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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貳、 、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貳 貳、 、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二元制時期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直至 1963 年羅賓斯委員會(Robbins Committee)強調高等教育應納入教育 體系作整體規劃的主張,導致「大學撥款委員會」(UGC)隸屬機構的改變,由直 接隸屬於財政部(The Treasury)轉移至教育與科學部(DES)的管轄之下。此次「大 學撥款委員會」(UGC)隸屬的轉移意味著高等教育不能獨立於教育體系之外,它

國會國會(Parliament)(Parliament)(Parliament)(Parliament)

大學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大學撥款委員會主席 大學撥款委員會主席大學撥款委員會主席 大學撥款委員會主席 (Lord President of the (Lord President of the (Lord President of the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Council ) Council ) Council )

教育部(Ministry of (Ministry of (Ministry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Local Authorities)Authorities)Authorities) Authorities)

非大學高等教育機構 非大學高等教育機構 非大學高等教育機構 非大學高等教育機構 (Public Sector Institutions) (Public Sector Institutions)(Public Sector Institutions) (Public Sector Institutions)

至於屬於公共部門的多元技術學院及其他學院由於隸屬於地方政府當局,在 課程上便要受到著名之英國皇家督學(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的視導,且 其不具有自行頒授學位證書之權力,所以 1966 年設立的「學位授予審議會 (Council for National Academic Awards,CNAA)」其主要功能就在透過既定 之大學教育「適當標準」(appropriate standards),作為多元技術學院教學的參 考,要求多元技術學院之課程品質進行自我檢測,並經由 CNAA 之外部檢定,

以對多元技術學院所授予之學位加以認可,力求其品質能達到與大學相當的水 準。所以,多元技術學院可說是受到雙層嚴密的管制。

此階段,高等教育機構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如圖 3-2:

圖 3-2 1964-88 年—自教育與科學部成立至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公佈階段 高等教育與政府間之關係圖

資料來源:Salter & Tapper, 1994:219;轉引自楊瑩,1997:485 國會

國會國會

國會(Parliament)(Parliament)(Parliament)(Parliament)

教育與科學部 教育與科學部 教育與科學部

教育與科學部(The Department (The Department (The Department (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

AFE Pool (Allocated voa AFE Pool (Allocated voa AFE Pool (Allocated voa AFE Pool (Allocated voa Rate Support Grant) Rate Support Grant)Rate Support Grant) Rate Support Grant) (1982(1982

(1982----88)NAB/WAB88)NAB/WAB88)NAB/WAB88)NAB/WAB

研究委員會的諮詢 研究委員會的諮詢研究委員會的諮詢 研究委員會的諮詢 局

局局

局(Advisory Board (Advisory Board (Advisory Board (Advisory Board for the Research for the Research for the Research for the Research Councils ) Councils )Councils ) Councils ) (UGC)(UGC) (UGC)

研究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Research Councils)

大學大學

大學大學(Uni(Uni(Uni(Universities)versities)versities) versities)

開放大學

Open University, Cranfield, Royal College of Art Open University, Cranfield, Royal College of Art Open University, Cranfield, Royal College of Art Open University, Cranfield, Royal College of Art 志願學院

志願學院 志願學院

志願學院(1985 年後接受年後接受年後接受年後接受 NAB/WAB 之資助之資助之資助之資助) (The Voluntary Colleges, post 1985 placed under (The Voluntary Colleges, post 1985 placed under (The Voluntary Colleges, post 1985 placed under (The Voluntary Colleges, post 1985 plac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NAB/WAB)

The auspices of NAB/WAB) The auspices of NAB/WAB) The auspices of NAB/WAB) 多元技術學院

多元技術學院多元技術學院 多元技術學院/學院學院學院學院 (Polytechnics/college) (Polytechnics/college)(Polytechnics/college) (Polytechnics/college)

待到 1980 年代,英國感受到龐大的經濟發展衰退壓力,導致整個國家發展 的遲滯,也導致英國政府開始發展一連串有系統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王如哲(2005)在一篇探討高等教育品質管理機制的論文中分析了 1980 年 代助長歐洲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快速發展的因素:

一、大眾化高等教育引發對學術水準下降的憂心。此外,偏好於較多的高等 教育入學機會和社會融合的政策,造成機構面臨必須放寬入學要求的壓力。

二、有一些利害關係人,特別是企業、專業團體和雇主組織,喪失了對傳統 的學術品質管理之信心,他們無法確定高等教育機構能夠在品質和數量上,培養 出在愈趨競爭和全球化經濟中現代職場和勞力市場的所需人力。其他對高等教育 機構的批評還包括:中途輟學和失敗學生數量的增加,以及學習時間的拉長。很 清楚的是,為了確保內部效率而在產出上和在快速增加學校人數的品質上,機構 面臨了困難。

三、預算限制和財務危機導致了壓縮或減少政府對單位學生的撥補經費和提 升公共經費效率的要求。

四、機構期望能符合更大公共績效責任的要求。

五、由於傳統的學生入學制度改變,增加的學生流動,以及專業人員和學術 人員的流動,還有來自私立機構的壓力,使得高等教育環境本身變得更加競爭。

1980 年代中期以後,在大學校長委員會(CVCP)提供贊助下以及在雷諾教授 (Professor Peter Reynolds)擔任該委員會主席之帶領之下,大學校長委員會成 立 了 一 個 小 組 開 始 檢 視 各 大 學 校 外 考 試 委 員 (External Examiners) 的 遴 選 (Barnett,1996) 。 同 時 , 此 小 組 也 進 行 檢 視 了 各 大 學 攻 讀 研 究 學 位 的 學 生 (research degree students)、審視各大學對課程監督的情形(the monitoring of courses)、以及專業團體的利用狀況(the use of professional bodies)。大學校

長委員會將該小組的報告書在 1986 年出版後,並據此列出一套有關大學學術標 準 的 指 南 通 告 (A Set Notes of Guidance on Academic Standards in Universities)( Brown, 2004)。於是,大學校長委員會遂開始要求各大學根據前 述指南及建議檢視其本身的運作情形,並進行自我檢討。

1985 年大學校長委員會委託傑瑞特(Jarratt)組成的委員會,針對大學的效 率與效能進行調查並公布其報告書,目的在讓 UGC 和政府相信大學正嚴肅地思 考提高效率的辦法。該報告書嘗試從內在(internal)、外在(external)與運作 (operational)三方面提出高等教育的成效指標,由外部專家用原來評估企業組織 效率與效能的模式,套用在大學上考核大學的表現,這也是大學的結構與管理第 一次被外部人員檢視。總報告書的主要建議為:大學的管理結構要更企業化;大 學校長應同時肩負行政及學術領導之責,並且最好能接受企管方面的訓練;「大 學委員會」最好能以董事會的形式在大學的經營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大學應該 建立表現指標,並引進評鑑及績效責任作法等(戴曉霞,2000)。為迅速回應報 告書的建議,當時的大學撥款委員會 UGC 與大學校長委員會 CVCP 遂立即成立 一聯合工作小組(A Joint Working Group),期為大學發展、建構並每年定期公 佈的一系列量化的成效指標,以協助大學健全的運作。

大體而言,英國大學教育的評鑑工作可說是在 1980 年代後期才正式開展,

而且其評鑑初期主要的對象或主體是以大學的研究成效為主,其後逐漸擴及教學 活動之評鑑。其中,大學撥款委員會 UGC 在 1986 年為分配大學研究經費而做 的評鑑(RAE)可說是英國大學評鑑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