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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計畫行為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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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源自於 Fishbein & Ajzen

(1975)所提出的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理性行為理 論(TRA)和計畫行為理論(TPB)皆從使用者的觀點出發,對於探討使用者對 新科技之接受度,皆具備良好的解釋與預測能力。因此,本節將回顧過往 TRA 和 TPB 的相關文獻,近延伸至解構計畫行為理論(DTPB)。

壹 理性行為理論

Fishbein & Ajzen(1975)依據社會心理學提出理性行為理論,其目的是要檢 測個人的意圖和行為,因此常用來解釋行為意願之研究(Hanley & Becker, 2008;

Jung, 2009)。TRA 理論假設個人是具有意識的,並帶著理性在思考、評估各種行 為方案的結果(Fishbein & Ajzen,1975);因此,要預測人們是否會執行某一行為,

以及了解其行為模式的原因,就要先明確了解個人對行為的態度(attitude)和主觀 規範(subjective norms),因為在 TRA 相信,行為意圖是由「態度」和「主觀規範」

所共同決定(詳見圖 2-2)。

圖 2-2 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

(Fishbein & Ajzen,1975)。

從圖 2-2 可知,TRA 理論模型主張,行為(Behavior)是由行為意圖(Behavior Intention)所控制,而行為意願受到態度與主觀規範兩者的影響。「行為意願」

指的是個人從事某項行為之意願的強度;「態度」指的是個人對從事某項行為的 正面或負面感覺;「主觀規範」指的是個人對從事某項行為時,受社會壓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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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態度是由「信念」(Belief)與「結果評估」(Evaluations)

所組成,「信念」是指個人主觀上對於行使特定行為所產生的意念,「結果評估」

意指個人在特定行為後所產生結果的價值評估。信念和結果評估會影響態度,進 而影響行為意圖,導致不同的實際行為,也就是說,當個人對行為的態度越正面,

其行為意圖也會越高,反之亦然。另外,主觀規範則受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

與遵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所影響,換句話說,當主觀規範越高,表示 受到社會壓力越高或是遵從意願越高,則行為意圖越高,反之亦然。

由於理性行為理論假設個人是具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來決定行為意向,進而 彰顯在實際行為(actual behavior)上。然而,實際上個人對行為的意向控制往 往不只是基於個人的意向控制,同時還包含諸如:金錢、時間、資訊和能力諸多

「非意向控制」因素的影響。因此,Ajzen(1985)將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 PBC)加入理性行為理論中,形成計畫行為理論(TPB),以補 強 TRA 對於使用者在採用新科技或創新產品等行為時,處於非自願性或不可抗 拒的外在因素及障礙之解釋。以下將介紹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貳 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為 1985 年 Ajzen 以理性行 為理論為基礎所發展出來。在計畫行為理論中,行為意念受到「態度」、「主觀規 範」、「知覺行為控制」三大因素的影響(詳見圖 2-3)。

Ajzen(1985)認為,儘管理性行為理論在行為預測上有良好的解釋能力,

但是卻受限於其基本的假設,意即忽略了個人在行為上不只由個人的理性和動機 所構成,還需要配合適當的資源與自我能力。而這種「非意向控制」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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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受到內、外在因素的影響。根據 Ajzen & Fishbein(1985)歸納,內在因素 包含:個別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資源、技術、能力(Information, skills, abilities)、情緒與強迫作用(Emotions and Compulsions)、意志力(Power of will)

和遺忘(Forgetting);外在因素則涵蓋時間及機會(Time and Opportunity)、視他 人而定(Dependence on others)。

圖 2-3 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Ajzen,1985)。

因此,從圖 2-3 可知,Ajzen(1985)主張,行為(Behavior)受到行為意圖

(Behavior Intention)影響,且行為意願受到態度、主觀規範和「知覺行為控制」

三因素所共同決定。知覺行為控制指的是個人對於採取某一行動所知覺得難易程 度。Ajzen(1985)認為,知覺行為控制由「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 和「知 覺受益」(Perceived Facilitation)共同所構成。所謂的控制信念指的是,個人對 於採取行為所需要的機會、資源或障礙的控制程度;知覺受益則指這些機會、資 源或障礙對行為的影響程度。進一步來說,當個人覺得所擁有資源或機會越多的 時候,所預期的阻礙就越小,對該行為的控制知覺也就越強,反之亦然。

長期以來,計畫行為理論常被用來解釋使用者品牌態度的成因(Hanley &

Becker, 2008; Jung, 2009),不但適用於解釋廣告態度的形成原因,也可預測個人 行為,更能解釋行為意圖的差異性。有鑑於 TPB 於新興科技的廣告態度測量也 具有廣泛適用性,因此本研究將「廣告態度」納入本研究架構,以作為預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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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 Facebook 行動應用程式廣告的行為意圖和實際行為之前因。

參 分解計畫行為理論

在計畫行為理論中可發現,態度、主觀規範和知覺行為控制皆為單一構面,

導致受到許多研究者的批評,S. Taylor and Todd (1995)指出此中過於單向度

(Unidimensional)的構面型態,構面之間的關係卻不一定顯著,往往無法與態 度或主觀規範達成一致性,又或者無法對信念的形成獲得完整的了解。Ajzen

(1991)也承認,這種單向度(Unidimensional)的構面將包含全部可能影響態 度、主觀規範以及知覺行為的所有可能,這很可能使得同一構面發生正負向信念 產生抵銷作用,造成不顯著的結果。

基於 TPB 的限制,Taylor & Todd(1995)綜合創新特性的文獻、原始的計畫型 理論和科技接受磨行,將計畫行為理論之態度、主官規範、知覺行為控制予以結 構,以多維度信念架構(Multidimensional Belief Structure)提出解構計畫行為理 論(Decomposed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DTPB)。相較於 Ajzen(1991)的計 畫行為理論,解構計畫行為理論有以下優點:一、清楚的前置因素與各信念構面 間關係;二、清楚指出可能影響採用與使用的特定因素,利於運用在不同情境;

三、避免正負向信念被歸於單一構面,造成相互抵消(陳品妏, 2012)。

儘管解構計畫行為理論被廣泛運用在科技領域當中,包含網路使用(choudrie, 2006)、網路銀行(Shih & Fang,2004)和電子商務(bhattacherjee, 2000; Lin, 2007),

舉例來說 Hong et al. (2008)以解構計畫行為理論來了解使用者使用行動數據服務

(Mobile Data Services, MDS),其研究結果發現,知覺有用性、知覺意用性和知 覺娛樂性會影響態度,而態度、社會影響、媒體影響、知覺能動性(Perceived Mobility)以及知覺金錢價值(Perceived Monetary Value)會進而影響使用行動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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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服務的行為意圖。

本研究旨在以解構計畫行為理論,來釐清結合「社交網站」和「行動意用程 式」的綜合體 Facebook App。然而,針對「社交網站」的「行動意用程式」之影 響構面,以及這些影響構面如何與使用決策間的關係,可為付之闕如。拆解「社 交網站」的「行動意用程式」這兩組概念,爬梳過往文獻,發現「社交網站」在 解構計畫行為理論的運用上,Gironda and Korgaonkar (2014)將社群網站的使用細 分為:一般使用(general SNS Usage)、加入企業粉絲頁(joining a business’s SNS page)和點擊社交廣告(clicking on an ad on an SNS),並分別探討和比較三者的 廣告態度、主觀認知和知覺控制對行為態度造成的影響;該研究結果顯示:除了 知覺易用性在一般使用和點擊社交廣告皆不顯著,知覺控制性在企業粉絲頁不顯 著外,其他因素皆為顯著關係。Gironda and Korgaonkar (2014)指出,社交網站提 升了互動性、精準度(target ability)、使用者控制性(consumer control),這些特 質所影響的後續使用行為,有必要透過學理來幫助廣告主理解使用者意圖,進而 提出符合時宜的行銷策略。

在「行動應用程式」相關研究上,陳品妏 (2012) 將簡化的計畫行為理論模 式、科技接收模式、解構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採結構方程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分別建構使用者對下載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意向,該研究結果 發現,除了相容性和自我效能不顯著外,知覺有用性、知覺娛樂性、人際影響、

網路口碑、自我效能和資源助益條件能有助於續用行動應用程式。

由於陳品妏 (2012)研究對象並沒有針對某個行動應用程式類型來討論,因 此建議後續研究可以針對特定的行動應用程式深入研究,從而提出更具體的使用 者使用意向。再加上,過去研究皆指出不同的行動服務類型可能會影響到不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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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行動商務之態度和使用意願的效果(Gironda & Korgaonkar, 2014; D. G.

Taylor, Lewin, & Strutton, 2011; 陳品妏, 2012)。故,本研究將著眼於社交類型的 行動應用程式,以補充解構計畫行為理論還沒有足夠的研究探討「社交網站」與

「行動意用程式」綜合體的認知價值,以及這些價值如何影響消費者的使用決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