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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資優生之特質與學習表現

壹、資賦優異的定義

一個人智能的發展絕不是單一環境所能造成的,從受精卵到成人,從家庭到 社會,每個階段每個因素,都可能牽動其潛能發展(毛連塭,2001)。在介紹資 優生的特質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幾個觀念(教育部,2007b):

1.資優生並非全才或完人,大部份的資優生都是屬於單一學科或單一領域有傑出 表現的「偏才型」。

2.資優生不一定是績優生,績優生也不一定是資優生,成績優異與否,不能是判 斷資優的唯一標準。

3.資優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與適性的教育,而非單靠補習或是父母鞭策便可成就 的。

4.資優並非全由天生,更需要後天的努力學習。

5.資優生亦需要個別化的教育計畫及適當的評量方式,才能使其潛能充份發揮。

6.資優生並非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其健康與體能狀況一般而言都優於普通生。

7.資優生可能出現在社會上各階層、各族群,其中亦不乏身心障礙及適應困難的 學生。

資優者並非全面性的表現優異,而是各有各的不同能力表現,會畫圖的孩子

不見得懂音樂,會算術的孩子也不見得會吟詩作詞,一般社會大眾常會有資優生 即是全才的迷思,造成了資優生莫大的壓力,因此,了解資優生的特質,才可以 使其盡所能的發揮其長才。

資優的概念因為受到了社會文化、價值觀及以時代變遷的影響而有不同的詮 釋。由單一的智能理論演變為多元智能理論;由靜態的特質表現,發展為動態的 交互作用結果。如美國前教育部長 Marlend 所提出來的定義:

資優和才能兒童是指那些經過鑑定,證明其具有卓越的能力,經由特別提供 的教育,能達成高度成就,貢獻於社會的人,包括下列領域:(1)一般智能、(2)

特殊學業性向、(3)創造思考、(4)領導才能、(5)視覺與表演藝術(引自吳昆 壽,1999)。另外,“心理動作能力"則在 1978 年被美國國會取消了此一定義,

理由是部份心理動作能力已被包含於其他能力之中了(蔡典謨,1996)。 在此定義中,透露出幾個重要概念:(1)資優兒童的發掘是需要經由鑑定而 來的;(2)當資優兒童被鑑定出來後,施予特別教育,以期達成其高度的成就,

來貢獻於社會;(3)資優概念不再局限於智能優異,其他特殊才能的表現亦是被 認可的。(4)資優不只是天生的才能,它更須要環境提供機會,才能發展那些遺 傳上的活動,使某些兒童的能力達到資優的程度。蔡典謨(1996)分析此一定義,

指出了此一定義所出現的問題:一是它忽略了動機、努力與毅力這方面的特質;

另一方面是這六類能力並不是平行的。

Clark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解釋資賦優異的定義,他認為「資賦優異」是一種 腦功能超前與加速統整結果所導致的高度智力標記,它包括身體感覺、情意、認 知、與直覺。這種超前與加速的功能可能表現於認知、創造力、學術性向、領導 能力、或視覺與表演藝術的能力方面。基於此定義,資優生是指表現高度智力,

或有希望表現高度智力者,為更充份發展他們的能力,學校應提供他們不同於一 般的服務或活動。此項主張,最主要表達出資賦優異的概念是一種動力的過程,

在此過程中,一個人的內在能力不斷的與環境進行交互作用,而此種交互力量的

大小,將決定這個人有多少能力可以發展(林寶貴等譯,1987)。

此種以智力高低來一個人是否為「資賦優異」的概念,一直到了 1905 年法 國心理學家 Binet 和 Simon 發展到了頂點,他們發明了第一套測量人類智力的工 具,而語言、數理及空間推理則成了取決人類智力高低的標準。1983 年美國哈 佛大學心理學家 Gardner 出版了<心理架構-多元智慧理論>一書,駁斥了傳統 狹隘的智力理論。他指出人類至少包含語言、邏輯與數學、空間、肢體與運作、

音樂、人際、內省、以及自然察覺等八項智慧,這八種智慧,代表著人類至少具 有八種不同的潛能,而這些潛能只有在不同的情境中才能顯現出來,而且大多數 人的智慧都可以發展到適當的水準。

Gardner 進一步指出,這些智慧並非同時隨年紀而成長,是要經由參與相關 的活動而被激發出來的,雖然智慧的成長會隨著智慧的類別不同而有所不同,但 大致遵循一定的軌跡,即從幼年開始發展,經過不同的高峰時期,到了老年又開 始衰退。例如語言發展,即從幼年時開始,到了老年仍可持續緩慢發展;數學、

邏輯推理則到了青年時期達到高峰;空間思考到了兒童時期即已成熟;藝術眼光 則持續發展到老年期;人際及內省智慧的發展則取決於幼兒時期的經驗(吳清 山、林天祐,2003)。

李德高(1996)綜合了西方學者 Witty、Teman、Kirk、Sumption、Martinson 及 William 等人對於資賦優異的定義認為,資賦優異者具須具備比西智力量表得 分 140 以上;學業成績在全校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七以上;在藝能方面,對音樂、

美勞、舞蹈及體操有表演的興趣及能力;思考力應有敏銳的反應和超人的想像力。

吳昆壽(2006)綜合了許多學者對於資優的概念認為,雖然學者對於資優概 念的主張不盡相同,但主要的觀念可分為兩方面:其一視資質優異為一種潛在的 能力,當兒童擁有這種潛能時,就較有可能在學校及日常生活中達成高度成就;

另一種資優的概念則是代表著有真正優越成果表現者。

綜而言之,資賦優異是一種潛在的能力,其至少包含語言、邏輯與數學、空

間、肢體與運作、音樂、人際、內省、以及自然察覺等八項智慧,而這些能力必 須經由學校的發掘、培育後,方能使他們表現出高度的成就,並且將其能力貢獻 於社會、人群。

貳、資優生特質與學習表現

Renzulli 在其資優三環定義中認為,所謂資優生必須具備三項特質,即中 等以上的普通能力、高的創造力、和強的毅力。所謂普通能力是指基本的認知能 力,這是所有學習的基礎,優異的普通能力所表現出來的就是學得快、記得牢、

善於以歸納或演繹來解決問題等(毛連塭,2001)。許多研究亦顯示智商與學業 成就間有相當穩定的關係,這也就是說,普通能力好的人,在學校中的成就也可 能較大(蔡典謨,1996)。資優者除了需善於學習外,更須在學習之外衍生出更 多新的概念和想法,並且努力不懈,才能有傑出的表現。毛連塭(2001)補充 Renzulli 對於資優者的看法,認為資優者必須是一位主動的學習者,才能表現 其優異的潛能,而要成為一位主動的學習者,則必須具備以下的技能:語彙能力、

組織能力、提問能力、界定問題的能力、分析能力、綜合能力、評價能力、做摘 要的能力、類化能力、聯想能力、重組能力、概念化能力、符號化能力、運作心 像能力、建立模式能力、邏輯推理能力、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問題解決技能、腦 力激盪能力、創造思考技能、預測能力。一般而言,資優生主動學習意願是與生 俱來的,應提供其成功的探索經驗,才能保障其學習意願持久不衰。

Terman 針對 1500 位高智商的兒童進行追蹤研究的結果顯示,智商高的兒童 較早開始閱讀,語言運用的技巧較為純熟,並且常使用高級語彙,在數理推理及 科學上表現優異,因此,可以獲得較好的學術成就。另外,在其動作技能追蹤研 究上亦發現,高智商的兒童出生時體重較重,較早學會走路、說話,較健康、少 生病(吳昆壽,1999)。

受了以智力為導向的資優定義影響,推孟對於資優生的界定都是以高智商者

為主。吳昆壽(1999)歸納了其他的研究,將資優生的特質分為認知特質、情意 特質、創造力特質,以及負面特質來敘述。在認知特質方面,他認為資優生具有 語言及思考的早熟、較早會閱讀、合理的邏輯思考、堅持力與集中力強、多樣化 的興趣、不尋常的記憶力、以及主動學習的特質。

Clark 更將資優生區分為「一般資優生」和「高度資優生」,他認為我們一 般所描述的是典型的資優生特質,而高度資優生似乎有不同的價值結構,這種價 值結構使他們可以處理對生活與普通人的認知間所發現不調和。他們常顯得孤 立,對大自然的交替現象更表示關心。他們很少追求社會地位和聲望,傳統的學 校教育對他們的幫助不大,他們需要的是在有名的專家學者的指導之下,將會給 他們更大的收穫(林寶貴譯,1987)。

黃澤洋(2005)在針對資優生的社會心理特質研究中指出,資優生在認知能 力、心理、社會和情緒等層面呈現出一種不對等的發展趨勢,其認知可能遠超過 其他同年齡的兒童,但其他方面的發展卻可能只是相等或偏低。他亦認為高智能 的資優生可能具有的人格心理特質包含:完美主義、非常敏感、多元潛能、精力 充沛、以及過度興奮等。

教育部(2007b)將資優生的特質分十個專長領域加以描述:

1.一般學習能力優異:其特質表現有對於感興趣的事物較能專注、學習能力很 快、觀察力敏銳、課外常識豐富、喜歡與較年長的兒童一起遊戲與學習,並且 在記憶、理解、類推、歸納、發現錯誤的能力均都顯得良好。

2.語文能力優異:其特質表現為語彙能力優秀、語言表達流暢、閱讀理解能力佳、

文字意義掌握良好、語言推理能力佳、寫作時具有高度組織力、對於文字的敏 感度高、文學作品風格獨特、學習語言快速、參與語文競賽表現優異。

3.數學能力優異:其特質表現為喜歡鑽研數學方面的問題、常主動詢問數學問

3.數學能力優異:其特質表現為喜歡鑽研數學方面的問題、常主動詢問數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