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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內部控制實作探討

第四節 資訊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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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不同系統及臨櫃辦理之時間,使得陸客來台的發證時間由原來的 8 天縮短 為 2 天。不僅使旅行業者減省了臨櫃往返的交通成本,同時減輕個案機關臨 櫃收件人員的工作負擔和減少人工處理錯誤的機率,以及免除了財務承辦人 員將現金繳納至國庫的運送風險,並達成庫款入帳及時化的目標。造就了旅 行業者、來台觀光陸客以及政府的三贏情勢,此更是利用資訊系統將內部控 制的控制作業納入,以簡化作業流程,並提升效能,興利除弊的最佳例證。

第四節 資訊與溝通 壹、意涵

經由本研究第二章內部控制五項要素與設計步驟圖(圖 6),我們可以看到 資訊與溝通要素是貫通整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其中所謂資訊係透過紙本、電 子或其他文件化方式,儲存、管理及傳達有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等資 訊。而所謂溝通則係將資訊告知相關人員,包括對內溝通及對外溝通。馬秀如

【民 87】則強調企業須按某種形式及在某種時程之內,辨識、取得適切的資訊,

並加以溝通,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而有效的溝通,則是所有員工必須從最 高管理階層清楚接獲須承擔控制責任之訊息,他們須瞭解自己在內部控制制度 中所扮演的角色。員工必須擁有在組織中向上溝通重要資訊的方法,同時要和 外界如:顧客、政府主管機關做有效的溝通。

至於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則將資訊與溝通定義為:適時有效編製或蒐集 資訊,並傳達予相關人員,使其有效履行職責或瞭解責任履行情形。資訊包含 財務及非財務資訊,可由內部產生或自外部取得,供決策及監督之用。內部溝 通強調應告知機關人員在內部控制所扮演之角色及責任,並建立通報異常情事 之管道,促使機關上下或跨單位資訊充分傳達。至於依法對外部人士公開或提 供資訊,對外界意見及時處理及追蹤,則屬於外部溝通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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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訪談意見

由於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目前仍在制度建置的階段,所以本研究就資訊 與溝通構面,著重內部同仁認知的溝通、簽署「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

必要性,以及資訊、資料建置機制等觀點,訪談意見彙整如下:

一、同仁無法瞭解自己在內控應負的責任:未參與內部控制制度建置的同仁,

對內控推動方案是完全無法感受到,參與的同仁也無法瞭解自己在內控應 負的責任,大家都還在摸索的階段。要使第一線同仁依制訂的制度執行,

還是需要透過有效的溝通,並參考同仁實作後的反應,不斷討論修改相關 文件資料。

二、建議由中階幹部參與,有助於同仁間溝通:推動小組參與開會的都是高階 主管,其對實際運作的作業流程細節,無法確定是否能確實掌握,所以建 議由中階幹部參與內控制度建置,有助於同仁間的溝通

三、運作過程應有紀錄,並提出執行報告:資訊非僅是蒐集資料,而是將流程 串連,運作過程應有紀錄,並應訂出指標,建立回饋機制,並就執行成果 提出報告,

四、簽署「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的必要性有待探討:有關首長簽署 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是否有實質助益仍有待探討,因為其與內 控缺失的預防及發生內控缺失之責任歸屬,並無直接之關連。

參、建議

一、以中階幹部為推動主力,並加強同仁的溝通

個案機關成立的推動小組是以副首長為召集人,各一級主管為委員,

其立意係希望透過高階主管的宏觀以及考績權的掌握,可以有效達成行政 院的政策要求。然經由訪談發現,同仁對於自己在內控中應有的角色以及 應負的責任,其實是茫然不知所措的。所以本研究建議應以中階幹部為推 動主力,除了有助於同仁間的溝通,在將作業流程設置控制點等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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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以及實作過程中,都需要中階主管的積極參與。因為在創新求勝一書中 曾說:高階主管創造遠景和夢想,中階主管則發展一般員工所容易瞭解、

較具體的觀念。中階主管試著解決高階主管在夢想和現實世界之間的衝 突。換句話說,高階主管創造宏觀理論,而中階主管則試圖創造可由基層 人員在公司內實際測試的理論。

二、有效建立運作紀錄,提供各層級所需資訊

內部控制文件化的品質是內部控制能否落實的基礎,而資訊的品質 必須符合內容適當、正確,且為及時可獲得時的最近資訊等要件。當有 適當的紀錄時,內部控制的評估可以較有效率,可以幫助員工瞭解控制 制度如何運作,以及員工在內部控制中所扮演的角色,而當制度需要修 改時,書面紀錄亦有助於修改工作的完成。而依參與個案機關內部控制 的運作中更深切感受到紀錄在查核及釐清責任中扮演關鍵角色。野中郁 次郎曾說:「紀錄文件可幫助個人將經驗內化,進而豐富內隱知識,文件 或手冊更有利於外顯知識的傳遞,使第三者能夠間接地經歷他人的經 驗。」所以有效建立運作紀錄,使組織內的人能夠迅速取得並交換、管 理及運用其內部控制運作所需之訊息是提供內部控制風險評估、控制作 業以及監督有效性的最基本要求。

三、簽署「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有其必要性

101 年 3 月 2 日聯合報 A21 版民意論壇刊載立法委員費鴻泰投書,標 題為「陳冲的願景 須內控相挺」,指出政府機關決策者及施政計畫主管 人員,為達成使命或施政計畫,需要有效控制達成使命的因素,積極建 置內部控管機制,並持續追蹤。另為落實控管機制,建議參考先進國家 做法,要求各機關將「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納入年度總決算 書,可藉此考核單位和主管的施政績效。

雖然本研究受訪者認為聲明書的簽署與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沒有直接 的關聯,但是本研究認為,當管理階層被要求提出財務報導內部控制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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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聲明書時,會較注意並落實內部控制之執行,因為那是內部控制執行 的承諾。此承諾是要經過外部審計單位、立法院以及媒體、相關單位的 檢視,對於機關首長自會產生一定的提醒作用。

四、資訊透明化以督促政府機關提升行政效能

透明而有效率的政府是廉能政府的核心,由於世界經濟論壇(WEF) 將政策透明度納為全球競爭力報告的訪談調查項目,所以行政透明化已 成為各國重視的議題。我國在 94 年 12 月 28 日公布施行之政府資訊公開 法第一條即揭櫫其立法目的在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 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員對公共事務之瞭解、

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建置透明化資訊平台是廉政管理重要的一環,而擴大電子化政府應 用是精進資訊透明化的重要途徑。爰個案機關經由檢視與人民相關杈益 及易發生弊端之各項人民申請案件,強化行政透明化作為,在機關資訊 網站設置申辦案件專區,供民眾更易查詢。透過公開相關資訊、作業流 程、處理狀況等達到資訊充分揭露及申請案件審查透明之效益,減少因 資訊不對稱或資訊落差所形成的問題,防範弊端發生。

第五節 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