象喻指「貪」罪,意指心中潛藏貪吝的罪性 驅使人對屬世物質、尤其是財物的極度嗜愛、貪戀與執著。卷中龐迪我對 此還有更進一步的解釋,所謂「貪如握固」之「握固」形象,其完整圖像 其實是「一隻手曲掌握緊荊棘」的畫面,此意象頗有深意,結合了《聖經》

福音書「撒種」寓言中「荊棘」的象徵意涵,並在此象徵基礎上,加上了

「緊握荊棘的手」以表現貪者對屬世財物的嗜欲執著,而「手被荊棘刺傷」

則表現了基督教視世財對人有極深危害的價值觀。關於「握固」、「荊棘傷 身」,龐迪我在卷中有一段完整的論述:

世富者,聖經譬之為荊棘也。或問曰:「棘刺傷身,金錢娛心,兩 者之情不異乎?」曰:「最不異也。嘉種播叢棘中,苗生,棘即壓 之不使滋長。嘉言美意,善行之種也,播之嗜財之心,財念亦即壓 之不使滋殖焉。夫棘以銳刺刺身,財以惡念刺心,人入棘地鮮不受 害,非害爾身必搏爾衣。……夫棘,申手取之不傷也,曲掌握之乃 傷矣。握愈固傷亦愈深。財者,申手散施無害有益,惟固握不舍,

乃無其益而受其害焉。……棘者通身平潤,惟末銳能刺;好財者身 命存時視財甚平潤懿美,至其末命,財不我隨,獨聚財之罪我隨,

乃覺其刺焉。」213

文中「嘉種播叢棘中」即是《聖經》「撒種」寓言的其中一片段。「撒種」

的寓言是耶穌在佈道途中所宣講的寓言,以一個人出外在四個不同地方撒 種的故事,寄寓「聽道者的內心狀態對一個人是否能領會真道極其重要」

212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4。

213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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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理。寓言中四個不同的撒種地方分別是路旁、土淺石頭地上、荊棘間 與好土裡,以四處分別象徵了人心對真道的「未曾留意」、「不能堅持」、「願 意領受卻有所分心」、「留心領受並且堅守於心」等四種不同態度。而「荊 棘」如《解貪》卷中所言,被視作「世富」的代表,在寓言中即代表了所 謂「使人分心」之事物,以此論「世富」具使人由真道正途中分心的特性。

「世富」不僅使人分心,且對人本身亦有很大的危害。當人擁抱「世 界的財富」與「世富」的生活,「世富」即會吸引人陷入到更深的貪吝嗜 欲當中,對「世富」的索求愈多且愈深,並積累形成一種貪吝的惡習性。

如《解貪》一開始對「貪吝」罪性的釋義:「貪吝者何?無度之財願也。

天壤中物皆貪心所願得也,故皆引其貪,貪心不日深哉?」214 又如其後 龐迪我對貪吝者特徵的描述:「恒冀所未受,遂忘所已受及所從受者也。

故曰:石人勿求之言,吝人勿求之情。」貪吝的罪性將會使人忘卻對所擁 有之世物的知足感恩之心,彌關注己所擁有的財富,以至於愈來愈遠離正 道,失去內在美善的實德與清心,而在「貪」罪的道路上愈走愈遠,且不 至生命的死關,都未能意識到「世富」對自己的危害,如文中所述:「至 其末命,財不我隨,獨聚財之罪我隨,乃覺其刺焉。」

關於「世富」如何能削弱人的力量,龐迪我引有一段〈亞立山王與達 畧王戰〉的寓言以說明之:

亞立山,西國大王也,與鄰國王達略戰,敗之,藉其地,俘其財,

士卒富於鹵獲。達略復戰,亞立山敗績,曰:「士卒無財,莫我敵 也;富於財,氣不揚矣。聚眾俘焚之,復戰,滅之。」215

這則寓言取自一段亞歷山大(即亞立山)東征與大流士三世(即達畧)征 戰的歷史軼事。寓言透過亞歷山大的軍隊初戰勝敵,擄掠許多財物以至於

214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4。

215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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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氣削弱,導致二戰落敗,汲取教訓、盡棄掠物後,三戰又勝利的歷程,

表達「世富長人貪吝,削人志氣」的寓意。

貪吝的罪作為一種對過度貪愛「世富」的嗜欲,它在人外顯行為上的 特徵即是「無節制的索求」,且這種對「世富」無節制的索求並不能真正 滿足人內心的欲望,反而使具貪吝罪性的人更不能知足、更飢渴。卷中龐 迪我即以以下兩則寓言說明此理:

有賢人曰:「人之不足與不知足者其貪等。」或曰:「不然,不足之 不足,微財可足;不知足之不足,竟莫能足之。」

亞立山,西國大王也,一日大哭,大臣驚問故,曰:「頃聞天中世 界甚多,我尚未及作一方之共主,能無慟?」216

在第一則寓言〈不知足之不足莫能足〉中,透過與賢人對話者回答中「不 足之不足」與「不知足之不足」兩種情況的比較,揭示:因物質缺乏而起 的貪心,或可因缺乏的滿足而止息;但僅是因為想要更多而無節制索求的 貪慾,是無法滿足的。後一則〈亞立山大哭〉的寓言中,亞歷山大大帝在 當時已可算是雄霸一方的共主了,照理而言,他很可能已是當時代全地上 擁有最多的人了,但他卻因為自己尚有未得之地而慟哭,可見一個貪心的 人不僅看不見自己所擁有的,反而還想望其所有的,且還想要更多。龐迪 我在寓言後評述道:「身富無比,心貧如丐,得多之樂,不足解嗜得之憂,

世貪率類此矣。」217

二、「解貪」的內涵

貪吝一種作為過度重視「世富」的傾向與惡習性,對人德行生命發展 的影響是大的。當人的眼光過度重視世上財富的價值時,就會輕忽自己內

216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9。

217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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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行的追求,如《解貪》卷中述:「售己之外微物,無不求價與物稱;

售己之內貴物,乃不論價稱否焉,何哉?己外之物無不願善美者,特己不 願善美矣。」內在有貪吝傾向的人對外往往斤斤計較財物的價值,然對於 自身更重要的內在德卻未同等地計較與重視,而導致內在德行生命的貧瘠 荒蕪,變為卷中所述的光景:「生金之地最瘠,不能為五穀之田;愛財之 心最荒,不能為善念美德之田。」218 此外,克除「貪」罪還有一最強而 有力的理由,即在於慎防「貪」罪對自己內在生命的腐化及許多因「貪」

罪而生的惡行,如《解貪》卷中所述的:「諸凡罪汙俱聚於貪心,亦倚富 為城。人欲恣肆妄行,得財為之使,最便無忌憚矣。」219 又如聖徒保羅 所說:「至於那些想望致富的人,卻陷於誘惑,墮入網羅和許多背理有害 的欲望中,這欲望就人沉溺於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

(《天主聖經‧弟茂德前書》)有鑑於「貪」罪對人有如此大的危害,故克 除人內在的「貪」罪是極其重要的。

關於「貪」罪之惡習性的克除,《解貪》卷中提出當從去除「貪」罪的 根源處著手。卷中申明,人裡面貪吝之情往往是由外在的財物所引發、助 長的,當人無財時,或還能有純正的心持守正道、勉力行善,但一旦得了 許多財物,人往往為財所控,恣意用財,故人若想克滅內在貪吝的罪性,

首先其要從免除自己對「世財」的嗜欲上開始。首先在理性上,人當在內 心明確外在「世財」與內在「真德」價值的區別:「金之貴賤從于人意,

去人之意,瓦礫何殊?是以金寶非因可重故人貴之,徒因人貴故重之。惟 德不然,自有之價,重之不增,輕之不消。」220 相較於真德行是自己所 能擁有、他人無可侵奪的寶藏,金錢則不過是身外之物,它之所以有價值 亦是人賦予的,故修德者如欲克除內在貪吝的罪性,則當分辨自己所關注 的焦點是在身內之德、還是在外在之物上。在此龐迪我即以〈貪者孑身幸

218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4。

219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5-86。

220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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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寓言言此理:

有貪者,所居國為敵國所破滅,城焚。其妻子死,財物燼,孑身幸 脫。敵國王問之有所失否,答曰:「否,我物悉攜我身也。」221 在此則寓言中,本來「貪財者所營,悉在於物,己則忘矣」222,但在經歷 了國破家亡、人死財盡的生死大關後,劫後餘生的貪者才明白自己所能擁 有的,不過就是自己罷了。以此寓言表明「錢財乃身外之物」的寓意,進 而勸人當關注自身,而非世財等「無關己之物」。

在此對「世財」定位之理解的基礎上,人還當建立正確的財物觀,即

「人生在世,所需財物堪用即可」,在此龐迪我有以下兩則寓言說明其理:

有人自伐己富,聖亞吾斯汀聞之曰:「爾伐何也?伐己任大乎?美 己負重乎?減爾富,消爾任,分施於貧伴,貧伴已捄,己任又減,

兩便矣。」223

古有賢,絕富喜貧,一日入大市見貴物甚多,曰:「今我所不須若 此多乎。」224

第一則〈有人自伐己富〉的前文中如此述道:「人未有欲升高山,而自負 重任者,負者,明徵不願升高山也。天高甚矣,爾以重富任己,明徵不願 升天也。」225 將人生旅途比喻為登升高山,人在攀登高山時,都知道不 要攜負不必要之包袱以影響攀登的道理;寓言中的「任」即如同是登山比 喻中的「包袱」,寓言即透過聖徒之口,勸諭貪者與其收聚錢財、任其作 人生的包袱,不如惠施窮人,減輕生命中錢財包袱的重量。在後一則寓言

221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7。

222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7。

223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8。

224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92。

225 [西]龐迪我:《七克‧解貪第三》,頁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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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賢絕富喜貧〉中,則透過古賢者入市集見多貴重貨物時的言語,揭 示「過離富生活,可識明人生活之真實所需」的道理。

另一個克除內在「貪」欲的方式,即是直接移除能引起內在「貪」欲 的因素──即「世財」本身。《解貪》中即提到,一旦人擁有了財富,內 在的貪吝之情往往會令人自己反受財富束縛,成為一財富為中心的人。如 卷中〈一人貧而慈〉、〈富者貧者鄰居〉,在此二則寓言中,貧者都得到機 會脫離了貧窮,但自從變得富有後,本來樂善好施歌樂不輟的貧者,卻都

另一個克除內在「貪」欲的方式,即是直接移除能引起內在「貪」欲 的因素──即「世財」本身。《解貪》中即提到,一旦人擁有了財富,內 在的貪吝之情往往會令人自己反受財富束縛,成為一財富為中心的人。如 卷中〈一人貧而慈〉、〈富者貧者鄰居〉,在此二則寓言中,貧者都得到機 會脫離了貧窮,但自從變得富有後,本來樂善好施歌樂不輟的貧者,卻都

在文檔中 龐迪我《七克》寓言研究 (頁 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