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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一節 詮釋資料(Metadata)

一、 詮釋資料的定義與功能:

Metadata目前的中文名稱不一,較常見的是詮釋資料、後設資料、元資料、元數 據、中介資料等1,在本文中採用「詮釋資料」稱呼metadata。針對詮釋資料的定義,

一般泛稱資料的資料「Data about data」、「information about information」,

也就是資料的資料、用資料來描述資料的意思。也有另一常見的定義是資料的結構性 資料(Structured data about data),metadata是對藏品資料屬性的一組描述,目 的在促進資訊系統中對資料之檢索、管理、與分析。(陳雪華等,2001)。NISO(2004)

也對詮釋資料下定義:詮釋資料是結構性的資訊,用來描述、解釋、定位,可使資訊 更容易被檢索或是易於管理資訊資源。還有許多種有關詮釋資料的相似定義2,但詮 釋資料簡而言之:是對資訊資源屬性的一組描述,目的是在促進資料系統中對資料的 檢索、管理與分析。具有傳統目錄之著錄功能,可使資料的管理維護者與使用者,可 透過詮釋資料了解並辨識資料,進而去利用和管理資料。黃維仕、謝清祿(2006)則 認為詮釋資料是針對「資料的呈現」部分詳加探討的成品,善加應用可讓一資源得到 完整的表達,其中完整的表達隨各種詮釋需求增加,所涵蓋的範圍也會日漸擴張。陳 淑君、陳亞寧(2001)指出現今詮釋資料的涵蓋範疇除了描述物品本身的資源探索外,

還包括「人名」(person)、「事件/背景」(event)、「時間」(time-span)、

「地名」(place name)、管理(management)、永久保存(preserve over time)

等,這些層面保有相當的共通性與關聯性。

有關詮釋資料的功能,許多學者也從各方面來解釋:Michael Day(2000)認為 詮釋資料的用途有資源發現、語意互通、資訊資源管理。典藏是歸類到資訊資源管理

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舉辦(2007.7),「界定 Metadata 中文名詞論壇」會議成果報告書

的範圍內,認為 metadata 的概念應開闊及提供數位典藏的訊息(引自陳和琴,2001)。 Gilliland-Swetland(2000)將詮釋資料分為行政/管理的(administrative)、記述 的(descriptive)、典藏的(preservation)、技術的(technical)、使用(use)五 種。Lorcan Dempsey and Rachel Heery(1997),將詮釋資料的功能從兩方面探討:

1.由使用者角度:定位(location)、探索(discovery)、文件紀錄(documentation)、

評估(evaluation)、選擇(selection)。2. 由系統角度:描述藏品特徵、提供瀏覽 及檢索功能、管理功能(如系統識別號)、組合各物件(objects)及藏品的再呈現等。

陳雪華(2001)指出詮釋資料的典藏功能可用來協助資訊資源的管理,有助於系統呈 現特別的數位物件給使用者,確保數位資訊資源提供給後代子孫。在沒有詮釋資料標 準前,各人對相同的事物作出不一樣的描述與詮釋,各人對相同事物著重的重點不一 致。有了後設資料標準後,對於資訊可以獲得全面性的結構描述、並且達到一致性,

更有助於資料的交換。

二、 美術藏品的詮釋資料標準

對數位博物館來說,詮釋資料可用來描述藏品的資料屬性(黃崇瑋,2003),以 文字來說明原始作品或數位化資料相關屬性的資料,用欄位化的格式來描述作品,而 非以一段很長的全文來說明作品。而吳紹群(2007)指出許多數位博物館採用某些詮 釋資料也是著眼於促進資訊網路取用和促進資源探索。博物館面對館內大量且複雜的 典藏文物時,如何將資料內容與結構作妥善的分類安排,使文物在典藏管理之外,讓 檢索使用者更容易利用館藏文物資料,是得詳加深慮。因此在選擇詮釋資料時,對內 要使管理者易於對藏品的掌控與管理,對外則要讓使用者能便於檢索資訊資源。因此 在數位博物館中詮釋資料的採用與設計上,以使用者檢索的角度來思考詮釋資料中分 類與檢索成效,以及考量倒設計者與使用者之間認知差距的問題。未來詮釋資料在面 對各種使用者的需求時,更須考量到的議題包括:如何找到龐大的數位典藏品、如何 確保數位典藏品的長久保存與取得、如何讓數位典藏品達到互通與共享等。(吳國淳,

2003)

關於數位博物館所採用的詮釋資料,為了日後能進行共享和互通,最好能採用 國際上通用,且符合館方發展目的與方向的標準。透過詮釋資料標準,可以協助博物 館資訊的紀錄、識別與資訊的交換等功能。目前常見以博物館為對象所採用的學科導 向詮釋資料包括有 CDWA3、SPECTRUM4、VRA Core5、CIDOC CRM6等。另外,若是以公眾 檢索為導向的一般性詮釋資料,為了資料的互通,則可採用 DC(Dublin Core)。

這些詮釋資料標準若以組成結構為導向,又可細分為

1. 結構資料的標準:提供了資訊單元的資料欄位,透過這些資料欄位來組織成博物 館資訊的結構。如:DC、CDWA、VRA 等

2. 資料內容標準:資料內容使資訊能夠合適的儲存在資料欄位中,資料內容標準提 供是將資料填入資料欄位時的規則指南,如:CCO7

3.資料值的標準:資料值標準則是填入資料欄位時參考的控制詞彙或索引典,如:

AAT8、ULAN9等。另外還有資料的語法型式標準與資料交換的標準,因本研究是針對詮 釋資料的欄位需求作探討,其他皆下來只討論資料欄位與結構的標準。

在博物館學科領域中詮釋資料資欄位與結構的標準,又可依照所屬學科不同,

有各屬於學科的詮釋資料標準。如偏重藝術領域的 CDWA(藝術品描述類目),偏重視 覺資訊的 VRA Core(視覺資源核心類目),考古遺址適用的 CIDOC,博物館管理作業 標準程序的 SPECTRUM。

根據上述博物館領域專用的詮釋資料標準的功能,對於美術藏品來說,其中 CDWA

(藝術品描述類目)是專門針對藝術品所制定的詮釋資料,注重學科內的知識分析,

利用詳細的語意層次,完整描述藝術品的內容。VRA Core(視覺資源核心類目),專

3 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CDWA)

4 The UK Museum Documentation Standard (SPECTRUM)

5 The Core Categories for Visual Resources(VRA Core)

6 CIDOC Conceptual Reference Model (CIDOC CRM)

7 Cataloguing Culture Objects :A Guide to Describing Cultural Works and Their Images (CCO)

8 The Art and Architecture Thesaurus (AAT)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

用在描述視覺資源典藏品的指引,也可用於美術館的視覺藝術或影像作品上。另外若

(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藝術品描述類目):

由保羅‧蓋提信託基金(J. Paul Geety Trust)之藝術資訊任務小組(Art Information Task Force, AITF)發展的詮釋資料參考標準,可以協助博物館、美術館或藝術史家、

藝術資訊人員描述藝術作品及作品影像的標準。其設計理念是從藝術作品研究、展示

與教育功能需求出發,著重藝術品完整的生命週期記載資訊,提供給研究者一致、可 信的內容。特別注重藝術資料的描述,根據學術研究人員及學者的需求角度設計,強 調對藝術品提供最深入的描述架構,CDWA 可說是專門的藝術描述標準。可以提供藝 術作品及影像的內涵描述機制與檢索物件(Object) 與影像(Image)的資訊架構,做為 藝術資訊系統間的對應。CDWA 共有 27 項主類目(或稱元素 Element),其中有 8 類核

1.Object/Work 物件/作品 2.Classification 分類 3.Orientation/Arrangement 方位/配置 4.Titles or Names 題名 5.State 階段 6.Edition 版本

7. Physical Description 形式描述 8.Measurements 測量 9.Inscriptions/Marks 題刻/標記 10. Creation 創作 11.Styles/Periods/Groups/Movements

風格/時期/團體/運動

12. Subject Matter 主題

13. Context 時空背景 14.Related Works 相關作品 15. Related Visual Documentation 相關視覺紀錄

16.Related Textual References 相關參考文獻

17. Critical Responses 批評性回應 18.Descriptive Note 描述註

二、製作技術與材質相關資料 19. Materials and Techniques 材質與技

20. Facture 製作手法

三、保存與展覽相關資料 21. Condition/Examination History

現況/鑑定史

22. Conservation/Treatment History 保存/處理史

23. Ownership/Collecting History 所有權/收藏歷史 24. Exhibition/Loan History

展覽/借出史 四、管理相關資料

25. Copyright/Restrictions 版權/限制 26.Cataloging History 編目史 27. Current Location 現藏地點 資料來源:

1.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http://www.getty.edu/research/conducting_reseach/standards/cdwa/index.html)

2.考古陶器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http://content.ndap.org.tw/index/?p=212&page=6)

2. VRA Core

(The Core Categories for Visual Resources,視覺資源核心類目) :

由視覺資源協會資料標準委員會(Visual Resources Association Data Standards Committee)發展,提供以描述藝術品、建築物、大眾或民族文物等視覺資源的指引。

為了便利於視覺資源社群間資訊的交流與分享,其設計原則著重元素簡單、彈性、可 重覆應用,並提供元素資料值(data value)建議標準,以利資料的一致性與正確性。

主要特色有:

(1) 提供一個描述視覺資源藏品的範本(Template),可區分為作品(Work)和影 像(Image)二種概念,以識別創作原作和其代替物(如照片、電子影像檔) 。

(2) 依循 1:1 的原則,即一組後設資料元素只描述一物件資訊。

(3) 描述層次介於簡略(minimal)及完整(full)之間,作為與其他文化遺產資 訊間的互通機制,相關的對照包括 MARC、CDWA 等標準。(中研院後設資 料工作小組;蘇佩芬、陳和琴,2002)

VRA Core 目前發展版本到 4.0,共有 19 個核心類目,如表 3 所示

表 3 VRA Core4.0 核心類目一覽表 1.Work,Collection,or

Image

2. Agent 代理者 3. Cultural Context 文化背景脈絡

4. Date 時間

5. Description 描述 6. Inscription 銘刻 7. Location 地點 8. Material 材質 9. Measurements 測量 10. Relation 關聯 11. Right 權利 12. Source 來源 13. State edition 版本 14. Style Period 風格時期 15. Subject 主題 16. Technique 技法 17. Textref 18. Title 題名 19. Work Typy 作品類型

資料來源:VRA Core 4.0 Introduction (http://www.vraweb.org/projects/vracore4/VRA_Core4_Intro.pdf)

3. DC(Dublin Core Metadata Element Set,都柏林核心集):

源起於1995年OCLC (Online Computer Library Center)與NCSA (National Center for Supercomputing Application)聯合召開的第一屆Metadata Workshop。初期目的是為

了加速網路電子資源的整理與組織,並加強網路資源的找尋與檢索的精確性而設計。 域的資源互通。都柏林核心集所制定的15 個欄位名稱為:題名(Title)、創作者 (Creator) 、主題(Subject) 、簡述 (Description) 、出版者(Publisher) 、貢獻 者 (Contributor)、日期(Date)、類型(Type)、資料格式(Format) 、辨識資料 (Identifier) 、來源 (Source)、語文(Language)、關連(Relation)、時空涵蓋範圍 (Coverage) 、及權限範圍 (Rights),包含了作品資料中最常使用的欄位,簡單易用,

適用再各學科領域,非專業人士亦可以著錄資料,但缺點是無法完全包含學科領域內

資料來源:陳淑君、陳亞寧(2001),Metadata 在數位博物館之發展與分析

吳紹群(2007)曾指出沒有任何一種單一的博物館資訊標準能滿足博物館世界的 所有需求,博物館在進行再進行數位典藏時,選擇採用詮釋資料時,需依照博物館本 身藏品及業務的需求,參考能符合館藏文物且又能與他館資訊互通的詮釋資料,和資 訊組織標準之間的對映11(mapping)對館藏文物間資訊的整合和檢索便很重要。表 5 是對 CDWA、VRA、DC 欄位的比較對映表,可以發現即使這三種詮釋資料標準的元素 類目都可以來對藝術作品提供結構化資料的參考,但仍有內容深淺上的差異。但這些

吳紹群(2007)曾指出沒有任何一種單一的博物館資訊標準能滿足博物館世界的 所有需求,博物館在進行再進行數位典藏時,選擇採用詮釋資料時,需依照博物館本 身藏品及業務的需求,參考能符合館藏文物且又能與他館資訊互通的詮釋資料,和資 訊組織標準之間的對映11(mapping)對館藏文物間資訊的整合和檢索便很重要。表 5 是對 CDWA、VRA、DC 欄位的比較對映表,可以發現即使這三種詮釋資料標準的元素 類目都可以來對藝術作品提供結構化資料的參考,但仍有內容深淺上的差異。但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