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討論與研究建議
第三節 討論與反思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2
證、貫串全文研究與書寫歷程的主軸乃至於筆者自身面對、思索空間的方式,其實便是對空 間所進行的「本質還原106」(eidetic reduction)。
本質還原,或稱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超驗還原(transcendental reduction),為 Edmund Husserl 在建立現象學(Phenomenology)此一思想體系時所提出的 重要方法,其用意在於藉由排除(exclusion)、懸擱(suspend)與「存而不論107」
(epoché)的方式,回歸事物自身的本質108。而 Husserl 所提出的「本質還原」,則可分 為兩階段:其一,將現象從個別事實還原至普遍本質,捨棄事物的個別性與特殊性,直觀事 物的本質並對其進行「理念化」(ideation)。其二,使現象從非現象或是超現象的因素中 分離出來,從而使其本質能夠直接被面對、關照乃至於理解109。
而本文蜿蜒至此,儘管藉由懸置過往空間理論所指出的面向,如權力結構、個人意向,
並加入身體、媒介兩種新元素,提出了「身體—媒介—空間’」整體狀態的假說,並藉由驗 證假說進一步說明空間在本質上具有流動、開放與不斷變動的特性,但於筆者而言,眼下對 於空間的探究與還原,依舊仍處於第一階段,即從個別的事實還原至普遍的本質,並且尚未 對所有的個別事實進行還原。
是以筆者認為,若加入、疊合更多不同的元素,即藉由對更多不同的元素進行還原,或 許便能中和、稀釋,甚至取消眼下「空間’」乃至於「身體—媒介—空間’」所具有的明確指 向,而當納入與考量的元素愈多,空間的本質應該便會愈加清晰,也愈加簡單、直觀。就像 是不同色光的疊合,或許最終,我們能夠看見那道涵括一切的白光。
第三節 討論與反思
106 Robert Sokolowski,李維倫譯,《現象學十四講》。台北:心靈工坊出版,2004 年 5 月,頁 265。
107 吳汝鈞,《胡塞爾現象學解析》。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2001 年 3 月,頁 44。
108 同上註,頁 40 至 42。
109 Herbert Spiegelberg(1985),王炳文譯,《現象學運動》。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 年 2 月,頁 84 至 86。
DOI:10.6814/NCCU20190056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3
至此,且容筆者試著於本節中回顧本文字裡行間依舊隱而未顯、甚至有些曖昧不明的疑 惑,進行反思並試著提出延伸的討論。
一、研究預設
無論是「身體—媒介—空間’」假說的提出、五位受訪者經驗資料的蒐集、分析與詮 釋,乃至於假說的印證,筆者認為,其中隱然存在著兩個觀察與思索上的預設:移動狀態的 不可或缺與身體概念的完整單一。
在 Pokémon GOer 的遊戲實踐中,惟有藉著自身不停地移動,才得以觸發並進行如捕 捉神奇寶貝、接近補給站進行補給與參加道館戰等遊戲中的事件。正如筆者於第四章中所歸 納、繪製出的 Pokémon GOer 遊戲流程圖(見頁 67,【圖三】),縱然其中各個遊戲階段 不斷循環,但卻始終處於行走的狀態。由此說來,筆者於本文中所試著提出並進行闡述的
「身體—媒介—空間’」整體狀態,其實必須在移動的狀態之下方能顯現並被感知、觀察,
而無法以之對非移動狀態進行指涉與詮釋。
另一方面,在歸納五位受訪者的遊戲實踐過程,並同時廓清「身體—媒介—空間’」狀 態究竟為何時,筆者認為,若要維繫「身體—媒介—空間’」狀態的穩定與順暢,就必須倚 賴身體的不斷適應與調節(見頁 72,【圖四】)。而這樣的歸納與推演,其實便是在一定 程度上預設了身體為一完整且渾然無法分割的整體。只是在 Pokémon GOer 的遊戲實踐過 程中,身體所進行的調節與適應,其實還能再區分為軀體動作與感官切換這兩種更為細緻的 面向。是以本文在闡釋「身體—媒介—空間’」整體狀態時,並無法說明與分辨,軀體的移 動與感官的轉移二者所可能造成的影響與相異之處,亦無法清晰地說明,究竟再 Pokémon GOer 的遊戲實踐過程中,是軀體的動作抑或是感官的切換,造就並促使「身體—媒介—空 間’」的出現與完成。
而若再據此進行更深入的思索,則上述關於移動狀態與身體概念的預設,其實都更進一 步指向了更為抽象的、關於「移動」概念的定義與思索,即究竟什麼能夠被指認為「移
DOI:10.6814/NCCU20190056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4
動」、究竟哪一個層面、哪一種程度的變化能夠被稱為「移動」等。只是筆者在本文中僅能 將此存而不論。
最後,筆者在本文中,以 Pokémon GOer 的遊戲實踐印證了「身體—媒介—空間’」整 體狀態,並以之作為推論的起點,對空間進行探問與初步的釐清,同時也認為,本文正隱然 在以現象學的方式,對空間進行本質還原。然而,這樣的思索必須建立於空間確實存在,且 能夠被現象學方式加以還原的理論基礎上。而在本文中,筆者其實不曾對此置疑、並試圖尋 求理論上的解決之道,而是預設了空間的存在,也同時預設了在概念上,空間確有被通達與 理解的可能。
二、研究範疇
仔細想來,儘管筆者於本文中提出「身體—媒介—空間’」之研究假說,並藉由
Pokémon GOer 的遊戲實踐過程加以檢視與印證,從而勾勒出與過往不同的空間整體狀態,
但在以《Pokémon GO》遊戲為主要觀察與研究對象的本文中,對於媒介樣態與功能的理解 與想像,其實隱然呈顯出一既定、單一且相對封閉的輪廓,即智慧型手機,以及相似的各種 智慧型裝置。如此一來,當我們試著以「身體—媒介—空間’」此一假說對日常生活中的各 種現象進行分析與詮釋時,便容易被侷限在與《Pokémon GO》遊戲相似的情境中,從而未 關注其他不同的媒介形式與實踐行為。
然而,於筆者而言,正是因為本文以《Pokémon GO》遊戲作為觀察與研究的對象,是 以這樣的疑惑與侷限無法避免,筆者僅能在此將其存而不論,並將本研究的研究範疇釐清並 劃定為對《Pokémon GO》遊戲與 Pokémon GOer 遊戲實踐過程所進行的探究與思索。
三、經驗資料在研究中的位置與作用
無論是筆者自身浸淫《Pokémon GO》遊戲時所積累的經驗,抑或是來自五位受訪者的 各種經驗資料,在筆者的思索徑路與本文的書寫脈絡中,其最主要的作用便在於對本文所提 出的推論與假說進行檢驗與佐證。就筆者看來,本研究的生發與延展,並非來自於經驗資料
DOI:10.6814/NCCU20190056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5
的堆砌與歸納,而是藉著對現象的觀察與提問,以演繹(deduction)的方式,逐步建構可能 的理論概念與詮釋方向,並進一步與蒐集而來的經驗資料,相互比對、映照,再由二者之間 所呈現的落差與扞格,對筆者所提出的假說進行增減、調整與補充,從而使其對於現象的詮 釋能力更加完整、堅實,也更為暢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