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說明文語料分析
6.1 議論文的探討
在現今多元化的社會中,議論文已成為熱門的文體。不論是學校舉行的辯論 比賽、演說、專題報告;或是社會上的政令宣揚、政見發表、輿情申論;還是大 眾傳播中的報紙社論、方塊專欄、電視的新聞評論、各類民調、時事分析等無一 不用到議論文(鄭發明,1997)。但是由文章的體裁來看,議論文在國語文課程 當中必須到高年級才會出現,甚至南一版到了六下才出現唯一一課的議論文,也 就是說使用南一版做為語文教科書的小學生,在六年當中只接觸了一課議論文,
一課的議論文是否能充分讓學生掌握到議論文的閱讀方式與寫作技巧,值得商 榷。陳弘昌(2003,頁353-354)在「國小語文科教學研究(修訂版)」一書中
指出,「命題寫作的進程,宜從實際經驗到抽象想像,從具體事宜到引伸推理。
即先習寫敘述文、實用文,後習寫抒情文、說明文、議論文」。對照九年一貫語 文能力指標1-3-4-1「能認識並練習寫作簡單的記敘文和說明文」及 2-3-4-2「能 掌握記敘文、說明文和議論文的特性,練習寫作」,可以清楚發現,在課程綱要 的編排上,議論文的學習順序應在記敘文與說明文之後。
田仲閔(2006)在探討國小閱讀理解困難兒童在不同體裁文章的閱讀理解學 習成效中發現,他雖已經將議論文修改成適合受試者閱讀程度的文章,但是在記 敘文、說明文及議論文三種體裁當中,議論文仍是學童最感困難、且接觸機會較 少的文體。
張新仁(1992)、鄭博真(1995)在寫作教學的調查的研究中皆發現,學 生在各種文體的表現方面,大多數老師認為記敘文的表現最好,議論文的表現最 差。李博文(2002)在國小高年級學生議論文寫作教學之實驗研究中亦發現,在 指導小朋友的寫作文體方面,以議論文遭遇的困難最多。他認為原因可能是高年 級國語課本議論文所占的篇幅比例較少,教師指導學生認識議論文的機會也相對 減少,因此學生對議論文結構的熟悉度自然無從瞭解。而議論文的寫作必須具備 邏輯推理及是非判斷的能力,高年級有些學生可能尚未發展至此一階段的認知能 力,加上一般教師對議論文教學理論與技巧不足,因而使學生對議論文日漸生疏。
縱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國小學童對議論文的閱讀與寫作都是三種文體中 讓他們感到最困難的與較難掌握的,如果能從議論文中找出常用的連接成分,或 許有助於他們對議輪文的理解與寫作。
朱豔英(1994,頁125)在「文章寫作學」一書中提到「議論文的寫法主要 在論證方面。論證是運用論據證實論點的全部邏輯推理過程。這個過程表示出論 據和論點之間是用何種邏輯的方法聯繫起來或統一起來的。恰當的論證是使議論 具有說服力的保證,因此,論證要講究方法。」既然論證那麼重要,那論證的方 法有哪些呢?吳丹寧(2005)根據朱豔英、劉忠惠和劉勵操三位學者的說法,將 論證方法整理成:例證法、引證法、分析與綜合法、比較與分類法、歸納和演繹
法、反證法六種。其中以例證法、比較與分類法、歸納和演繹法、反證法較有機 會使用連接成分,以下茲將這些方法之特點敘述如下,筆者亦將這些論證方法較 有可能使用到的連接成分類型詳述於後:
一、例證法
例證法是選擇典型、有代表性、為人熟知、真實可信與所論觀點有密切關係 的例子,來論證觀點,以達到說服別人的目的。王榮衡(1984)、林清標(1996)
認為舉例在文章是不可或缺的,作文開端可以不要,結尾也可以省略,唯有舉例 絕對不能缺少。能文善辯之士大都善用舉例,例如莊子、孟子都因善於舉例,使 得言語足以動人。又如近代的梁啟超、蔡元培,他們每論一件事動輒用了二、三 十個例子。在文章中舉一個例子往往比數十句空洞的理論來的有力量。陳淑英
(1998)也認為議論文的教學目的是就事物的情理,發表自己的主張或駁斥他人 的理論,並列舉理由、例證以使人信服為目的。由此可知,在議論文中舉例是很 重要的,對照本研究中連接成分的分類表,較有可能使用的應該是「解說關係型」
中的「舉例關係型」。
二、比較與分類法
通過事物之間的比較,從而證實某個論點是正確或錯誤的方法,叫比較法。
大概有下列三種情況:一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情況進行比較,這叫"
縱比";二是把發生在同一時期、同一區域的兩種性質相反的事物進行比較,這 叫"橫比";三是將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或相同時間、相同地點的一類事物的某 些相同面進行比較,這叫"類比"。分類是根據事物共同點或差異點,分為不同 種類的邏輯方法。只有在比較的基礎上,才能對事物進行分類,比較是分類的前 身,分類是比較的結果。因此筆者認為「對立關係型」中的「對比關係型」應是 此種方法較常使用的連接成分。
三、歸納和演繹法
歸納法是通過若干個個別事物,概括其共同屬性,綜合其共同本質,從而得 出一個反應普遍規律的論點方法,因此,歸納法就是經由歸納之後再進行推論的
工作,所以較常用的連接成分應為「推論關係型」。而演繹法是根據已知的一般 原理推斷個別事物,以得出新觀點和新結論的論證方法,因此筆者認為在演繹法 中常用的連接成分應為「說明結果型」中的「強調前因關係型」。
四、反證法
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有時道理從反面來講會更有說服力。反證法是從反面 間接的證明論點,包括間接反駁和間接證明兩種。為了證明對方論點是錯誤的,
先證明與其相矛盾的另一論點是正確的,而以後者的正確證明前者的錯誤,這就 是間接反駁的方法。通過對反對題的論證,來證明原論題的正確或謬誤的方法,
就是間接論證。因此常用的連接成分有「假轉關係型」、「對立關係型」中的「相 反關係型」及「條件關係型」中的「相反條件型」連接成分。
研究者根據上述文獻整理出議論文常用的連接成分類型如下表:
表6-2
議論文寫作之論證法 常用連接成分類型 例證法 解說關係型連接成分-舉例關係 比較與分類法 對立關係型連接成分-對比關係 歸納和演繹法 說明結果型連接成分-強調前因關係型
推論關係型連接成分
反證法 對立關係型連接成分-相反關係 條件關係型連接成分-相反條件型 假轉關係型連接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