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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之特質與教育問題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身心障礙學生之特質與教育問題

就人類而言,每一個體都是獨特的,雖然人與人之間有相近之處,但個別間 的差異是存在的。依據特殊教育法(1997)所稱身心障礙,係指因生理或心理之 顯著障礙,致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指施之協助者,因此身心障礙學生 之身心特質比一般學生更為突顯。正因其生理及心理各方面的特質獨特性與差異 性,這些個別間差異的現象,常導致不同教育的安置,當他們安置在普通班級時,

融合班教師首先要了解學生不同的身心特質,在教學或輔導時,才知如何因應班 上各種學習及行為問題,並了解如何藉助特殊的協助及採取適當的對策,以滿足 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需要,發展其最大潛能。特殊教育法將身心障礙學生分成十 二類,研究者將身心障礙學生依其特殊特質,參考任宜菁(2007)的分類,分為 心智障礙類、情緒行為異常類、生理感官障礙類及重度或多重障礙類,以下將探 討其特質與教育問題。

一、心智障礙類

心智障礙類學生以智能障礙與學習障礙學生為主,此類學生主要的特徵為學 業方面呈現困難。智能障礙者在身心障礙學生中一向是人數最多的一群,根據教 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08 年 5 月 28 日)顯示,一般學校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 人數約有 38172 人,其中智能障礙學生有 12499 人,約佔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 33%,學習障礙學生有 7601 人,佔 20%,心智障礙類學生佔半數以上,為目前融 合班教師接觸到最多的身心障礙學生。

智能障礙兒童認知發展的速度較同齡兒童緩慢,且發展所能達到的最高階段 也比普通兒童低(何華國,1999),故影響其學習成就甚深。在教育上,智能障礙 被認為是心理發展遲滯(洪榮照、張昇鵬,1997),因此智力低與適應行為不良為 智能障礙兒童最主要的特徵。

學習障礙是一種內在障礙,顯著異於其他的身心障礙,如視障、聽障、肢障 或智障等都是外人容易辨識的障礙,因此學習障礙被認為是一種隱形的障礙或看 不見的障礙(洪儷瑜,1995)。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教育部,2002)

對學習障礙的定義為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導致學生在聽、說、讀、寫、算之學

表 2-3 (續) 社交活動(邱上真,2002;胡永崇,1997;洪儷瑜,1992)。Bryan 綜合 25 篇研究 學習障礙生的同儕關係,發現多數結果證實學習障礙生的同儕關係和一般學生有 顯著差異,有些結果發現學習障礙生比一般生容易受同儕拒絕,有些則發現學習 障礙生在同儕接納的程度上較一般生低(引自洪儷瑜,1995:106)

很多人認為一旦被診斷為智能障礙或是學習障礙,將終生都是障礙。事實上,

人的心智功能程度是會改變的,在實施密集的教育方案之後,有些人也會進步並

改善障礙的程度。目前特殊教育的主流為融合教育,輕度心智障礙類的學生大都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是指 孩子在注意力、活動量及衝動控制顯著異常的疾病,也就是過去俗稱的過動兒, 面的問題,以下將此類學生之身心特質整理如表 2-4(王大延,1994;宋維村、侯 育銘,1996;洪秋綿,2003;洪儷瑜,1998;蔡明富,2000;Barkley, 1998):

表 2-4 情緒行為異常類學生之身心特質

表 2-4 (續)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以其診斷標準估 計,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兒童的出現率約佔學齡兒童人口數中的 3%-5%(引自洪儷 瑜,1998:56),因此幾乎各個國小遇到這類兒童的機會很大。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兒童的情緒起伏很大,易發脾氣,也常有焦慮、憂鬱及沮喪等負面情緒,普遍缺 乏自尊心,自信低落和低自我概念(侯禎塘,2001;洪儷瑜,1998;陳琳珠,2000)。 ADHD 兒童在認知、學業及情緒方面的問題導致他們人際關係不佳,在同儕

些行為背後的成因,提供適當的輔導,給予正向的學習經驗,幫助他們表現出適

表 2-5 (續)

響國小視障學生自我觀念、成就動機、與生活適應三項心理特質的發展。巫宜靜

(2007)的研究則指出同儕教導能增進國小聽覺障礙學生之正向社交技巧。因此,

當生理感官障礙類學生安置在普通班時,普通班教師除了調整課程及安排身心障 礙學生適當的座位外,可多鼓勵學生獨立學習、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心,同時可利 用合作學習增進其他一般學生對生理感官障礙特質的了解,並運用同儕協助,幫 助身心障礙學生獲得適當的社交技巧,以提供正向情緒支持的學習環境,營造一 個真正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四、重度或多重障礙類

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2002)認定多重障礙係指具有兩種以 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而影響學習者。重度障礙由於生 理、心智或情緒方面的問題,其問題的複雜與嚴重性,必須仰賴長期多重的服務 設施,才得以滿足其身心發展上的需要,這種特性同時也出現在多重障礙者身上,

因此許多特殊教育學者,在論及多重障礙時,也常將之與重度障礙相提並論(何 華國,1999)。

重度或多重障礙學生身心特質因其障礙情況而有所差異,一般的身心特徵 有:智力障礙、健康狀況不佳、生理與動作發展遲緩、出現自我刺激及自傷行為、

溝通技能缺陷、自我照顧與獨立生活技能的缺乏、常有畏縮現象、少與同儕互動,

社會適應能力差(王亦榮,1997)。

重度或多重障礙學生涵蓋類別相當廣泛,各有其獨特的需求,當普通班教師 在面對此類學生時,應就其身心特質給予個別化的教育服務,以協助此類學生在 學習、溝通、生活能力及人際互動有健全的發展。

由上述可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雖然各有差異性及特殊性,然而所表現出來 的身心特質卻有相似之處。四類之身心障礙學生中,以心智障礙類及情緒行為異 常類學生為普通班中最常出現的障礙類別,此二類學生雖各有不同的身心特質,

但普遍都伴隨學習能力、心理情緒、人際關係、偏差行為等方面的困擾,研究者 針對心智障礙類及情緒行為異常類學生共同困擾問題,整理如表 2-6:

表 2-6 心智障礙類及情緒行為異常類學生共同困擾問題

第四節 融合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