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訪談大綱內涵
伯利西宣言(Tbilisi)與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的內涵則融入訪談問題中。
一、第一層次「CSR 職員的社會責任認知」訪談內涵
瞭解訪談對象對於內圈責任(inner circle)「達成經濟責任,提供產品,工作機會」
的看法;以及對於「責任的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長期來說,那些不 能以社會認為負責任的態度來使用權力的人,將易於喪失該權力。」的看法,詳見 (inner circle)
達 成 經 濟
內圈責任(inner circle)與「責任的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
「達成經濟責任,提供產品,工作機會」的內涵可看出企業存在的基本責
原因。這三者不考慮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的人權、勞工與
瞭解訪談對象對於中圈責任(intermediate circle)「迎合當下的社會價值並達成經 濟性目的」的看法;以及對於伯利西宣言(Tbilisi)環境教育的定義與目標的看法,詳 (intermediate
circle)
迎 合 當 下
中圈責任(intermediate circle)與伯利西宣言(Tbilisi)環境教育的定義與目標 「迎合當下的社會價值並達成經濟性目的」的內涵可看出企業責任範圍因 而擴大一層,除了內圈責任外,尚須注意社會價值,如勞工安全、員工福利與 環境保護等,其中「當下的社會價值」就是企業被要求的責任,也就對應「責 任的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的內涵,若以台灣現有的社會價值對應 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的人權、勞工與環境三大面向裡的十 大原則,可發現十大原則都已成為現今台灣對於企業的社會價值要求。
其社會價值與經濟性目的是可相互融合與達成,當社會預期企業能提供各 式產品與服務,企業若想長期獲利的話,就必須提供產品與服務。而企業對於 社會也是有所要求,例如:有些廠商適合在社區內營運,即會設址在對公司有 利的社區中,藉以追求最大的利潤,在適合的區位裡公司招募勞工將比較容易,
勞工的品質將較高,勞工的流動和缺勤的情形將減少,對社區而言開創了就業 機會,收入與生活水準提升,犯罪率將會減少。
其社會價值在現今的台灣社會,可從社會運動抵制高汙染產業,各種環保 團體致力於調查企業的環境成本外部化,看出著重環境保護的聲浪越來越大,
也因此企業有其壓力回應社會大眾對於環境保護的要求,在此時企業適合導入 伯利西宣言(Tbilisi)環境教育的定義與目標的概念,並以此做為與社會大眾溝通 的基本認知。
三、第三層次「企業社會責任與環境教育結合」訪談內涵
瞭解訪談對象對於外圈責任(outer circle)「企業應自發性的改善社會與環境」的 看法;以及對於伯利西宣言(Tbilisi)環境教育目的類別的看法。詳見下表 3-4-3。
表 3-4-3 CSR 職員的社會責任與環境教育認知訪談依據表 (outer circle)
企 業 應 自
外圈責任(outer circle)與伯利西宣言(Tbilisi)環境教育目的類別
「企業應自發性的改善社會與環境」的內涵可看出企業不僅需要回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