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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IMTS 營運計劃模式之實例應用

4.1 案例說明

4.1.2 資料蒐集

本研究的實例應用,將以臺北捷運系統南港線(西門-昆陽)與周圍接駁公 車系統的整合路網為例。

一、基本資料

(一)IMTS 車輛行駛速率

因 IMTS 系統尚未營運,所以我們參考現行藍線路網公車行駛速率及捷運南 港線營運行駛速率等資料,作為 IMTS 車輛行駛於各路線的速率參考。見表 4.1。

表 4.1 各時段各路線 IMTS 車輛行駛速率

營運平均速率(公里/小時)

路線長度

(公里) 時段 1 時段 2 時段 3 時段 4 路線

代號

繞徑 主線 繞徑 主線 繞徑 主線 繞徑 主線 繞徑 主線 M1 -- 9.671 -- 35.00 -- 35.00 -- 35.00 -- 35.00 A1 3.281 7.569 14.67 35.00 22.93 35.00 14.67 35.00 22.93 35.00 B1 3.569 8.057 15.43 35.00 24.11 35.00 15.43 35.00 24.11 35.00 C1 5.165 7.599 15.90 35.00 24.85 35.00 15.90 35.00 24.85 35.00 D1 3.667 7.876 15.36 35.00 24.00 35.00 15.36 35.00 24.00 35.00 E1 4.893 8.286 15.63 35.00 24.43 35.00 15.63 35.00 24.43 35.00 F1 4.761 8.102 15.75 35.00 24.61 35.00 15.75 35.00 24.61 35.00 G1 5.966 7.686 15.32 35.00 23.94 35.00 15.32 35.00 23.94 35.00 H1 3.772 7.719 14.40 35.00 22.50 35.00 14.40 35.00 22.50 35.00 I1 4.869 7.544 15.36 35.00 24.00 35.00 15.36 35.00 24.00 35.00 M2 -- 9.671 -- 35.00 -- 35.00 -- 35.00 -- 35.00 A2 3.281 7.569 14.67 35.00 22.93 35.00 14.67 35.00 22.93 35.00 B2 3.569 8.057 15.43 35.00 24.11 35.00 15.43 35.00 24.11 35.00 C2 5.165 7.599 15.90 35.00 24.85 35.00 15.90 35.00 24.85 35.00 D2 3.667 7.876 15.36 35.00 24.00 35.00 15.36 35.00 24.00 35.00 E2 4.893 8.286 15.63 35.00 24.43 35.00 15.63 35.00 24.43 35.00 F2 4.761 8.102 15.75 35.00 24.61 35.00 15.75 35.00 24.61 35.00 G2 5.966 7.686 15.32 35.00 23.94 35.00 15.32 35.00 23.94 35.00 H2 3.772 7.719 14.40 35.00 22.50 35.00 14.40 35.00 22.50 35.00 I2 4.869 7.544 15.36 35.00 24.00 35.00 15.36 35.00 24.00 35.00

註:各路線繞徑長度係利用 ArcView 地理資料系統應用軟體於電子地圖上量測而得。

(二)IMTS 車輛站牌停靠上下車損失時間設定為每人 5 秒/站。

(三)IMTS 系統營運時間

由於 IMTS 系統尚未實際營運,是故我們參考臺北捷運系統每日的營運時 間,設定 IMTS 系統營運時間自早上 6 點至晚上 12 點止,共 18 小時。其營運服 務型態可分為尖峰時間與非尖峰時間兩種,尖峰又可分為上午尖峰、下午尖峰,

各時段起迄時間如表 4.2。

表 4.2 各時段起迄時間表

代號 時段 起迄時間 P1 1 06:00~09:00 P2 2 09:00~16:00 P 3 3 16:00~19:00 P4 4 19:00~24:00

(四)各時段各路線的運量

我們由臺北捷運公司所提供的 93 年度 12 月份每日各路線的運量(表 4.3),

以及公車轉捷運、捷運轉公車的轉乘比例等相關資料,推算得知各路線的旅客需 求運量。由臺北捷運公司 2003 年年報中得知,91 年公車轉捷運的比例約 27.32%,

92 年上升至 33.30%;91 年捷運轉公車的比例約 29.55%,92 年增加 5.75%,上 升至 35.30%。從成長趨勢看來每年約成長 1.2 倍,是故我們假設成長趨於穩定,

而推算出 93 年的公車轉捷運比例約為 39.96%,而捷運轉公車比例可達 42.36%。

表 4.3 南港線各站的平均日運量表(93 年 12 月)

表 4.5 南港線各站「公車轉捷運」及協服主線的平均日運量表(93 年 12 月)

主線各站 實際服務 的量

繞徑路線 協助服務 主線的量

各站應由 主線服務 的量 (60.04%)

93 年公車 轉捷運推 估比例 39.96%

往西門方 向運量總

和(進站) 站名

往昆陽 方向運 量總和 (進站)

93 年公車 轉捷運推 估比例 39.96%

各站應由 主線服務 的量 (60.04%)

繞徑路線 協助服務 主線的量

主線各站 實際服務 的量

0 0 0 0 0 西門站 11,726 4,686 7,040 335 6,705

1,315 66 1,381 919 2,300 臺北車站 15,164 6,060 9,105 434 8,671 827 41 868 578 1,446 善導寺 3,553 1,420 2,133 102 2,032 1,320 66 1,386 922 2,308 忠孝新生 4,419 1,766 2,653 126 2,527 2,978 149 3,127 2,081 5,209 忠孝復興 4,500 1,798 2,702 129 2,573 2,746 137 2,883 1,919 4,802 忠孝敦化 5,097 2,037 3,060 146 2,915 1,977 99 2,075 1,381 3,457 國父紀念館 2,549 1,019 1,531 73 1,458 6,587 329 6,917 4,603 11,520 市政府 2,819 1,127 1,693 81 1,612 3,439 172 3,611 2,404 6,015 永春 1,052 420 632 30 602 3,404 170 3,574 2,379 5,953 後山埤 695 278 417 20 398

7,342 367 7,709 5,131 12,839 昆陽 0 0 0 0 0

31,935 1,597 33,532 22,317 55,850 總計 51,576 20,610 30,966 1,475 29,491

資料來源:「臺北捷運公司、本研究整理」

圖 4.1 即為 IMTS 規劃路網圖,從圖中可知,行駛路線 A1 除了不通過臺北 車站外,其餘各站皆會通過。同理,除了西門站與昆陽站外(起迄站各繞徑路線 皆會通過,故有 9 條路線通過),其餘各站因為路網設計採用「跳站」的方式,

都只會有 8 條繞徑路線通過。因此若我們欲估算路線 A1 的運量可由(1)離開西門 站(搭乘公車離開的比例是 42.36%) (2)進入善導寺站運量(搭乘公車進入的比 例是 39.96%) (3)協服主線的運量三方面來考慮。

其中針對「協服主線」的運量另作說明,此處我們考慮到路線 A1 在市區道 路繞徑完畢回到主線行駛後,亦會在各站上下旅客,對主線的運量服務亦有些微 的貢獻。因此,我們假設主線上的列車發車頻率約 3 分鐘一班,且每列車可以由 6 輛 IMTS 車輛形成車隊進行服務;市區繞徑的車輛約 10 分鐘一班,每車次服 務僅以 1 輛車進行服務。由此可估算,主線上的列車服務運量比上繞徑路線 A1 的服務運量,每小時約為 20:1。所以我們將主線總運量(已扣除公車轉捷運的運 量)乘上比例

21

1 ,得到 3,071 旅次量,這便由繞徑路線 A~I 進行平均的協服,

以減少主要路線服務運量,增加繞徑路線的服務旅客數。

承上所述,路線 A1 所協服主線的量應為,善導寺、忠孝新生、忠孝復興、

忠孝敦化、國父紀念館、市政府、永春、共七站往昆陽方向的「繞徑路線協助服 務主線運量」的總和乘上比例

7

1,再加上後山埤站往昆陽方向的「協服量」乘上

比例8

1共得 100 旅次量。其中經過臺北車站的繞徑路線共有 8 條,但是 B1 路線

雖然經過臺北車站,它在經過臺北車站後便進入市區繞徑,所以並不會對臺北車 站往昆陽方向的主線運量進行協助服務,故能協服臺北車站的路線數減為 7 條,

每條路線所能提供的服務也僅有 7

1的該站協服量,其餘「善導寺」至「永春」等

站亦是相同道理;至於「西門站」、「後山埤站」則因為對該站可進行協服的路線 有 8 條,故每條路線能提供

8

1的該站協服量。綜合上述,我們估算出路線 A1 的 運量為 7,901。其餘各路線的運量估算方法亦相同。

此外,我們亦假設尖峰時段(時段 1 及時段 3)的需求運量佔全天總運量的 比例為3

2;離峰時段(時段 2 及時段 4)的需求運量佔全天總運量的比例為 3 1,

據以推算出各時段各路線的運量。如表 4.6 所示。

圖 4.1 IMTS 規劃路網示意圖 註:

A 路線:中華路愛國西路中山南路徐州路林森南路 共 3.28KM B 路線:承德路南京東路松江路 共 3.57KM C 路線:林森北路民生東路復興北路復興南路 共 5.17KM D 路線:新生南路信義路敦化南路 共 3.67KM E 路線:復興南路和平東路基隆路光復南路 共 4.89KM F 路線:敦化北路南京東路基隆路 共 4.76KM

G 路線:光復北路民生東路撫遠街塔悠路松信路永吉路虎林街 共 5.97KM

H 路線:松智路信義路福德街中坡南路 共 3.77KM I 路線:松德路福德街新福路昆陽街 共 4.87KM

表 4.6 各時段各路線的需求運量

二、成本資料

本研究中各模式所需的成本資料,包括「每日長期營運總成本」以及「每日 旅客旅行時間總成本」等八項成本資料。

每日長期營運成本,包括:

1. 車輛營運成本 2. 車輛管理成本 3. 車輛擁有成本 4. 貯車場建造成本

每日旅客旅行時間總成本,包括:

1. 旅客步行時間成本 2. 旅客等車時間成本 3. 旅客車內時間成本

4. 旅客靠站上下車損失成本 茲分別說明計算過程如下。

(一)每日長期營運總成本(TC) 1.車輛營運成本(Co)

∑∑

= =

×

×

= T

t R

r

tr t tr

o E P F

C

1 1

(式 4.6)

其中,

Etr:路線 r、t 時段的車輛單位營運成本(元/車)

Pt:t 時段的持續營運時間(小時)

Ftr:路線 r、t 時段的班次(班/小時) (1)各時段持續時間(Pt)

P1=3;P2=7;P =3;3 P4=5

(2)車輛單位營運成本(Etr)

車輛單位營運成本的計算乃依「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成本檢討暨運價調整報 告」中提及民國 93 年臺北市聯營公車「公里平均成本」乘以「路線長度」而得。

數學式如下。各相關成本可見表 4.7 整理。

L C

Etr = ov× (式 4.7)

其中,

C :車輛車公里平均成本=36.63 元/車 ov

L :路線長度(公里)

以上臺北市聯營公車每車公里平均成本,吾人考慮行駛相關成本「燃料

(7.1425 元/車公里)」、「附屬油料(0.1118 元/車公里)」、「輪胎(0.3603 元/車公 里)」、「行車人員薪資(18.8631 元/車公里)」、「行車附支(0.1005 元/車公里)」、

「業務員工薪資(3.6933 元/車公里)」及「業務費用(1.1923 元/車公里)」等十 項成本項目加總計算而得,不含利息等其他費用,且已經合併司機成本。由於 IMTS 系統並未正式開始營運,無法求得確切的車輛行駛成本相關資訊,是故我 們以「臺北市聯營公車每車公里成本」來替代之。經由以上資料,可計算得到表 4.8 之各路線車輛營運成本表。

表 4.7 每車公里總成本中所含 18 項成本分析表

順序 成本項目

89 年審定 成本(元)

公車公會 成本(元)

交通局初核 成本(元)

交通局成本 佔總成本比例 1 燃料 6.3464 7.5787 7.1425 15.59%

2 附屬油料 0.1258 0.1098 0.1118 0.24%

3 輪胎 0.3616 0.3606 0.3603 0.79%

4 車輛折舊 6.3830 7.7925 5.6679 12.37%

5 行車人員薪資 20.8785 18.8631 18.8631 41.17%

6 行車附支 0.7155 0.9118 0.5813 1.27%

7 修車材料 1.0276 1.3237 1.4974 3.27%

8 修車員工薪資 3.4226 3.0923 3.0923 6.75%

9 修車附支 0.0989 0.1654 0.1005 0.22%

10 業務員工薪資 4.0879 3.6933 3.6933 8.06%

11 業務費用 1.1208 1.2322 1.1923 2.60%

12 各項設備折舊 0.3359 0.5615 0.3434 0.75%

13 管理員工薪資 1.6020 1.4473 1.4473 3.16%

14 管理費用 0.7723 1.2356 0.9593 2.09%

15 稅捐費用 0.0729 0.1786 0.2227 0.49%

16 場站租金 1.2783 1.1607 1.0834 2.36%

17 通行費 0.0000 0.0000 0.0000 0.00%

18 財務費用 0.9313 2.2937 0.9621 2.10%

18 項成本合計 49.5613 52.0008 47.3210 103.27%

補 1 補貼扣除款 -2.4268 0.0000 -1.4984 -3.27%

18 項成本及補 1 合計 47.135 52.0008 45.8226 100.00%

資料來源:「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成本檢討暨運價調整報告(草稿 III)」

表 4.8 各時段各路線車輛營運成本表

此處的每日每車單位管理成本,是依「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成本檢討暨運價

(二)每日旅客總旅行時間成本(TC ) u

表 4.9 平均每人所得與消費表 Per Capita

National Income

平均每人民間消費支出 Per Capita

Private Consumption 金額

82 年 289,337 9.46 10,964 264,196 9.49 10,011 160,577 11.00 6,085

83 年 312,386 7.97 11,806 286,191 8.33 10,816 179,394 11.72 6,780

84 年 336,042 7.57 12,686 308,086 7.65 11,630 194,426 8.38 7,340

由以上參數值代入旅客等車時間成本的公式,可計算出等車時間成本,如下

車損失成本,如下式所示。

0.4,加以推估 IMTS 系統之最大乘載區間旅客數,作為訂定「設計旅客運量」

時的參考依據。以下就針對區間 A 在訂定設計旅客運量時的推估方式作一說明。

我們知道與區間 A 相關的路線分別為 A1、A2,且透過表 4.6 可知道路線 A1 在 時段 1 時的運量為 2,634,路線 A2 在時段 1 時的運量為 2,141,且知時段 1 的營 運時間為 3 小時,因此可分別求出路線 A1、A2 的尖峰小時運量分別為 878 與 714,將前述旅次量乘上比例 0.4,即可推得路線 A1、A2 的設計旅客運量分別為 351、285。其餘各時段各路線的設計旅客運量可同理類推,估算的結果如下表 4.10 所示。

表 4.10 各時段各路線設計旅客運量表

各時段運量 各時段設計旅客運量(比例 0.4)

時段 1 時段 2 時段 3 時段 4 時段 1 時段 2 時段 3 時段 4 路線

代號 P1 =3 P2 =7 P3 =3 P4 =5 P1 =3 P2 =7 P3 =3 P4 =5 M1 9,830 4,915 9,830 4,915 1,311 281 1,311 393 A1 2,634 1,317 2,634 1,317 351 75 351 105 B1 2,799 1,399 2,799 1,399 373 80 373 112 C1 735 368 735 368 98 21 98 29 D1 1,044 522 1,044 522 139 30 139 42 E1 1,143 571 1,143 571 152 33 152 46 F1 1,184 592 1,184 592 158 34 158 47 G1 693 346 693 346 92 20 92 28 H1 2,393 1,196 2,393 1,196 319 68 319 96 I1 2,547 1,274 2,547 1,274 340 73 340 102 M2 10,645 5,323 10,645 5,323 1,419 304 1,419 426 A2 2,141 1,070 2,141 1,070 285 61 285 86 B2 3,041 1,521 3,041 1,521 406 87 406 122 C2 932 466 932 466 124 27 124 37 D2 1,142 571 1,142 571 152 33 152 46 E2 1,115 558 1,115 558 149 32 149 45 F2 1,116 558 1,116 558 149 32 149 45 G2 643 322 643 322 86 18 86 26 H2 2,441 1,220 2,441 1,220 325 70 325 98 I2 2,758 1,379 2,758 1,379 368 79 368 110

2.限制式相關參數

茲將限制式相關參數的設定說明如下。

(1)政策性班次Ftz=1(班/小時)

(2)為避免旅行時間成本過份低估,應訂定合理的班次上限,我們假設繞徑路線 尖峰班次的上限為 12(班/小時),離峰的班次上限為 4(班/小時);主線尖峰 班次的上限為 20(班/小時),離峰的班次上限為 12(班/小時)。

(3)設旅客最大容忍步行距離為 375 公尺,營運者允許的最小設計站距為 375 公 尺。

(4)旅客等車時間容忍度會因時段、路線不同而有所差異,假設各時段、各路線 的旅客等車時間容忍因子如表 4.11 所示。

表 4.11 IMTS 旅客等車時間容忍因子

路線代號 時段 1 時段 2 時段 3 時段 4

M1、M2 0.10 0.20 0.10 0.20

A1、A2 0.15 0.25 0.15 0.25

B1、B2 0.20 0.30 0.20 0.30

C1、C2 0.25 0.30 0.25 0.30

D1、D2 0.15 0.25 0.15 0.25

E1、E2 0.25 0.30 0.25 0.30

F1、F2 0.15 0.25 0.15 0.25

G1、G2 0.30 0.35 0.30 0.35

H1、H2 0.20 0.30 0.20 0.30

I1、I2 0.30 0.35 0.30 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