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圖 2-6:反共抗俄第二次公路宣傳列車出發。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影像空間(1955.9.3)
https://www.phototaiwan.com/Query/PhotoDetails.aspx?IMG_ID=P09030000000&IMG_
SUB_ID=P09030000000000100&page=1(2018/11/9 點閱)
圖 2-7:反共抗俄公路宣傳列車載譽歸來。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影像空間(1958.12.24)
https://www.phototaiwan.com/Query/PhotoDetails.aspx?IMG_ID=19581224008800&IM G_SUB_ID=195812240088000001&page=1(2019/1/11 點閱)
二、 「復興基地、建設臺灣」的宣傳
國民黨在大陸東北戰局不利之時,蔣中正對其重要幕僚即有看清 臺灣為復興基地之議,並在上海撤退之際,其以國民黨總裁之身份,
對今後革命事業從頭做起的打算中,便認為臺灣所具備的優越條件,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8
必能成為復興基地。1171949 年 12 月 8 日,行政院院長閻錫山偕副院 長朱家驊及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等自成都搭乘專機抵臺,中央政府 遷設臺北;12 月 9 日行政院在臺北舉行遷臺後首次院會;12 月 10 日 蔣中正由成都抵達臺北。11812 月 13 日美國政府決定承認中華民國政 府於臺灣建立反共基地。119蔣中正並於 1950 年 4 月 16 日在陽明山莊 的演講中表示:「革命到了臺灣這個地方,就是最後的身死關頭,如 果不幸而失敗,我們就要在此盡職殉國。」120從上述資料中的論述,
可猜想在當時的時空背景,為保留最後實力與反攻機會,蔣中正將國 家存亡安危,放在個人的榮辱成敗之上,認為保衛反共最後一方自由 基地,需全體軍民抱定反共到底犧牲奮鬥的決心,才能使促使臺灣成 為安定和進步的復興基地。
自遷臺以來到 1950 年代初期的改造期間,蔣中正就認定須以臺 灣作為革命復興的根據地,並認為必須貫徹六大主張,分別為:(一)
穩定經濟;(二)整飭軍紀;(三)安定社會;(四)團結內部;(五)
聯合反共人士;(六)建立民主制度。經由下列六種辦法:(一)保持 幣制信用,充實準備基金;(二)貫徹命令時效,剔除軍政浮額;(三)
實施平均地權,推行民生主義;(四)保密防奸,肅清匪諜;(五)打 破派系,集中意志;(六)養成守法精神,實行地方自治等有關臺灣 救亡圖存的基本工作,121以完成黨的建設大業。建設臺灣的目標,一 方面是為鞏固臺灣與繁榮臺灣,另一方面則為反攻大陸,復興中華。
如蔣中正於改造委員會宣誓典禮的訓示即表示:「現在我們的政策,
就是要建設臺灣成為三民主義的模範省,亦即以臺灣作為實現三民主 義的根據地。」122後於「反攻復國心理建設的要旨與建設臺灣為三民
117 胡睦臣、魏希文,《中國國民黨與臺灣》(臺北:民間知識半月刊社,1957 年 7 月),頁 50。
118 劉維開,《蔣中正的一九四九:從下野到復行視事》(臺北:時英出版社,2009 年 8 月),頁 290。
119 「據報美國政府決定承認我國民政府於臺灣建立反共基地」(民國 38 年 12 月 13 日),收入葉 健青編輯,《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 82 冊》(臺北:國史館,2013 年 11 月),頁 478。
120 蔣中正,〈軍人魂〉,收入秦孝儀主編,《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 23(臺北:中央委員會 黨史館編印,1984),頁 191。
121 蔣中正,〈本年度工作檢討與明年努力的方向(三十九年)〉,收入秦孝儀主編,《總統蔣公思 想言論總集》,卷 23(臺北:中央委員會黨史館編印,1984),頁 648-649。
122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臺中:臺灣省政府新聞處,1970 年 6 月),頁 2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主義模範省的要領」中指出:「將臺灣建設為三民主義的模範省,就 是要大家以建設臺灣的實際經驗和有效方法,作為反攻勝利之後重建 大陸的藍本。」123從中即可看出蔣中正初期建設臺灣的目的,是將臺 灣當成復興基地的據點,同時促使臺灣能由混亂趨於安定,並日漸繁 榮而壯大,於 1951 年起蔣中正便指示行政院施政方針由「保衛臺灣」
轉為「建設臺灣」124,朝向其所期待的三民主義模範省的理想邁進。
那如何來建設臺灣其達成三民主義模範省的終極目標?國民黨 自 1950-1952 年間,其全部要點,除檢討過去缺失,主張一切從臺灣 做起外,主完成黨的改造基礎工作,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已進入另一階 要任務是:(一)堅持反共抗俄鬪爭,恢復中華民國領土主權之完整。
(二)實行民生主義的經濟措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發展工商業、
促進國家建設、改良農民和工人的生活。(三)完成三民主義的民主政 體、刷新政治、實行地方自治、改革文化教育。125在完成黨的改造基 礎工作,該黨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已進入另一階段,除一面加強防衛臺 灣,另一面要培養反攻力量。126蔣中正於 1952 年元旦文告中,即提 出「經濟、社會、文化、政治」四大改造運動的號召,127並進行「心 理、政治、經濟、社會」等四方面的建設,使臺灣省確實成為三民主 義政治設施的模範,和雪恥圖強反攻復國的基業,以貫徹精神總動員 運動的目標。其中,心理建設是根本,政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是憑藉,
社會建設是終極,分述如下:
(一) 心理建設:即國民精神總動員,透過「知易行難」的力行哲學觀 念,建立國民科學思想,培養科學精神與方法;另須建立軍事思 想,使人人具備尚武精神與武德的培養,建立起革命心理。128
123 蔣中正,〈反攻復國心理建設的要旨與建設臺灣為三民主義模範省的要領〉,收入秦孝儀主編,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 26(臺北:中央委員會黨史館編印,1984),頁 403。
124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臺中:臺灣省政府新聞處,1970 年 6 月),頁 16。
125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華民國復興基地:臺灣現況問答》(臺北:改造出版社,1957 年 9 月),頁 37。
126 蔣中正,〈反攻復國心理建設的要旨與建設臺灣為三民主義模範省的要領〉,收入秦孝儀主編,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 26(臺北:中央委員會黨史館編印,1984 年),頁 405。
127 蔣中正,〈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收入秦孝儀主編,《總統蔣公思想言論 總集》,卷 33(臺北:中央委員會黨史館編印,1984),頁 3。
128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頁 2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二) 政治建設:務求「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 以制度化、組織化、科學化的標準,達成「教成政通,風移民心 與精誠團結」的成效。129
(三) 經濟建設:即物質建設,中心目標是臺灣的電氣化與工業化,最 高原則是民生主義的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發達國家資本,增進 全體國民福利。130
(四) 社會建設:國父的「民權初步」為社會建設典範。近期目標是厲 行戰時生活,發揚法治精神,獲得社會改造運動的功效。遠期目 標以「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為基準,建立自由安全民生樂利 的社會。131
為使各項政策方針順利推動,在宣傳上第四組配合刊登重要政策,
如「縣市議員選舉」、「耕者有其田」於《宣傳周報》轉知各宣傳單位 及黨員外,並擬定宣傳要點與實施方式,希冀各宣傳單位運用各種宣 傳工具向群眾宣傳政策內容,132如以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為例:實施
「耕者有其田」為國民黨為實現民生主義、平均地權的革命理想。在 推行「耕者有其田」擴大宣傳實施綱要中,第四組撰擬宣傳要點時,
著重告知各宣傳單位及黨員實施「耕者有其田」的實施原因及內容與 優點,讓黨員深刻瞭解後能向民眾說明。主要傳遞的形象為:解決臺 灣的土地問題,並消除農業社會的經濟惰性,使消耗性的土地資本轉 為建設性的資本,逐漸改善農村社會為現代化的工業社會。133為達到 這樣的目的,在宣傳項目上,從文字宣傳、口頭宣傳及藝術宣傳著手,
促使群眾能接收正確的政策,並配合該政策之推動,內容分述如下:
(一) 文字宣傳:
1. 報紙雜誌對有關實施耕者有其田之新聞及論著,應隨時做有計劃 有系統之發布。對於社論撰寫,應予以指導,並隨時注意各方面
129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頁 23。
130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頁 23。
131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臺灣:建設中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頁 23。
132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編,〈宣傳通訊〉,《宣傳週報》,第 27 期(1953 年 1 月 30 日),頁 7。
133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編,〈推行「耕者有其田」擴大宣傳實施綱要〉,《宣傳週報》,第 29 期(1953 年 2 月 13 日),頁 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之反應與意見,對率先擁護之開明地主與見解正確協助推行之士,
予以表揚,反之,對不正確之消息與言論,則嚴加糾正與闢斥。
2. 各公營及本黨經營之機構,應分工合作有計劃地編印實施耕者有 其田之通俗宣傳小冊,廣為散發。
3. 由文藝獎金會公開徵求有關者有其田之劇本(包括平劇、話劇、廣 播劇、歌仔劇、布袋劇等)詩歌、小說及說書詞等。
4. 各級黨部各部隊各學校以及其他宣傳單位,應有計劃地分期編貼 壁報。134
(二) 口頭宣傳:
1. 各廣播電台應運用各種方式(如問答座談以及訪問地主錄音),作 有系統有計劃之宣傳。
2. 各宣傳單位裝備有廣播車者,應有計劃出發至各鄉鎮、農村作巡 迴宣傳。
3. 各職業團體,尤其是各級農會,應定期分別召集會員大會,或代 表大會以及座談會,闡明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及必須實施之重大 意義。
4. 各級地方自治組織,自上而下以至村里村民利用里民大會或動員 月會,對實施耕者有其田作詳細之說明。
5. 利用本年度中等以上學生於假期內分別組織宣傳隊深入農村宣 傳,在各重要地區(如高雄、臺南、臺中、基隆),學生宣傳隊出 發前,由地政機關會同教育機關派員分赴各地區集中學生宣傳隊 予以講習。
6. 發動本黨全體小組於小組會議時以研討耕者有其田之法令及有 關文件為中心議題,並隨時隨地作口頭宣傳,對其成績並可作各 種競賽。135
134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編,〈時事資料〉,《宣傳週報》,第 29 期(1953 年 2 月 13 日),頁 8。
135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編,〈時事資料〉,《宣傳週報》,第 29 期(1953 年 2 月 13 日),頁 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2
(三) 戲劇宣傳:
1. 策動並輔導各種民間劇藝團體,作有關推行實施耕者有其田之宣
1. 策動並輔導各種民間劇藝團體,作有關推行實施耕者有其田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