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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創業行為與個人特質
Vesper(1982)認為創業,就是創立新事業,代表使公司生存的一種程序
(process),其中包含了很多活動,例如創新、主動進取、資源的合併、承擔風 險與組織的管理等;Cole(1967)提出三種創業行為的程序:創新、管理、適應 外界環境,每一種程序對創業精神都很重要。在他的觀點中,創新是創業精神的 基本功能,但先決條件是組織必須要有一個穩固的基礎。如果沒有穩固的基礎,
創新也許會產生危險;相反地,如果沒有創新,則組織將會衰竭。
Gordon(1986)認為創業行為有下列七種型式:
1. 評估新機會之獲利性 。 2. 獲得財務資源之支配權 。
3. 廠房設計、科技技術與建築的監督。
4. 新進人員之招募與訓練。
5. 和政府來往。
6. 與供應商和購買者保持密切的關係。
7. 主動意識到新經濟活動,包括:
(1) 新產品
(2) 新生產程序
(3) 新市場
Kilby(1971)也提出十三種行為角色或活動,以描述創業家如何使創立的 新事業得以成功地運作,其中包括:
1. 意識到市場的機會(主動或模仿)。 2. 獲得稀有資源的支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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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購買原物件。
4. 行銷產品以因應市場的競爭。
5. 與政府機關打交道(使用權、營業執照、稅金)。 6. 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
7. 管理公司與顧客及供應商之間的關係。
8. 財務管理。
9. 生產管理。
10. 工廠的裝配管理。
11. 工業工程(IE)。
12. 改進生產程序及產品品質。
13. 引進新的生產技術和新產品。
綜合以上各家的說法,Gartner(1985)認為創業是動態(dynamic)的概念,
創業家創立新事業,會有特定的行為產生。因此,Gartner 歸納出六種共同行為,
描述創業家的行為,分述如下:
1. 創業家發掘企業機會(Cole,1965;Kilby,1971;Maidigue,1980;
Schumpeter,1934;Vesper,1980)。
2. 創業家累積資源(Cole,1965;Kilby,1971;Leibenstein,1968;Peterson
& Berger,1971;Schumpeter,1934;Vesper,1980)。
3. 創業家銷售產品和服務(Cole,1965;Kilby,1971;Leibenstein,1968;
Maidigue,1980;Peterson & Berger,1971;Schumpeter,1934;Vesper,
1980)。
4. 創業家生產產品(Kilby,1971;Maidigue,1980;Peterson & Be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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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Schumpeter,1934;Vesper,1980)。
5. 創業家建立組織(Cole,1965;Kilby,1971;Leibenstein,1968;
Schumpeter,1934)。
6. 創業家與政府、社會來往(Cole,1965;Kilby,1971)。 綜合上述論點,將創業行為界定為下列十點:
1. 主動搜尋報章、雜誌與書籍中有關創業的資訊。
2. 主動與有創業經驗的人交談、請教。
3. 累積與想創業行業有關的工作經驗。
4. 累積企業經濟資源(人力、物力、財力)。 5. 與顧客、供應商建立良好關係。
6. 與政府機構密切聯繫、往來。
7. 注意經濟、產業與環境動向。
8. 加強企業管理之知識與技能。
9. 生產與銷售多樣化的產品與服務。
10. 搜尋、發掘創業機會。
Brockhaus(1982)認為在創業家的個人特徵方面,會影響創業的因素有:(1)
年齡(2)教育程度。但是 Stanworth 則認為還有排行、性別、家庭背景等,另有 學者亦強調工作經驗的影響性,以下分述討論之。
一、年齡
心理學實證研究發現,若以年齡為橫軸,而創造與成就為縱軸時,大體上 呈現先升後降的現象;根據 Lehman(1978)的調查發展:創造力與成就的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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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黃金時代。Hurlock(1973)認為成就與所得是隨年齡之增加而增加,
直到達到某一高峰為止,此後便不再上升,而保持穩定或逐漸下降,而大約是在 40~50 歲之間,達到成就的高峰期。
Hauptman(1986)研究美國科技創業家的特性,發現創業家通常不是一開 始就創業,他們的創業年齡平均在 35~37 歲。而國內對 81 位青年創業楷模的研 究分析則發現創業年齡大多在 20~30 歲之間。Ray & Robert(1986)研究顯示:
大部份的創業家在 22~55 歲間開始其創業生涯;調查顯示創業年齡的分佈如下:
20~29 歲有 25%,30~39 歲有 39%,40~49 歲有 24.4%,50 歲以上有 11%,而 20 歲以下只有 0.6%。其中女性平均創業年齡較大,在 35~40 歲之間;而男性則在 25~35 歲之間。
二、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可代表一個人的知識和能力。透過教育,尤其是正式教育,人可 以有系統地學習各種知識和技能,受的教育愈高,獲得的知識和技術範圍愈廣,
層次愈廣,也愈專精,所以愈可能具備經營企業所需的各種能力。實證研究發展,
一個人的所得水準是與其教育程度成正比(Hurlock,1973)。而 Child & Klimoski
(1986)的研究發展,教育成就(educational achievement)是工作成功(job success)
和事業成功(career success)的顯著預測變數(predictor)。
曾耀輝(1987)對國內 21 家高科技企業的創業領袖之研究發現大多為碩士 學歷。Van de Ven(1984)等學者研究指出,美國新成立的企業其創業者均具高 學歷。而 Hauptman(1986)的研究指出創業家的學歷並不高,很多只是修過夜 校的管理或財務課程。
三、排行
有些學者(Voorhis,1980;Hauptman,1986;曾耀輝,1987)認為創業家 通常是長子,因為一般長子得到較多的關注,也因而能夠發展出較自信的性格;
這可能跟生長的環境有關,既然是長子,他們都喜歡領頭,也喜歡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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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ning & Tardim(1987)發現女性經理主管人員傾向是排行老大;在一 個美國全國性的 408 個女性創業家的樣本中,Hisrich & Brush(1984)發現 50%
是排行老大。然而在許多對男女性創業家的研究中,並沒有顯示其一定是排行老 大。因此,排行老大對個人能否成為創業家是否真的有影響,尚待進一步的研究
(轉引自李儒宜,1998:47)。
四、家庭背景
Schollhammer & Kuriloff(1979)二位學者指出創業家常來自中等或中下 的家庭;而根據 Hauptma(1986)的調查研究,創業家他們的父親多半從事自己 作主的自雇型工作,但不一定很有錢,可能還很窮,這可能是由於小孩子在很小 的時候就會羨慕父親的言行,而自我雇傭者獨立、自由、彈性的氣息,會啟迪他 的小孩在進入社會後選擇投入創業家的行列。
五、工作經驗
工作經驗愈久,可能經歷過的狀況愈多或對某一狀況愈熟悉,前者指廣度,
後者指深度,因此,具有較長且多樣的工作經驗對創業有相當的幫助;創業家創 業前的工作經驗對於事業的成長與成功來說特別重要,特別是當新創事業與過去 所從事的行業有關連時,將更容易取得融資來源,除了過去工作時所獲得的管理 經驗以外,創業經驗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在創業家所建立的事業當中,最成功 的事業往往不是第一次所創立的事業(Hisrich & Peters,1989)。
陳正平(1978)的研究顯示企業主持人經歷不同功能部門數與企業績效有 顯著正相關。國內的研究亦發現創業家大多有 3 年以下的工作經驗(轉引自李儒 宜,1998:46)。Van de Ven(1984)等學者指出創業家均有工作經驗,尤其是在 大公司服務過。Taylor(1975)的研究也發現:(1)人事決策經驗愈多,愈能正 確判斷資訊價值;(2)管理經驗愈多,愈能正確判斷資訊價值,且決策時間愈多,
決策彈性愈大,但決策信心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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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風險態度
企業經營者追求利潤就必須承擔風險,往往利潤愈高,風險就愈大。
McClelland(1976)認為發展成就動機高者,傾向於中度風險。Henshel(1971)
認為,經濟者成功的要素之一即是有創意地承擔風險(creative chance taker),即 願意承擔合理的、估計過(calculated)的風險。Simon(1986)認為創業的過程 涉及風險承擔,所以創業者必須承擔風險才能發揮創造力。有創意的管理者的共 同特性之一即是傾向風險承擔,願意冒險。因此,承擔風險以追求利潤最大化是 創業者的基本精神,也是創業者的特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