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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身心障礙

損傷(Impairment)、障礙(Disability)、殘障(Handicaps)這些名詞在提及身 心障礙時,時常被一同討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的詮釋:損傷是「心理,生理或人體結構或功能的任何損失或異常」,損傷 (Impairment)的實例包括失明、耳聾、肢體癱瘓、截肢、智力遲鈍、言語喪 失、緘默。障礙(Disability)是由損傷引起的功能限制或活動限制,造成個體 認為的正常方式或範圍內進行活動的能力限制或缺乏。而殘障(Handicaps)則 是「由於損傷或障礙的不利因素,導致個體導向弱勢者,因而限制或阻止其 實現正常的角色(取決於年齡,性別和社會和文化因素)」(UN,2010a)。由此 觀之,三者間各具意義也有其關聯性。以下將以醫療模式、個人模式與社會 模式類型來回顧障礙對個人與社會互動的關係。

壹、三大觀點下的身心障礙 一、醫療(疾病)模式觀點:

周禮司徒篇:「保息養萬民,一日慈幼;二日養老;三日賑窮;

四日恤貧;五日寬疾;六日安富」以及禮運大同篇:「人不獨親其 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 廢疾者皆有所養。」文中所指寬疾與廢疾者分別是治療殘廢、疾 病之人。從古籍中可發現華人文化中,最早即是以「廢疾」來描 述身心障礙。另外,古文記載關於障礙的關係名詞包括「聾、盲、

喑啞、跛躄、偏故、握遞」,係多以外觀的身體損傷狀況作為障礙 的判斷。1980 年前的台灣社會,認為障礙者是一種「疾病」,不僅 是殘而且是以廢視之(周月清、朱貽莊,2011)。

在西方社會價值中,身心障礙被認為是一種需要被「治癒」、

「矯正」的身體狀態(張恆豪,2007)。美國社會學家 Parsons 在 1950 年代提出「生病角色」概念,他認為社會系統要能夠持續運行,

成員就需扮演好適當的社會角色,而健康被視為是正常、穩定且

能夠表現符合社會需求的最佳狀態,反之,生病則是不正常、有 破壞性的,且會造成社會負擔與依賴。換句話說,生病如同是偏 差行為的一種形式,在生病角色中,病人可以暫時免除正常社會 角色的責任,而醫生通常是這責任免除合法性的代理人。當醫療 介入不再能將身心障礙回復到原來的狀態,「偏離正常」便不再是 暫時狀態,而是長期或終身的社會角色。因此有些研究者將身心 障礙的角色稱為「損傷角色」(Impaired role)、「復健角色」

(Rehabilitation role)或「障礙角色」(Disabled role)。「障礙角色」

並不是完全退出原有的社會角色與責任,而是調整或免除過去部 份的角色和責任(Parsons,1979 轉引自邱大昕,2011)。

二、個人模式觀點:

學者 Townsend 於 1979 年以身心障礙個人模式觀點定義身心 障礙,並區分為五大類(Oliver et al,2012;葉琇姍譯,2014):

(一) 異常或損傷:係指結構上的、身體上的或心理損失,可能像是 失去一條腿、一部分的神經系統,或一種感官功能(如視覺或 聽覺)。

(二) 臨床症狀:改變或中斷身體與心理正常運作的疾病。

(三) 日常生活的功能限制:指因為沒有能力或至少能力受到限制 而無法執行「正常的」個人或社會任務。

(四) 身心障礙是偏差:包含兩層面,第一是異於一般身體與健康的 正常行為,二是異於特定個人或群體的社會地位所應有的行 徑。

(五) 身心障礙是一種不利的地位:將資源分配給不同社會階級中 的人,而身心障礙所得資源往往不及非身心障礙者。

三、社會模式觀點:

社會模式下將障礙清楚的區分「身體功能損傷」(Impairment)

與「社會造成的障礙」(Disability)的差別,意指身體的損傷並不

一定會造成障礙;社會的環境限制才是導致身心障礙者無法與一 (Nagi,1965 as cited in Snyder A. R. et al., 2008)。故身心障礙係 個人與所處的社會環境交互作用下的產物(董和銳,2003)。

圖 2.5 障礙模式

資料來源:Nagi,1965 as cited in Snyder A. R. et al., 2008

Active pathology 活動病理

Impairment 損傷

Functional limitations 功能限制

Disability 障礙 Dimensions

of the Modle 模型尺寸

Cellular 細胞 Level of

Disablement 障礙等級

Body systems 身體系統

Whole person 整個個體

Person’s relation to

society 人與社會

的關係

(二) ICF 模式:

另外,世界衛生組織頒訂之「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 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ICF)」,將障礙和功能視為健康狀況(疾病,障礙和 損傷)與情境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結果。ICF 分類人體功能 的三個層次,在身體或身體部分的水準上起作用、整個人以及 整個人在社會環境中起作用。因此,障礙包括在一個或多個這 些 相 同 水 準 的 功 能 障 礙 、 損 傷 、 活 動 限 制 和 參 與 限 制 (WHO,2002)。換言之,個人的功能和障礙視為身體功能和構 造、活動及參與、環境因素及個人因素動態交互作用的結果。

身體功能和構造(Body Functions and Body Structures)是透過 在生理系統(包括心理功能)與身體解剖構造上的變化來說明;

活動及參與(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則是個人執行任務或 行 動 及 參 與 生 活 表 現 的 情 形 。 環 境 因 素 ( Environmental Factors),例如:社會態度,建築特色,法律和社會結構作為 氣候,地形。另外,個人因素,包括性別,年齡,應對風格,

社會背景,教育,職業,過去和目前的經驗,整體行為模式,

性格等(WHO,2002)。

圖 2.6 功能與障礙的交互作用 資料來源:WHO, 2002.

貳、身心障礙者的自我概念

一、影響身心障礙者自我概念因素:

(一) 重要他人評價:關於身心障礙者的自我概念研究,許雅惠 (2009)指出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對自我表徵的看法,可能 受到重要他人對身心障礙的看法所影響,當重要他人抱持負 面眼光看待身心障礙時,自我表徵顯得負面與貶低的可能。

(二) 主流社會觀念:另外,施伊珍(2011)以兩位視覺障礙青年為研 究對象,探究其自我概念則發現,視覺障礙青年對自我身體 概念,深受明眼人社會的思維觀念影響,讓他們對身體自我

Health condition (disorder or disease)

健康狀況 (不適或疾病)

Body Functions

& Structure 身體功能和結構

Activity 活動

Environmental Factors 環境因素

Personal Factors 個人因素

Participation 參與

Contextual factors

與環境相關的因素

概念的評價,都跟明眼人社會有著相同的評價標準。

(三) 媒體文化:李怡芳(2017)探討關於身心障礙者形象研究中發 現,媒體喜歡將身心障礙者比喻成「天使」或「幼兒」,希望 建構身心障礙者的親近可人形象,有去汙名的意圖,但卻有 加深身心障礙者被需要照顧的依賴者印象,不利將身心障礙 者視為行動的主體以及可以獨立生活或參與社會。另外,媒 體多以報導可辨識類身心障礙者,極少提到不可辨識類身心 障礙者,當隱性身心障礙者不容易將個人歸屬於身心障礙社 群中,社會大眾也不將這些隱性身心障礙者歸納其中時,媒 體建構的身心障礙者與真實世界中的身心障礙者就有落差發 生,會忽略或隱匿隱性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或訴求。不過媒體 同時運用專題報導的形式主動揭露身心障礙者的議題,是有 助於個案及制度改善之正向效果。

(四) 生活環境接納性:Carty(1994)應用焦點訪談研究方式,歸納 出聾人/聽障者自我認同的六個階段,其中位處「接納」階段,

若個體能在歷程中,找到適合自己的群體,接受自己在個人 及社會認同的位置,就會發展出較佳的自尊及成熟穩定的人 際關係,有較佳的社會適應(轉引自吳惠慈,2013)。

(五) 支持網絡:陳瑋婷(2011)透過回顧 13 篇文獻共計 15 則效應 量方式,探討了身心障礙者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之關聯程度,

結果發現,身心障礙者的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間具有顯著正 相關,因採樣限制性,推論結論顯示,聽覺與肢體障礙者在 國小至成人階段的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有顯著正相關,而學 習障礙者則為國小至高中職階段的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中具 有顯著正向關。在甘敏郁、余永吉(2017)研究中同樣發現,國 中階段肢體障礙及腦性麻痺學生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具相關 性,整體生活適應與與自我概念之「生理我」、「學業我」、「能 力我」、及「學校我」相關且達顯著,當中以「生理我」和整

體生活適應及各分量表的相關程度最密切。上述研究皆顯示,

自我概念對生活適應的正向影響力,導入支持系統在此顯得 重要,在林怡杏(2007)的研究中發現,學校環境支持度高對於 學生在整體自我概念的表現顯著優於中等或低等的支持環境。

林郁青(2010)研究中也歸納了自我認同的兩類影響因素,其 一為個人因素,包括:以正向面對障礙的態度、良好的問題 因應能力及成敗經驗後的自我省思與肯定能力;其二為社會 因素,包含:重要他人肯定與支持、社會對障礙的瞭解與尊 重。上述研究發現也呼應了國外學者 Saucier 與 Hafner 在 2010 指出的,兒童與青少年接受到的社會支持與自我概念、心理 適應、與社會適應具有顯著正相關的結果(轉引至陳瑋婷 2011)。就支持需求的程度,則無論是身心障障礙資優學生或 一般資優學生,對於支持需求的程度是相同的,都希望學校 老師、同儕、及家人能提供實質上、情感上的支持或協助,

使生活與學習都能趨於更好(林怡瑩,2018)。

參、身心障礙者的自我認同 一、自我認同不足的危機:

賴美麗(2017)研究發現,身心障礙者生理限制,易使其陷入自 我懷疑與缺乏自我價值感的危機中,影響自我認同。另一方面,

對自身缺陷的抗拒與自卑,以及外在他人的負向回饋,不斷地相 互影響,使先天中度低視力者更加自卑與退縮(陳孟儒,2016)。反 之,肢體障礙者身體形象越佳,則自卑感越低(李克翰,2009)。

二、自我認同的階段性:

郭亭吟(2016)探討身心障礙者自我認同經驗之研究—以先天及 後天肢體障礙者為例發現,肢體障礙者自我認同途徑很難以明確的 時間軸劃分出自我認同的階段性,也非呈單一直線或明確的規律、

規則,研究發現肢體障礙者的自我認同經驗是充滿著各面向的矛盾、

模糊不清、來回擺盪不定、無法明確說明清楚、具有選擇性等,一 種反覆不斷來回矛盾與擺盪的過程。此外,自我認同的經驗不只侷 限於對其肢體障礙角色的認同,其中也包含了其他角色的認同,例

模糊不清、來回擺盪不定、無法明確說明清楚、具有選擇性等,一 種反覆不斷來回矛盾與擺盪的過程。此外,自我認同的經驗不只侷 限於對其肢體障礙角色的認同,其中也包含了其他角色的認同,例