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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易嗣君:遠己之害陰謀於變

第三章 拜相兩朝:史彌遠久相專權的形成與意義

第二節 謀易嗣君:遠己之害陰謀於變

嘉定十七年(1224)閏八月三日,寧宗崩於福寧殿,繼承大統的問題成為 此時期南宋政局動盪的主因,由於丞相史彌遠與皇子趙竑之間素有嫌隙,故史 氏為保全自身計,支持理宗繼承皇位,卻也背上擅自廢立皇子的歷史罵名。本 節分兩部分討論,首先探討皇子趙竑當時在朝情況,及其與寧宗、楊皇后和史 彌遠等人之關係,釐清理宗繼位的正當性,與史彌遠在理宗在即位過程中所扮 演的關鍵角色;接著談到當時士大夫議論更甚的「霅川之變」,即史氏授意弒濟 王一事,此舉引發眾多朝臣的齊聲撻伐,再由此看史彌遠專權之盛。

38《宋史》,卷 423,〈陳塤傳〉,頁 12639-12640。

39[清]丁傳靖輯,《宋人軼事彙編》(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卷 18,頁 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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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位問題

由於寧宗子皆早夭,皇位繼承的子嗣問題乃浮現出來。慶元二年(1196)

六月,皇子埈生,尋於八月薨,追封袞王。40袞王既薨,寧宗遂從宰執京鏜等 請,育宗室子與愿於宮中,後賜名曮。41開禧元年(1205)五月,立曮為皇子。

42隔年,寧宗弟吳興郡王抦薨,追封沂王,沂王子垓亦早夭,故寧宗以宗室希 瞿子均立為沂王後,嘉定七年(1214)改名貴和。43而皇子趙曮於開禧三年(1207)

十一月十五日,詔立為皇太子。44自此,繼承寧宗皇位大統的人選才確立。然 而皇太子卻在嘉定十三年(1220)薨,是故寧宗又失去了繼承皇位者,故寧宗 以國本未立,從太祖十世孫的宗室子,選年十五歲以上者教育之,如當年高宗 從普安、恩平兩者擇一立為皇子之故事。理宗原名趙與莒,亦為太祖十世孫,

寧宗於隔年六月十三日,立沂王後貴和為皇子,改賜名竑。45而與莒補秉義郎,

是年八月賜名貴誠,九月二日,立貴誠為沂靖惠王後。46

當時,皇子趙竑成為寧宗皇位繼承人的第一人選也是唯一人選,對史彌遠 而言,此人絕對是攸關他丞相大位的重要人物,彌遠知竑喜愛彈琴,所以找一 名善彈琴的美女置於趙竑身邊,使其觀察竑之動靜以告彌遠,竑不知,對其甚 為寵愛。某日,趙竑指著地圖語美人曰:「此瓊崖州也,他日必置史彌遠於此地。」

又曾書「彌遠當决配八千里」等語,是時趙竑身邊之彌遠腹心具聞以告彌遠,

故史氏已知皇子竑對其相當不滿,47亦懼其他日若登大寶,則不僅一時榮顯皆 將付諸流水,甚有不可逆料之事將臨之。史彌遠為了維繫他在朝中建立已久的 權勢,以及保全個人的身家性命,決定再度策畫一件足以撼動宋室天下的政變。

40《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4,慶元二年六月丙子條,頁 71。

41《宋史》,卷 243,〈景獻太子詢傳〉,頁 8734。

42《宋史》,卷 39,〈寧宗本紀〉,頁 738。

43《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9,開禧二年五月辛巳朔條,頁 161。

44《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10,開禧三年十一月丁亥條,頁 188。

45《宋史》,卷 40,〈寧宗本紀〉,頁 777。

46《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16,嘉定十四年六月乙亥條、八月甲子條,頁 296。

47《宋史》,卷 243,〈恭聖仁烈楊皇后傳〉,頁 8657;卷 246,〈鎮王竑傳〉,頁 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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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記載「是時彌遠在相位久,皇子竑深惡之,念欲有廢置。會沂王 宮無後,丞相欲借是陰立為後備。」史彌遠也曾私下將其想法告知與其同鄉鄭 清之曰:「皇子不堪負荷,聞後沂邸者甚賢,君善訓迪之。事成,彌遠之座即君 座也。」48沂邸者即指後來的理宗。至於鄭清之乃鄞縣人,少從當地名儒樓昉學,

嘉定十年(1217)登進士第,十六年(1223)遷國子學錄。49清之頗富學問,

又為彌遠之同鄉,既受彌遠信任,並欲引清之培養貴誠以代趙竑之位。

關於史彌遠如何選中理宗之事,在《宋史˙余天錫傳》中有一段記載:

天錫秋告歸試于鄉,彌遠曰:「今沂王無後,宗子賢厚者幸具以來。」天 錫絕江與越僧同舟,舟抵西門,天大雨,僧言門左有全保長者,可避雨,

如其言過之。保長知為丞相館客,具雞黍甚肅。須臾有二子侍立,全曰:

「此吾外孫也。日者嘗言二兒後極貴。」問其姓,長曰趙與莒,次曰與 芮。天錫憶彌遠所屬,其行亦良是,告于彌遠,命二子來。(中略) 天 錫引見,彌遠善相,大奇之。計事泄不便,遽復使歸。保長大慙,其鄉 人亦竊笑之。 逾年,彌遠忽謂天錫曰:「二子可復來乎?」保長謝不遣。

彌遠密諭曰:「二子長最貴,宜撫於父家。」遂載與歸。天錫母朱為沐浴、

教字,禮度益閑習。未幾,召入嗣沂王,迄即帝位,是為理宗。50

此段史料乍看頗為合理,然其中時序上卻有矛盾之處,傳中記載余天錫

(1180-1241)歸鄉赴秋試之時,正值沂王無後,時間點或有兩種可能,一為開 禧二年(1206),貴和被立為沂王嗣子之前,二為嘉定十四年(1221),貴和受 立為皇子後,沂王後暫無人的空檔。若根據《宋史》的記載,則偏向貴和受立 為皇子後的時間點。51

48《鄞縣通志˙文獻志》,甲編上,〈鄭清之〉,頁 262。

49《宋史》,卷 414,〈鄭清之傳〉,頁 12419。

50《宋史》,卷 419,〈余天錫傳〉,頁 12551-12552。

51《宋史》,卷 419,〈余天錫傳〉,頁 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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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余氏未必只參加過一次鄉試,而宋代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辦一次,分作 三階段,首先須參加地方上的解試,通過獲得舉人資格後,隔年春季再至京城 參加省試,通過省試取得貢士資格之後,才得以參加最後的殿試。余天錫本傳 中載其在嘉定十六年(1223)舉進士,余氏先於秋季回鄉參加解試,故時間點 第一個可能落在嘉定十五年(1222),因為余氏舉進士在嘉定十六年(1223),

然而《綱目備要》、《宋史˙寧宗本紀》與《宋史˙理宗本紀》都記貴誠於嘉定 十四年(1221)九月立為沂王後,52若余天錫此次返鄉考試在嘉定十五年(1222), 則趙與莒已被立為沂王後。第二個時間點可再往前推三年,即假設余天錫本傳 所述乃嘉定十二年(1219)歸試於鄉,但未舉進士,則又將有另一矛盾,即嘉 定十二年(1219)皇太子尚在人世,而貴和亦仍為沂靖惠王子,與傳中彌遠所 言相差甚遠。時序上應有所誤記,然理宗出身卑微,與史彌遠早留意皇位繼承 人則仍有參考價值。

至於當時的皇子竑不僅與丞相史彌遠不合,與楊皇后之間的關係亦不融洽,

由於竑之夫人吳氏為楊皇后姪孫女,性忌妒,故無法容忍竑身邊眾多寵姬,每 與皇后言竑之短。一日宮廷內宴後,皇后以水精雙蓮花一枝命竑親為夫人簪之,

並戒其夫婦和睦。然而兩人卻在某日爭吵中,竑因怒而誤碎其花,吳氏遂以竑 碎花一事譖之於楊后,而后甚怒,乃有廢儲之意。53

選立趙竑為皇子的寧宗當時對貴誠頗有好感,有記載指貴誠「凝重寡言,

潔修好學,坐必正席,屹然如山。」且「出入殿庭,雍容莊敏,矩度有常,見 者斂容。」上朝時,寧宗常諦視良久,出則目送之。54理宗回憶其即位前在宮 中事嘗云:「自事親講學之外無他嗜好,寧宗恭聖每聞之輒為喜。」又云:「蓋 寧宗、恭聖以朕拜立、步趨頗立禮度,又益喜。」55

52《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16,嘉定十四年八月甲子條,頁 296;《宋史》,卷 40,〈寧宗本紀〉,

頁 777;卷 41,〈理宗本紀〉,頁 783。

53 周密,《癸辛雜識》,後集,〈濟王致禍〉,頁 86-87。

54《宋史全文》,卷 31,〈宋理宗一〉,頁 2129。

55《鄞縣通志˙文獻志》,戊編下,〈宋太師左丞相衛國忠獻王史彌遠神道碑〉,頁 2368-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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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寧宗對皇子趙竑則頗有微詞,嘉定十七年(1224)正月,宰執奏事,

而寧宗憂形於色,厲言皇子竑溺女嬖、狎群小、傲誕淫褻數事,且密諭曰:「皇 侄端重英悟,可承宗祧。欲並立為皇子,續正元良之位。」而宰執奏曰:「聖意 堅定如此,宗社之福。然事大體重,容少遲,精審行之。」寧宗回曰:「俟瑞慶 節可也。」56瑞慶節乃寧宗的生日,在十月十三日,而趙竑自嘉定十四年(1221)

六月受立為皇子,至十七年(1224)閏八月寧宗崩之前,已歷三年餘而寧宗仍 未立其為皇太子,且有將貴誠與之並立皇子意,不意未待至瑞慶節,寧宗已崩。

關於皇位繼承的問題,理宗繼位的正當性關鍵,在於其是否具皇子之身分。

《宋史˙理宗紀》載,嘉定十七年(1224)八月二十一日,寧宗不豫。二十七 日,疾篤,彌遠稱詔以貴誠為皇子,改賜名昀。57在寧宗病重之時,彌遠稱詔之 事是否能視作寧宗本意,須另一事佐證之,《宋史全文》載,嘉定十七年(1224)

八月二十七日(壬辰),召右丞相史彌遠、參知政事宣繒、簽書樞密院事薛極入 禁中,寧宗頷使前曰:「疾已不可為,朕前與卿議立皇姪,宜亟行之。」58《續 編兩朝綱目備要》也記此事:「壬辰,召宰執入禁中,趣定大議。」但將詔立貴 誠為皇子事記於閏八月二日(丙申),詔書內文部分如下:

朕以凉菲,獲承休緒,念國嗣之未建,嘗以皇弟沂靖惠王之子為子矣。

審觀熟慮,猶以本支未彊為憂。皇姪、邵州防禦使貴誠亦沂靖惠王之子,

亦朕之猶子也,聰明天賦,學問日新,既親且賢,朕意所屬,俾倂立焉,

深長之思,蓋欲為異日無窮之計也。59

綜上可知,並立兩皇子應出自寧宗本意無誤,而皇子之身分與皇太子相差 懸殊之處在於,制度上,皇太子才是繼承皇位的惟一人選,如寧宗先前所立之

恭聖即指楊皇后。

56《宋史全文》,卷 31,〈宋理宗一〉,頁 2129。

57《宋史》,卷 41,〈理宗本紀〉,頁 784。

58《宋史全文》,卷 31,〈宋理宗一〉,頁 2129。

59《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 16,嘉定十七年閏八月丙申條,頁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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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獻太子。然而寧宗崩前並未詔立皇太子,形成兩皇子皆有繼承皇位的正當性,

寧宗既知自身之疾已不可為,卻又未明確指定繼承人選,是為一重大失策,使 得宰臣得以有運作私意之空間。

史氏很清楚當時惟有楊皇后擁有決定繼承人選的權力,故一方面先遣快行 宣皇子,並囑之曰:「今所宣是沂靖惠王府皇子,非萬歲巷皇子,苟誤,則汝曹 皆處斬。」60另一方面遣后兄楊次山之子楊石與楊谷,告其意於楊后,大意略 言彌遠欲皇后主持寧宗遺詔,以趙昀即皇位,而以趙竑為濟王。

原本楊皇后以不敢擅變先帝所立之皇子而予拒絕,經多次往返,至楊谷等

原本楊皇后以不敢擅變先帝所立之皇子而予拒絕,經多次往返,至楊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