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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長期收容場所相關課題與對策

第一節 課題分類說明

根據上述章節對於中長期收容場所的各項探討之後,本研究擬就 行政層面、規劃選址層面、空間配置層面、交通層面、生活品質、治 安層面、公共設施層面、社區組織及維護層面等加以歸納整理其相關 課題,以作為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壹 、 行 政 層 面 課 題

一、居住年限原預估一年,但重建工作不如預期,公有土地無法按原 訂計劃規劃使用,影響政府作業期程。

昔日國內 921 震災發生後所搭建的臨時住宅用以安置災民,其預 定期限原先僅需要一年,且實有部分部分災民於一年半左右搬離組合 屋住所,最慢者乃至三年多,但重建工作過程中,因為法令及災民個 人因素,導致相關組合屋所佔據之公有土地無法按照原有都市計畫規 定開發,如學校用地或公園用地等,連帶影響政府作業預計完成期程。

二、興建組合屋使用私有土地,政府每年必須支付土地租金,增加政 府額外財政負擔。

昔日國內 921 震災發生後因需要租用台糖土地或者私人土地搭 建臨時住宅(及組合屋),其租用費用均由公部門編列預算支付,惟每 年龐大的租用費用卻導致政府財政壓力,尤其往後幾年組合屋使用對

感不合理。

三、相關地方代表的人情關切導致組合屋不當被佔用,增加政府處理 及拆遷上的困擾。

國內 921 震災發生後的組合屋除了安置需要的災民外,部分因為 原組合屋災民搬遷所剩下來的空屋卻成為地方民意代表關切或當地 災民堆置物品的空間,進而導致組合屋被不當使用與佔據,增加當地 政府拆除與安置的困擾。

貳 、 組 合 屋 選 址 規 劃 課 題

一、組合屋收容場所位址部分過於偏僻,導致災民在求學、就業、購 物上的日常生活顯得不便。

昔日部分組合屋考量土地取得的問題,搭建位置經常位處於偏離 市中心的郊區,對於災民而言在日常生活、就業及學童求學上均有距 離過遠的困擾,尤其對部分因災害發生後無交通工具可用的災民而言 更是不便。

二、組合屋與鄰近周邊土地未妥善規劃,影響鄰近居民生活,也造成 對外交通動線的困擾。

過去對於組合屋的搭建講求快速與方便,對於鄰近土地關係處理 或是社區的主要出入口等配置均鮮少考量,導致組合屋場所內的諸多 設施影響鄰近土地既有住戶,如垃圾處理,或是組合屋聚會場所干擾 到附近住戶等;此外,社區對外的出入口規劃不當,讓當地交通受到 影響也是當初鮮少考量的部分。

三、組合屋安置地點部分離原住所過遠,社區的脈絡與人情均需重新

昔日部分組合屋場所搭建地點因土地取得因素,加上政府單位為 統一集中管理的用意,讓一些居民搬離原來住所的生活圈域,至此,

讓許多災民脫離原社區關係,來到陌生的環境,並且需要重新建立社 區脈絡,對於災民而言實屬困難;此外對於地方政府單位發放救濟物 資或辦理行政登記作業上也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組合屋搭建地區部分過於偏遠,公共水電設施無法到達,加上當 地環境及土壤條件未經調查,徒增災民安置的另一項問題。

部分組合屋搭建時因講求快速,且時間緊迫,未經過整體評估,

進而在搭建完成後產生無水無電可用的窘境,加上部分組合屋座落場 所位於草地或其他空地,環境條件不佳,對於災民而言更是產生生活 上的不便。

參 、 空 間 配 置 課 題

一、多數組合屋的配置型態以平行排列方式興建,每一單元住戶有多 達 10 戶以上,容易受到比鄰住戶干擾,導致居家生活品質不佳。

昔日的組合屋場所內,其所搭建的形式多數採以多戶方式平行搭 建,有如軍營一般的排列整齊,且組合屋的搭建戶數多數為六~八戶 為一單元,甚至部分組合屋高達十戶以上,諸多災民不僅抱怨容易受 到比鄰住戶噪音干擾,甚至影響生活品質與正常作息。

二、多數組合屋內部空間坪數以 8~12 坪,二房一廳一衛居多,提供 一家三到四口成員使用。

昔日組合屋內部空間坪數因為搭建單位不同,且多數都是承襲過 去國外經驗,此居住坪數從 8 坪的大小到 12 坪均有,並擠入一家四 口居住,而災民對於 8 坪的組合屋使用有其更多意見,認為擁擠,且 未受到人性的尊重,直到改進成為 12 坪時才減少各種抱怨聲音,但

問題,包括大家族成員如何分配組合屋住所等。

肆 、 交 通 課 題

一、組合屋對外均有寬度八米以上的聯絡幹道,但部分因社區出入口 規劃不當,加上短期間缺乏大眾運輸車輛接送無交通工具的災 民,使得對外聯絡方面顯得不便。

組合屋搭建的區位考量救濟物資運送的便利,多數均會搭建於寬 度八米的道路旁,惟出現的問題在於部分社區出入口未經妥善規劃,

加上未裝設有必要的臨時性交通號誌,造成附近交通影響;此外,組 合屋搭建位置多數鮮少位於大眾運輸路線旁,對於居住在組合屋內,

且又沒有交通工具的災民而言顯得生活的不便

二、多數組合屋內部均未考量汽機車停車需求與人車動線安排。

多數的組合屋場所內均會發現汽機車到處停放,且在人車動線未 經過規劃管制情形之下,災民的步行場所經常需與組合屋場所的車輛

「爭道」,不僅組合屋場所內環境凌亂,也造成社區災民(尤其孩童) 的生活安全上的一大隱憂。

伍 、 災 民 生 活 品 質 及 治 安 課 題

一、隔熱效果差及通風不良,居民悶熱難住。

由於組合屋使用的材料屋頂多數為鐵皮屋頂,夏季時的導熱情形 特別嚴重,組合屋則像是大型烤爐,室內悶熱難耐,加上通風效果不 佳,到了冬季時則因本身建材無法具有保暖,且時時都有寒風透過建 築壁體縫隙吹入室內,使得災民難以成眠,經常影響災民的生活品質 與一般學童的成長環境。

二、建材使用隔音效果不良,噪音煩人,家居生活受影響,居民亦無 隱私權可言。

組合屋建材多數採用輕鋼材方式組裝而成,優點在於快速且搭建 拆裝容易,但也因為隔音效果不佳,不但讓居民沒有隱私權,在下雨 及刮風時天花板產生噪音,除了影響居家生活品質,亦需擔心屋頂被 破壞或掀開的問題。

三、組合屋基礎與室內地坪高差不足,不僅有潮濕及排水問題,並且 容易遭致昆蟲或其他爬蟲類進入室內困擾。

過去組合屋搭建時因過於緊急及匆忙,相關搭建單位未考量當地 環境氣候條件,對於區域排水問題的忽略,不是搭建高度不足進而產 生屋下潮濕問題,就是因組合屋直接座落地面而產生雨水溢流入屋內 問題,而潮濕或者排水溝渠的設計不當通常也容易遭致蚊蟲或其他爬 蟲類的干擾,逐漸演變對於組合屋災民的生活問題。

四、組合屋區域缺乏治安與公共管理措施,導致防盜功能較差,竊盜 案件時有所聞。

昔日組合屋的搭建僅是提供暫時安置居住的場所,卻未能關注區 域內部的治安維護或公共空間的管理機能,除了組合屋本身無法防盜 外,少了社區維護治安的設施,如監視器或圍牆等,讓組合屋災民生 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與干擾。

陸 、 公 共 服 務 設 施 課 題

一、組合屋地區是否留設足夠的外部開放空間或公共設施是隨著災民 反應與搭建單位的不同而有所調整。

組合屋戶數因不同地點及安置的人數差異而形成規模大小不一 的組合屋地區,這當中,對於公共服務設施或是外部空間的重視與留

僅著重在於快速,以便於安置災民,所以內部空間坪數與外部空間的 重視程度較低,但隨著災民反應組合屋的空間問題與外部空間的缺 乏,才有逐漸調整好轉。

二、組合屋區域多數提供的公共設施空間以活動中心或會議室居多,

其他如醫療服務或老弱傷殘幼兒安置等場所較少發現,且服務品 質不得而知。

由於組合屋搭建區域因部分規模較大而提供有活動中心、兒童遊 戲場或者會議室等場所,但對於受災戶亟需的醫療心理輔導的地點,

或是可在家中賺錢人口外出時提供暫時安置老弱傷殘幼兒的地點卻 鮮少發現,且部分組合屋有設置,但卻未從得知內部必要的設備品質 如何,值得進一步關切。

三、污排水系統及設備不佳,且規劃措施不當,導致災民居住生活環 境清潔及衛生問題。

過去搭組合屋的狀態即是以快速及拆除方便為主要考量,而對於 組合屋災民所需要的衛生與環境問題卻鮮少考量與集中管理,包括污 水及化糞池過小,或者未留設,部分甚至直接排入為加蓋的水溝渠或 水池,導致組合屋地區惡臭四溢影響環境品質,進而衍生環境疾病問 題及環境整潔問題。

柒 、 社 區 組 織 及 維 護 課 題

一、組合屋內部災民高度仰賴政府與民間資源的補助經費,造成災民 缺乏自我管理與危機意識問題。

初期,政府雇請以工代賑維持環境衛生,並設立守望相助崗哨維

區運作的機能良好,但兩年後,補助經費不在,社區狀況開始走下坡,

加上災民逐漸遷離,空屋漸多,晚上進入,浮現出一片滄桑淒涼景象。

二、社區缺乏管理委員會組織,導致社區事務缺乏人員統籌安排與管 理,社區狀況在缺乏政府或民間經費補助下開始沈淪,衍生治安

二、社區缺乏管理委員會組織,導致社區事務缺乏人員統籌安排與管 理,社區狀況在缺乏政府或民間經費補助下開始沈淪,衍生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